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击长空
公元前一七四年春天。
稽粥继父位,改号为老上单于。
他顺理成章地接过了父王的定剑、金笛、狼旗。草原的各个部落的首领、酋长、贵族、将军、大臣们,聚集在黑色的狼旗下,稽粥为自己举行了盛大的加冕仪式。
老上端坐御椅上,他的左边是文臣武将,王公贵族,首领酋长,和各国君王,他们身着锦衣裘袈,一排树林般地站立;右边是仙女般的皇后和艳若桃花的群妃。
几个掌管御膳的近臣,拿来装酒的坛子,给众人斟酒。宾客们举起金杯、银盏,开怀畅饮,一群衣着鲜艳的佳丽,伴随着优美的胡乐,翩翩起舞。
加冕仪式持续了三天三夜。人们沉浸在狂欢之中。
汉朝的水酒有着无穷的魔力。这酒,让草原上最好的马奶酒也大为逊色。
老上单于和他的宾客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汉朝水酒的威力。一个个烂醉如泥。
老上单于喝多了,将晶亮的酒浆倒进一盏羊油灯里,倾刻间,一团蓝色的火焰飘向半空,让来宾们一个个目瞪口呆。
老上单于趁着酒兴,挥舞起长剑,在众人面前,显示他的力量。脚一跺,大地也为之颤抖。他大声吼叫:
“拿酒来!”
一个侍臣双手捧着一只精美的牛皮酒囊,献给老上单于。
老上单于捧着酒囊,这是用一张骆驼峰皮制成的桃形酒囊,工匠剃光表面的毛,压上精美的图案,一面是花虫鸟鱼,一面是狼熊虎豹。在坑里烟熏十天即成。它具有不怕挤压摔打等优点,便于马背上携带。老上一边饮酒,一边爱不释手地把玩酒囊,不知不觉,将一囊酒喝得一滴不剩。他摔掉酒囊,怒吼道:
“拿酒来!”
一个侍臣急忙走上前来:
“禀告陛下,酒没了。”
“什么?”老上瞪大眼睛。
“这是汉朝的水酒。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收到汉朝的水酒。”
周围的大臣和将军们上前向老上禀报:
“东方的汉朝,富足天下,稻米如山,钱币朽烂。他们给匈奴帝国馈赠的酒、大米、丝绸越来越少。”
“北方的丁零,乌桓,东胡几只部落已树立起自己的牙旗,不听狼旗的指挥!”
“西方的月氏经过休养生息,兵强马壮,时刻卷土重来!”
“南方的三十六国,是我们的聚宝盆,摇钱树,有的国家已开始抗交粮税,有的国家敢违抗右贤王的命令!”
老上单于听罢群臣的禀报,大怒:
“凡是我匈奴牛羊吃草的地方,就是我匈奴的疆域!”
老上单于举起父王的宝剑:
“我要让父王的宝剑威镇四方!让匈奴的铁蹄踏遍每一个角落!我是草原之王!”
人们齐声欢呼:
“老上单于――万岁!”
老上单于开始组建黑马军团。
左贤王率领十万黑马军团。
右贤王率领十万黑马军团。
老上单于率领二十万黑马军团。
军臣率领五万黑马军团。
老上在新组建的黑马军团里,组建了一支引人注目的军团――红马军团。这支军团的首领是猎骄靡。
猎骄靡跪在老上单于的面前,郑重地接过老上单于赠给他的鹰旗和宝剑。这是父王用过的鹰旗和宝剑,他的眼里闪着泪花。
“孩子,骑上你的红马,举起你的长剑和鹰旗,奔向西方!”
猎骄靡接受了圣谕,骑上他心爱的红马,站立在红马军团的最前面。
老上单于抽出宝剑,阳光下闪着寒光,指向东南方,发出钢铁般的誓言:
“为了我心爱的美酒,为了我喷香的稻米,为了我黄金般的丝绸,让我的黑马军团,冲过长城!”
