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府三水镇郊外。
一支马队正沿着西江急行,约莫六、七百人的样子。从他们的打扮上来看,像是江湖人士。各个短打的上身,一条折布裤。腰间倒是配着五花八门的兵刃,不过以腰刀为主。而少有几个马鞍中跨有长兵刃。马队领头的是一个黑脸大汉,身上挂着钢网衣,跨下一匹枣红马,单手提着一柄凤头斧。其后一人,倒是书生打扮,不过马下别着的宝剑和角弓却又显示其主人的威武。
渐渐地,远远三水镇隐隐就在眼前了。
“我说,秀才郎啊,这次我们可要发上一笔了。这三水镇上了吴老爷可是南洋商会的,听说上个月刚刚在南洋成了笔大生意。”
“大当家说的是,我派去的兄弟说帮进了几车东西呢!都是白花花的银子。不过,听说这三水镇请了民团做保,这可不是块好啃的骨头啊!”
“民团,算个鸟啊,花拳秀腿有点,论真工夫,差了去了。别说民团不来,就是来了,爷爷我也不在眼里。弟兄们,呆会到了镇上,都先给我盯好了吴家。别都给我去找娘们了。”
“大当家的,听说这吴家少东家新娶了那广州陈家的小姐……”
“知道了,看你平日里一符酸样,还知道是个男人啊!那小媳妇爷归你了。”
“那小的先谢过大当家的,那小妮子我见过,可水灵了……怎么前面有两破车挡着道啊!”马队一时间因为突然出现的破车而停了下来。
“妈的,去,带几个人把那东西给翻下去。”
“这里平时没什么人经过,怎么会有这东西,不好,大当家,有……”
砰,两人还没明白怎么一回事,那黑脸大汉就觉得后脑一股热流粘了上来,转眼一看,身后的书生早没了影,而他又不得不紧紧勒住缰绳,控制好受惊的马匹。紧跟着,他眼前一片血红。同时,河岸边似乎又是一阵火光。马队中顿时倒下了大半人。“弟兄们下马,躲到河堤下去!”不愧为老江湖,黑脸大汉一个翻身,跳下马同时,借着下马的势力,滚到了河堤下。那些手下也有不少机灵了,跟着下了河堤。河岸的枪声停了下来,因为高低差的关系,双方形成了射击的死角。一时间,四周一片寂静。
“冲啊!杀马贼了。”
拌着声音,瞬间打破了沉静。只见从岸边的林子里钻出无数人影,直扑河堤。而伏在河堤上的马贼也不示弱,纷纷拔出兵刃迎了上来。
砰,一阵排枪过后,就是短兵相接。金属与金属相互间不时并发出火花。马贼们第一次体味到了死亡的可怕。过去他们手中的刀剑在斩向那些毫无抵抗能力的百姓时上是何等的淋漓。而现在,脚下同伴的尸体还不断冒血的弹洞却令他们从心底里感到恐怖。身边同伴毫无征兆的倒下更让他们胆寒,为财富和女人而有力挥动的手在此时却显的如此的无力。不过,马贼到底是马贼,在为生存而战的他们很快恢复过来。平日里的狠劲在一声声吼叫中展露无疑。前进,前进,身边倒下一个,前进,两个,三个,十个,二十个……还是前进。但是,这气势在冰冷的刺刀和灼热的铅弹面前显得如此的渺小。
一个马贼刚刚砍倒一个士兵,还没有时间去感受倒下的对手所给予的伤口。就发现身上又多了几个弹洞,带着不敢想象的表情缓缓地倒了下去。至死,也没有放下手中的大刀,为他带来财富和死亡的凶器。
而那些好象从天而降的士兵们对此却没有丝毫的感觉,他们机械的装填、发射、挡格、刺杀。一切完成的是如此的完美。虽然身边不时有同伴倒下,但在活着的人眼里,只有那些还在战斗的马贼。一个似乎来自地狱的声音在诱惑,不应该说在恐吓他们。杀,杀,只有扫除眼前的一切,才能活下来!
不知不觉中,六子眼前的一切被染成血红色,身上早已经沾满了鲜血,自己的,战友的,马贼的。手中的火铳早就不知扔到了什么地方。在他手上挥舞的,是刚刚从马贼手上捡来的腰刀。他挡住了一个马贼的攻势,以蛮力硬是架住了对方的来势,紧跟着,一颗铅弹直接击穿了那马贼的天灵。顾不上抹去飞溅到脸上的脑浆。六子的刀又迎上了一跟狼牙棒。这次,直到他的刀从对方的胸腔中穿过。以及狼牙棒的尖钉在他的肩头留下深深的血洞。他才看见,刚刚掩护他的大兄弟,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是的,这些民团的士兵的第一次出场,尽管有着精密的计划,完善的情报,先进的武器,严格的训练。可以说,他们拥有一次战斗胜利应该拥有的一切,但到了战场上,催动他们战斗本能的,只是活下来!
