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书看着银瓶感触了一阵,听见有人叫她,清醒过来时,发现大家都举着杯子等她。她忙收了心思,双手端起银杯来祝酒。
酒到唇边,她就知道事情不对。任是什么酒,只要一开封,香气就先弥散了整间屋子了,酒量不好的人,光闻了味道就觉得自己醉了。可这次的酒却没那么霸道,只淡淡地散了几缕出来,香是香的,可还是那四个字,似是而非。
她因此存了戒心,不敢大口,只沾了沾唇。黑红色的液体漏进口中,凶猛的咸味从舌尖爬上来,咸得发痛。她连话都顾不上说,赶紧跑向后院找井台。
锦书还是加了小心的,啜了一小口,就被咸成这样,余下几个毫无防备的人下场可想而知了。他们都把银瓶里晃荡晃荡水响的咸卤当作和西域葡萄酒一样名贵的佳酿,一上来就是一大口,咸得一个个龇牙咧嘴,手舞足蹈,舌头都快被腌成咸菜了。
锦书跑到井台边时,发现身后还有两个人跟着跑了来。正是关家父子。他俩一到院中就低头吐了口中的咸卤,爬到井台边,低头望着一汪清水,四目相对,眼白上全是血丝。
锦书自己也嘴里咸得不好受,手上连连加紧,把一桶水打了上来,三人不顾仪态直接拿双手掬起来就喝。锦书喝了三口就罢手了,剩下关家父子两个好像渴死的鬼,一刻不停地掬水喝水,生生把一桶水喝得剩了一个底,才双双长出一口气,用袖子抹了抹嘴。
三人回到客堂之上,见守云和关母两个正悠然安坐席上,各捧着茶盏啜饮。锦书还以为这两人方才还没喝,见别人要死要活的样子就放下杯子躲过了一劫,可看他们面前的银杯里,分明是少了一大口的。
“你……”锦书瞪眼看着守云。
守云点点头,笑道:“关夫人和我真乃同道,我们都视仪态重于泰山,若当众吐出来,那就太失仪了,幸而侍儿及时送来了茶水……”
他们为了保住优雅的仪态,居然活生生将一大口盐卤吞了下去,直到现在都没好好漱口,还捧着烫得没法用来漱口的热茶装模作样。
看着守云那张一成不变的笑脸,锦书有天旋地转之感。她转而对关父道:“关大人,这是前几日世子带来的好茶吧?一泡开果然是清香沁人,满室留香。夫人仪态端方,留得我们在此鸹噪有扰夫人雅兴,不得专心品此香茗,岂不遗憾?不若我等暂行回避,稍后再来拜见吧……”说着把守云手里的茶盏接过去搁下,拖拖拽拽把他拉出了关府客堂。
锦书把守云拉到井台边,又打了满满一桶水上来。却也不等她来请,守云已把脸扎到了桶里,喝水还捎带脚地洗了脸,搅得水珠四溅。
锦书看守云那样子活像只渴了三天的小狗,歪着头凑过去看着,憋不住笑道:“怎么这会儿,又不讲究仪态了?像小狗喝水一样。”
守云从桶里抬起脸来,忽觉得眉梢上被轻轻地挂了一下,再看锦书时,她正举起衣袖抹着唇上的水珠。他顿时忘了自己要说什么了,脸上原本沁凉的水珠也不那么凉了。
锦书却不以为意,探头看看桶里的水也下去了一半,又他两只袖子浸透了井水,衣襟也水淋淋的,笑得更欢,从袖子抽出手帕给他擦脸。
守云的眼神闪烁着,他终于找回了自己要说的话。他真的就像小狗似的甩了甩脸上的水珠,笑道:“遇见讲究的人就得讲究,遇见不讲究的人就不用讲究。”他倒是能上能下,能屈能伸,敢情他与关母坐到一起就赛开了仪态。他以为关母讲究仪态,才一口吞了盐卤还面带微笑。说不定关母以为云世子礼貌得体,为了不被他看低,也拼死吞了盐卤坐着奉陪。这两个疯子打肿脸充胖子,互相折腾。锦书这时忽然有些同情关母了。她一定也很辛苦。
“叶小姐昨日豪饮的,不会就是这个东西吧?”锦书忽然叹息了一声,“我指天发誓,如果这种东西是酒,那么我今生永不酿酒。”
“或许她从小喝的就是这样的‘酒’,她的舌头已经被浓盐卤泡坏了,正常的食物酒水她都辨不出味道,只有这个东西她能尝出味道来。”守云抖了抖湿答答的衣襟,怡然自得地与锦书两个蹲在井台边聊上天了,果真是一丝仪态也不要了。
“她的母亲在叶府不是专司酿酒吗?难道这个酿酒的方子是她的母亲教的?若她母亲在叶府酿出了这样的‘酒’来,无怪乎要被赶出去了。”锦书还是不解。
守云低头叹了一声,默然良久,才道:“或许一个身怀有孕的女人孤身在外漂泊,所受的苦楚太多,她承受不了,这里就不对劲了……”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戳了戳自己的脑门,“她还以为自己依旧在叶家,日复一日重复着在叶家酿酒的劳作,只是酿造的方子和工序被她早就被篡改了,她却从不曾察觉。叶小姐自小就喝着这样的东西,观摩学习着她母亲‘酿酒’的工序,年深日久,她就学会了‘酿酒’,也只有这样的‘酒’能让她喝出味道。”
锦书眼前浮起了那只银瓶口上刻的四句话,还有叶小姐亲手赠瓶时脸上灿若桃李的笑,幽幽地想:恐怕你的心思是白费了。不过关大人十天半月内也是忘不了你的礼物的,是否遂了你的愿了?
那一日晚饭的食案上,多了一碗汤。汤色绯红,汤面飘着几星香油,数点葱花,清澈的汤底趟着几块白玉也似的豆腐,几片赭色小伞状的香菇。白玉豆腐一戳就碎,香菇在碗里吸饱了汤水,伞面上划出来的十字刀口翻起,胖乎乎的招人喜欢——
所谓“三百六十行”,白某的《酒醉良天》只写了酿酒一行,想知道更多古代行业的秘闻情事么?酒行、扇行和伞行,到底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呢?请关注白某与朋友们创作的同系列文,《酒醉良天》、《雪扇吟》与《苏幕遮》。
本文乃是调笑工作室荣誉出品,工作室其它作品开列如下:
绮白
《酒醉良天》:http:///bk/38215.html
阿荧
《寒烟翠》及外传《雪扇吟》:http://nvxing.17k.cm/bk/3487.html
《十二夜记》:http://nvxing.17k.cm/bk/43210.html
姬无双
《莫遣佳期》:http://nvxing.17k.cm/bk/3636.html
《苏幕遮》:http://nvxing.17k.cm/bk/4106.html
鸡丁关父喝了几调羹红汤后,颇为受用,趁机夸赞关母心思奇巧,问这汤是如何做出来的,是用什么酱调的。
关母也正纳闷,自己这一餐,没吩咐做这样的红汤啊,这汤她也从未品过。尝着像鲜美似酱汤,却比酱汤更清爽可口,她一抬手,欲让人把厨子叫来问问,锦书已先跳出来自首了。
“这汤是我做的,不知关大人关夫人可还中意?。”她脸上带着点贼笑。
关母喜上眉梢,先夸锦书“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又夸她汤碗也选得好,绯汤白瓷相得益彰,十分有眼光,接着又问此汤是如何做的。锦书便从身后抱出了叶悠霜所赠的银瓶。
“这个……”关父手一软,调羹落进碗里,口中发苦。
何止关父,就连关母关蒙的胃口都因此瓶的现身而被稍稍败坏了一些。
“大家别怕,我只在一大锅汤里加了一小勺此物,就替了盐了。”锦书见众人面色有变,忙解释。她不但没将银瓶收起,反将它举得更高些,好让众人都看清楚了,“今日昼间我们饮用此物时,都觉得太咸,难以受用,忙不迭地漱口。我想着此物是人家送来的一片心意,不是毒药砒霜,是不是我们食法不对呢?我观此物,虽无酒香,可自有一种别致清新的香气,也可用之,我想了一下午,就琢磨出了这样一个吃法,既冲淡了它的咸味,又可享受它的芳香,汤羹还因此更鲜美,不正是一举三得么?”
