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回看到父亲会心地笑了,我也感到十分的开心,毕竟是父子嘛,这条链式而成的心永远也扯不断锯不掉的,我深信我会用一辈子的爱来爱着我的双亲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代价会得到的回报的,爸爸也一样永远伟大。这几天来总不见爸爸妈妈笑过,也许是为了我的事而一再忘了生活的彩是怎样子的,彩只存在黑白调了。
是什么,是拥有漂亮的容颜,是穿着华丽的服装?还是心灵的,灵魂的纯?有太多太多的丽是需要我们去探索与修炼的,如果没有华丽的服装,我们可以通过巧手来制定;如果没有丽的心灵,我们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如果没有一双足够漂亮的双手,那至少可以做一副漂亮的指甲。
其实是到处都有的,只是很少人会去发觉得到罢了。
感悟父母的爱也绝非一两日的事了,虽然我从来都是违迕他们的决定,总想选一条相反的路去走,即便爸爸妈妈的话不一定是对的,但他们的话一定是对我好的,我也要同样再申明一番,既然爸爸妈妈都选择了我做他们的儿子,我希望下辈子还是做他们的儿子。我心里一直在喊着,没有声音尽管外面吵得要命也无法掩盖我内心深处的悟语:我是永远爱他们的。我也相信他们同样爱我。
可惜时光没有隧道,要嘛我想再选择一次童年,这样一来什么也不用忧什么也不用愁了。
22/8,阴
刚从村里唯一上大学的邻居那儿出来回了家,聊天本就不是我擅长的东西,本来是想做个听众就够了,可他们都说现世中没有口才是个没用的人,我以前并不这么认为,但从现在伊始,我想应该要有个看法了,不要老是“沉溺”于永远只当个听众,这样一来别人不仅会说你傻冒,而且还会咬舌根的,背后指指点点也肯定会是有的。因为我也曾做过旁人,旁人的眼光总是一把最为残酷的利刃,也是一把曾经被小人使用过的暗器,说来也顺口。“就是这样,很现实的!”
他们聊天的无非在于三点一线上---学校,家里,人际。他们这样有把握地说各占百分之三十,余下的百分之十嘛就是三者的结合使用,他们说时间就是这样过的,我不是不懂,只是认为没这个必要去争个什么,也觉得这样甚好,不用管他是对还是错的。旁观者清。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可我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哪,目前还是个高中生,学校的各种情况远不及于任何地方,不管是以前曾经就读过的还要“贴”上礼拜天的小学还是凌晨五点钟起来做早操的中学,这些看来都是些儿科的事,我只是在想这样何时是个头,常常另我脑浆迸裂也毫无头绪该怎么做。他说大学就是个很实在的社会,当然限制的因素是少之又少,主要靠的就是个人的意识,做与不做,说或不说都在一个字之间,选择各占五十。这些我曾经都懂,只是现在又被搅了一下,脑子又全乱了套了,不知该怎样处理。有时候事情越是简单越是难以支招。
看似简单的东西并非真的简单,我只是有些时候看到一些比较简单的事情的时候也会另我头疼不已的。于是乎,根据他所描述的,我现在也很憧憬未来的大学了。
我希望自己能是个聪明人,可是就因为世上的聪明人太多了,才会有我这个傻子来做个陪衬的,要嘛世界总会失去平衡的,像一条生物链在运作,也确是一条生物链在运作。