于是,他将宝剑插在面前的草地上,一只小花蛇断为两截。他跪下身子,面朝东方的太阳祈祷:
“天神,助我一臂之力吧!”
公元前一七三年夏天。草原上掀起了一场蓄谋已久的风暴。这是孕育在草原心脏里的一场风暴。这场残酷的风暴席卷了中亚大地,震撼了大汉王朝江山的基石,震碎了月氏王朝的梦幻。匈奴的黑马军团朝四面八方拓展。
猎骄靡在叔父的精心培育下,长成了一个身高九尺的男子汉。威风凛凛地立在那儿,像一棵树,像一座山。他的眼睛呈现出湖蓝色,亮闪闪地凝视着远方。
他喜欢吃牛肉、马肉。吃肉时,沾一点盐巴,独自一个吃下一条牛腿,一条马腿。他喜欢喝马奶酒,汉朝水酒。他一口气喝一羊皮桶马奶酒,一羊皮桶汉朝水酒。
猎骄靡不愧是一个英雄的儿子。他喜欢骑一匹红彤彤的马。这马,是叔父从万马群中,独具慧眼,给他选的一匹快马。飞跑千里,疾如闪电。
他酷爱红色,蓝色的瞳孔一触到红色,就仿佛看见了一团火在燃烧。他钟情红的热烈,红的狂放,红的让自己心跳。他身穿一件红狐皮大衣,戴一顶红狐皮帽子,腰系一根红马皮皮带,足蹬红色牛皮靴,手中的宝剑剑柄上,镶满亮闪闪的红宝石。他的牙帐是红色的,牙帐上飘荡着旗帜是红色的,上面有一只高傲的鹰头,也是红色的,由乌孙好汉组成的红马军团,汇集在他的鹰旗下,远远看去,仿佛有一片大火,在草原上翻腾、激荡、燃烧……
叔父布就翕临终前,拉着猎骄靡的手,把一套训马的秘诀传授给猎骄靡。这是他总结了一生的驯马经。
“孩子,马是草原上的双足。离开了马,就像鹰离开了翅膀。马和人一样,是有灵性的,只要你对它好,它也对你好。选一匹好马,就像在人群中选拔一个人材。单从外表看,也能看出一二。良马宝驹,一要看脸面,凤凰的面形为上等;二看腿型,黄牛腿型为上等;三看马齿,马齿渠深为上等;四看毛色,鹿毛、虎毛为上等;五看马蹄,耸起,内缩为上等。再看马头。头是野牛的头,青蛙的眼圈,花蛇的眼珠,狮子的鼻孔,老虎的嘴唇,马鹿的下颌,鹫鸟的羽毛。良马已经选就。对付桀骜不驯的马,骟去它的野性,用叉子、笼子套着它的头颅,再给它配以巴掌。它会随人使唤。马群中母马与公马搭配得当,容易驾驶。走夜路,公马在前,母马在后,不会迷路。行军打仗,母马在前,公马在后,前进速度加快。马群中,公马太多,浑身有力。马儿大汗淋漓,要饮热水。要让马儿跑得快,就让马儿吃得好。孩子,愿马成为你忠实的朋友和兄弟!”说罢,闭上眼睛,撒手人寰。
猎骄靡把叔父的驯马经牢记在心,心领神会,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他设计了一种战法,叫“一串制”。将三匹母马放在前面,七匹公马放在后面,拴成一串,由一个人驾驶,前面三匹马为轻骑,后面七匹马为辎重。驮着武器、干粮、肉食、水、酒、盐巴和帐篷。这些东西完全保障了一个士兵战略储备,省略了庞大的后勤部队。行军打仗,速度迅猛,灵活自如,猎骄靡善于在战争中学习战争。他仿制了月氏的塞人的弩弓机,加强了士兵手中兵器的威力。
猎骄靡率领着红马军团,每日行军千里,遇到抵抗者,发动大规模进攻。让抵抗者闻风丧胆,纷纷俯首称臣。他把打败了敌手首领的额头上,刻上字符,让他们记住已被猎骄靡的红马军团降服。