关家三口惊魂未定,好一阵才听懂了锦书的说辞,看那银瓶的眼光才没那么恐惧了。
关蒙小心地指着瓶子道:“此物它顶着酒的名字,其实非酒……”打死他,他都不会承认这是酒的,又道,“白日里它害人不浅,母亲大人都命人扔到沟里去了,难为你还花心思保它……,既然可以佐食,倒不是百无一用了,只是要给它改一个名字才好。”
锦书瞥了一样瓶子,看着关父道:“关大人博古通今,这起名字嘛,还是要麻烦关大人。”她也算是帮着叶悠霜达成一个心愿吧。让叶小姐的银瓶从水沟重返厅堂,让她所造的东西获得一个她的心上人亲拟的名字。
关父低头注视绯汤沉吟道:“此物鲜美能作汤羹,似酱而非酱,似油而非油,就叫它……酱油吧。”
酱油?锦书两道秀眉往下一耷,略感失望,她还以为关父能兴致勃勃地为此物起个“梨花春”之类优美含蓄的名字呢。如此看来,他还是不以此物为意啊。能做的她都已做了,绵薄之力已尽,至此也算对得起叶小姐了,足够报答她让自己进“酱油作坊”参观的那笔情意了吧?
关母一举袖子叫过一个侍女:“把银瓶放到厨房去吧,让厨子以后调制汤羹时酌量加一点儿也就是了。”
锦书眼巴巴地看着那个据叶悠霜称乃其亲自督造的银瓶被捧出了厅堂,她爱莫能助。
云在青天水在瓶。一样是水珠汇起来的,云就高高在上,自在飘游,俯瞰众生,水却只能被囚进瓶里,被拿来供人饮用、养花或者平白地泼掉。谁让叶小姐酿的不是酒呢?是酒瓶,就能登堂入室,摆在客堂上,书房里,当作一件可供观赏的展品,给主人的豪爽或儒雅增光,被摩挲得闪闪发亮。可她奉上的偏是酱油瓶,上不得台面,不入大雅之堂,只能被搁在阴暗窄小的厨房里,每日受着烟熏火燎,油烟蒸腾,不出几日就会挂满黄黑色的油污,再过几月,银子发黑,再也辨认不出本来面目了。
“那个瓶子……也还精美……”锦书低下头,眼神与满堂烛火一起跳了几跳。她用自己都觉察不出的小动作摇头,用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叹气。原来满捧真心被辜负了,是这样残忍的事,连她这个闲人看在眼里都觉得落寞。那么等自己辜负关蒙的时候,他会不会也很难过?好几年了,她都装着木知木觉,可是总有一天她必须开口拒绝的。
她禁不住偷眼去看关蒙,正看见了他担心的眼睛。
关蒙还以为她是舍不得那个瓶子,当即让人找个陶瓶盛酱油,将那个银瓶洗净了送回来。
他们都把酱油当作酒一样,酿成后就不会变坏,以为随便什么瓶子,只要洗干净了便能拿来盛放,即使掺了一半的水也无妨。可那到底不是酒。银子能消除毒秽,酱油装在银瓶里才不会变坏,一旦倒出了这个瓶子就失去了保护。再加上厨娘们手里做活不细致,随手拿了个不知装过什么的陶瓶,只用生井水涮了涮,也不晾干就把酱油倒了进去。
没几日,锦书再去看时,陶瓶里的酱油表面就生出了一层白绒,她喊厨娘来看,厨娘一见,就皱着眉,在泔水桶里倒空了瓶子。
关母得知此事,不过叹了声可惜,说“本想请云世子也来尝尝酱油汤呢,既如此就算了吧”,又摇头皱眉啧了一声,好半天才对锦书道:“造出这样古怪东西来的姑娘,我家蒙儿制得住她么?恐怕,在交际应酬时也不会圆转啊。”那意思,她竟从一瓶酱油里看出了叶小姐不是良人。
锦书本还担心因此误了关蒙一生呢,闻听此言立时放了心。叶悠霜对关父的情愫,恐怕除了她本人,只有锦书知道了。这种闲事真是知道不如不知道,与自己无关,自己也插不进手去,帮不上忙,日后相见,却心存芥蒂,徒生尴尬。
几日后叶府又开了马球赛,锦书坐在场边,见一旁的叶小姐板着脸故作漠然,却时时把眼光扫过来,分明是忍不住探询那只银瓶赠出后的“下情”。锦书只觉得故作不知失于无理,若回应了她的眼神告诉她实情或随便撒个谎敷衍过去也不合适,如坐针毡了半个时辰,趁着守云下场来擦汗,上前吱了一声,说是“被马踏起的灰尘呛得喉咙不舒服”,要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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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丁
守云那日是坐马车来的,立刻叫来身旁从人,让他去找车夫来。从人去了不久便来报说“沈头喝醉了”。这个叫沈头的姓沈名林,是淮南王府里的一名低级家将,此番出门,他做了家兵随从里的小队长,才被人“沈头沈头”的叫。他也不是正儿八经的车夫,只是早就心痒痒着要出来大吃大玩,听说守云今日要坐马车,就趁机自告奋勇充起了车夫。
守云听得大大蹙眉。跑到别人家里喝酒,才半个时辰就醉了?这也太丢淮南王府的脸面了。却碍着在别人家里不好当面训斥,当即辞了众人,让从人把沈林拖出来架上马车,让锦书也上了车,自己坐在车夫的位置上,赶着车子溜溜达达地往关府而去。
锦书隔着帘子在车里笑道:“但愿沈头一路上都这么醉着,可别清醒过来,否则看见云世子在为他驾车,非吓得把酒全吐出来。”
这时车厢里趴着的沈林满脸通红地爬了起来,歪着头盯着锦书,像是认不出她是谁了。就这么盯了一阵,他忽然全身一颤,作了一声干呕。这一声虽是干雷,可听着暴雨就在后头紧跟着呢。
锦书惊叫:“喂,我只是说说,你别真吐啊!沈头,要吐也到车外吐去啊!守云,守云你把他弄出去!”她真是急了,连“云世子”都不叫了,直呼其名。
守云喝住了马,翻身进了车厢,刚进来,沈林一张嘴就吐了过来,守云闪身避过,一把搭住他的肩,把他的脑袋推出车窗外。
沈林这一回出来是想着要把每来的弟兄们的份都代劳的,吃喝得沟满壕平,一低头东西就往上冒,再加上马车那么一颠,不吐才怪。他趴在车窗外吐了三回,直到肚子里再也没有一点存货,再吐就是胆汁了。他这才恢复了点儿神智,自己用袖子擦了擦嘴巴,把脑袋收回来,倒在车厢角落里,口中还嘟囔了一句:“什么兵部尚书,家里的烧鸡还不如我烤的,这一路上,白老虎一天不吃我的烤鸡就不肯睡觉!”
烧鸡?白老虎?锦书一时没明白沈林话里的意思。
守云一愣,拍着沈林的脸颊让他把话说清楚些。
沈林已经把眼合了起来,有气无力地挥了一下手,含糊道:“不就是,每天给白老虎吃一只烤鸡么?这老虎比人还讲究,鸡肉都得拆成一小条一小条的……”他说着说着手就落了下去,声音也由大至小,由小边无,不多时就鼾声如雷。
守云的脸上终于没有了笑,默然地看了沈林一眼,翻出车厢去撒开了马缰。马车缓缓地走了起来,这一回,好像没有方才那么颠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马也没精神的缘故。
锦书爬到他守云身边,挨着他的肩膀坐下,悄声问:“你不是说老虎不吃荤么?”大街上车马川流,人声喧杂,都是一晃而过,谁也不曾留意这部装饰平庸的马车。这句话出她的口,入他的耳,没有第三个人听见。
守云也不回答,又默然地驾车走了一段路,才忽然叹道:“白虎不吃荤,白老虎就未必了啊。”
锦书不解:“你们进献的到底是白虎,还是白老虎,两者不是一回事么?”