大学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我现在还不敢下个定义,因为我的成绩一向差劲得很,我敢去多想大学的事吗?我还有点自知之明的,但也有时候会自欺欺人,人不可能一向有很好的心态的,这个我就敢打个包票了。不过这张票子也似乎不太管用,好像人总会说这么一句让人总感到欣慰的话的,我也似乎不曾例外。
同时我也希望我自己能比较拽一些,这样就不用太过操心了,那份闲心总是因为我太不干脆了才会长不了个子,我说得似乎把话说得太白,有些过了头了,但收一收也似乎又不用,矛盾总是有的。
28/8,晴
三叔的儿跟我同岁,不过她大我一年级,现在她就读高二,也转眼间快要到高三了,也快毕业了,今天呢她倒要我帮个忙,要我帮她写一份作文,是关于夏秋冬的事或物。当拿到的题目时候,我头一个念头就是“小菜一碟”,说到头来我还真有写过这样的文章,虽不算是什么文吧,但也可以说是我的得意之作,也算是忒有来头的吧,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一直都是这样的。
虽然有时候是有些的不必要麻烦的出现,但绝非是绝对化的。就像今天在踢球,本来是对足球还是有些爱好的,但球却突然不听使唤,被我硬邦邦地一脚给踢出了门去。它刚一飞出去我还以为会砸到蚂蚁或是什么小昆虫的东西,但它没有,只是轻轻地从成叔脚底下“溜”了过去罢了。不幸中的万幸,它轻轻地却忍来了许许多多的“非议”,他说我要杀人哪,我只说是不小心的,也道了歉,但他还是依依不饶地“说三道四”。“路这么窄,不要在这里踢,小心砸到人了---”喋喋不休地走开了。
家乡就有个习俗,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九就有“普渡”,有的地方俗语是“跳大神”,意思都相近,请神类的玩意儿我最讨厌,单靠着请神的就能当饭吃?也难怪农村会这么的愚昧无知,原来是这等事。
一阵子之后便吃药去了,它这里忌着那里也着,连空心菜都不能吃,真是太绝了。
这两三天一直在学着五笔输入法,用的没有现代化的高级用品,只是老以前曾经用过的一个小霸王键盘,拿来了便和电视接通,也就敲起了键盘来了。这里农村叫它是“电脑”,真不知道他们这类愚人有没有脑子,没见识的就别乱说话嘛,权当个哑巴就行了,闹出的笑话也不是谁所能阻止得了的。
31/8,晴
若是去年的今天,我也应该去学校报到了,去年的今天是我们军训的日子,今年的明天我已经是个高二的学子了,明年的今天早已离开了学校各奔前程去了,或是上大学,或是打工,或是找个好工作好好地干一番大事业。也仅仅是一天而已就已经有不相同的质的年轮了。也许我是该庆祝的,但我不能以酒“消愁”,只能是以水代酒开个怀,因为一年的日记也是这么的快就过了,一眨眼而已,再下来的不到的两年里那就更快了,老二也说过的,她说高中最苦的是高二,我说高中都苦。
在车上的时候,我看到了许许多多的城市,其中有大有小,有知名的也有不认识的,只是对我来说它们却都是一样的,都是我少到过的地方。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离我那所抵达不了的世界还远着呢。抵达一个世界先要看到这个世界,然后再上路最后再抵达。
我是一只猪,想想我们这些猪,有饭同吃,有屋同睡,无处不均匀,无猪不饱暖,所有的猪都一样,又何乐而不为呢。真的,骗你我不是猪。那潮州的山水竟也尽姓了韩?
这路该怎么走?
道路以目
九月的黄昏,影影绰绰的街道已嗅出秋凉。湛蓝的天,瑰紫的薄云,无星也无月,路灯才点上,那些温暖自怜的火光们,夹在茂盛的槐木间。倘若在几年前,我的视力比现在强许多,能看清路边树木的叶子是如何层层叠翠的,而不是现在的一团青雾。一过了七月,树木不再调凝重,而流于忧郁,尤其在黄昏,那种日常的清闲也因逆光隐没不见,幽暗得趋近于森然。此时的城市是各个尺寸的剪纸拼凑的深口盘,搁在博物馆恒温的防弹玻璃柜里,缓缓转动着。
