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侠小说史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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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叶洪生

  武侠小说是近一甲子以来华人社会中最有魅力的一种大众读物;而其成为热门话题或具有争议性之问题者,为时亦久。大约从一九二○年代平江不肖生向恺然的《江湖奇侠传》问世并陆续拍成十八集《火烧红莲寺》电影风靡全中国起,不虞之毁誉即纷至沓来。

  姑不论武侠小说汗牛充栋、是非如何,在我国通俗文学的大观园里,武侠小说无疑可称得上是一朵“奇葩”。它以独特的文学形式、风格、题材、命意及专门用语,勾勒成一幅又一幅充满传奇色彩的“江湖众生相”;它表彰人间的公平与正义,标榜“替天行道”,强调济弱扶倾;其中更穿插了虚实相生的武功、曲折离奇的情节,娓娓诉说江湖侠士、英雄儿女们可歌可泣的故事。这里面有的写人性冲突,有的写国仇家恨;或渲染正邪之争,或演叙帮派恩怨……总之,刀光剑影,侠骨柔情,悲欢离合,不一而足。加以武侠小说从形式到内容都与中华文化传统血肉相连,通篇洋溢着中国人独有的生命情调,读来极之亲切有味──其事虽非现实世界中所必有,亦可供人神驰想象,遣怀寄慨;因此能风行海内,颠倒众生!

  然而历来讨论武侠小说者,率皆以“社会影响”着眼;罕有就其本源、形成、发展、流变以及各个时期不同的作品风格、特色而从事系统性的研究,令人不无遗憾。本文因拟针对此一论题,提出初步看法与分析,以供各方博雅君子参考。

  一、中国人侠义观念之形成

  在我国古代文献中,“侠”与“游侠”之称屡见不鲜,却并无“武侠”一词。最早将“武”、“侠”二字相提并论,复加以必然之关联者,厥为战国时代法家代表人物韩非。《韩非子•五蠹篇》有云:“儒以文犯法,而侠以武犯禁!”所谓“五蠹”,乃特指学者、言谈者、带剑者、串御者、工商者“五类分子”而言。其中“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即是法家为“侠”所罗织的罪状,必欲去之而后快!

  虽然由于史料所限,近世学者迄今仍无人能明确指出“侠”与“游侠”的分际究竟如何──即令贤如司马迁,在《史记》中为游侠立传,亦不免将两者混为一谈──但大抵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古代侠客并非以仗剑动武为唯一要件,所重端在“仁义”而已;至于行谊、精神则是一脉相承、代代不绝的。

  游侠重仁尚义“施恩拒报”

  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论游侠的本质是:“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不既信,不倍言,义者有取焉。”明白揭橥仁、义二字。而《游侠列传》更进一步勾勒出游侠的精神面貌是:“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这便将游侠的人生观与行为准则界定下来了。

  在《游侠列传》里,司马迁曾提及“侠”的四种名目,分别是:布衣之侠、乡曲之侠、闾巷之侠、匹夫之侠;实则彼此相类,只是活动的空间或略有差异,说法不同而已。如汉初之朱家、郭解、田仲、剧孟等等,均属于民间游侠,其人或“以躯借交报仇”;或“所藏活豪士以百数”;或“天下骚动,宰相得之若得一敌国”;或“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云云。

  其实,郭解“睚眦杀人”,有失仁侠之道,不足为训。而班固作《汉书•游侠传》,则又以信陵、平原、孟尝、春申四君“竞为游侠”,置于传首;即后世所谓“卿相之侠”(借钱穆语),以与民间游侠区分,但此说颇有问题。试看司马迁为“四豪”立传:论平原君赵胜,则“利令智昏”;论孟尝君田文,则“好客自喜”,一怒而灭县;论春申君黄歇,则“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卒以弄虚造假而贾祸杀身;凡此,皆乖离游侠精神。唯有信陵君魏无忌礼贤下士,仁义无双,与《游侠列传》宗旨相符。此外,“延陵挂剑”的吴公子季札,一诺千金,亦有“侠士之风”。

  综上所述,游侠或出身平民市井,或出身卿相贵族;居仁由义,重然诺,轻生死!其性质并非钱穆在《释侠》一文中所断:“侠乃养私剑者,而以私剑见养者非侠。”因为侠士可以不带剑,亦可不带剑;可以动武,亦可不动武;“养私剑”(培植私人武力)者固有,却未可一概而论。对此,刘若愚的《中国之侠》一书,看法就较为合理。他认为:“游侠并非属于任何特殊社群,亦不具某种阶级成分;不过是拥有若干理想的人物而已。”刘氏进而又将游侠的特征归纳为八,而以“重仁义,锄强扶弱,不求报施”列为首要。可谓探骊得珠!