守云又叹了口气,英挺的两道立剑眉耷拉成了一字眉,如再作一点苦相,就要成八字扫帚眉了。他道:“两者,岂是一回事?白虎是祥瑞,白老虎,那只是白色的老虎,老虎喜欢吃肉,白老虎也喜欢吃肉。”他看锦书动了动唇要开问,知道她要问什么,径直讲了下去,“是啊,我们送进宫去的……是白老虎。那是我父王几年前从交趾国买来的小白虎崽,自小就以浸泡过肉汤的干草喂食,还将催吐药拌上肉食投给它,令它始终厌恶肉食,更不会扑食活物,连一只兔子都不敢伤害。”
“那就是假白虎,你们……是在骗你的皇帝伯父吧?既然你们从小就喂它干草,为什么到了眼前又喂起烧鸡来了?”锦书终于悟了。这是欺君吧?是不是杀头的大罪?
“父王,只是想令天子龙颜大悦。料想天子观赏过后就会将白老虎抛之脑后,不会有破绽。我没有下令喂肉食。”守云淡淡道。
“这是沈头自己做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们亏待他了?”
“我父王要讨得天子的赞许,这是件出风头的事,不希望看见这件事发生的人有许多。沈林不过是他们手里的一把木勺,勺子不过喂老虎的工具。”这便是说,皇帝老头身边有些人与淮南王过不去,想着法子要他们父子出丑,甚至置他们于死地。可幕后主使到底是哪个人呢?这只有等沈林酒醒了以后再行讯问了。
这次出的事非同小可,守云敛起了笑,言语都比往日里少了。
马车抵达关府门前时,锦书又望了望守云,问他接下来如何打算。
“去打猎。”他好像已经有了主意。待锦书细问详情,他又不肯说,大概是不愿把她拖进这桩要命的风波里来。
他不肯说,以为她就没法知道他的行动么?锦书在守云的目送下走进了关府侧门,她可不真的进去,而是躲在门后,窥见守云驾车离开,立马跑到了街上。
她一溜小跑来到叶府,门上人认得她是常随守云来的,以为她遗落了东西回来找的,也没阻拦。她穿过叶府前宅,跑到了马球场上。
那里人欢马跃,烟尘腾得比人还高。她也不管场上有十几匹横冲直撞的马,认准了高献之的服色和骑乘就向他跑了过去。谁都看不清烟尘里闪来闪去的小影子是什么人,有三匹马前脚踩着她的后脚印飞掠而过,有四柄球杖的钩拐差些钩住她的手臂脖子把她带出去,一匹高头大马迎面冲来,前蹄已经踩住了她的裙摆,被马主人硬生生勒住了。这匹马她还是认得的,马蹄子比其他马大三圈的汗血宝马嘛。韩青识坐在高高的按桥上瞪着她怒喝:“你找死!”——
所谓“三百六十行”,白某的《酒醉良天》只写了酿酒一行,想知道更多古代行业的秘闻情事么?酒行、扇行和伞行,到底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呢?请关注白某与朋友们创作的同系列文,《酒醉良天》、《雪扇吟》与《苏幕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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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书刚把裙摆从马蹄子底下拽出来,忽然身后凭空伸来一条手臂,揽住她的腰把她提到了马背上。
“看来我错了,云世子也错了,你不打马球也让人不得安生。”高献之用袖子擦了擦她脸上的灰。
锦书勒转马头,催动高献之的坐骑跑向场外。
“喂……比赛还没结束呐!喂!我刚一击得中,进了一球,正要再下一城,你有事找我?呆一会儿再说不行么……”高献之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马听从锦书的命令下场,不甘心地回头张望,口中与锦书打着商量。
“少废话,一刻也不能耽误。”锦书抢过高献之的球杖,把它扔在草地上,跳下马来把高献之拖到球场偏僻一隅,“我问你,云世子送来的白老虎关在哪里?”
高献之挠挠头,答道:“听说皇帝老头在长生苑腾了一座观给它,起名白虎观。”
“长生苑在哪里?”锦书已转向了叶府大门的方向,只待高献之说出长生苑所在,就立刻扯着他直奔白虎观。
“咳咳,白虎观,不是道观……长生苑也不是随便谁都可以进去的……出了什么乱子了?”高献之从锦书的坐立不安里觉出了一点阴谋的苗头,立即跃跃欲试起来。
长生苑是大盛王朝的皇家园林,在安城以北,地跨五县,纵横三百里,苑中养百兽,还屯着北衙禁军之首的左右羽林卫。这是天子射猎游乐之所,你以为是深山老林,只要眼睛看得到,就走得进去么?
锦书自然不能将白虎吃烧鸡这样捅破天的乱子随便泄露,只是又揪着高献之问明了长生苑的根由,又问天子什么时候去长生苑打猎。
高献之料着此事必然不会无趣,他就打定了主意要凑这么一脚,便老老实实答道:“皇帝老头近日没有安排打猎,不过宜春侯的奏请获得了皇帝的许可,明日他将带一些人进苑射猎,我也在其中啊……”
锦书又问守云可在此行之列,听说有他,就知道守云方才所转的念头了。守云是要趁此便宜之机跑去白虎观验证沈林的醉言,若查为实情,或许当即就做点小手脚挽回此不利局面。可惜守云是绝不会再带着她了,她想到这里,就将全副希冀都贯注在双眼里,用这双眼睛望住了高献之。
高献之不由得意起来:“嘿嘿,你想去么?想去你可就得说几句好听的,把我哄高兴了,我才带你。”
“你不带我?我现在就到那些王孙公子小姐里面,把你在一两银子在胡食店里吃一天,吃得人家痛哭流涕的事迹宣扬宣扬……”锦书偏不服这个软,转身作势要走。
高献之嘴角一颤,忙拉住她,低声道:“慢来慢来……带你出来玩,那不一向是云世子的份内之责么?什么时候落在我头上了?倒底出了什么乱子?你告诉我,我就带你去。”
锦书对着他勾勾手指,示意他附耳过来,等高献之这么大的个头在她面前笑嘻嘻地弓成了一只虾米时,她趴在他耳边道:“你带我去了,就知道了。”
高献之气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太可气了,花了这么大心思,软硬兼施的,结果她遂了愿了,他这里一点消息都没打探出来。
当日回关府,她就先与关家几口作别,说明要离开几天,随守云去长生苑狩猎。狩猎不是马球,折腾一天两天就完了,听说每次都是三五日的。所以她一走,也好几日见不着了。关母流露出不舍,但一听说是随云世子去的,她又欢喜得紧,赶紧命人去给她收拾包袱。
只有关蒙低着头,一声不出。锦书没来由地想起上一回在枫陵镇的分别来。
次日天明,锦书就早早地起来,梳洗一番,又取了一身方便骑马的胡服穿上,来到厅堂里向关母辞了行,就出了门。
她连吃早饭的心思都没了,夹着一个小包袱从关府后面出来,跑到东市上找着一家卖烤鸡的小食铺,让老板“拿出最好的手艺”来,现杀现烤一只鸡。她就站在铺前等着,等鸡烤得了,又亲自动手把烤鸡拆骨剔肉,鸡肉拆成一条一条的,拌上自备的佐料,用油纸包了一大包。
这些事刚做完,高献之就骑着马到了东市。她赶紧将油纸包塞进小包袱里,又买了个包子来吃。
高献之是个大大咧咧的人,没注意到她身上多了个小包袱,把她拎上马,往长生苑去了。一路上,他几次吸着鼻子疑惑道:“你身上有一股香味啊……”
“是吗?是包子的香气吧?”锦书吃着包子装着若无其事。
“不对,好像是烤鸡。有好吃的别藏着……”他终于发现了她甩在肩上的小包裹,毛手毛脚地要来翻动。
锦书一巴掌拍掉他的手,嗔道:“呆会儿狩猎场里还会少好吃的么?少来打我这包袱的主意,我自有用处的。”这么说着,还是从小包袱里掏出了一个腌渍李子塞到高献之的手里。
锦书一路不是蜜枣就是小松饼,吃个不停,包袱里翻出的花样好像无穷无尽,就是变不出烤鸡来,高献之垂涎三尺,就是吃不着,免不了耿耿于怀。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啊。锦书的这包烤鸡肉就算被惦记上了。
一路上又赶上了几个同路的亲王世子、权臣公子的车仗。他们一个个大车小辆跟搬家似地,恨不能将家中所用之物、伺候他们起居的丫鬟小厮都随身带着。相比之下,高献之居然只有一马一人,马鞍桥上拴个小包裹,里头也不过是几件替换衣服。
“我和他们不一样。”高献之无可无不可地笑笑,“我的家在安西,从小就在军营里长大的,到了京都,给皇帝老头站班,平日住的还是营房,那么那么多行李可搬,多带几件衣服我都嫌麻烦——喂,你别用同情的眼光看我好不好?”
