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样的迷人,
在风中弥漫,
在风中暗淡,
最终还是不留痕迹的消失,
没有人会具体的记得某一朵的样子。
有自己的物语,正如大家熟悉的,玫瑰传达着爱的语言,百合传达清新和典雅之意,牡丹象征富贵,菊是君子,荷出淤泥而不染,梅的高风亮节。我对不了解,唯一知道的就是两种带有浓郁家乡气息的——荷和杜鹃。
读小学的时候,老师说成都是蓉城,因为那里有很多丽的芙蓉,也就是大家口中常说的荷。那时候的电视剧有一部叫《吕洞宾》的,觉得里面的荷仙子很,自然就对荷偏爱有家。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上成都,很失望,并非想象当中的遍地荷开,只有在公园里面见过一些。
有一种奇怪的叫木芙蓉,以前以为样子长得跟荷一样,只是生长的环境不一样而已,当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木芙蓉的时候才知道这根本不是一回事,他们除了名字相似而外几乎没有什么相同的东西。第一次见到是在杜甫草堂的入口处,两棵不起眼的数,若不是树上标明它的名字我还以为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树。
芙蓉和木芙蓉根本就是不同的东西,木芙蓉虽然有这样丽的名字但却没有芙蓉的清洁,也从来没有听说那个大诗人特别的喜爱他,世界上的人也是这样,被一样东西的丽的名字所迷惑却忘记了它其实不过是一样极其平常的东西。
世界上还有另外的一种,世界第一无二的鸟同名的——杜鹃。外国人管杜鹃叫莺,因为它晚动听的歌声,而中国人则视杜鹃为不吉利的象征,杜鹃鸟的叫声被人说成是望帝千年以来的哀怨,它的叫声被人们感伤的译为“不如归去,不如归去。”而杜鹃嫣红的颜则被认为是望帝当年化为杜鹃鸟以后啼血而成的,家乡满山的杜鹃在日里开得那么灿烂却被好事之人说成开得妖,像血一样染红了大地。
我周围的人好象对都很了解,就像当年嘉磊和萌谈恋爱的时候他总是送她紫郁金,我问他为什么不送玫瑰,他说玫瑰,太俗气,还是郁金的好,直到我大学交了一个特浪漫的男朋友的时候才从他的口中套出紫郁金的含义:永不磨灭的爱情。他们想要的是一种永远,一种隐藏在彼此心目之中的永远,而不是一句习惯的标语。
我不是一个爱的人,我觉得那玩意太娇贵,而我是一个大而化之的人,没有那心情也没有那闲工夫去搭理那些化,但酒吧里打工的媛媛告诉我家里面要有一些植物才不觉得单调,所以我就去市上买里一棵小叶榕的盆景,一盆文竹在加上两个大大的仙人球,这些都是些好伺候的主,媛媛笑我说人家看主人家摆了什么植物,通过植物蕴涵的意思可以猜出主人的情趣,而我家这三种植物单调却让人猜不透其中的奥秘,我说那也不一定,只要熟悉我的人都不会去想什么语物语的,一看这几盆植物的共就知道我是一个大懒猫。
自从来到这个城市我就开了一个酒吧,一个叫FORGET的酒吧,因为我想忘记过去,虽然我知道那些东西是永远也忘不了的,但至少希望有一个地方能够让我短暂的遗忘。
就像心理学家研究人的梦境的时候所说的那样,人每天晚上都再不停的做梦,做很多很多的梦,但真正能够清晰记住的却没有几个,记住的往往是那些所谓的噩梦,好的梦总是过得太快,记忆模糊的只能用“好”这两个简单的字来描述,而那些噩梦却能够清楚的说出每一个细节。人们的生活也是这样的,好的东西总是让人在幸福中遗忘自己而忘记了珍惜这一刻,当一切好成为过去的时候能够拿来回忆的东西却少得可怜。
现代社会的人太累了,特别是在这种竞争激烈的地方,每个人都有不愉快的事情,遗忘通常是大家的必然反应,找一个地方轻松一下,发泄一下,忘记今天的不愉快,就像斯佳丽说的:“Tomorrowisanothernewday.”