  诚然,中国自古“侠”、“义”并称。唐代李德裕作《豪侠论》即剀切指出:“夫侠者,盖非常人也;虽然以诺许人,必以节义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难兼之矣。”可见“义”对侠者之重要,二者不可须臾离。然而有关“义”的正当行为标准如何,自春秋以迄先秦各家均各执一词,并无定论。

  《墨子•尚同上》曾慨乎言之:“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这就是说,古人由于立场、看法不同,对于“义”的解释及所定标准也就不同。

  那么“侠客之义”即侠客所公认的正当行为究竟与常人有何相异之处?我们由《史记•游侠列传》描述朱家之为人行事,即可约略得知:侠客实以“利他”主义为行动原则。如朱家自奉甚俭,但“诸所尝施,唯恐见之”,“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他岂止于“不求报施”?更“羞伐其德”,避不见面!这是何等清高的志节!但侠者却认为理所当然,不值一提。此所以冯友兰在《新事论》中指出:

  所谓“行侠仗义”的人所取的行为标准,在有些地方都比其社会道德所规定者高。(中略)“施恩不望报”是道德的行为,“施恩拒报”即是超道德的行为了。

  明乎此,乃知侠义精神端从无私、利他的主观意识出发。所谓“救人于厄,振人不赡”正是一种伟大同情心的表现;至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犹其余事了。然则后世常以“侠”、“刺”并举,这是什么道理呢?其间又有何区别呢?

  刺客“报恩以武”不顾死生

  纵观《史记•刺客列传》,我们可以发现:刺客的思想行为实与游侠精神相通,其别一在于“报”,二在于“武”。而刺客之所谓“报”,又特别着重报恩,具有被动性质;为了达到目的,迅求事功,便不得不动武矣。

  ──如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是因率军与齐国交战,三度败北;而鲁庄公不加问罪,“犹复以为将”!可谓有恩有德,岂可不报?

  ──如专诸以鱼藏剑刺吴王僚,是因公子光以“善客待之”,且曰:“光之身,子之身也。”如此看重,乃奋身以报。

  ──如豫让变容易貌,狙击赵襄子,是因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遂不惜“为知己者死”!

  ──如聂政刺杀韩相侠累,是因严仲子倾心结纳,恩遇至厚;借躯为报其仇即是报恩,故粉身碎骨,在所不顾。

  至于荆轲刺秦王一事,则不无可议之处。因其虽屡言“报”字(报燕太子丹),但一再迟迟其行,推三阻四;以致连累多人白白送命,有负恩主重托,终究身死事败为天下笑!症结正出在他学艺未精,武功低微,又“不讲于刺剑之术”。惟荆轲在秦廷浴血奋战,从容就义,亦足称勇士。可惜匹夫徒逞血气之勇,令人慨叹!

  由此观之,刺客“报恩”以武,游侠“施恩”以仁;虽然两者皆重然诺、轻生死,但毕竟在立身行事的动机与做法上,有所不同。是故司马迁为游侠、刺客立传,泾渭分明,实寓有深意在内。

  墨者“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复次,侠者又有“别墨”之称。据《吕氏春秋》记载,春秋战国时代原始墨家集团,以墨翟为首任“巨子”,其徒遍天下;弟子三百人,皆可使其赴汤蹈火,急人之难。如禽滑厘率众救宋,即为显例。

  《墨子•兼爱下》主张:“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并且为求“兴天下之大利”,便不得不“用天之罚”以“除天下之大害”;甚至必要时“不惮以身为牺牲”!而《墨子•非攻下》更特别指出,武王伐纣“非所谓攻也,所谓诛也”!因为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所以不得不“代天行诛”!

  如此看来,墨家实无殊于一侠士集团,初不计较个人恩怨,而以救国救民、替天行道为人生理想目标。再就其组织观之,墨家纪律严明,有如江湖帮会;“巨子”即帮主,对于犯“墨者之法”者,可操生杀大权。据《吕氏春秋》引述“墨者之法”是:“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值得注意的是,墨者视此一家法为“天下之大义”,尤高于一般国法;即使“巨子”杀人违犯,亦罪在不赦,何况其余!

  由是“戒妄杀”乃悬为后世侠者共遵共守之信条;相较之下,刺客为“报私怨”而率性杀人,所见之“义”又特其小也!

