第五节 闲人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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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是有伸缩性的,一个月,对于忙着招兵买马,准备全力应战的各大血盟来说简直是一瞬而过;而对那些兴致勃勃等着看热闹的无聊人士来说慢得就像停止了――而莫扬?提沙正是这样一位日子过的又闲又无聊的老头。

  莫扬?提沙,男性人类,年龄未知,在上届亚丁国王登基之前,他就已经是狄恩领主。说起他某些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一部荒谬的传奇,因为他的故事往往都与“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就拿他怎么成为狄恩领主来说吧,当年作为上一届亚丁王的后选人之一,他可以算是最没上进心的问题孩子――文课逃学,武课失踪――整个少年时期不是在亚丁城附近寻找好吃的食材,就是在厨房做着美味的料理。小日子过的悠闲,训育老师们也睁只眼闭只眼,反正这种无心仕途的人就算学成了什么东西,也没有国王的资质,更不用说当各方的领主了。所以当老师们发现这小子破天荒地出现在图书馆,端着《宝藏猎人手技全书》狂啃时,也只是无声地走开,默许了。

  然而命运就是这么喜欢让人大跌眼镜。

  那天晚上,当莫扬?提沙坐在克鲁玛高塔破败的大门前,烤着自己新研发的“克鲁玛沼泽块菌烤飞龙肉”时,一个白胡子白头发白衣的胖老头闭着眼睛步履飘乎地来到他面前。莫扬?提沙抬眼看了一眼老头,怜悯之心由生,心想,这老人真可怜,不但眼睛瞎了没有人帮着引路,就连一身可防御的铠甲都没有。他莫乎?提沙虽然说对食物“残忍”,但是对人还是挺友爱的,于是这小子热情好客地说到:“要不要坐下来烤烤火,吃吃肉?”

  吃吃肉?!胖老头突然像是被激活了一样,眼睛“腾”地一下就张开来,炯炯发光的黑眼珠闪着绿光盯着莫扬?提沙――手上的肉看。

  而莫扬?提沙被这双突然睁开的眼睛吓了得不轻,竟然手一抖,松开了握着的烤架,鲜美的飞龙肉眼看着向火堆坠落,一只白白胖胖的大手以迅雷之势快速地接住了烤架,手的主人――胖老头――把已经八成熟的肉块放到自己鼻前陶醉地闻了一下:“嗯,火候刚刚好,”然后表情慷慨地对说“要不要来一点?”

  这回换莫扬?提沙含着泪光盯着肉看,他慢慢地收起惊讶,无奈地笑了笑,对方明显比自己眼快手快技术高,看样子是同职业的前辈。既然技不如人,那就认了,想到这里,他利落地从包里拿出了二套餐具,大大的盘子不客气地往胖老头面前一伸。

  胖老头扬扬眉,接过考究而结实的餐具看了看,说:“东西不错呀~”一边说一边见他从背包里掏出一件什么东西,只见几道银光快速地在飞龙肉上划了几下,胖老头拿着烧架的手一抖,叭叭叭,几块切好的肉掉到放在地上的盘中,而龙骨头也像长了眼睛一般落进了胖老头的背包内。莫扬?提沙默哀了一下自己的龙骨汤,端起盘子掂了掂份量,嗯,不错,一人一半,总算老头还算公平。于是他又掏出了一瓶自己酿的蜂蜜白兰地,给胖老头倒上。

  老头看了看酒色,又嗅了一下酒香,讶异地说:“芙罗兰蜂蜜?小子,你把狄恩还真是翻了一个遍呀!”

  莫扬?提沙愣了一下,原来这位不但是同行还是同好呀,心中不由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情感,笑着举起酒杯向老头致意。

  那一夜真是久逢知已千杯少,一老一少海阔天空地聊着各地美食,各种食材的搭配。直到吃光了二人带来的所有食物和美酒,醉宿在克鲁玛高塔的废墟乱石中。

  当莫扬?提沙醒来时,竟然躺在一个算得上是华贵的房间中,空气中散发着香甜的味道,床边站着的几个侍从见他要起床了,立刻训练有素地帮他穿衣洗梳,恭敬地就像侍候自己的主人。