如果有可能,我很想为自己走过的路拍一部短片,像埃里克-诺默的短片那样无背景音乐,全是自然的日常的音响。我可能只拍早上和晚上,一碰到堵车就收起镜头。我希望它是流动不停滞的。我可能让镜头跟着自行车一路滑下去,或者就让它架在一个位置上不动,让人们走来走去。
晴朗的早晨,特别是好的夏秋,总能抬眼望见一弯浅月,那是最恬淡不过的了(有时是一个小指印),倘若恰有一架飞机路过划下一条轻痕,简直就像横亘在天空的微弱柔婉的惊叹号,叹着赖的城市。自然我也见过只穿睡衣上街的潦草人,趿着鞋,一把蓬发,在电话亭底下恹恹地拨号码,脸浮肿,自惭形秽。睡眼惺忪的学生都把单车踩得飞快,不合身的厚校服给风灌得鼓鼓的,奔向精准而迷晃的目的地。不达标的公共汽车在早晨大模大样地开路,野兽般的轰鸣嘶叫,伴着形影相随的青烟,倒有几分舞台效果。汽油有股甜软的味道,闻多了有饱胀感。可惜气味是镜头拍不下来的,油漆有杏仁味,也是挺值得记录的,如此一来能省下不少早饭钱。我所走的那一段柏油路都铺得灰灰平平,像横倒着的城墙,而真正的城墙只剩下了符号或者残垣。
关于声音,早晨城市大体上是平缓匀直的呼吸,能好的汽车声往往如萧萧的风,反之则像喘粗气的狗。自行车轮转动的嗡嗡声,吱哑声,刹车时的嗤啦声,在刚起的小巷里总是清晰可听:鸽子的扑翅声,木笼中画眉的饶舌声,石板路上裂帛似的泼水声,是些波澜不惊的好的韵调,而人们的面孔大都是模糊而坚忍的,好像蒙了层雾散不开,相比之下早晨的狗就抖擞得多。近来流行一种长身短腿的“腊肠”狗,瓜子脸,长耳朵,走时像爬,爬时像虫,十分逗笑。我还见过养鹅,瓷白羽,鹅黄嘴,猩红蹼,倒是醒目鲜明。只是配上站在一旁冷漠的男主人,反有些杀气腾腾。另有一次,迎上一个逆行的灰衣人,上了年纪,笑呵呵的,表情近乎痴狂,车上架着四笼鸟,骑得四平八稳,得意洋洋。四只灰暗木讷的大鸟,觉不出什么好来。叫人难免怀疑时间空间的错位。还有个更有趣的圆脸老爷爷,车后驮了一盆宽叶的乔木,挨着他的背,叶子绿漆漆地颠着,好像生了一对卡通的绿翅膀,蓝布衫也忽拉拉地抖着,助他羽化登仙。早晨站岗的哨兵,往往更可敬可爱,因为背后的湖心亭台,或者古风犹存的建筑的缘故,使他们醇化简明、意味深长,让人们自然而然地忽略了“哨兵”本身,更不要提雇他们孩子气的脸了。
对于那些从镜头中一掠而过的景物,我希望它们倒退的时候优雅而紧凑,两旁栽槐木的街景再合适不过,尽管在此之前我一直避免文中出现具体城市街道的名字,但本人却已不在开篇第一段写下了黄昏时的某江南大街了。这是一条神秘而郁郁动人的街道,让人充满怀想。或树影缱绻或雾霭缭绕,深邃得好像通向树精的山洞,它可以起个更妙的名字,比“琼岛”“中轴线”“角楼”之类的名字更妙些才对。
城市一过了黄昏就成了用剪影拼凑的深口盘,即使是再壮丽的宫殿群,再绵亘不绝的高大城墙,也逃避不过,变成薄薄的一层。月亮是跟着人走的,上弦月、下弦月,乖巧的嘴唇,吻着幕布似的湛蓝天。公车站下接吻的情侣们,吃着尾气,鸣笛的大车守着他们的甜蜜。买菜的中年人,把一捆葱捆在车座上,像安了个冲天炮似的物件,一蹬就能冲出几尺,可惜她的脸是呆滞的。沿街拉琴人的拉锯声被城市的高速之音夹在中间,却有破衣遮盖下的优游于太虚之表。烤栗子的焦,肉串孜然的呛,烙饼的劳,混在汽油味里,一路闻着就胃口大开。人们的步伐如同按了快进键一刻也不迟疑,不耽搁人穿着锥形尖跟的鞋,脚正受着苦难,微拧着身急匆匆地走着;另外见过男人在前头慢慢地蹬车,他的姑娘小步地跟跑着,几次想跳上去又迟疑下来,只好被上发条似的不停地小跑,叫人想起穿上红舞鞋的舞者,她颦着眉,腿也僵了,跟着那头也不回的男人。