  以上笔者已大略将清史所载有关侠、刺、墨三者思想行为之异同,作了初步分析。姑不论其见识大小、是非功过如何,但不可否认的是,古代具有独行侠或豪侠性质的侠、刺之流与具有帮会性质的墨者之徒,对于两千年来中国人侠义观念之形成与深化,影响至钜。我们常说某人“有侠气”、“讲义气”,都是一种美称,多持肯定态度;而“见义勇为”更属难能可贵的英雄行径,令人由衷钦佩──所谓“虽不能之,然心向往之”,即足以说明这个道理。

  是故,在此一历史背景及社会心理的交相激荡下,人们普遍欢迎这类以侠义英雄事迹为题材内容的传奇小说,毋宁是理所当然的了。

  二、“武侠”与小说类目之关系

  在当前海峡两岸所出版的重要辞典中,绝少收入“武侠”或“武侠小说”一词;即有释义,亦甚简略,更未言及出处。这在武侠小说流行了大半个世纪的中国,不能不说是一桩怪事。

  顾名思义,“武侠”系专指凭借武技主持公道的侠义之士而言。但有趣的是,在我国古代文献与稗官野史中虽有“游侠”、“仁侠”、“义侠”、“豪侠”、“勇侠”、“隐侠”、“儒侠”乃至“剑侠”、“盗侠”、“僧侠”、“女侠”种种名目,惟至迟在清末之前,尚未出现“武侠”一词。其实,“侠以武犯禁”固寓有武侠之意,但“武侠”之成为一个复合词,却是日本人的杰作;而辗转由旅日文人、学者相继采用,传回中国。

  押川春浪首张“武侠”之目

  日人何时衍创“武侠”一词?漫不可考。然明治时代后期的通俗小说家押川春浪(一八七六~一九一四年),却有三部以“武侠”为名的小说,轰动日本,风行一时;分别是《武侠舰队》(或译《海底军舰》,为处女作,一九○○年)、《武侠之日本》(一九○二年)、《东洋武侠团》(一九○七年);此外更创办《武侠世界》杂志(一九一二年),以鼓吹武侠精神。

  清光绪二十九年(一九○三年),梁启超在横滨所办《新小说》月报之《小说丛话》专栏中,有署名“定一”者评论古今名著时说:“《水浒》一书为中国小说中铮铮者,遗武侠之模范;使社会受其余赐,实施耐庵之功也。”这可能是中国刊物首次借用“武侠”这个外来语以颂扬《水浒传》之滥殇。越一年,梁氏作《中国之武士道》,其自序亦两提“武侠”之名。彼等受到押川春浪小说影响,殆无可置疑。

  清光绪三十四年(一九○八年),笔名“觉我”的徐念慈曾于上海《小说林》月报发表《余之小说观》一文,略谓:“日本蕞尔三岛,其国民咸以武侠自命、英雄自期……故博文馆发行之……《武侠之日本》……《武侠舰队》……一书之出,争先快睹,不匝年而重版十余次矣。”徐氏尝谓亲自润饰中译《武侠舰队》,改题为《新舞台》,连载于《小说林》。

  经查《小说林》所分小说类目,计有:社会、科学、侦探、历史、军事、言情、奇情、家庭以及短篇共九种,而《新舞台》(即《武侠舰队》)则列入军事小说中。此外,该刊第五期所载《绿林侠谭》,亦未冠以“武侠”之名,而独立存在于九种小说类目之外,当作江湖轶事看待。

  林纾《傅眉史》得风气之先

  据马幼垣考清末民初众多小说期刊所收作品,具有武侠小说性质者,当日恒归类为“义侠”、“侠义”、“侠情”、“勇义”、“技击”、“武事”、“尚武”等名目;而最早标明为“武侠小说”者,厥为林纾在《小说大观》第三期(一九一五年十二月)发表的短篇小说《傅眉史》,一次刊完。

  嗣后,以“武侠”为书名之荦荦大者计有:钱基博与恽铁樵编撰的《武侠丛谈》(一九一六年)、姜侠魂编撰的《武侠大观》(一九一八年)、唐熊所撰《武侠异闻录》(一九一八年)、许慕义所编《古今武侠奇观》(一九一九年)以及平襟亚主编《武侠世界》月刊(一九二一年)、包天笑主编《星期》周刊之《武侠专号》(一九二二年)等等。至此,“武侠”之名不胫而走;透过报纸、杂志的宣传鼓吹,社会大众也逐渐接受“武侠小说”存在的事实。