猎骄靡的红马军团,尤如草原上刮起的一股红色的风暴,席卷了中亚西部的大草原。他的军团所到之处,鹰旗遍插四方。
这一年的秋天,他的军团进入波斯境内。一座古老的波斯城堡,横亘在眼前。在城堡的周围,有美丽的村庄,和高耸的神庙。
波斯国王紧闭城门,拒见猎骄靡。他遂下命令,包围波斯城。
波斯人建造的城堡,非常坚固。青灰色的花岗岩,砌成了石墙,有十几丈高。他们使用的兵器,让猎骄靡大惊失色。他们采用木头做成十字架,支上杠杆。一头沉,一头轻,轻的一头系上石头和碎石,利用惯性把石头抛出城外,雨点般的碎石,弹射很远,威力极大。他们还使用火油投射机,固定在城墙上,向外发射火油弹。他们用这种战法,打败了猎骄靡的三次进攻。
猎骄靡发布命令,暂停进攻。
他召集将军们商议如何攻城。
一位大胡子将军,抱着一只谁也不曾见过的东西,走进大帐。
“猎骄靡陛下,我有一个建议。”
“说吧!”
“这是一只波斯猫。”
众人瞧着将军怀里抱着的猫,猫大如山羊,猛一看像虎,仔细一看又像豹。将军给大家讲猫的故事。
“这猫叫波斯猫,是波斯的特产。波斯人爱养猫,把猫尊为神,家家户户都养猫。这猫被主人宠惯,善吃腥味,又喜安静,一有动静就狂嘶乱叫,撕扯乱咬。波斯王喜欢猫,猫死后,制成木乃伊,建起了许多猫的陵墓。享受大臣一般的待遇。在波斯王的皇宫里,据说养了一千只猫。我们何不用猫攻打波斯城。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一个攻打波斯城的方案逐渐形成。
猎骄靡大喜。命令将士们伐木造鼓,十日内,制成一百面大鼓,一千面中鼓,一万面小鼓。摆成一个庞大的鼓阵,直对城门。猎骄靡站在阵前,威风凛凛,挥舞鹰旗,指挥擂鼓。
鼓声擂响了。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一百面大鼓轰响了,尤如雷霆万钧,气势逼人。一千面中鼓迎合大鼓,轰隆隆地震响,仿佛万马奔腾。一万面小鼓配合着大鼓、中鼓,推波助澜,好像狂风呼啸。
波斯王被巨大的雷鸣惊醒了,睁眼看窗外的天空,一颗金日高悬,看不见一丝云彩,没有一丝风。哪儿来的雷声。他爬上城墙,朝城下观望,好家伙!一万多士兵,挥舞着鼓槌,在狼旗的指挥下,拼命擂响战鼓。
“这是什么声音?”
“是匈奴人的战鼓!”
“这是一种什么战法?”
“不知道”
波斯王感到脚下的城墙在不停地颤抖。
波斯城里的军队,被这鼓声,震得心惊肉跳,彻夜难眠。人们抱着脑袋,捂着耳朵,人心惶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恨不得钻入地缝里。突然,波斯猫倾巢出动。它们无法忍受巨大的震响,冲出巢穴,见人就咬,见物扯物,人和猫,猫和人混战,乱成一锅粥。人和猫难解难分。
城外的鼓声,如火山爆发,势不可当,一浪高过一浪,冲撞波斯古城。
波斯国王已被猫包围,钻进卧室,惊恐万状地下达命令:
“快……快……打……打……开……开……城……城……门……门……”
沉重的城门吱吱嘎嘎地打开了。
鼓声慢慢停下来了。
波斯国王衣衫褴褛,满脸伤痕,狼狈不堪地率领文臣武将走出城门,向猎骄靡投降。
被降服的波斯国王率领着文臣武将,齐齐跪在猎骄靡的面前,三呼万岁!