锦书愣了愣,自己的眼光里真的有同情么?高献之的日子表面风光无限,底下与自己是一样的,在这个人人都向往的热闹繁华的京都里是没有根的人——
所谓“三百六十行”,白某的《酒醉良天》只写了酿酒一行,想知道更多古代行业的秘闻情事么?酒行、扇行和伞行,到底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呢?请关注白某与朋友们创作的同系列文,《酒醉良天》、《雪扇吟》与《苏幕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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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白“你一定很想家吧?”她觉得自己说话的口气软了下来。
“啧啧,六月的葡萄园,别人都被晒地满头冒油时,我就躲在绿荫下睡觉。在京都看见胡姬舞娘的肚脐我从不叫好,不就是个肚脐么?从小到大,我看过的肚脐数不胜数啊。滋味最好的是军营里自酿的葡萄酒,颜色不是血红的,而是浅浅的绯红,是石榴籽的颜色……在军营里与将士们一起露天吃饭,风一过碗里就进了一片沙子,一口饭一口沙子……”
“你有没有杀过人?”锦书偷眼瞄了瞄他握缰的手,颇有些忌惮。
“我十三岁随父亲上战场,原本计划着杀一个人,就在勒甲绦上打一个结,这个计划到最后却没有执行……”高献之的神魂好像不在安城,好像已经飞到千里之外的戈壁上去了。
“为什么?”锦书还是瞧着他的手,那确实是一只军人的手,手掌很大,手指修长有力,皮肤微黑,好在他还年轻,皮肤粗粝得不严重。
“因为到了战场上,只来得及数数,却来不及在丝绦上打结,每次战后,一身血一身汗,有时还挂点小彩,只顾倒下去睡个昏天黑地,哪有这个闲情在丝绦上打几十个结?”
“这个,手上倒是看不出来啊……呵呵……”锦书干笑。皮肤上的血可以洗去,可是他的指甲缝也这么干净,一点干涸的血点也没有,才让人想不到,冷不防地吓一跳,几乎从马上摔下去。
到了长生苑巍峨雄壮的宫苑门前,远远地守门的禁军就看见这一行人了,前日已经有人来知会过,所以当即放行不阻。
等他们过去十几步,风就将这些拄着枪矛聊大天的禁军卫士的私议送了过来:“高小将军马背上的姑娘很漂亮呐,真是难得一见。”
“不过这么爱吃,像我们这样拿那么点儿饷的,养都养不起啊……”
锦书觉得马忽然颠得厉害,回头一看,高献之正憋着笑看着她,憋得从肩膀到手臂,到手指尖没有一处不在颤的。
“白虎观在哪里?”锦书不与他计较。
高献之好不容易平了笑意,指着前方道;“不急不急,先去苑中的游春苑安顿,午后还要去围场报道。我们趁着狩猎开始后再溜出去看白虎。”
长生苑中有三十六苑,十二宫、三十五观,游春苑乃是供游憩的。此外还有御人止宿的御宿苑,为太子设置招宾客的思贤苑、博望苑等等。可惜皇帝老头没有儿子,太子之位一直空着,这些思贤苑、博望苑自然也长久地空置无人使用了。
锦书可以等,可她包袱里的烤鸡肉好像不能等,搁久了味道就不如刚出炉时香了,届时用它来行事,会不会收效不显啊……但是这么大一队人一齐开往游春苑,独他们中途转道,太过醒目,引起旁人侧目,却更不妙。她便无可奈何地先忍了下来。
高献之的根虽不在京中,可他也是皇帝老头身边的红人,执事官给他安排的住处也不寒碜。高献之住殿,她算作高小将军的随从,住在偏殿,偌大一座宫室,就这么两人,他们除了把包裹往榻上一扔表示已经“安顿”下,就再无别的事好忙碌了。
这时,站在自家宫室台阶上,可以远远望见其它宫殿门前里正搬搬抬抬,大呼小叫忙得不可开交呢。
锦书见是机会,返身回去背上小包袱,又去磨高献之。高献之被缠得没法,只能由着她。两人好像做贼似的,还不敢光明正大走石板垫平的大道,却藏在道旁的密林里,一点一点向前摸索,免得路上碰见什么人不好解释,好容易到了白虎观前,才露出了行藏。
白虎观说是“观”,规模却非民间的小道观能比。据说本朝天子定了“以黄老之术治天下”的大政,三十岁不到就开始热衷于求仙问道,召术士、炼金丹,求长生不老之法,因此他的长生苑中赏用的楼台殿阁多以“观”命名,这只白虎住得十个道士还阔绰。
就见白虎观前罗列着当值的卫士四名,高献之拉着锦书上前,笑嘻嘻地蹭他那厚脸皮:“几位辛苦啊……”
这得说高小将军太有人缘了,当值的几位都认得他,连声回道:“高小将军,什么风把您吹来了,幸会幸会!”
高献之笑着向那个说话声音最响,看起来是小头头的人面前凑,低声道:“白虎是关在这里面吧?你看,我有一小妹妹,没见过这稀罕东西,想进去看一看……”
小头头作难道:“此乃淮南王献给陛下的祥瑞之物,陛下要在寿诞大典上向天下昭示的,特意下旨令我们昼夜守卫不得出一点差错……”
“好说好说,我们进去看一眼就出来,绝不会惊动白虎,更出不了差错,”高献之伸手在怀里摸索,摸出两个银锭来,塞到小头头手里,又摸出三个来,往其余三人手中一人塞了一个,“一点小心意,兄弟们拿去买酒喝。”
小头头领着头揣起了银锭,笑得更恭敬了:“哪里话,高小将军正是太客气了,让我们怎么受得起呢?高小将军是天子身边的人,高小将军来替天子巡视巡视,乃是名正言顺的,我们几个岂可阻拦?往里请,穿过前殿院子正中便是,恕小弟还有公职在身,不便陪同……”一点小银两,就能把事情全翻过来,带小妹妹来看稀罕变成了替天子巡视,说的人和听的人都脸不变色,可见他们功力都不浅了。
进了前殿,高献之一直笑着的脸忽然一翻,攥起锦书的手哭道:“五锭白花花的银子啊!可以在胡食店吃上五天,一眨眼就花出去了,一点响声都没有啊……你,得补贴我的损失。”
锦书撇嘴道:“卖了我,大概才值五两银子吧,我拿什么赔你?是你自己要花的,怎么赖到我头上?要我说,正门进不来,就翻墙进去,也是一样的。”——
所谓“三百六十行”,白某的《酒醉良天》只写了酿酒一行,想知道更多古代行业的秘闻情事么?酒行、扇行和伞行,到底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呢?请关注白某与朋友们创作的同系列文,《酒醉良天》、《雪扇吟》与《苏幕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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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白
“起码贴补一只烤**?离午宴还有半个多时辰,我……已经饿了。”高献之盯住锦书背上的小包袱眼珠似乎都发绿了。
锦书充耳不闻,脚下加紧,出了前殿,到了院中。笼子还是守云送来时用的那个笼子,没有换过,大概是怕祥瑞受不起风吹日晒雨淋的,笼子顶上搭了个五彩锦棚。白虎正懒洋洋地趴在笼子里睡大觉,听得有脚步声近了,它才将一只眼睛睁开一条缝,见不是来喂食的,又将眼睛闭上了。
“喂,你还认得我吧?”锦书敲敲铁笼,白虎还是装睡不理。引得高献之一阵嗤笑:“它怎么会懂人话?”