  迨及一九二○年代“南向北赵”双雄崛起之际,向恺然的《江湖奇侠传》与赵焕亭的《奇侠精忠传》虽均未特别标明是武侠小说,但世人皆以武侠小说目之。此后晚出的同类作家封面及扉页,或径称“武侠小说”,或代以“技击小说”、“武侠技击小说”、“历史武侠小说”、“侠义小说”、“侠情小说”、“奇侠小说”、“剑侠小说”、“武侠斗剑奇情小说”,甚至“党会小说”等等,殊不一致。然总以标榜“武侠小说”者居多;于焉乃形成一种为社会大众所共认可的小说类目,以迄于今。

  三、武侠文学传统及其演化过程

  如采狭义的说法,武侠小说自然是民国初年以后的“新生事物”;但这并不意味在此之前中国就没有性质相类的小说存在。相反地,从唐人传奇在文学史上领一代之风骚起,武侠小说即开始萌芽。如宋初李?等所编《太平广记》卷一九三至一九六,特将十八种唐人传奇列入“豪侠”类,便可概见武侠小说实与唐人传奇部分作品脉络相通。故若谓唐人传奇为武侠小说之远祖,当不为过。

  惟这类“豪侠”传奇也有两个公婆:一是汉初司马迁《史记》中的游侠、刺客列传;二是魏晋、六朝间盛行的“杂记体”神异、志怪小说。

  ──前者正如近人钱基博在其《铁樵小说汇稿序》中所称:“太史公序游侠,则进处士而退奸雄,是亦稗官之遗意也。”稗官乃指小说者流;然就侠、刺列传的内容性质而言,即使不能等同于小说,亦可谓最早的“豪侠传记文学”,对唐人传奇中描写的侠、刺行为颇有启发作用。

  ──后者亦如明人胡应麟的《少室山房笔丛(卅六)》所云:“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幻设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而周树人着《中国小说史略》更进一步点明:“传奇者流,源盖出于志怪;然施之以藻绘,扩其波澜,故所成就乃特异。”例如隋末唐初王度所撰《古镜记》及《补江总白猿传》(不着撰人),便直承六朝变异之谈余烈,开唐人传奇中“神怪”类小说之先河。

  这一实(前者写实)、一虚(后者虚构)相生互激的结果,乃导致晚唐所出的“豪侠”类传奇,多少均染上宿命或神异色彩;其对后世武侠小说影响深钜,固不待言。

  唐人“豪侠”传奇产生之社会背景

  有关唐人传奇勃兴的原因,范烟桥着《中国小说史》曾约略言之:“在此时代,婚姻不良,为人生痛苦的思想,渐起呻吟;而藩镇跋扈,平民渴盼一种侠客之救济;故写恋爱、豪侠之小说,产生甚富。”

  此固为持平之论;但需要特别补充的是,中唐后社会暗杀之风极盛;藩镇各霸一方,私蓄刺客以仇杀异己之事,时有所闻,史不绝书。这便为唐人豪侠小说提供了“反映社会现实”的催化剂。

  复次,当时权贵为求自保,乃格外注重安全保卫工作。如《资治通鉴》卷二一五,记李林甫:“自以多结怨,常虞刺客。出则步骑百余人为左右翼,金吾静街;前驱在数百步外,公卿走避。居则重关复壁……如防大敌;一夕屡移床,虽家人莫知其处。”故侠、刺者流要想得手,非具有神出鬼没的本领不可。此所以唐人驰骋想象作豪侠小说,凡涉武事,便千奇百怪;神通幻变,不一而足。像《史记•刺客列传》写荆轲那样不谙剑术的庸手,在唐人传奇中是再也见不到了。

  唐人“豪侠”传奇包含四种类型

  纵观民初以降的武侠小说,无论其流派风格、品类优劣如何,其共同点都是牢牢扣住“用武行侠”的主题;而武与侠二者互为表里,浑如一体,是手段也是目的,尤侧重武技描写。但细按唐人豪侠小说之内容,却不尽然“用武行侠”;它大抵包含四种类型,旨趣各异。今举其荦荦大者于次:

  (一)用武行侠类──如袁郊《红线》、《懒残》、裴?《昆仑奴》、《韦自东》、皇甫氏《义侠》、《车中女子》、康骈《田膨郎》等;完全具有武侠小说的本质与特性。

  (二)有武无侠类──如裴?《聂隐娘》、沈亚之《冯燕传》、段成式《僧侠》、《京西店老人》、《兰陵老人》、皇甫氏《嘉兴绳技》、《张仲殷》、康骈《潘将军》、《麻衣张盖人》等;或卖弄武技,故神其说,或滥杀无辜,草菅人命,均未见行侠事迹。