手中的大斧的重量感越发显现出来。以往可以如暴风般挥舞的斧头现在连挥动一下都觉得吃力。腹部刚刚被火铳打出的瘀伤的疼痛感还未消去,肩头有欠入了一颗铅丸。黑脸大汉眼前的那些人影比刚才更加模糊了。还好有钢网衣,要不……又一次抡起大斧,忽然,隐隐觉得后背凉飕飕的。下意识的一摸,手上顿时一片血红。又来了,感到一阵凉风从身后而来。大汉硬是咽下一口热血。回身大斧一阵横扫,又是一片鲜血。但紧跟着的,一阵排枪声清脆的响起,一切,似乎结束了。
这是真真的战斗,用血来交换血的战斗,不过,这战斗也没有持续太久。毕竟一方的优势是明显的。民团有一百一十二人的热血换取了六百五十三具尸体。
当韩子温带着队伍回到广州城时,热烈欢迎的人群没有看到一支得胜之师。还完好的战士搀扶着受伤的战士,一些人抬着阵亡的兄弟。而那几车堆积着马贼尸体的大车更让人们有清空肠胃的冲动。
他们脸色苍白,完全没有血色。几乎很少有人身上没有缠着带血的绷带。每个人脸上几乎很少有表情。队伍最后的几车尸体更让市民们触目惊心。让人很难相信这是支刚刚得胜的军队。但是,他们确实胜利了。
――摘自《广州报》创刊号
没有什么比真实的战斗更能锻炼军队了。很多年后民团的退役老兵是这样回忆的。在那个晚上,他们和他们的长官们都没有离开军营。那位已经满头白发的老人还清楚的记得。在那一晚,他们的长官,日后被称为元帅的男人。带领他们,面对已经永远离开他们的一百一十二人的遗体。长跪了整整一夜。
开始,士兵们大都睡去了,但很快,几个起来小解的士兵发现,在为阵亡士兵而设的灵堂前有几个人影。于是好奇的就上去想看个究竟。但结果是,第二天早晨,那些来吊唁的阵亡士兵家属发现,整个民团,在韩子温和连光的带领下,齐齐地跪在了灵堂前。
“他们为我赴死,我为他们守灵,何罪之有。”
面对那些叫着吓坏了的家属,韩子温肿着眼睛,平静地说。
之后,几乎在半个月内,天天都有人来吊唁这些灵魂。不为别的,只为在连光在《广州报》上的一句话,你们买了他们生命的代价,仅仅只是银子。
一个月后,民团恢复了平静,这些英灵安然的长眠在他们各自的家乡。和他们比邻而卧的,是他们村中的地主,士绅,甚至有朝廷大员。这原本是他们作为农民,猎户,渔民所不可能达到的。而民团再次征召更是轰动了四方,同时,民团也借此扩大了规模,达到了六千人之众。
“子温,这是民团这个月的用度。你看一下,对了这两天你都没怎么好好休息。晚上知府的宴请你就不要去了。让二哥去吧!”秀儿对着韩子温柔声说道。在这一个月,她把商会的事情交拖给了福叔,全身心的帮助韩子温打理民团的日常事物。而口中的二哥既是连光,自然大哥是那个匆匆从福建回来又离开去了海南的李银翔。
韩子温抬起头,看着这个为了她不顾自身名节的女孩,眼光迷离起来,在下意识里,他很想把眼前的身影同脑海里的那个倩影重叠起来。但无论他怎么做,那个影子依旧挥之不去。
“为什么是我,秀儿!”他喃喃道。“芸,为什么你不在我身边。”在心里,他依然呼唤着那个名字。
“算了,小姐,宋世伯那可不能怠慢的。我没事的,精神的很呢!”韩子温报以一个微笑,回绝了秀儿的提议。“对了,我还要看看这火药的情况。晚上你也要去的吧,不早了,女孩子可要好好准备一番的哦!”
秀儿也还以一个微笑,“恩,子温,那我去准备了,你不要太累了。晚上我可不要见到一个满脸倦容的家伙哦!”说完,遍离开了。
在秀儿走后,韩子温拿起由那些商人创办的新一期的《广州报》,开始寻找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消息。不久,一条豆腐大的文章吸引了他的视线。
明军在与李自成的战斗中缴获了一种不用火绳的火铳。但是如何发火的,还不知道。
燧石发火,只有这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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