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任何伤感的话题,让最后的时间没有遗憾,似乎是我们共同的默契。
在夕阳的余辉中,我们抵达了没(mo,四声)风小镇。
小镇的总面积不达二十亩地,周围没有一户农家,甚至都没有普通的居民地。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没风小镇居然有上等的酒楼和之所,与驿站客栈等一起分享中心地带的繁华。傍晚时分,正是各家开始忙碌的时间,行人们络绎不绝,街道上排满了各式各样华丽奢侈的马车,靡靡笙声徘徊于大街小巷间。
我一开始还很懵懂,后来听夏扬解释,得知小镇是一个类似于丝绸之路的必经地,才明白原来没风小镇是一个为商人们提供娱乐的格林梦。
白搭这的一个小镇,此刻我和夏扬却缩在一个犄角旮旯里,在马肚子下大眼瞪小眼。没风的设施再齐全完,却也不是穷鬼能活的地方。可怜夏扬走遍了整个小镇,也没捡到一个铜板。
啊?你问我为什么没去帮忙?我,我是伤患呀!那种没完没了低头弯腰的事我要是做了会伤上加伤,和夏小鬼一样,再闹个梗椎脊椎病混混了。
嘿,其实我的肋骨没啥事了。但是为了让夏扬心里舒坦些,我就“勉为其难”地让他去干苦工吧。(迷糊:夏扬没认你当是福分,不然他的下辈子就完了……雨逸:他的下辈子从认识我时已经完了。)
阴风飕飕,虽不特冷溶阴潮,夏日晚雨过后的丝丝凉气也是能渗透骨头的。
奇怪的是,我在那抱膝窝成一团,旁边的夏扬却神清气爽,没事人似得靠在被泥沾湿的墙上,不明所以地看着我吹胡子瞪眼的表情。唉,孩子总是比男孩子怕冷,何况,囧,我的月信来了……
不知过了多久,蝉鸣声开始侵占我的神经,刺耳的让我再也无法睡下去了。
睁开酸涩的眼,我探向夏扬的方向,打算抓块衣襟塞上耳朵。
毫无预警的摔倒,失去了温暖的支撑,我猛然清醒意识到夏扬不见了!摸摸身旁的垫子,冰凉的温度告诉我他离去已久。我心下大惊,不会是他终于开始嫌弃我睡觉磨牙的习惯跑路了吧?!瞎打岔,别人我不敢说,但夏扬绝对不会。
貌似青叛逆期的孩子都喜欢半搞失踪。算了,我也当一回称职的老妈子,把他逮回来吧,不然那单纯的小鬼铁定会被拐到外太空去。
想到这,我伸开腿打算站起来。可蜷睡太久,冷不防右腿一麻,我又倒了回去。刚想开口吐槽,或碎两嘴来展示我的不满,就被头上呼啸而过的人影吓得了口。
簌簌。几个黑衣人施展轻功,一眨眼便跨越了房顶与房顶之间三米来宽的隔阂。我看的直赞叹,她们的速度真是忒牛了,比夏扬更鬼魅,一看便是帮高手。
不过,大,你们飞归飞,能不能别说句“孩子在哪”来自毁形象啊……
等等!孩子……在哪?人的直觉一向很准,我有种不好的感觉,这帮酷帅的黑衣人,找的就是夏扬。
紧张又兴奋的矛盾心情使我肾上腺素分泌,心跳不可压抑的狂肆起来。原地踟蹰半晌,我决定专心担心夏扬,先不崇拜酷了。
理智回荔我冷静下来,思忖黑衣人的目的。我认为他们很有可能是想绑架勒索,黑衣黑衣,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细想,远行的富商们带孩子的可能是多少?除非脑袋进水了,否则一般人是不会愿意带小麻烦兼电灯泡的。
但如果黑衣人们的目标是夏扬,那就说的过去了。夏父在夏扬十二岁将他接回归当继承人之事,我想有心人一定不会不知道。毕竟天下没有不通风的墙,何况远古时代的人们,还没有聪明到用铜筑墙铁造壁,大部分的墙壁也就是一堆破木头,一把火就完蛋了。
喔,跑题了。总地来说:黑衣人们的目标,极有可能是夏扬。不是夏扬也没关系,小心使得万年船。
下定决心,我飞身爬上房顶的青瓦,追人去也。酷我来啦!哦错了,是:夏扬等我呀!!!
