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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胳膊底下夹着蓝绒布包裹往全聚德烤鸭店赶,一走进大厅,迎面便撞见了我前媳妇,我这回非常确定,此人是货真价实的我前媳妇,因为她跟那个该死的小勇在一起。

  我是等电梯的时候看到他们的,只看了一眼便没有再看,我不想让他们发现我在注意他们,那样与我个人的人生趣味不符。电梯来了,我走进去,转身时偷偷又瞧了一眼,确定无误,他们在大堂角落里同时向对方解释什么,并且一副想要互相安慰对方并急于表示理解的奇怪场景。他们应该没有看到我。电梯上升期间,反复琢磨了她新的面貌。以前跟我在一起时她从不穿熟女向的衣物,如今踩着一双看上去蛮贵的金色夏季款高跟鞋,站在那大堂角落里依然高挑而妩媚,与之前稚气未脱的她判若两人。那眼神还是她的,水汪汪的,永远像刚刚小哭过一场似的,只是被生活锻炼出了些健康的哀伤神色。时隔许久又见到了她,我心里升起一阵失落,这份我见由怜的神色再也不会打动我了,我知道她瞧不起我,对她来说我已经是个小人物了。在她这类女超人看来,小人物的感情大概算不得感情,小人物的故事或许也算不得真正的故事。

  婚礼很隆重,来的人非常多。新郎强哥可是我们摇滚界的传奇人物,没人确切知道他的年龄。崔健80年代末期在首体参加百名歌星联袂演出、第一次演唱《一无所有》那个晚上,我们强哥就已经参与了一支非常不成功的乐队作为百名歌星中的一员登过台。由此推断,强哥目前至少40了。

  这20余年间他参与过或者组织过无数乐队,以吉他手、贝司手、鼓手、主唱、乐队经纪、随行摄影师、演出策划人、录音师、厂牌老板、记者等等身份出没于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演出场地。强哥90年代中期以前流长头发玩儿流行金属;90年代中后期把头发扎到脑后改玩儿大黑大死;十年前朋克运动兴起的时候他把两边的头发剃了,竖起鸡冠头成为全北京岁数最老的朋克;头两年终于把头发基本剃成的常人长度,帮着出了一堆Hip-Hop唱片,自己时不时也上台客串两回MC;但是最近这一段时间,他自己的乐队演出时他戴脏辫假发,就是鲍勃•玛丽的那种虫子窝头,他现在组织的这个乐队是试图融合中国流行音乐元素的牙买加雷鬼范儿。

  简单的说,我们强哥是个非常二、非常穷(以他这个年龄和资历横向比较的话)、非常乐在其中、非常不觉得累的老愤青。你跟他聊聊天气或者朋友的八卦还可以,只要一聊正经事,他的脏话和观点比铁岭市的朋克还朋克,总之非常二。强哥的怪癖是,他只喜欢25岁以下的少女,自己年龄越来越大接触少女的机会越来越少是强哥永远的痛。好在我们这些如韭菜一般减掉一茬又长出一茬的小伙子们都热爱强哥,总能为他提供新鲜血液。这次强哥闪电结婚,据说是因为他一个老哥们儿的一桩生意忽然火了,强哥在该生意初期投过几千块钱的资。如今莫名其妙之间,以40岁高龄成为十万元户,赶紧连哄带骗跟现女友(24岁,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在读)把婚结了。年轻貌美的强嫂在婚礼上表态,希望那些叔叔伯伯们不要再叫她嫂子,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不要再叫她师母。

  婚礼人来得很齐,强哥人虽然二,但是朋友特别多。小勇他发妻王晓甜也来了,不巧,就安排在我隔壁那桌,旁边空着一个座位,想必是楼下的小勇君的。我把兰绒布包裹放在腿上摩挲,心里五味杂陈蠢蠢欲动。

  小勇和他发妻王晓甜从相貌上讲,可以说丑得旗鼓相当,从学生时代他们就在一起。十余年过去了,小勇从一个平庸寻常的职高学生,成长为全中国在艺术水准上最出色的乐队的主唱――这还真不是开玩笑,虽然我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讨厌这个小勇,但是客观的说,十年二十年之后如果历史能记住两三支如今的摇滚乐队的话,小勇的乐队绝对将是其中之一,如果抛开商业因素不提,或许还是最应该被记住的那个――而王晓甜还是那个不美的文艺女青年,小勇的发妻。于是,王晓甜练就了两套本领:1、见妞儿粘上立刻板砖拍之;2、实在拍不动就忍,并且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以怀柔政策和无私的奉献感动小勇。十余年来红旗不倒,可谓牛逼。

  婚礼进行的喜庆而团结,大家都很高兴,一些老混混(在外界看来著名的摇滚艺术家们)们纷纷趁着新郎新娘敬酒期间折腾他们。席间王晓甜到我们这桌跟几个朋友喝了圈酒,跟我也碰了杯,嘻笑一番后甚是自然的坐在我旁边的空位上。她先跟我说今天天气真不错,这雨下得及时,要不然热死了。拿手里的餐巾纸扇了一会儿风又问我抱个包裹干什么,给强哥的礼物?我笑着说也不算是。后来她又问我最近怎么样,很久没见了,心情好吗?有妞儿了吗?我说都还好,你和小勇怎么样?