一回在夕阳下的一幕让我有点难过了,一个不再年轻的人,着白衬衣和黑百褶裙,骑下坡去,这大概是她学生时代喜爱的装束,还裹了白玻璃丝袜在腿上,黄昏正要转瞬即逝,初秋是微凉的,她背影显出凛然孤清的味道来。我上初三时的班主任,也是到了秋天还穿绸质的短裙,露出一截光洁的瘦腿,可我讨厌她的冷脸。那骑车的人也明白自己腿生得好看,让黑裙衬出它们的好看来,肩膀却抖着,腰间长了赘肉,头发烫得俗不可耐,惟一双露出的腿剩在那里,骑下坡去。
松动的石砖路,被车压得咯吱作响,苦中带笑,蹲在树坑旁掘土的孩子是泪眼莹莹的,他的妈妈擒着包和另一个男人说笑着,我想将孩子的脸作为短片最后的镜头。
我本人不得不怀疑短片的观赏价值,埃里克-诺默了四十三年的时间来讲述日常发生的与道德的故事,在他八十一岁的时候,威尼斯电影节颁布给了他“终身成就奖”,那些或黑白或彩的短片,无一不散发着生活的馥郁气与温暖意。电影中那些矛盾的人内省的人,为谎言解脱的人,不甘平庸而动的人,其实全都换了躯壳在我们经过的道路上走过。生活是最值得拍的,既然乡村是上帝创造的,那形形的人们便于工作创造了大城市。我惟有拍下人们生活的城市。我会每天向城市道早安和晚安,但是白天我得钉在课桌上,不知有没有人帮我完成它。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鲁迅老先生有言: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我以我血荐轩辕”。
我所不能抵达的世界
岁末的时候,我想去看看雷先生,这或许会让他感到愉快或不耐烦,我说不准。
那一回他在我的窗前经过,额角坚硬如石,而轮廓又分明是明快欢畅的流水线。他的脸庞致命地深刻,但我揉揉眼睛后再一看,他又如湖面般泛起了涟漪,模糊至不辨忧喜。我坐在房间深处,为自己一根根疲弱不堪的视线而沮丧万分。
以往,在我没搬进这屋时,我目光如箭,总在瞬间就能命中目标,如猎杀一只温柔的鹿。现在视力衰退了,箭益发迟钝又缓慢,我想终有一天,鹿回过头来,就能轻易咬着我的箭,并把它折成两半。我坐在房间深处,他在我窗前经过,在万箭齐发中游刃有余,甚至有充分的时间发出一声绵长的叹息。
我一边发愁,一边又秘密地感觉着狂喜,我想你会在窗前停下来,与我作着亲切可人的交谈,话题不外乎天气,交通情况,开的季节,一些意外中的伤亡数字等。而我冷淡又有教养,有着丰盈的知识,足够亦步亦趋地跟着你的话题,疏离却不失温和。
我们应该有一场这样的交谈,随便谈什么,我们都摇身一变成为最好的演奏家,摆好开弓的姿态,分拂柳,五指一扫,袅袅余音中尽是让人会心微笑的弦外之音。弦外一曲,音符纷纷扬扬像火树银。
那回,你走到我窗前,不发一语我就尖叫:“我愿意,我愿意。”可是雷先生用怪异的眼神扫了我一眼,就走开了,他的眼神在我的脸颊划开了一道微微的口子,渗出了血。
我盛着一些糕点,正准备出门,就遇上了以前的老师。她问我要到哪里去,“雷先生”三字我几乎脱口而出,但中途却鬼使神差地变成了“叶子”。叶子是我的一个同学。我想这样也好,去雷先生家前先作一些铺垫,也能让他知道我的拜访不过是种礼貌。我对谁都尽了这份礼貌,他并非唯一的。这念头使我高兴。我朝叶子家走去,路上有一个人从一扇门内伸出头来,对我说:阳光真好,是么?我微笑点头,她也微笑,说阳光真是好得让人绝望。