***
皎月高高挂起,静静地垂看繁华热闹的街道。不论是楼里在莺燕们中徘徊的□,酒楼里把酒当歌,吟诗作对的书生,饭馆里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激烈辩论政事的胡商,还是赌坊里高昂叫喧的博客,所有人都沉溺在这金迷纸醉,有钱人的天堂。
路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一个矮小的男孩,探头探脑的找着什么,穿汹霓虹灯的影绰间。他没于硕大的金狮前赞叹,也没有为精巧的翡翠雕刻失神,在他看来,的棉袄比那些可有可无的物品重要多了。
但在买东西之前,他需要去当铺换些银子。
握紧手中的白玉扳指,小小身影加快脚步,来到一个挂着‘当’字的小楼前。
“典当!”他喊。
小儿抬头闻声抬头,不以为意地瞥了男孩一眼,又继续埋首算盘账本之中。
男孩嬉笑。来到小二面前,拿出扳指在他双眼前一晃。小二讪笑,立马换了张脸谱。
“呵呵,这位公子要当它吗?”仔细鉴赏了一会他又道:“您稍等,这物品太贵重,我得去请示老板。”说罢他转身跑到了后台。
男孩四周环顾了下,百无聊赖地坐到了红木雕椅上,双腿晃啊晃,澄澈的眼睛滴溜溜的瞅着柜台。
不一会,柜台后走出了一个目光精铄的中年子。男孩唰地站起,身体笔直,有意无意的摆出了防御的姿势。
“呵呵,夏公子,你不必防备我。我对你并无它心。”人饶有兴趣地打量着男孩的紧绷。刚刚她放出若有似无的杀气,试探了一下男孩的深浅,没想到他身体更方面的反应都好到让人吃惊。她忍不住暗暗腹诽,夏烨呀夏烨,你别树一帜的方法还真的有效,如此敏感,这就是你所说的,你的最佳杰作吗?不过,如此没有野,没有气质的孩子,你要他将来如何嫁的出去?还是想让他和你一样,孤独终生?
思绪至此,人视线上移,对上了男孩的眼睛。赫然鄂住。夏烨,这孩子他……
人直勾勾的眼神没让男孩感到局促,只是了然的浅笑了下。
记得提过,他的眼睛有能让人石化的魔力。
常常一边盯着他的眸子陶醉,一边跟他侃杜莎的故事。而他也会静静的听着,想象她口中好的未来世界。直到她偏离主题,鼓动他也去练回眸嫣然一笑让别人脚底灌铅的魔功,他才会套上小狼皮,张牙舞爪地抗议。事后她也总一笑置之,说:“放心翰,夏扬一定不会成为杜莎的。因为他会是个,被无数伙伴围绕,永远快乐的彼得潘。再说,你要是丢失了爱人,我来客串就翰~~”
噗嗤,男孩笑喷。人也因此回神,精明的脸上渲染了一丝尴尬。避开男孩的眼,人轻咳了声。
“你的扳指我不会要。”
“啊?为什么?”男孩的笑容瞬间消失,小嘴撒娇地噘起,让人几乎失笑。
“小公子,就算我名下所有的当铺加在一起,也凑不出你那扳指的钱。”人摆出爱莫能助的神情。
“怎么这样?”男孩愣了。心想要是没有钱,他拿什么去买棉袄呢?
人审视男孩明镜般反射心里一切想法的脸,若有所思。
半晌,人似乎决定了什么。表情严肃了下来,“夏公子。”犹豫一下她又道:“你的父亲…在去年秋后便失踪了。
“自古伴君如伴虎,混乱时代的富甲贵胄更是难当。”人继续,“想那国库银两匮缺,边塞又战事告急,急需军饷援助,皇上怎能不选肥的羊宰呀。你的父亲太出类拔萃,恰巧站在这风口浪尖上。此时他退隐才是明智的举动。只可惜他攸隐的毫无预警,弃那些受牵连的可怜人而不顾,他走后,江南商场一片狼藉呀。还有我……”人愕然止口,眼底浮起一抹莫名的哀凉。
男孩没答话。人寻思,男孩出于深山,可能听不懂这些世道话,就也没做多解释。
她早已不欠夏烨什么了,对男孩讲那些话,她已是大逆不道了。
垂着头,男孩松软飘逸的卷发掩住了脸,让人炕清他的表情。片刻沉寂后,他递出扳指塞入人手中。“既然父亲归山了,那我要这个扳指何用?老板你想给多少便给多少吧,我本也只想买件长袄而已。”
人长指接过扳指玩着,表情闪过一刹那的飘渺,似乎在缅怀什么。最终,她点了点头,从怀中掏出几张银票和几两碎银。男孩伸手时,却陡然又将银两高举手中,似真似假的问:“你不怕我已扳指为据,趁乱接管夏氏?”
“不怕,因为你爱我父亲。”男孩抬头笃定道,淡黄的烛光重新照亮他的笑脸,灵活的大眼晶灿灿且目光通透。“再说,有人帮忙看家,父亲一定求之不得呢。”
人一怔,旋即笑着摇了摇头,“他或许是对的。”
男孩没流意人无头无尾的话,撇了撇嘴抓过银票紧攥手中,生怕人改变主意似的。吁了口气,他遥望漆黑的空,想他的棉袄有着落了。
此时的夏扬还不懂,人类的爱与恨,往往存活在一条线上。不论人男人,在爱情这方面上,都是自私的。
街道这头,雨逸正大汗淋漓地追着蒙面人。
说来奇怪,我离她们这么近,她们怎们还没察觉到?(迷糊:你问错问题了,应该问,她们飞的那么快,你是咋跟上的??)