锦书顾不上与高献之抬杠,她从肩头解下包袱,取出了包着烤鸡肉的油纸包,还温着呢。她揭开纸,烤鸡的香气袅袅直上,升到半空又被风吹下来,飘进笼子里。
白虎的鼻子耸动几下,它忽地睁开了眼,一骨碌爬起来,扑到铁笼边,将毛茸茸的嘴嵌在笼子铁枝的空隙里。
锦书看着白虎如此反应心就沉到了底。它知道这是能吃的,还如此急切地要吃到烤鸡肉,只用一个回合就验证了沈林的醉话。不知道还有没有救。
“吃吧。”锦书要将纸包塞进笼子里,白虎两只前爪扶着铁笼,翕动着雪白的上唇,两旁的铁须直颤。
高献之一见将她的手臂按住,急道:“你疯了?给白虎吃肉?难道你不知道后果么?如果它吃了肉,淮南王一家都要获罪,你……死的时候谁都保不了你。”
“现在不给它吃这个,等下回它在人前吃,淮南王一家才会有麻烦!”锦书一时不知道怎么向高献之解释清楚此事的来龙去脉,她甚至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说。
两人正为着一包鸡肉拉拉扯扯,忽听观外一声高喊:“恭迎皇帝陛下驾临——”。里面的两人手一松,鸡肉差点没掉地下。这么大件罪证得快些毁尸灭迹啊,锦书今天好死不死地穿了件胡服,那小窄袖子什么都藏不了,跑到前殿去藏在供桌底下也来不及了。
高献之眼疾手快,抢过鸡肉包来,往脸上一覆,甩开腮帮子,拿出了他在胡食店把店老板吃哭的功力来。锦书就看见眼前两排白花花的牙齿上下开合,她只眨了三下眼睛,高献之就把整一包鸡肉销毁于腹中了。他团起手中的油纸,塞进袖子里,两手一摊,以示清白。以为别人不知道么?他觊觎这包鸡肉一上午了,这时是因祸得福啊。
锦书哭笑不得道:“这不是给人吃的,你要后悔的!”
高献之不及解释,拉着锦书拜倒在铁笼前“恭迎圣驾”,嘱咐了锦书等下不许抬头张望,“抬头也有罪,记住了吗?”他低头拿袖子擦了擦油光光的嘴。
就听得杂乱的脚步声从前殿传过来。锦书先看见一双黑官靴,一截绯袍底襟,悄声问高献之:“这是皇帝?”
“东内令丞王鸿禧,就是皇帝的侍驾太监。”他侧过头来耳语了一句,又马上把头转回了原位。
一双赤黄色的缎靴,一段赤黄袍子底襟走了过来,旁边还有一截嫩绿的罗裙,裙底下露出一双绣了宝花贴金锁绣的红缎鞋。后面还跟些什么人,就看不清了。
“微臣见过皇帝陛下、见过张娘娘。”高献之将双手举过了头顶,额头却几乎贴上地上铺的石板,难为他这么有难度的动作也能轻松做出来。常在宫里行走的人,身体都是这么柔韧么?锦书偷偷检查自己的跪姿,似乎有些不伦不类,忙将头再低下去一些。
“献之啊,你在这里干什么?”这话,应该是天子说的。看来高献之常把他叫成“皇帝老头”也是有道理的,听声音确实垂垂老矣,有了老人的那种苍凉沙哑。
“微臣沐天恩,陪同宜春侯来此长生苑涉射猎,闻听此处新辟白虎观,又得知此乃淮南王献给陛下的祥瑞,深恐卫士看护不周,顾特来检视,以策安全。”高献之的大谎小谎撒起来一套一套的,难道这也是宫里的规矩?
锦书听得头顶上,皇帝老头不知是笑还是咳嗽了一声,问:“你身畔何人?”
“是是……”高献之一时语结,答不上来,既然是进来检视观中防卫的,怎么又带了个小姑娘进来?一说明白,不明摆着上一句是对皇帝撒谎了嘛?不就是欺君了嘛?
“淮南王府户婢。”锦书轻轻地吱了一声,给高献之支招。
“是淮南王府的户婢,她在皖郡时专司照料白虎,故微臣特意把她找来,给卫士们讲一讲要领。”高献之谎话编地比嘴皮子翻地还快。
“淮南王既已将此物进献给了皇帝陛下,又派个奴婢来指手画脚指挥陛下的人怎么养白虎,可见淮南王对陛下就是不放心……”一个娇娇小小的声音说道,应是皇帝老头身边的张娘娘了。这声音听来绝不会超过十七岁,像舞女扭动的腰,折啊折,拐了八九道弯才说完一句话。
连锦书都听出来了,这是堂而皇之的挑拨。
“献之啊,你今年几岁了?”皇帝倒没理张娘娘的茬。
“微臣今年十八……”高献之这时倒有些惶恐。
“唔,还有两年就要行冠礼了啊……献之长大了啊。云儿也大了,明儿也大了,朕的这些子侄,一个个都出落得仪表堂堂,很有天家的体面啊。”皇帝老头莫名其妙地点名夸了守云和秦王世子。又听他道:“今日朕轻车简从而来,就是来凑凑你们这些年轻人的热闹,也是张婕妤听说淮南王新献了白虎,吵着要来先睹为快,朕这才先到了这里。”
啊?皇帝用在用推心置腹的口气与高献之说什么?说高献之长大了,又说自己也是因为嫔妃要看白虎,他才来的。是含沙射影,还是杯弓蛇影?锦书的思路纠结了,又听得张婕妤一声娇嗔,“皇上——”,她的脑子直接“轰隆”一声歇工了。老人家的心思果然不是小孩子可以揣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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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白
“既然献之替朕忧心白虎观的防卫,哪朕就把看护白虎的重任交给你了。从今日起到庆贺朕六十寿诞的朝会以前,你都可以自由进出白虎观。替朕把这祥瑞看好了,出一点事情,我摘你的小脑袋!”
“是,谢陛下!”高献之叩首谢恩,声调有异。锦书偷看看去,见他皱紧了眉,额上冒汗。是不是被吓的?
真是可怜啊,这么大一个重担,压在他的肩上,搞不好要掉脑袋,他还得谢皇帝老头隆恩。这不是倒霉催的么?也怪他太爱凑热闹管闲事啦!
“你退下吧。”皇帝一挥手,总算放过高献之了。
高献之拉着锦书从地上爬起来,先退在一旁,为皇帝和张婕妤让出了空当。锦书还不能抬头,可眼里所见的东西高了不少,起码能看见张婕妤的纤腰了。张婕妤胆子也大,一点也不怕老虎,提着绿罗裙跑到了笼子前,发出一串少女才有的脆笑,好像小莺试啼。皇帝陛下在旁附和着笑,笑声老得像一条风干的的丝瓜筋。听着分明就是祖孙俩。若再在关蒙家,曾祖孙都够了。
高献之不容她再多看,拉着她倒退至前殿后门前,转身跑了出去。
观前卫士不明所以,见高献之拖着锦书一溜风地跑出去,还议论呢:“你看高小将军,跑得就是比我们快,我们赤脚追也赶不上啊!”