我不知要说些什么,幸好她也消失在门里了。我拜访了叶子,给了她一些糕点,她叫我陪她到市集逛逛,我答应了。市集里有唾沫、歧视、愤怒、污水和斤斤计较,我很轻易就莫名地卷进了一场势不两立的争吵中,像卷进了杂的漩涡。两帮人在吵着什么,一方的领头者随手就抓了我来当公证人,我很遗憾自己总有着平白无故就会沾惹上是非的气质。那人问我谁对谁错,我摇头,他横眉怒目正要发作,他的对头就突然被扔进他怀里,他们顺理成章又打了起来。
纷争的渐远像繁华的褪,居然透露着误伤,我站在原地,站在众人中间,却被冷落了,如同风眼的温柔寂静。一个骑士模样的男人看着我,说:还不走,等什么?我诧异地说,就这样绝处逢生未免过于流俗浅薄。他说,要是你就这样死去就更流俗浅薄,还有煽情的恶名。在这个时代,我们不是倾向于媚雅,站在中间即两方的公敌。纵使我们不是小资,也肯定是小资的家属。我说这真让人伤感,他不待我说完就一把拉着我快速地离开市集。
发现我们奔走的方向与雷先生的家背道而驰,我喊停,甩了骑士的手。
骑士问我要去哪儿,这正中我下怀,我扬脸、高傲地说那里有光明,希望,树林鲜预想软,阳光松脆如午后可口的蛋糕——你知道,就是那种不会好得叫人绝望的时光。我们可以在那里上演一场不太曲折的悲欢离合,当然最后总是大团圆结局。
是的,我要来看你。然而我怎能又用上第二人称。如果在一篇小说里,只有我与你,是不是叫人感到猥琐,小家子气。但如果随手能扯上第三人称,就会完全是另一幅光景,我会像海纳百川般广阔,不是眼小得只容得下我和你。我们有着隔膜,不能再动不动就自换我们像在故意排斥他人,我与你会像雾里之水里之月,再丑也是。
但一旦我想要自己忧伤起来,我就一定要使用上第二人称。比如这个时候,我想来看你,但横生枝节,不断有意外来打岔,结果我离你越来越远。我如你所想象般,黑发素衣,一脸散淡,洗尽铅华,张嘴就是好光明的词语如小口小口地吐出细细的黄金。
我期盼我们好的将来。我曾逐渐臃肿,小肚子胀得坐地儿时会被误认为是孕而享受到让座的待遇。再老一点时,我眨一眨眼就要上五分钟,借此可以空做一个玲珑如蝶的梦。再老一点时,你站在人群中依然肃穆庄严,我要赶上站在你旁边,于是匆忙中把袜子误认为手套套在两手上,一步一跌地赶着与你并肩,一低头就发现原来连袜子也是一只蓝的一只红的。如果这时照一张照片,就是你一脸庄严我一脸白痴,还流着口水,照片上的题字会是:“世上最愚蠢而最幸福的白痴。”
但怎会这样呢,其实我知道只要一直沿着河走就会找到你,但我怎会老在支流里徘徊,纠缠不清,这一岔开去就是永远。你是不是我无法抵达的那个世界。
骑士早就不感兴趣地走开了,把我留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这个地方藏污纳垢,肉横流,人人都像怀着不断改进意,却欢腾万分,像群魔乱舞。
一个小男孩拿着一张火车票,前来向我交换我的糕点。我告诉他我并不打算要坐火车,我更不打算去那么遥远地北方。小男孩说他又累又饿,我打算给他一份糕点,也不要他的车票,他却抢过我的篮子,把车票一塞进我手里就扬长而去。
有人说过,科索沃像,如果反抗不了,就闭上眼睛好好享受吧。可正当我要闭上眼睛,却发现连屈辱的快感也欠缺,因为这是场。真缺德。
我无可奈何,只好去坐火车。火车快发动时我看到男孩站在窗外,他对我说,没有你抵达不了的地方,除非你不想抵达。
我笑了,我热爱人间,热爱让人绝望的阳光,热爱媚俗媚雅甚至热爱。火车向前开着,我的头发顺风簌簌疯长,迎空飘扬。我的宿命定是我的意愿。
上一节好似套用他人的言语风格,如果不算是自己的一种本事那也就搁了吧。这一节写得好像没怎么地关系,跟我。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