  (三)有侠无武类──如杜光庭《虬髯客传》、蒋防《霍小玉传》、许尧佐《柳氏传》、薛调《无双传》、柳埕《上清传》、牛肃《吴保安》、皇甫枚《李龟寿》、李亢《侯彝》、冯翊《张佑》等;仅表现出某种豪侠或侠义精神,而不以武技取胜。

  (四)衔冤复仇类──如李公佐《谢小娥传》、皇甫氏《崔慎思》、薛用弱《贾人妻》等,皆为报冤仇不择手段杀人。前者固彰显孝妇节义,然究非侠义;余则“杀子绝念,断其所爱”,全无人性可言!其冷酷无情,虽禽兽、盗贼亦不能过。

  荀悦《汉纪》卷十有云:“游侠之本,生于武毅不挠;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见危授命,以救时难而济同类;以正行之者谓之武毅,其失之甚者致为盗贼也。”这也就是说,恃武横行之人若不走正道,即是盗贼而非游侠,两者不可相混。然由上举四类世所公认的唐人豪侠小说(或泛称侠义小说)故事旨趣可知,其中固不乏描写豪杰、义士行径者,而以盗为侠者亦不在少数;更多的则是一些非侠非盗而武技神奇的中间人物及冷血杀手,也昂然混迹其内。如《太平广记》所列“豪侠”类目,即有泰半是滥用侠名者,可概其余。

  但就广义“武”、“侠”的范围而言,举凡唐人传奇里所描写的江湖豪杰、义士、异人、盗贼、杀手、复仇者以及神鬼莫测的武功、剑术等等趣味性素材,均为后世武侠小说所吸纳,共冶于一炉。

  我们试看“用武行侠”类的唐人传奇内容,即可明了武侠小说之原型要素殆已包罗其中:

  一、行侠仗义必以“武”;它包括一切超能力的武技,可以止戈(如《红线》),可以救人(如《昆仑奴》、《车中女子》),可以摘奸发伏(如《义侠》、《田膨郎》),可以为民除害(如《懒残》、《韦自东》)──武与侠乃形成有机的结合,二者不再孤立存在。

  二、特别渲染方外人的神奇本领;而所述佛、道两家弟子之玄门绝技或秘术,均非世俗所能想象(如《红线》、《懒残》)──后世武侠小说每喜为玄门奇人张目,胎息在此。

  三、仗剑护法与灵丹妙用;这在以“剑仙”除魔卫道故事为主的武侠小说中,尤为显著,而实以裴?《韦自东》为滥殇。盖古传采药炼丹(或修练神功)易遭魔扰,必须借助高人护法,方可成事;而灵丹妙药则有诸般神效,如驻颜、长生、增强功力等等──凡此,皆为后世武侠小说所宗,更进而发扬光大。

  当然,若论唐人传奇中最具武侠典型的“侠之大者”,自推袁郊所撰《红线》;叙述侠女红线为解潞州节度使薛嵩之忧,而勇往魏博节度使田承嗣枕边盗盒示警的故事。传中说她“夜漏三时,往返七百里;入危邦,经五六城”;而归来时彷佛“晓角吟风,一叶坠露”,洵可谓神乎其技;然却一无杀伤,十足体现仁侠精神。结果正如所云:“两地保其城池,万人全其性命;使乱臣知惧,烈士安谋!”故此“红线盗盒”千古传诵,令人赞叹不已。

  文言武侠由盛而衰之渐变

  惟唐人传奇树立了文言“武侠”的典型之后,经五代至宋,却并无任何发展,反而有衰落之势。在现存的传世之作中,除王定保所撰《胡证》、《宣慈寺门子》及孙光宪所撰《荆十三娘》等篇,尚能表彰武侠精神而外;余如吴淑《江淮异人录》二卷所收《李胜》、《聂师道》、《张训妻》、《洪州书生》与洪迈《夷坚志》所收《花月新闻》、《解洵娶妇》、《郭伦观灯》、《侠妇人》、《八段锦》诸篇,或有武无侠,或有侠不武,甚至以细故杀人者亦屡见不鲜;惟《郭伦观灯》用武行侠,彰明较着。

  其次,明人王世贞伪托段成式所编《剑侠传》四卷,则收宋人作品十六篇,大体仍模仿唐人传奇笔意,率由旧章。故周树人《中国小说史略》慨谓:“宋一代文人之为志怪,既平实而乏文彩;其传奇,又多托往事而避近闻。拟古且远不逮,更无独创之可言矣。”

  然而自宋以降,文言武侠作品走势虽衰,明、清两代仍有不少这类仿唐传奇小说存在。如《剑侠传》之继起者有乔吉《续剑侠传》、徐广《三侠传》、邹之麟《女侠传》等;从此,飞剑乘空之说甚嚣尘上,亦风行一时。

