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的话,很少,几乎不说话,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再一旁聒噪,为了刚才对手经纪人的嚣张,为了夜市饭菜的酸腐,为了超市服务员的鄙视的眼神,为了老板的冷酷,为了那帮看客们在台上站着不腰疼的呐喊,为了……一切在他和李周遭发生的事儿。他很罗嗦,他承认,但他相信这只是因为李的话过于少的缘故,而这一切造成的结果就是李几乎成了他肚子里的蛔虫,了解他一切的想法,往往在关键时刻几个字便打发了自己的烦恼,去五星级的酒店大吃一顿,去高级的服装街挑衣服,去最红的红馆淫靡整晚,甚至去著名的大学听课,去看电影,去看那到现在他还极其厌烦的歌剧,用李的话说,自己,没文化!而他,对于李,知道他是阿拉斯加近五年来火速崛起的拳皇,知道他的身高,三围,知道他的生物钟时间,知道他钟爱的品牌,知道他喜爱的食物,知道他最爱看的歌剧,但,李的真实姓名,很显然,一个李字显然是代号,李的家人,家乡,他只知道是在中国,那在某种程度上对自己而言的半个家乡,在阿拉斯加长大的他对于按个遥远的国度几乎没有丝毫的感情,李的将来,他都,完全,不知!
他至今还不敢回想自己刚刚所做的一切,即便他现在就坐在比五星级还高级的逸帮总部的高级沙发上,手中拿着八几年的拉菲,嘴里瞅着一根就是几千美元的雪茄,面前放着只有以前和李在一起去大酒店挥霍时才吃过的珍馐,说实在,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一向都是李熟练的用某种不知名的语言点餐,而自己就像个二愣子一样坐在一旁,他只知道,那一定是好东西,身上的破布条已经被扯了下来,洗了澡,换上了几万美元的高级西装,眼睛里装着以前从没戴过的隐形,他那该死的眼镜在抢劫的时候不知道被扔到了什么地方,是的,他刚才,抢劫了!他,一个曾经了邮递员,好吧,即使无父无母无妻无儿,但也曾经是一个普通的邮递员,好吧,虽说放牛娃和太高祖皇帝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但在他纯洁,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在他纯洁的心中,还保留这哪作为一名小小邮递员的赤诚,可是就在刚刚,他拿着从烂巷子里捡来的钢棍,抢劫了!
李在说完了那句“唐人街,炎斌。”之后便成了一滩烂泥似的晕了过去,还记得当时自己的心情,意外,恐惧,然后就是无奈。
他和李是去过唐人街的,李说唐人街是每一名中国人都应该去过的地方,特别是在这该死的国外,很显然,李,很爱国,但他们也只是游玩的性质,他对那里没有丝毫的热衷,那只是一片和自己有着共同肤色的人在这个对他们来说陌生的国度聚集生活以期能得到唐人街强大地下势力庇护的地方。
但他还是把唐人街摸得一清二楚,无它,作为李的好保姆,他无疑是合格的。
身上破布条他很是怀疑能不能在进入逸帮总部之前就被乱棍打死,现在,他在东区,要去西区的唐人街,用……走的?开什么玩笑!虽然身上有钱,但他很怀疑能不能活到做上出租车那一刻!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的前面开来了一辆出租车,黄色的,平常坐的不太多,他有些晕车,所以李总是陪他做公交车,那该死的公交车,现在看起来却是无比的诱人,可爱,他几乎忍不住要亲上去了,几秒之间,他便做下了他活了将近三十年想都不敢想也是至此以后一生难忘的事情,不得不感慨在某些时候人的潜力真的是无限的,而且这种奇迹不单单会发生在李这战神身上,同样会发生在他这平凡人身上,好吧,事实上作为李的经纪人本身就是一件伟大的事情,他没有考虑这件事的起因,发展,高潮,结局,他只是下意识的,举起了李将近300斤的庞大身躯,对他来说的确如此,对着那正慢慢减速的小黄出租车,看来那出租车司机时认为这个人要搭车的,狠狠的砸了下去,拿起,扔出,放下,一气呵成,干净利落!“嗵!”的一声,出租车的前盖上便多了一个大坑,车也“吱……!”的一声停了下来。
车里没有动静,很显然,司机被吓坏了,他看清楚了,那是一个人,一个男人,头上都是血,身上也都是血,确切的说是七孔流血,他几乎能听见这一击撞在男人身上骨骼碎裂的声音,或是内脏出血的奔涌,他震惊了,因为他看见了,是哪个正在路边等车的弱不禁风的男人把这个少说也有三百斤的壮汉扔到了自己的车上,正在奔跑的车上,毫不留情,狠狠地,像是在扔一个铅球一般!他只是一名小小的出租车司机,没有别的什么特长,爱好,技能,只会开车,他一直认为这正是拜他那个也只会开车的老爹所赐,他没有去过五星级的大宾馆,他没有去过拉斯维加斯的豪华赌场,他甚至对着街上高级时装店里的店员都只敢意淫,而不是拿上一朵该死的却被女人们奉之为珍宝的白玫瑰说上一句酸溜溜的“我足以与你相配!”,毫无疑问,他胆小,非常胆小,他没见过什么世面,他只想平平安安的,赚取那一点点微薄的工资,干一份没有什么特长的平庸的工作,娶一个简单的勤俭持家的老婆,不要太漂亮,事实证明,从古至今,漂亮的女人都是靠不住的,当然,男人,也一样!他要老老实实的,在孩子们的微笑下渐渐闭上眼睛,结束他这平庸的一生,在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羞愧,不会因为自己的平平庸庸而后悔,因为,他幸福过!仅此,而已!可是,他看见了什么?!
此刻,那个看起来似乎是不堪一击的青年,脸上还歪歪斜斜的挂着一副金丝眼镜,很显然,这个男人至少平时看起来还是很文雅的,哪怕他没做过一点点文雅的事,在哈佛大学的哲学课堂上大声大呼,在《奥赛罗》的剧场呼呼大睡,哪怕是在电影院也要大喊大叫,此刻,这个男人,正用凶狠的眼神死死的盯着自己,像是在看一块待宰的小羊肉,他,毫无疑问的,怕了,并且,双腿已经脱离了自己的控制,中间正滴着尿液!
嗜血的男人没有看那被自己有如沙包一样扔出去的男人一眼,缓缓的向自己走来,好像死神,刹时,便近在咫尺!
男人打开门,不,应该说是拉开门或是砸开门,只轻轻的说了一句:“滚!”
他听见了什么,这个男人要自己滚,那么,也就是说,他并不要自己可怜的贱命,立刻,像是听到了自己中了五百万的彩票,无疑,生命在这一刻显得尤为重要,他,立即,像是田野上的耗子,端直就奔了出去,再也不敢回头!
男人在那司机狂奔出去之后先是一愣,嘟囔了一句:“可以去参加奥运会了!”便转身托起那倒在马路上的李,开着车,一路奔驰而去!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