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李融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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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祖上也曾做过当朝一品大员,却因一时贪婪污了公款被斩首抄家。先帝下令:李氏十代以内,不得入仕为。

  到我,才是第五代。

  自己的孩子我自己清楚。玉儿从小在诗词歌赋上造诣不小,而且他的眼光精准,识人很有一套。但对经商,他却是一窍不通。十几年了,他连玉的质地都还分辨不出。他是我和子唯一的儿子,所以我偏爱他许多。他太过沉稳,不知变通,不适合经商,但他的琴棋书画,也还没精湛到能自己养活自己的地步。为了他的未来,我愁白了几缕头发。

  思考许久,我决定,还是让他出仕好了。我不求他光耀门楣,只愿他守在一个小小的位上,衣食无忧便可。他太过忠厚,若是到了高位,定是帝王最忠实的臣子。但要达到高位,没有他人的扶持,是不可能的。

  但要出仕,又谈何容易?至此,我们还是戴罪之身,若想为,只能通过别人担保举荐。这个别人,定要位高权重才是。

  放眼整个南方,唯有南城的司徒南瑞最有这个资格。但我也早听说过,他不喜与人交往。我便教玉儿先去了南城一年一度的会。凭他的才能,我相信,拿个前几名还是没有问题的。有了才子的名号,我想,本着惜才的心理,司徒南瑞或许会见他一见,进而答应我的请求。

  意料之外的,玉儿得了第一名。却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司徒南瑞连见他一面都不愿。我们失败了。但因为明镜的帮助,我们又成功了,但也只成功了第一步而已。司徒南瑞还是拒绝为玉儿作保。

  他的心情我理解。毕竟,谁会愿意为一个不相干的人赔掉自己一生,或是祖辈的心血?

  但过了大半年,在我们还在四处物新的可能的对象的时候,他又派人来了,说愿意举荐玉儿,但他有一个要求,便是玉儿一定要娶他的儿,并且终生只能娶她一个。

  面对这个条件,我犹豫了。楚楚,是早给玉儿预定好了的。就算不能做,至少她也要做才是。若是答应了,我们将置楚楚于何地?

  楚楚从小在我家长大,我早把她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她装病博取玉儿的同情一事,我早就猜到一些,只是迟迟没有戳破。毕竟,小儿之间的事情,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痴不聋,不做阿翁,我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这是玉儿的未来,我把选择权交还给他。他答应了。

  我叫他不必勉强,做不了,家里还是养得起他的。但他却淡淡的笑了,说其实一点都不勉强。

  其实,我也是支持他的选择的。

  我也找人去南城打听过,只是人们对这位六知之甚少,唯一能说得上的,只有她为情而狂的事。

  有人说,她自幼丧母,在偏院里长到十几岁,不曾读书,不会红。但我想,司徒家的儿,又是能让司徒南瑞提出这种要求的,应是他最宠爱的儿才对。外人的说法,不足为信。

  我和子搬出齐眉院,把它重新装饰扫洒一番,让给新人去住。这样做的确是惧于司徒南瑞的威严,我不敢对他的儿有丝毫怠慢。我考虑过,要是新是个娇宠无比的大,那可就不好办了。李家家业不大,我虽未与司徒南瑞合作过,但他在商场上的手段,我是见识听说过的。我可不希望他用那种手段对我。

  至于把内府的管理权转交给她,我是有我的私心的。我的,说实话,真的没有齐家的天分。而赵氏,贪财善妒,我从未想过要把家交给她当。当初若不是由于难产不能再生孩子逼着我娶,我才不会纳她为。

  新过门后,采取了一系列简单有效的措施,马上把家里人都整治得服服帖帖。后来宗族里的人见了我都忍不住称赞我儿娶了一个好媳。

  她真的是一个好媳,持家有道,孝敬公婆,爱护小姑,尊重小叔。比我想象的好了无数倍。她还为玉儿找来一位好帮手,在蝗灾时,又帮他们出谋划策。

  楚楚小时候的确是身体不好,大家让着她都成了习惯。她被我们宠坏了。

  长大了,她还是这个样子,从不为别人想想。一年来,她一直想着的,无外乎怎么夺得玉儿的注意,怎么破坏他们。

  她很聪慧,脾也好,对于楚楚的种种挑衅,都是一笑而过,还说服自己的父亲和楚楚相称。

  但楚楚最终还是和赵氏做出了那件连我都不能容忍的事。这也难怪她要发怒了。

  但楚楚肚子里的孩子把我们都拉到了楚楚那边。我原以为,她发了脾气,心情舒畅一些了,还会和往常一样忍下去。可我怎么忘了,人的忍耐都是由限度的!她是司徒家的,从小比楚楚还娇生惯养的,怎能忍受这种侮辱?她沉默了许久,终是爆发了。

  而后,她离开了我家。

  她走后,家里简直乱了套。芙儿蓉儿闭门不出,玉儿以府为家,楚楚成天在府里哭闹,扰得人心都不得安宁。

  琰儿突然开口,他要接手李家的生意,还发誓一定会把它发扬光大。问他为什么,他幽幽的说,只有等他成功了,才有资格得到她。她是谁,他不说。

  琰儿的心思并不难猜,对不喜欢的人,他从来都是爱理不理。从小,他和家里人都不亲,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新来到后,他却一反常态,时常回家来,还常常跑到齐眉院去,向嫂嫂‘学习’。我早料到有些不对劲,但我相信,新自能处理得当。

  经这么一闹,我也倦了,便交出一切,和子游山玩水去了,把一切不快抛诸脑后。儿孙自有儿孙福,我已经做完了自己能为他们做的。

  后来,当我的两个儿子都登上他们事业的最顶峰,李家达到它最辉煌的时刻的时候,我不能不感谢她,司徒明镜。

  手札一篇:建祥三百二十五年,某月某日,与子游于葵城圣德山。遇一男孩,约六七岁,其人清灵俊秀,举止得体,活泼可爱。心下好感顿生,只觉熟悉不已。问其来处,只言随风飘摇,天地为家。再问,便言母亲呼唤,不宜久留。远处,见一子,布衣荆钗,气质不俗,二男子立于其后。其身型,眼熟至极。晚归,宿于客栈,梦中又见此,惊觉——不正是我家失踪已久之长媳,司徒明镜么?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