酒吧在闹市区的一个小巷子里面,待在这里几年也有了一些老顾客,见了一些形形的人,也听了些乱七八糟的事,总之就是日子过得不是特别的无聊。
在我租下这里的店面之前小区就已经在这里当服务生,也有好些年了,之前这里是一个咖啡屋,一个安静而高雅的地方。小区曾经问我为什么自己喜欢喝咖啡却不想开一个咖啡屋,我说咖啡屋那种静悄悄的环境不适合我,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乡巴佬,怎么会懂得这么高雅的东西。
小区和媛媛不一样,他是一个孤儿,从小跟外婆长大,外婆逝世后就辍学开始打工赚钱养活自己,他说这样还好,一人吃饱全家不恶。而媛媛只是晚上到这里打打临工的大学生,小区说媛媛总有一天要走,她有好的未来和前途,而自己就算是走也不过是从这家店换到那家店,结果都是干相同的活,而自己在这里待久了,人熟了,工资不错也就没有想过换一个地方。
酒吧当然必不可少的就是调酒师,而我们的调酒师凌峰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怪人,他从来不喜欢调制那种在别的地方出现过的酒,喜欢独创,还有就是老拿客人当实验品,客人一问这是什么酒就立马瞎掰一个名字糊弄过去,还好这里大多数的人都是老顾客,习惯了也就没事了,特别是那个叫乐的小伙子,隔三差五的到这里专门喝那种从来没有问世的酒。
从家里回来到这个我生活了三四年的地方,一切都熟悉得没有任何值得期盼的东西,总觉得待在一个地方太久就是一种无聊和无味。
傍晚,我轻轻的推开酒吧的门,早早的就有几个老顾客在那里闲聊,激烈的音乐声让我的精神紧绷起来。我都觉得奇怪为什么自己会开一个酒吧,明明就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却想用这种办法来将自己放松太久的神经活动起来。
“哟,这么快就回来啦!”
我刚进门就听见乐那家伙的叫声,他每次都是这样,大声的叫每一个他认识的人,好象怕别人不知道他认识很多人一样。那家伙是一个真正的天生乐天派,不像家磊的乐天是一种保护膜,而我现在在别人眼中也是一个乐天派,我也知道那也只不过是后天养成的一种悠闲的习惯。我直接走向他,坐在吧台的前面。
“阿峰,给我一杯柠檬水,口渴了。”
阿峰二话不说从柜台里弄出一杯柠檬水,淡淡的味道。
“你怎么到酒吧不喝酒,有病呀!”乐问道。
“你才有病,这可是我自己开的店,来这里不光是为了玩,还要看看生意,哪像你这大少爷每事整天四处悠晃,当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呀。”
我没好气的瞥了他一样,端起杯子猛喝柠檬水。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句诗你读过吗?”
“你这小子,当我没有读过书还是怎么的。”
“那你就应该喝酒呀!到这种地方,在这种环境当中喝白水不是太不符合调调了,再说这酒吧是你开的,又不用钱。”
“你是学经管的?”
“不是。”
“那就对了,难怪你不懂得什么叫机会成本,我喝一杯酒并不是没有付出。”
“那当然,你还是从别的地方卖来的酒。”
“不不不,我是说我喝了这一杯酒的费跟你是一样的,因为我喝了一杯就少了一杯可以赚钱的酒,这之间的差额就是我的机会成本,而我,选择了不喝而是卖给你们喝。”
乐盯着酒杯中晶莹的液体,摇晃了一下若有若无的说:“哎,一杯酒赚多少钱,简直一个葛朗台,或者说是你职业病重,干会计的人总是斤斤计较。”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