波斯国王把猎骄靡请进城里。这座城简直像一座花园仙境。有公园、喷泉和草地。街道两边有葡萄树,无花果树,巴旦杏树,苹果树、核桃树,蟠桃树。形成一道绿色的屏障。城里的街道干净整洁。最引人注目的是波斯女人,她们披着神秘的面纱,一个个身姿飘逸,从身旁走过,从她们身上飘来一股诱人的芬芳。这一切,给猎骄靡留下深刻的印象。
波斯国王用波斯的葡萄美酒招待猎骄靡,他一口气喝下一木桶葡萄酒。香醇的葡萄酒,把这位强悍的征服者迷醉。令波斯国王佩服得五体投地。
波斯国王给他献上精美的波斯地毯和壁毯。猎骄靡一一接受。休整十日后,告别波斯国王,继续朝西进发。
公元前一七一年。
猎骄靡率领着红马军团,进军到波斯湾海岸。猎骄靡勒住马缰绳,站在高高的山顶上,看到一副壮丽的画面:一望无际的大海,碧蓝碧蓝,波涛一浪一浪地卷上岸边的礁石,撞击出雪样的浪花。
海面上出现了一支庞大的船队。乘风破浪,驶向岸边。猎骄靡从未见过这么宏大的场景,那船上的白帆,鼓满风浪,行驶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他不禁叫了一声:
“天神啊!这是什么?”
那只船队驶近了海岸。从船上下来一群穿着铠甲,手持长矛大刀,长剑的队伍。他们的相貌,有和自己相同的地方,也有和自己不相同的地方。他们的毛发和肤色是金色和白色。
猎骄靡做梦也没想到,他遇到了一支罗马帝国的远征军,他们肩负着罗马帝国的使命,远征天竺国。一上岸,就和猎骄靡的红马军团相遇了。
罗马军队的将军,也没有料到,在波斯湾岸边,遭遇到了一支来自东方的铁骑红马军团。两支久经沙场,骁勇剽悍的军团,在波斯湾海边意外相遇。立刻爆发了一场恶战。首先发动进攻的是罗马军团。他们以为遇到了当地的土族武装的抵抗,一经交锋,便发现对手不可小觑,山上鹰旗飘舞,无数红蚂蚁般的兵马从山上蜂拥而来,将刚上岸的罗马军团赶回大海。
红马军团越战越勇,一直冲杀进大海。罗马军团退回到船上。大船上突然射下无数雨箭,红马军团的兵马纷纷沉入海水中。
一场激战过后。罗马军团发现这是一支不懂海战的军队,在大海面前,他们束手无策,手上的兵器根本发挥不了任何作用。
罗马将军一声令下,无数人马呐喊着跳入大海,又一次冲向岸边,追击红马军团。猎骄靡这才意识到遇到了一支强敌。他丢下大量的马匹和军需品,退回一千里。不敢再向西进发。
罗马军团意外大获全胜,缴获无数战利品,乘船班师回到罗马帝国。
罗马将军在缴获的战利品中,发现了黄金般的丝绸,这是罗马帝国所没有的珍品,他把金子般的丝绸献给罗马帝国。
罗马帝国看见东方的金子般的丝绸,瞳孔放光,直奔下宝座,捧起丝绸,问道:
“这东西从何而来?”
“我们驶到波斯湾的时候,遇到了一支东方来的军团。这是我们从他们那儿缴获的战利品。”
“这真是上帝赐给的珍品!”
罗马国王喜不自禁,吻着金子般的丝绸叫道:
“啊!东方,那是出产丝绸的地方,这金子般的丝绸只配我罗马帝国的王妃们享用!”
整个大殿响起一片欢呼声。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