  此外,明人武侠传奇之文情较可观者尚有李昌祺《青城舞剑录》、宋濂《秦士录》、宋懋澄《刘东山》、徐士俊《汪十四传》及乐宫谱《毛生》等篇。至于清人武侠传奇则今存本甚伙,撮其要者如蒲松龄的《侠女》、《武技》、《红玉》(收入《聊斋志异》);王士祯的《剑侠》、《女侠》(收入《池北偶谈》);袁枚的《三姑娘》、《好冷风》(收入《新齐谐》);毛祥麟的《南海生》、《褚复生》(收入《墨余录》)以及李渔《秦淮健儿传》、钮?《云娘》、乐钧《葛衣人》、许仲元《陶先生》、沈起凤《恶饯》等篇,但亦不脱唐人传奇之流风遗韵。

  复次,在《清朝野史大观》的述异、遗闻、轶事中,亦多武侠传奇;但凡近世知名的江南八侠、大刀王五、霍元甲等人物事迹,悉在其内。值得注意的是,自从宋初洪迈撰《八段锦》首揭气功名称及师承来历以后,有明一代竟无赓续者;而入清季却逐渐蔚为风气。如蒲松龄《武技》、《铁布衫法》之少林派;许仲元《陶先生》之内、外家;沉起凤《恶饯》之内、外功;采蘅子《武技三则》之软、硬功;毛祥麟《褚复生》之神功;以及《清朝野史大观》藉峨眉僧故事而评述内家正宗拳法源流、传承等等。凡此,均与宋、明文人祖述唐人传奇之剑侠神技大异其趣。迨及清末林纾撰《技击余闻》一书,可谓文言武侠小说压卷之作;嗣后此类作品寥若晨星,终致绝迹人间。

  白话武侠始自“说公案”

  一言以蔽之,武侠文学自唐代发微,入宋后分为两支发展:一为“传奇体”,即文言小说,已如上述;一为“话本”,即白话小说,则与后世武侠小说关系尤大。此因唐宋传奇多出于文人学士之手,皆为古典文言,笔墨简洁,未能雅俗共赏;而“话本”实系宋以前市井中“说话人”(以说书为专业者)的故事本子──初受佛经讲唱“变文”之影响,再经宋人以民间俚语著书──因其文字浅显易懂,故又称为“平话”。

  按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吴自牧《梦粱录》、灌园耐得翁《都城纪胜》都有提及当时汴京“说话”伎艺之盛。其中耐得翁曾分南宋小说为三类:“一者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搏拳、提刀、杆棒及发迹变泰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与吴自牧说法略同。至“话本”小说大典,引吭发变征之声;音虽稍下,却甚通俗,妇孺俱解,遂广为流传。如《杨温拦路虎传》、《杨谦之客舫遇侠僧》、《汪信之一死救全家》、《万秀娘仇报山亭儿》、《郑节使立功神臂弓》等,皆属于“说公案”一类白话小说,而饶有武侠之意味。特以《杨温拦路虎传》描写杨温与李贵对打,逐招交代,并采用内行术语,殆为中国小说史上第一遭。

  《水浒传》划时代之贡献

  然终宋之世,毕竟没有真正章回体的“平话”武侠小说出现;这要等到元、明间水浒故事流行而后各种繁简不同版本的《水浒传》相继问世,方始树立白话武侠典型。姑不论其作者属谁,此书兼具“银字儿”、“说公案”、“说铁骑儿”三种小说性质;再加上“讲史”,一炉共冶,九转丹成,遂开我国长篇武侠章回小说之先河。

  大体说来,《水浒传》对于后世武侠小说的深远影响可得有五:

  一、以章回体、白话文为其外在形式;古典文言退而为点缀之用。

  二、以“乱自上生”、“替天行道”为其内在思想题旨;主持社会正义,为民请命。

  三、表彰先秦游侠精神而不惜以武犯禁。

  四、其穿针引线笔法及复式结构为后世所宗,长垂典范。

  五、江湖豪杰群相结义、统一取绰号由此始。

  但不可讳言的是,虽然明儒李卓吾评点《忠义水浒传》序称此书为“发愤之作……欲不谓之忠义,不可也”;但如武松血溅鸳鸯楼,见人就砍,却也开了无边恶例──欲谓之“武侠”,不可也!因为真侠义决不能滥杀无辜,否则又与盗贼何异!?世以《水浒传》为“诲盗”之代表作,或有人不能?同;惟自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看,诚可谓不诬。