“是啊,人家生来就是大将的材料嘛,我们几个撑死也就在这里给天子的宠物看看门。”另一个接茬叹气。
高献之将锦书拉到观外,在大路上松开手,撇下她就往密林里一钻。
锦书这才明白他这是怎么回事,撇嘴笑道:“你知道厉害了吧?我早说你要后悔的。”
“什么人要后悔?”有人在背后敲了敲她的后脑勺。
锦书转身,守云就站在他面前,神色如常,面上依旧是一点淡淡的笑,看不出前日的紧张气氛。她刻意瞄了一眼他宽大的袍袖,袖兜底坠了什么,沉甸甸的。
密林深处飘来高献之呜哩哇啦的呕吐声,听着颇为凄惨。
“我给白虎带了烤鸡肉,那老虎嗅着烤鸡香味就扑上来了,半途却被高小将军抢着吃了。”锦书面带无辜道。
守云点点头,也不知明白了多少。
锦书又道:“你的事情,恐怕要着落在高小将军身上了,方才皇帝老头说了,让他看护白虎,每日都可以出入白虎观。”
她真是对他太好了,趁着高献之跑进林子里去吐,紧着与他串供。
守云又点点头,道:“高小将军是将信义之人,确可托付。”
两人静静地立在道上等着。不多时,高献之就连滚带爬地从密林里出来了,出来便指着锦书喝问:“你在鸡肉里拌了什么东西了?”
“嘘——”锦书指了指白虎观方向,提醒他皇帝老头还在里面,可别惊了圣驾,“我们走远些说吧。”
高献之横了一眼白虎观,咳嗽一声,压下好奇与怨气,随守云和锦书走进另一边的林子里。
“我早就说了不能吃嘛。”锦书站在守云身后,当他挡着高献之吹胡子瞪眼的审问。
“恐怕,是研成粉末的催吐药吧?”守云回头笑问。
“什么,你给白虎吃催吐药?你是觉得你和白虎的日子都太太平了,想惹点麻烦调剂下啊!”高献之眼珠子要瞪出来了。
“现在是有人要害白虎,有人要害云世子一家,我是在救他们,哎,守云你自己说吧。”守云好像还没决定是否向高献之说出实情,或者不知道说出几分,说到哪里为止,他这个盾牌起初不是很好用,他只是站着不动,使用他的人要围着他转来转去,遮蔽住自己的身形。最后,守云晃了晃下巴,好像离开身体的魂魄刚回到身上,他显然是拿定了主意,才摊开手,两只肥肥的袖子将锦书遮没了,母鸡展开翅膀护住小鸡似的。
“高兄,这件事,我也是昨日才得知的……”守云望望左右无人经过,放低声音,将经过讲述了一遍。从淮南王以白色老虎假充祥瑞白虎起,到他与一干家兵改扮藏匿身份护送白老虎进京,再到昨日家将沈林酒后醉言。讲到这里锦书又接过话茬,将白老虎将到烤鸡后的馋相重新描述了一遍。
“在淮南王府时,它闻见肉味就会退避三舍,绝不会扑上去。”守云最后甩出白老虎被动了手脚的证据。
高献之对锦书的气有七分是在装装样子,眼下他听着两人一唱一和的解释,气也没了。蹙起眉头来思忖了片刻,问守云是否有幕后黑手的眉目。
守云摇头无奈:“那个沈林回去后就再没醒过来,他居然就这么醉死过去了。恐怕在叶府就着了道。此线索一断,再查幕后人就难比登天了。”
高献之说了声“无妨”,拍着胸脯神气起来:“皇帝老头刚刚下了口谕,让我照看白老虎,就算它真开始吃肉了也无妨,我每天一只拌料烤鸡投下去,照样让它从此怕了烤鸡。”
真被守云说中了,高献之确实古道热肠,很有信义。守云所虑的,不是他肯不肯帮,会不会泄密,而是能不能别再把无关者拖进来,既然他凭一己之力摆平不了此事,只得托付给奉了“尚方宝剑”能便宜行事的高献之了。
离庆贺天子六十大寿的朝会还有半月,应该还来得及吧?
“如此,大恩不言谢,高兄……”守云从袖子里摸出一个油纸包来,“这是今天的烤鸡肉,我已事先处置过了。”
高献之一闻到烤鸡味就捂着嘴巴撒腿跑开了。三两天之内,他是见不了烤鸡了,一闻味道就忍不住作呕。
锦书笑说:“估计这几日喂食白老虎时,他得先用熏染了香料的布巾蒙住口鼻,就跟江洋大盗似的。”
真是官盐当了私盐卖了,要被哪个不知就里的看见,还以为又是哪路神仙派来毒杀白虎的呢。
这桩心事暂且就这么搁下了。不搁下也得搁下,皇帝陛下来到长生苑,要与这些年轻人们共进午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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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无双
皇帝老头请亲王世子,公卿后人吃午饭,连陪坐的都得是从三品以上官员的后人,守云自不必说,高献之的老爹是正三品的安西节度使,都在座上。锦书论起来应算作奴婢随从,应到殿外找个地方蹲着啃烧饼,可守云不知怎么去给她通的门路,硬给安排在偏殿的家眷席上了。
守云本意是好的,想让她坐得舒舒服服,也尝几口皇帝老头享用的御宴珍馔。锦书坐到席上便觉得还不如蹲到外头去啃烧饼自在呢。
你知道这些所谓家眷都是什么人?这些年轻的纨绔子弟,多是没有成婚的,就算有那么一两个已有了家室的,好容易逮住这么个大排场的游乐机会,又怎么会带自己的原配来呢?就连天子驾临,带的也不是皇后啊,他带的是新宠嘛。所以家眷席上的多是侍妾啦、歌姬啦、舞娘啦,一大群有主名花凑到一起就争奇斗艳,比容貌,大家相互拿眼光扫来扫去,谁高谁下自己肚子里明白;介绍自家主人的身份,奴凭主贵;相互叙年齿,青春者趾高气扬;余下的就是比比衣服料子啊,簪环首饰啦,衣服上的刺绣啦,东西好就可着劲在人眼皮底下晃悠,比输了就灰溜溜地把脖子一缩,胳膊折在袖子里,低头吃菜。
一殿的脂香粉腻,熏得人鼻子舌头一起失灵,菜肴是什么味道都不知道。
锦书就是嫌这桌酒席吃得太闹,脂粉香熏得人受不了,倒没什么人来为难她。明摆着她容色清丽姣好,与谁比都输不了。年纪又是整个殿里最小的,稚嫩得让所有的女人嫉妒,恨不得立刻死了回炉重造。大家议论起她的背景来,有人看见她和高献之共辔,就说她是高献之的侍妾,又有人不知哪里来的风声,说她是守云家的户婢兼“屋里人”,不管是高献之还是守云,都是皇帝扳着手指数得着的红人,多数女眷的主人都要让三分的。
总之,当一个人比自己优秀得太多,差距太悬殊时,她们只敢在背后说坏话,下阴招,却很难鼓起勇气来当面挑衅。
席间曾有人因为锦书的“主人家”争执不下,就跑来问她到底是哪一家的。
锦书咧着嘴拧着眉,好像有一根细鱼骨卡在喉咙里。
旁边有个女孩子,轻声答说:“锦书是云世子的朋友。”
要不是没有眼泪可流,锦书这会儿就已经哭出来了。真不容易啊,总算有个人说了句像样的话来。她转头一看,见正是自己身后的位置上,坐着一名穿着水红裙子,额上点着三撇朱红的女孩正望着她,是莫邪。
锦书不用猜也知道莫邪是被谁带来的。兵部尚书叶大人正好是正三品的官,叶家公子叶南倾恰正好曾将她错认成莫邪,还作了一番欲说还休的表白,所以她就知道了。
两女孩相顾会心一笑,好像在坟地里提心吊胆走夜路的两个旅人搭上了伴。
锦书还有一桩不适意就是桌上的酒不好。给这些家眷们上的酒大概与正殿上的酒定然不是同一种,不知道是哪个妃子家里胡乱酿出来卖不出去才走了门路由宫里收了去,专门用在给不入流的小虾米的赐宴上。要知道好酒与劣酒的价钱差别宛若云泥,中把劣酒当好酒收了,这当中间不就像徐娘的腰一样,勒出好大一截肥肉来了么?反正皇帝老头不知道,被赐饮的小虾米们要么不懂酒,懂也不敢抱怨。锦书只嗅了嗅,觉得那酒还不如万坛金酒坊所造的过梁金,便把玩着杯盏,不愿喝下去了。
唯有席间的闲言碎语是可以拿来佐餐的。就听见左边一名侍妾打扮的女子倾身问前排一个大丫鬟打扮的姑娘:“如意姑娘,我听说最近顺华公主要给宜春侯找几名年纪相仿的贴身小厮?我有个亲弟弟,老让她张嘴等食闲在家里让我养着也不是办法,我看他的相貌端正,品行也好……”
那个被唤作如意的大丫鬟就答:“姐姐说得哪里话,小侯是公主的心肝宝贝,这件事情,是公主自己提的,也是亲手主持的,让谁进来,不让谁进来,我们做底下人的可没有说话的份儿。”
侍妾碰了软钉子还不气馁,又试探道:“小侯的衣食起居,都是如意姑娘一个人在伺候的,如意姑娘说不上话,还有谁能说得上呢?公主府家丁那么多,随便找几个家生子伺候不就行了?用得着那么大张旗鼓地在外面找么?”
