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是傍晚了吧,我伸出手,下意识的将它摊开在微弱的阳光下。阳光中它怎么会那么苍白,一点都不像他的手。
他的手指修长温柔,掌心宽厚有力,阳光下皮肤都像是透明的,血管一条条从下面穿过,清晰可见,食指上银的指环,我一直都挂在胸口处。
突然手心的疼痛将我从幻觉中拉回,迅速收回手,失神的片刻阳光在我的手心中已烙下了条状的瘢痕,焦黄、烫热。
余辉已经消失,我站起身活动活动僵硬的关节,系好绣着金线的披风,再次走进那个小镇。
可能是刚刚入,路上的行人还不少,我的衣着看来发挥了预想的效果,两个着装时鲜的人远远的跟着我。我故意放慢了脚步,装着不小心将丝绢掉到地上。果然,他们快步赶上来,捡起丝绢,拦住我的去路。
从他们的眼睛和身上的气味,我就能看出,这又是两个刚向血族转化的孩童(child)。
红棕头发的胖小伙傲慢的打量着我问:
“外乡人吧!看来还挺有钱的嘛。”
旁边身材较矮小的青年讪笑着将丝绢还给我:
“迷人的,一个人走路不害怕吗?有个提议要不要考虑一下?”
没等我回答,旁小火就蛮横的开口了:
“我们可以卖给你青永驻的秘密!”
等的就是这句话,我知道他正在看披风上坠着的珍珠:
“什么价钱呢?”
那个矮小的青年口气很臭,却爱凑到你身边说话:
“亲爱的人儿,士享有特权,5000个金币就够了。”
“可我凭什么相信你们?”我确信他们还没有给人初拥的能力。
胖子的话当时让我吃惊不小:
“知道吸血鬼吗?我们有新鲜的吸血鬼血液。”
我真的对这个愚蠢的血族成员很感兴趣,好奇心可以杀死猫,猫有九条命,可我有无数条,这次我不得不好奇。
看着我不屑的神,矮个青年说:
“我们今有个展示仪式,100个金币就能参观一次。”
我耻笑着他们的贪婪,从披风上摘下两颗珍珠抛过去,轻蔑的说:
“带路吧。”
出了城镇,我们正在向不远的一座山丘走去。枭婴孩般的啼叫不断响起。一座高大奢华的房屋在树林的尽头露出黑暗的轮廓来。我冷笑一声,看来聚敛的钱财不少呵。
走进房屋,他们让我在庭院里,和其他一些前来参观的人一起等待。这些人中有大腹便便的商人,衣着恶俗的富婆,还有一些傲慢无理的贵族少爷们。
迂回的走廊上血迹斑斑,两边铁链上还挂着滴血的人体。兽大发的“吸血鬼们”残忍的撕下还活着的躯干,咂取里边的血液。
那个原来还一脸崇拜高呼:“我好喜欢吸血鬼。”的,已被吓得无法挪动脚步,由人搀扶着,不少人呕吐了起来。
不是所有得到过初拥的人都能被承认,想成为真正的血族,必须要经过这番理智和兽、厌恶和渴血的较量。
输了的话,你将永远沦为载血的牲畜和卑贱的奴役。
只有赢家才有资格自称血族。
血腥的气味刺激着我的。
这是一种嗜血的生物不可逃避的本回应,只不过,无数次厮杀、逃亡中生存下来的我,已牢记了克制。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