  于此同时,罗贯中《三遂平妖传》上承唐人传奇《聂隐娘》余绪,亦发为剑侠长篇章回小说之嚆矢;初成四卷二十回,后由冯梦龙增补为十八卷四十回。其故事玄奇,有飞剑跳丸、降妖伏怪、斗法斗智等情节。此书与稍晚出现的《西游记》、《西游补》、《四游记》、《飞剑记》、《禅真逸史》及《封神演义》等“神魔小说”(借周树人语),对民初糅合豪侠、剑侠内容的武侠小说如《江湖奇侠传》、《蜀山剑侠传》等钜制,影响极大。是故《水浒传》与《三遂平妖传》在中国武侠小说发展史上,均居于枢纽地位,而确有奇峰并插、锦屏对峙之妙。

  相形之下,“三言”、“二拍”中所收明人白话武侠短篇,如《赵太祖千里送京娘》、《李?公穷邸遇侠客》、《刘东山夸技顺城门/十八兄奇踪村酒肆》、《程元玉店肆代偿钱/十一娘云岗纵谭侠》、《神偷寄兴一枝梅/侠盗惯行三昧戏》等小说,又未免小巫见大巫了。

  清代武侠分由三途发展

  降至清季,武侠分由三途发展:

  (一)神魔小说而有武侠精神者──以《济公传》与《绿野仙踪》为代表。康熙年间先有王梦吉《济公全传》三十六则故事;继有无名氏《济公传》十二卷,今传二八○回本。该书以济颠和尚游戏风尘、渡世救人为主干,穿插剑客、侠士锄强扶弱英雄事迹及正邪斗法、捉妖降魔等情节;文字白描,生动有趣,为后世武侠小说演叙风尘异人重要渊源之一。

  干隆时有李百川《绿野仙踪》,凡一百回,笔墨奇恣雄放,亦庄亦谐;写剑侠求仙、除魔卫道、官场黑暗、人情世故均能曲中筋节;尤擅以四六文写景,引人入胜,堪称“说部中极大山水”。值得注意的是,此书叙冷于冰连收猿不邪等六弟子行侠江湖事,殆得近代武侠小说“大开山门”风气之先。

  (二)儿女侠情小说──以《好逑传》、《绿牡丹全传》及《儿女英雄传》为代表。先是明清之际,名教中人(?)编《好逑传》,又名《侠义风月传》,凡十八回;写才子铁中玉之武勇、佳人水冰心之坚毅,打破历来才子佳人男皆文弱、女皆懦怯之庸俗窠臼,而以侠骨柔情贯穿全篇。至于康熙时夏敬渠所作《野叟曝言》则介于神魔小说与人情小说之间,亦饶有武侠趣味;惟其封建思想浓厚,评价不高。

  清中叶无名氏撰《绿牡丹全传》,又名《四望亭全传》,亦称《龙潭鲍骆奇书》,凡六十四回;以骆宏勋、花碧莲之情缘为主线,赞颂侠客见义勇为、为民除害精神,而反复申述“江湖有义终非盗”之旨。书中骆、花二人皆为英雄儿女,精通武艺;这便将侠情小说的视野更为扩展,成就男女英侠以情结合之“宏碧缘”矣。

  稍后,又有文康《儿女英雄传》产生。此书初名《金玉缘》,别名《正法眼藏五十三参》;原本五十三回,今存四十回本。写侠女“十三妹”何玉凤为报父仇,行走江湖,路见不平,搭救安骥及张金凤故事;后戏曲则取十三妹之弹弓绝技(武)配以安公子之书砚(文)而改编为《弓砚缘》、《能仁寺》,流传至今。

  持平而论,《儿女英雄传》结构绵密,运用口语生动传神,对书中人、时、地的描写亦颇写实。一九三○年代后期王度庐系列武侠作品便深受其影响,更别创“悲剧侠情”一派。

  (三)侠义公案小说──以《七侠五义》、《施公案奇闻》及其续书为代表。早在明代时即有杂记体《包公案》(亦名《龙图公案》)十卷传世;清道光年间名说书人石玉昆之唱本《龙图耳录》一百二十回则从此出。光绪初年无名氏据此润饰而改名《忠烈侠义传》,旋又易名《三侠五义》;叙南侠、北侠、双侠及陷空岛五鼠行侠仗义事,豪情壮采,笔意酣恣。经学大师俞曲园为之倾倒,乃以“三侠”其数为四,加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及小诸葛沈仲元,恰成七侠;因而再新编为《七侠五义》,作序盛赞;并“援据史传,订正俗说”,改易第一回文字,遂得广为流传。