如意就苦笑道:“哎,都说天有不测风云,这人心变起来比天气还难测。原来小侯爷对我也是挺宠爱的,可谁知道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以后,再回来,就好像变了个人,连我也不认识了,凡事都爱自己来,又不是我一个人,就连我们长公主想亲近都有些无从下手呢!想是在那件事里吃不不少苦头,才养出了这样的脾气,可把长公主心疼坏了,这才想着要给他找几个年纪相若的小厮来伴着,陪他说说话,也许能渐渐好些。所以长公主讲明了要在寻常人家里挑品行正的,随性些的,别让小侯觉出那些是下人来。”
锦书听她们提起韩青识,心中就是一动,立时竖起耳朵留神听着,听到如意说小侯“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以后”,脾气大变,忍不住插言问道:“两位姐姐,宜春侯近日出了什么事了?”
那两人转过头来,一齐拿看猴子的眼神看锦书,怜悯道:“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知道么?”
锦书茫然摇头,说实在不知。那两人好像终于认定了她就是猴子,颇舒心地呷着小酒,给这个刚从乡下来的丫头讲起这则大旧闻来。
说的是天子最疼爱的小外甥宜春侯韩青识,大半年进山打猎,不知怎么就掉进山涧里被冲跑了。韩小侯手底下带了一大堆随从,这些人顿时慌了手脚,忙沿着山涧往下游找,一直找到山脚下都没见小侯踪影,又折回去往上游找,一个鬼影子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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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华公主听得宝贝儿子打猎打丢了差点昏死过去,连天子都被惊动了。宫里派出百来号人从山顶往下撒网似地找了一个月,将山涧水流堵了将下游的水掏干,把山涧边上的林子砍光掘地三尺,还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底下人都悄悄议论说,恐怕是冲到下游以后就被猛兽叼去了,等人找过去,早就被吃得剩骨头了。可奇的是,要真被猛兽吃了,总有些衣服上的碎布条,总有人骨头和随身挂的小件东西留下吧?可这么多人找了一个月,竟是什么都没有。
顺华公主因此不肯绝望,一口咬定自己儿子还在人世,天天去庙里为儿子祈福。天可怜见,就在一个半月前,有山里的猎户来报说小侯就在他们家里。
锦书就在这时实在忍不住,插言问道:“这是怎么说的?百来号人围着山找了一个月都找不到,过了几个月他怎么自己从山里跑出来了?”
那个讲故事的如意姑娘嫌她打断,白了她一眼,可总算也解了她的疑惑。
那猎户四十多岁,家里只有他和妻子,多年没有孩子,做梦都想要个孩子。小侯出事那天,就是被山涧冲到下游后,被猎户捡回去了。其后就一直是昏迷不醒的,睡了好几天,都是猎户夫妇俩撬开嘴灌粥汤给他续的命。谁料等他醒来,猎户问他是哪家的孩子,小侯捧着头竟半天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也不知道家在哪里。猎户当时乐坏了,以为是上天给送来个儿子,当下乐颠颠地教小侯叫自己爹。后来他也听说有许多人漫山遍野地找一个孩子,找的人也没说那孩子就是宜春侯。猎户那时就想:这孩子是天赐他的,不能交还,大不了让他们以为孩子死了,回去再生个就是了,因此就瞒住了没说。把孩子藏了几个月,忽然就在一个半月前,小侯在跟着猎户进山打猎时摔了一跤,脑袋磕在石头上,就一下想起了自己的身世,还告诉猎户说他是宜春侯,要他送自己回宫。猎户知道瞒不住也留不住,就在讨得了小侯“不追究隐瞒真情的罪过还要重酬救命之恩”的承诺后,将小侯送了回来。
这小侯虽是把事情都想起来了,回来指着人也叫得出这是谁那是谁,性子也还是原来的性子,可跟原来相熟的人忽然好像隔了一层似的。大概是从鬼门关走了一圈回来,将这些人情又看淡了许多。
锦书欲言又止。原本听说韩青识失踪又回来,立马就想起无心的不见。韩青识走丢是在大半年前,那时无心刚从枫陵镇到华城;无心失踪不过半个月后,韩青识就从山里冒了出来,听起来,又太巧了些。可是人家不是说了吗?韩青识当天就被猎户救下,在猎户家中休养了一阵,想起自己身份就又回来了。人家韩小侯是怎么丢的,怎么回来的,中间过了几道手,有谁作证,来龙去脉都是清楚明白的。与无心何干?说不定,这小皮猴这会儿已经被晴晴找着,正满口塞着胡麻饼,听晴晴数落他呢。
说不定无心已经回来了。这阵子她每每担心起无心来,就这么宽慰自己。
如意姑娘一个故事说完,口干舌燥,见锦书只是发呆,也不喝彩,不免要计较。幸好边上那个侍妾打扮的女子又说起了另一则新鲜事:“哎,我今天来时,听这里扫小径的宫女在那儿议论,说御宿苑里的丹荔殿这几日闹鬼闹得凶呢!天天夜里有白衣女子的影子在殿里飘来飘去的,巡逻的卫士看见过好几次了。”
“我也听说了……”还是这个话题有意思,引得边上一个灌了满肚子劣酒的舞姬兴味盎然地凑了过来,“听说,这鬼是十几年前死在殿里的一个妃子魂魄所化。听说那妃子生前一度很受当今圣上的宠爱,特别擅长酿荔枝酒,圣上宠她宠得,就连赐住给她的宫殿都改了名字叫丹荔殿。所以殿中藏了不少荔枝酒。我们眼下所见的宫殿是后来重修过的,怪就怪在此殿曾毁于大火,按说藏多少酒也该毁在那次大火里了,可现今宫人们有时去丹荔殿里,还能隔三差五地发现一瓶荔枝酒呢!”
又有人说了句:“闹鬼的宫殿,这么吓人,怎么还有人敢去呢?”
那舞姬就笑说:“听这些宫人卫士说,这个鬼不是恶鬼,还是个鬼仙呐!也不害人,就是晃来晃去挺瘆人的。那些人都传,得了什么病,不用求医问药——嗨,真有能耐的御医都伺候皇帝娘娘去了,哪还轮得到这些最底下的人啊?长生苑中又无常驻的医官,他们得了病就跑去丹荔宫祝告一番,那些心诚的就能得到鬼仙娘娘所赐的药酒。不管是风寒受凉还是跑肚拉稀,或者腰酸骨节痛的,或饮或擦,效果立见。他们都说这酒能治百病呐!”