  嗯,算没事儿了吧,这么多年了,我就跟乐队的第一替补似的,怎么闹还不都那样吗。

  我们俩默默喝了口酒,王晓甜大概知道我想听什么,就试探着说:“您原先那位可真够猛的,这都一年多了,还见天儿给小勇打电话发短信呢,中间我们换过一回号,消停了俩月,结果这她不知道从哪儿又弄到了他电话,又没完没了的一个多月。”过了一会儿又补充了一句,“天天哭。”

  “嗯,你也挺不容易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王晓甜大概不爱听这话,左顾右盼了一会儿说:“最近小勇他们在录新专辑,正是要紧的时候,我给她打电话,让她最近别来犯小勇,她在电话里就跟我哭上了,真够没辙的。最近这个月倒是没怎么来闹腾。”

  我点点头,我说:“其实刚出事儿那会儿,我还打算揍小勇一顿呢,人都找好了其实,临动手又变卦了。”

  王晓甜沉默了一会儿,有点儿尴尬的说:“你这么说我可不高兴了,你自己看不住妞儿,跑来猛扑小勇,那是你没本事……”

  “你不是也一样吗。”

  王晓甜压低声音说:“轮不着你教训我!”

  我看了她一会儿,说我也不是教训你,我反正是脱身了,你自己过好一点儿才是正经。

  王晓甜怒目圆睁的表情一下子塌陷了,扭头去看别处。

  我问,“她刚才是不是也来了?”

  “咦,你怎么知道的?”

  “我猜的,强哥结婚,她就算自己不想来,她杂志也得派她来吧。”

  王晓甜再次恢复悍妇本色,“她确实带了个摄影师来了,拍了两张照片,看见着我们都在,待了一会儿就走了。”

  “你没去吓唬吓唬她?”

  “小勇不让去,说闹起来不好看。”

  我心里感觉很怪,我曾经付出了珍贵的感情而她不在乎,现在她付出了珍贵的感情而别人不在乎,对此我不知道应该为她难过、为自己难过、还是幸灾乐祸。我无法想象我前媳妇是如何身处于这个众目睽睽之所的,她是来工作的,大概必须把该做的采访做完才能撤,王晓甜把小勇藏到身后向其怒目而视而小勇无动于衷时,我前媳妇心中是怎样一份感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猜测她的心思,事到如今还是猜不透彻。我问王晓甜能不能再告诉我一些他们三个之间的事,王晓甜骂骂咧咧地讲了20分钟左右。据说王晓甜曾经查到了我前媳妇爸妈家的电话,打电话给她爸爸聊了一个多小时,后来我前媳妇好像是和家里闹崩了,搬出来自己住;她还在我原先帮她找的那个杂志社工作,负责所有与音乐有关的报道,据说那杂志社最近一年效益不好,她已经托了几个朋友给找了好几份新工作备选。“不过我也真够服她的,不管是你还是小勇,闹得这么山崩地裂的竟然就没人臊着她,还都愿意帮她!”王晓甜列举了一下我前媳妇准备跳槽的那几个杂志社报社唱片公司,果然都是我和小勇多少年的老朋友的买卖。

  聊了一会儿,我和王晓甜一起看着小勇从外面走入大厅,王晓甜说等会儿我让他来跟你喝一杯算赔罪,他们新唱片还是需要你多帮忙啊。

  我哼哼了一声算是回答,王晓甜就跟别人喝酒去了。

  我坐在酒席间有些进退失矩,深深的嫉妒着我前媳妇同志超人般的行动能力,她一直能照着自己的愿望自私而不顾一切的生活,我是没那个力气了。兰绒布包裹放在膝头轻飘飘的,这个长得像我前媳妇的阿兰到底是什么人,她给我的这个包裹里的东西对我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

  婚礼走了些客人之后,强哥拉着王晓甜和小勇来我们桌喝酒。大家坐着聊了一会儿,我一年多以来头一次和小勇说了两句话(“好久没见了”“是啊”)。从他面对我的神态里,我能知道两件事:1、他到现在都还在和我前媳妇来往着,同时他也绝对不会离开王晓甜;2、他认为他、王晓甜、我前媳妇之间的事与我完全无关,所以也就谈不上跟我赔罪什么的,大概话都不想多跟我说一句吧。别问我是怎么从他与我碰杯的举止中知道这两点的,我就是知道。

  喝了一点儿酒之后我借口有事,没听大家的劝一个人先走了。这么做可能有点儿驳强哥的面子,不过怎么说呢,我在这方面比较任性一点儿,恐怕我真的不是那种会有很多朋友的人。其实,我比前些年还是强点儿,老子没当场掀桌就已经很不错了。眼睁睁的看着珍贵的东西被别人撕碎,这是件很可恶的事情。\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