  可怜的少年――莫扬?提沙带着一肚子问号,一个人吃着异常丰盛的早餐,有生以来第一次面对美食而无心享受。直到被带到一个宽敞的大厅里,被一群人簇拥到厅中一个宝座上,被宣布成为新任的狄恩领主时,他彻底傻了眼。

  迷迷糊糊地听完知事官向大家宣布什么“任命书”,莫扬?提沙短路的大脑实在无所将文书中的那个“老夫寻了几十年的奇才”与自己连到一起,于是,终于暴发了地大吼一声:“谁能给我一个解释??!!”空荡地大厅荡漾着回声,他这才定睛一看,原来观礼的众人早就走光了,只剩下他和知事官。而可怜的知事官被他突然一吼给吓得不清,早一屁股坐地上去了,惊慌地看着这位狄恩的新主人。我们的领主大人也窘得出了一身冷汗,咽了一口唾沫想说点什么,却给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还是知事官大人见的事面多,马上回过神来爬起身,拍拍屁股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恭敬地提醒领主大人回神,并将一封信和一把匕首交给了他,然后礼貌地请示退下,把莫扬?提沙一个人孤单地留在了大厅中。

  狄恩的新领主,叹了一气,这么好命也只好认了。展开信,上面写着简单的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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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有钱又有闲,你看着办吧!我去旅行了,有空会回来吃你做的料理。

  抢你肉的胖老头留

  PS:这把小刀据说是狄恩领主的信物,名字老长,不记得叫什么了,不过切菜剁肉不错,你可以随身带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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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扬?提沙仔细看了一下所谓的领主信物,匕首长约40公分,刀刃手柄各占一半,手柄为红褐色,有一圈护指刺刃,刀身似乎是银质的,确实很锋利,但是中间泛着一层绿光,试了一下并没淬毒,看样子是金属本身的颜色,匕首上就像所有贵重信物一样镶上了宝石,红色的,非常妖艳,好看是很好看,却不知道有什么用处。

  看完了胖老头留下的东西,莫扬?提沙环顾了一下空旷的大厅,隐约想起自己在酒醉正酣时,曾经戏言:如果自己有钱又有闲,一定要将亚丁变成一个美食天堂。

  “哦,是这样吗?那么,我就这么去做吧……”

  “这么去做吧……”转眼间,当年那个为了美食可以不顾性命的少年已经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好在身材因为长年在外旅行而没有变得臃肿。不知道是多年冒险,还是敢吃敢想的关系,当他的妻子、朋友们以及同代的亚丁王都纷纷逝去后,他,莫扬?提沙却仍然健壮地活着,而且越活越有精神。

  活得太久,难免会感觉生活变得无聊了,所以当亚丁王宣布要举办“攻城比赛”这种新鲜事时,狄恩的老领主难得为了美食之外的事兴奋了一把。然后,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中,老头为了熬过等待的日子,又开始微服四处旅行,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没有再去高山峻岭冒险寻宝,而是钻进了人群中,观赏着赛前众生百态。

  直到“攻城比赛”的前夜,莫扬?提沙才风尘仆仆地回到了狄恩。知事官和侍从们惊讶地发现,领主这次出游回来的样子比去了深山老林还要狼狈。不但靴子掉了底,衣服又脏又破,腰带也换成了一根破布条系着……老头洗完澡换了衣服,回到房间时嘴里还念叨着:“臭小子,竟然偷到了我的东西,别以为跑得快,我就找不到你了……嘿嘿……”然后“?”一声关上门,“乒乒乓乓”地在房内捣腾到深夜。

  一大早,侍从们第一次来请领主梳洗时,莫扬?提沙毫无反映。

  少倾,侍从第二次来请,领主翻了一个身,继续鼾声震天。

  第三次,老头终于嗯了一声,但是眼皮还是恋恋不舍地紧扣着不愿分开。

  终于,在阳光爬上了窗台时,领主卧室里传来了一声惊叫:“要迟到了!”于是,这位赖床的大人手忙脚乱地梳洗、着装,侍从们快而有序地侍候着,一切就像快镜头般一瞬而过,不消一刻钟,大家就挥汗送走了领主大人,让莫扬?提沙坐着他的灰色飞龙,飞向了欧端城。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心想:好在比赛是在中午开始。\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