话说这一路我学了不少,例如,我发现古人们留下的顺风耳之说,是煞有其事的。假如你跟踪的目标们位于你之前,而大家又恰巧是迎风而行,那么前方人们的对话,会一字不落的刮入后方的耳中。真是方便又省钱,比强多了。买了高额的后,你还低心劳神地把它粘到对方的衣服上啊……
于是,围着中心地带绕了两圈之后,问事也基本听的差不多了。大体如下:冬靖,皇帝跟前的头号红人,虽无名无权,却深得皇上宠爱,皇上为讨他一笑,不惜万金,建造了一座轮奂、无与伦比的水晶宫,且下令,文武百听其调遣,不得有丝毫怠慢。更有甚者,她连皇城也改名为‘靖城’,由此可见她对其的痴迷程度。只可惜再多的努力,却也无法博得人一丝的表情波动。
直至去年夏天。冬靖突然发狂,疯也似的要找一名名叫夏扬的孩子。辑调查,得知夏扬就是富商夏烨的儿子后,人又下令抄查夏氏一家,还其名曰,为皇上斩佞臣,筹军饷。
得知孩子早就脱离夏家后,冬靖唤来了卫林军,在国内各地进行地毯式搜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听故事就要认真,认真就要思考,而思考就要展示。紧遵幼儿园阿姨们的谆谆教导,我虽没和三岁孩童般哇哩哇哩乱叫,却也一直不停摇头晃脑地叹,自古红颜出水呀。而这当今圣上的昏庸,比起周幽王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上演的戏码比烽火戏诸侯还混个几百倍!
唔,昏君出乱世,果然也是没错。
愤愤然中,我的余光瞥见左后方,一个一闪而逝的人影。心里不安的弦再次被勾动,我回过头去定睛一看,天!那不是小屁孩是谁?!
灰头土脸,褐小脑袋瓜,狼一般的躬身跑步方式,嗯,是他没错。不过夏扬你抱着那么醒目的大红棉袄干什么,想让全世界知道你的存在吗?你还真不给我省心啊!
我气的额角的筋直抽,眼里的火只差没跳出来,把他一起烧光,来个“炕见”为净,因为说真的,要被黑衣人看见,他就死定了。
结果证明,‘心想事成’根本是庙里的和尚拇骗钱的。怕什么什么来,我刚想到别让黑衣人看见小鬼,小鬼便踢到石头,啪一声,重重摔倒。(读时请强调‘重重’二字。)
我抚着额头,几呻吟出来。
黑衣人果然闻声回头,看见——房顶上大摇大摆的我。
“喂你,你干什么呢?!”中气十足的声音轰的我一阵耳鸣。
顺顺气,我力争镇定的说:“我在摆pose,学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走开走开,别妨碍我崇拜李白大人。”语毕我一手撑额,一手意思意思的比了个喝酒的动作。
不知是被我的口气冲傻了,还是她本身想喝酒了,黑衣人竟问我酒杯在哪里。
我答:“这酷你就不懂了,意境是靠体会的,而不是靠实际的。真有酒的话,我想我现在已酩酊大醉了,哪还有闲心思去品诗?”
来人心有同感似地点了点头。旋即又摇了摇头,大喊了一声“不对!”,吓得我冷汗直冒,心想她是否要追问我到底为什么会在这了?没成想她的下一句却是:“李白是谁?”
噗!如果有茶就好了,我也来弄个喷泉艺术。
“咳咳,李白是著名的诗酒仙,他的举杯邀明月连三岁小孩都会念,你不是……没学过吧?”
“没有。”
我无语。不是这时代没有李白,就是这人学问太差,是个典心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人。
“等等。你是什么事后开始吟诗的?”又一个黑衣人走近,一语问道了点子上。看样子是意识到了我的跟踪,不过看我毫无半分内力,不太相信,遂没一刀砍了我。
我笑答:“我一岁熟读四书五经,二岁倒背孙子兵法,三岁精通世界历史。吟诗作对,我打娘胎里出生时就会了。”
“你!”来人俏脸涨得通红,好似噎着了。
我暗自高兴,心想她拖的越长越好,但愿夏小鬼已远离这危机中心了。
随后她却一个字便将我打入了冰窖:“杀!”
我一边心里念叨她不激,一边讪笑着抬腿开跑,以另一种方式将她们引离夏扬小呆瓜。虽然后悔,但除了讥讽黑衣人我别无它法,相信她们不是傻瓜,定会对我这个突然出现的人起疑,而且也怀疑的很有道理(毕竟我的确跟了她们一路……)。
唉,小说中说的那些,主巧辩雌黄,靠着三寸不烂之舌耍得他人团团转,果然也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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