众人哄笑起来,有说“鬼扯”的,有说“不信”的,还有直嚷“吓人”的。这么着就把一顿午宴给含糊过去了。
宴罢,天子与诸亲世子、公卿后代起身去往围场。执事官过来请诸位家眷各回各殿休息。
莫邪拉着锦书,走道一步三回头,她咬了半日嘴唇,终于小声与锦书商量道:“我们偷偷进围场看看好不好?”
“只是分开了一顿饭的工夫,这会儿就……也好也好。”锦书猜她是叶南倾带进来的,这会儿理当是舍不得离开叶公子,正好正好,锦书也正打着歪主意琢磨着怎么混进围场去会会宜春侯韩青识呢。
“我知道围场那边的围栏低一些。”莫邪立即指着一个方向,眉飞色舞道。她整个人就如一只小雀,一溜小跑地往那个方向跑,几乎要飞起来了。
到了地方,锦书深吸了口气,莫邪所说的“围栏低一些”也不是很低哪,也有一个成年男子那么高,木栅栏用光光溜溜的木杆搭成,没有纬杆,也就没有可以蹬脚的地方。她倒不担心自己,只是莫邪这个文文弱弱的姑娘能过得去么?——
所谓“三百六十行”,白某的《酒醉良天》只写了酿酒一行,想知道更多古代行业的秘闻情事么?酒行、扇行和伞行,到底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呢?请关注白某与朋友们创作的同系列文,《酒醉良天》、《雪扇吟》与《苏幕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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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书正琢磨着是不是自己先跳到栅栏顶上,再将莫邪拉上去,就见莫邪已提着小裙子跑到了木栅栏近前,她向上一跃,手脚并用,三下两下就攀到了木杆顶,再旋身一翻,就到了围栏里面,往下一跳,径直落在深草里。
“要不要我帮你?”莫邪有些担心地看向锦书。她想的是:这样关键的时刻,这个看起来娇娇小小的姑娘可千万别过不来啊!
锦书轻轻一笑,过这个木栅栏于她是小菜一碟,小酒一壶,她可以连手都不用,但既然莫邪已经手脚并用地爬过了围栏,她也就不好拿出平时的手段来,显得她故意炫耀,要将莫邪比下去似的,便照方抓药,如法炮制地爬了过去。
“他们休憩的彩棚在那边。”莫邪真是熟门熟路,显然不是初犯了。
五色云锦搭起的四方大彩棚下,疏疏落落没几个人。锦书与莫邪躲在附近的树干后偷眼望去,就见一个穿了赤黄袍子的老头在与一个年轻道人谈论着什么,一旁守着皂靴绯袍的东内令丞王公公,棚外站着一圈十几名武士。锦书这时才算看清了皇帝的真容,胡子一副花胡子白多黑少,梳理得油光锃亮,让人怀疑他出门前用猪油擦过胡子。一个挺精神的老头,可在精神下是显而易见的勉力支撑,这是从他一次比一次长久的闭目养神里看出来的。
那个穿道人无疑就是守云了。守云是这个皇帝老头的亲侄子,两人的面容果然是有几分相似的,从守云现在的模样推想这老头年轻时的风采,一定也颇不凡。那是当然的,被选进宫、为天家生儿育女的都是各式各样的美人儿,一代又一代的美人儿让一带又一代拥有帝王血统的孩子越来越美貌,若是突然冒出一个丑的,他们才应该去反省呢。
两个女孩子离彩棚有十几步距离,只能看见守云淡淡笑着向皇帝说着什么。皇帝老头喜笑颜开,一面捋胡子一面连连点头。
“圣上对长生与成仙的事最为痴迷,恰好云世子是道门中人,所以每回见着云世子,都要拉住他大谈养生与修道。这份垂青,可令不少人眼热呢!”莫邪在锦书耳旁轻轻道,“我们小心些,要被金吾武士发现了,会被逮起来盘查的。我们走这边,他们一向是先往东南,走到围栏边再折向西南,绕个大圈子才回来……”
林中多高树,将头顶的日光割成一缕一缕金线,在奔跑的两个女孩脸上一刻不停地掠过去。草深及小腿,不时挂住莫邪的裙子,为免拖拖绊绊,她双手提着裙摆,踮着脚尖一跳一跳向前跑去,那副样子又好笑又招人怜。
“你不是不是第一次来了吧?”锦书紧追在莫邪身后,她穿的是胡服,靴子,比莫邪利索了不少。
“来过几次,就轻车熟路了。高小将军不爱一大群人围个圈把猎物赶到中央,他喜欢一个人追逐猎物,用弓箭猎杀,最爱射鹿。”莫邪又要跑跳,又要说话,气息还不乱,可见她是有功夫底子的。
“高小将军?”锦书古古怪怪地反问了一句。莫邪立即不言语了,脚下加紧,差些把锦书甩下。
锦书好生郁闷,怎么自己总是在莫名其妙的时候发现别人的秘密呢?叶南倾叶公子爱慕莫邪,莫邪似乎还不知道。叶悠霜叶小姐暗恋关蒙的老爹,关父却一点儿察觉也没有。不知道,高献之对莫邪的这片心意,有几分了解?她不知不觉就替莫邪猜测起来。
“哎,莫邪!你肯定我们两个人的四条腿赶得上高献之坐骑的四条腿么?”莫邪不好意思说话,锦书就得找话让她下台阶啊。
“放心吧,我抄近道,先去西南角上等着,一定可以堵到他的!”莫邪胸有成竹道。真是溯洄从之,道阻且长啊!
“高献之……打猎很在行吗?”锦书实在无话可说,就是那么嘀咕了一句。
没料,莫邪当即蹦起多高来,边跑边叫:“打猎?打猎不过是牛刀小试啊!你不知道么?高小将军十三岁就上战场,斩过的敌首可以堆满我父亲武库的整整一间库房!”
锦书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努力回想高献之的手,真的染过这么多人的血么?这该不会是莫邪的夸大或者根本就是幻想吧?
莫邪还叫喊完呢:“在能捂熟鸡蛋的炙热沙漠里行军,他喝过燥热的骆驼血;头悬着银盘大的冰冷月亮,顶着刺骨寒风夜袭黑衣大食的部落,敌人的血在他的战甲上冻成了冰渣子,一抖就哗啦哗啦响!他一抬手一跺脚就是雷霆万钧,区区一只鹿何足挂齿!”她把远在西边的战场说得好像自家后院,发生了什么她都好像亲眼见了。她所描述的情景,很有边塞诗的豪迈意境。
锦书简直不能把她现在的样子与最初见到她时那文文弱弱的模样重叠起来,不敢相信这是一个人。她这个样子,令锦书重新回忆起了在华城的那些日子,那些追逐守云和玉蝴蝶的女孩子,也是这么一脸盲目的狂热。她们所追逐的,恐怕是一个罩在光晕中看不真切的影子,她们还将自己所喜欢的所希望的一切零碎挂上去,装扮它。最后令她们沉醉不能自拔的那个影子,似乎离本尊总有好远的一截差距。
可是高献之杀过很多人,这是他自己承认的,现在又从莫邪这里得到了印证。
“就是这里!”莫邪终于停了下来,她找到了守株待兔的最好地点,又让锦书帮着检视她的头发是不是跑乱了,又整理着衣服,又找了几片枯叶抹去绣鞋上的泥渍。将周身上下都理了三遍,她这才深吸了几口气,低下头来,恢复了早先怯生生的神情。
可是在这种密林里,忽然冒出一个衣妆端整的佳人来,不是更让人觉得脊背发寒么?
“你知不知道宜春侯射猎走马的路线?”锦书是被莫邪扯来的,陪她到了目的地,也该去自己的“伏击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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