  《七侠五义》之正反面影响

  《七侠五义》初写江湖豪侠除暴安良、快意恩仇,不免“侠以武犯禁”;后则甘为包公(代表官府)所用,竟变成了“侠以武执法”。此所以周树人《中国小说史略》指其“为市井细民写心,仍似较有《水浒》余韵;然亦仅其外貌,而非精神”矣。复又有《小五义》、《续小五义》问世,皆谓石玉昆原稿,但水平殊不一致;或因加工者良莠不齐,也未可知。

  总之,《七侠五义》及其续书有关武功技击(如点穴、暗器、剑诀、刀法、轻功提纵术等)、江湖勾当(如闷香、百宝囊、千里火、夜行衣靠、人皮面具等)以及机关埋伏(如八卦连环堡)种种名目之演述,均对民初以后武侠小说之内容素材有决定性之影响;惟后者恒以“朝廷鹰犬”为卑为劣,则系公案小说杂出而流于滥恶后所生之反动心理也。

  道光年间有无名氏《施公案奇闻》,一名《百断奇观》,凡九十七回;叙施仕纶为宦时,镖客黄天霸等侠义英雄助官府扫荡绿林事。继有《彭公案》一百回,改以彭朋为主,扬其余烈。虽此二书文情不佳,但均一续再续,遂成漫漶之局。

  此外,又另有《刘公案》、《李公案》以及《永庆升平》前后传、《圣朝鼎盛万年青》、《英雄八大义》、《英雄小八义》、《七剑十八义》等等,不可胜数。

  从《世无匹》到《热血痕》

  回顾清代侠义公案小说的演化过程,不能不特别提到雍干年间刊行的一部冷门作品《世无匹》──论者有谓此书堪称是“我国古代小说史上第一部由人情世态题材中脱胎出来的侠义小说”;“是从『三言』中的侠义题材短篇小说向着《儿女英雄传》、《三侠五义》过渡发展中间的一座重要桥梁。”

  《世无匹》作者不详,惟署《古吴娥川主人》编次,分为四卷十六回;叙述壮士干白虹以其“举世无匹”的侠肝义胆济弱扶倾、替天行道,却反被人恩将仇报、可歌可泣的故事。此书不谈神怪、不谈风月,完全扣住干白虹一生曲折动人的奇节伟行而作细部描写(包括思想动机);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下侠客所能发挥的济世作用与生命价值表露无遗。在此之前,中国侠义小说不曾有过这样深入浅出的创作;在此之后,《七侠五义》一类公案小说凡写独行侠者,实多取法于《世无匹》。

  惟自《七侠五义》以降,公案小说之命意所在,莫非忠于朝廷、效力官府;凡此,恰恰与“替天行道”的古游侠精神相反!这自是满清怀柔政策成功,而汉人民族意识衰落──“心悦诚服,乐为臣仆”之表征。然由公案小说改编成的皮黄戏剧竟多达数十出,则其鼓吹武侠、普及大众之功,亦不容抹杀,卒能风靡一时。

  清末侠义公案小说除有各种续书而蔚为大观之外,别开生面的公案讲史类尚有李亮丞《热血痕》(一九○七年);儿女侠情类有赵苕狂《剑胆琴心录》(一九○八年)、邵振华《侠义佳人》(一九○九年);剑仙传奇类有唐芸洲编《七剑十三侠》(一九○八年)、《仙侠五花剑》(一九一○年)等。其中,李亮丞《热血痕》一书,凡四十回,讲国仇家恨,寓意深远。正文前有《满江红》词,抒其怀抱:

  闲煞英雄,销不尽填胸块垒;徒惆怅,横流无楫,磨刀有水。侧注鹰瞵横太甚,沉酣狮睡呼难起。叹鲁阳,返日苦无戈,空切齿!

  局中人,都如此,天下事,长已矣。且抽毫摅臆,撰成野史;热血淋漓三斛墨,穷愁折叠千层纸。愿吾曹,一读一悲歌,思国耻!

  该书演吴、越相争事,以英雄儿女陈音、卫倩仗义行侠,襄助勾践复国为主线,广结剑客、奇才,共同效力。自浅一层看,此书旨趣已较寻常侠义公案小说“终必为一大僚隶卒”(鲁迅语)之公门高级捕快精神高明得多;而自深一层看,则此书借古讽今,“要使不断受外人欺侮的中国,能以雪耻自立。”故阿英《晚清小说史》指出:“晚清的政治社会,在这一部公案里是透露了不少情况。”加以作者文笔洗炼,跌宕有致,洵可谓清代侠义公案小说“拨乱反正”压卷之作。\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