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0 第28话 我们是兄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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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想过会那样认识她,从未想过。今天,我将它当成一段故事说出来,你听上去或许很轻巧,但真实发生在我身上的感觉依然让人不敢相信。

    她坐在闹市区内设置的长椅上,周围的人脚步匆匆,忙着为生活打拼,她却安静地坐在那里,低垂着头不让任何人看到她的脸。

    她古怪的举动吸引了我,我停下脚步望着她,像被施了魔法,半点儿都动弹不得。我走上前,靠近她,近一点儿……再近一点儿。

    她在哭?!

    她抱着一块黑色的令牌,哭得自然又痛快。像久旱的天下起了大雨,哗啦啦湿了一片,浇在人的心头有各说出的感慨。

    “嘿!”

    我跟她打招呼,现在想来真的好可笑,我居然会跟她打招呼。像我这样高傲的人居然会跟坐在街头痛哭流涕的她打招呼?

    很不可思议是吧?可这就是事实,是我们相遇最初的记忆——也是最美的回忆,虽然很多年后,我和她之间所能剩下的也只有这么点儿愉快的回忆。

    大概是被她的眼泪迷住了,我简直忘了自己是谁,走到她的面前,我说了一句天下男人都会说的, 最粗俗的安慰:“你还好吧?”

    什么?你问我她的反应?她的反应就是——继续哭,她哭得一点儿也不好看,绝对不属于梨花带雨那一类。我想,那一刻她的心里是真的很痛,除了痛哭,她不知道还有什么方式能够帮她释放那种痛楚。

    她在宣泄悲伤,我知道的。

    她一直一直哭下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干脆站在原地望着她。周遭的人看到我们俩这架势还以为我对她怎么了,只听见我的身后议论纷纷,说我一个大男人欺负小姑娘简直不知道羞耻;还有女生的诅咒声,估计是祝福我这种坏男人早日转世投胎。

    我还听见有个人说:这种男人活该一辈子得不到爱!

    他说对了,我的确这辈子都没能得到真爱——这是后话。

    换作现在的我,一定会羞得逃之天天。那时候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魔咒,大概是一种名叫“爱”的巫术吧!没花什么力气,我被这种巫术降伏了,终身逃脱不了。

    那天的我竟然沉默地站在她的身前,站了差不多五个小时,直到她哭累了,拿额头抵着我的大衣,寻找安全的支点为止。

    我大方地敞开了怀抱让她依靠,想做她的支点,那时候我很想这样对她说。可惜她哭累了,累得昏睡过去,于是那句话放在我的心中,这么多年,我……我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她。

    还有一句话,我也没说出口:那一年,我爱你——我,幸德书爱上了你,杜蘅。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说:被爱是幸福,爱人是痛苦。那个时候的我可不这么认为,能与她相遇,能认识她,能爱她,已经是上天赏赐给我的莫大幸福。每天最快乐的事不是得到她爱的回报,而是见到她。

    千里,你在取笑我?笑吧!尽情地笑吧!那种感觉只有等你真正爱上了谁才会明了,说出来你或许不信。你能想象吗?我!我幸德书,我这个自命不凡的大律师,自以为是的精英人士竟然可以像天下所有陷人爱河的傻男人一样去追求爱人。

    是的,是我追求杜蘅的。那时候,我真的很爱她。

    每天送上一束美丽的花,玫瑰、百合、天堂鸟、竹兰……所有美丽的花全被我攮在怀中,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富有,我是真的喜欢看她抱着花的样子。

    推掉委托人的约会,提前到大学门口等她,只为了送她回家,也不是……其实我只是……只是想见见她,我想她,你能想象吗?我一刻见不到她,就会想她。

    我总是想更加了解她,所以我注意她的一切。她爱吃什么,对什么东西有特别的偏好,喜欢收集些什么,讨厌什么……所有跟她有关的事,我都会留心。我会买很多她喜欢的食物放在车上,我会装作无所谓地将那些东西塞给她。

    一向以工作为重的我开始关注健康,希望她活得更美丽,更阳光;活得很孤独的我开始接触她身边的朋友,因为爱她,我也爱她的家人,她的朋友;从不听流行音乐的我开始买打榜CD,我想融入她的生活,想找到我们之间的平衡点……

    我爱得很累,可是很投入。

    记得那次打电话给她,电话那头传来浓浓的鼻音,再追问,她说:“没事,只是头有点儿昏,可能感冒了吧!”

    我慌了神,冲出家门,我甚至忘了开车。迈开双腿,我向她家的方向狂奔。一路上,我不敢停,只是不停地奔跑、奔跑……

    迈开的双腿超越了所有阻碍,我只想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的面前。

    跑了……跑了四十二分钟,对!四十二分钟,我永远记得这个数字。等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她家楼下,双腿已经迈不动了。真的是连半步也迈不动了,可我不能停。已经跑到这一步,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放弃。

    我拖着虚软的腿,一直拖到她家门口。当她打开门,看到门外大汗淋漓的我,我知道,她被我吓着了,被我感动了,也被我征服了。

    说“征服”或许并不合适,可是爱情、婚姻、男女之间,本来就是一方征服另一方。被征服的对象不意味着失败,很多时候反倒是胜利的象征。

    幸福,是男女双方双赢的标志。

    她病得不重,小小的感冒却差点儿折腾去了我半条命,跑得面色惨白的我比她更像病人。

    她站在门口看着我,不说话,也没有邀请我进去坐,她瞪得大大的眼睛透露出不可思议的光芒,我把她征服了——我知道,可我没有男人征服女人之后的那种欣喜若狂,在她的注视下我反倒有些不安。

    太在乎了,太在乎她的感觉,我失去了自我。

    “你没事就好,我先走了。”

    我不晓得自己在说些什么,确定她身体健康,我心中的大石也就此放下。转身要走,她从身后拉住了我,简直无法想象,她竟然……竟然抱住了我!体力透支的身体顷刻间恢复过来,我明明神采奕奕,而眼神却是飘离的。

    “杜蘅,你真的没……”

    “你爱我,是吗?”

    我的话还没说完,她就问住了我。我从不掩饰自己对她的情感,但我也从来没有开口向她表白过。我这样的男人,总以为做会比说更管用。被她道破情感,腼腆的人竟然是我。

    “呃……呃……”

    “你爱我,是吗?”

    她在等我的回答,我听出她声音里的急切,对我的回答她甚至有些期盼。没再犹豫,我抓紧这个宝贵的时机向她表白:“是。我爱你,如你看到的那样,我很爱……”

    “那你娶我吧!”

    她说得很快,我甚至尚未彻底表白,她就用下一步的计划堵住了我的嘴巴。惊讶、疑惑、茫然……我也说不准怎么了,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却又不知道错在哪里,“杜蘅,你是不是……”

    她没让我把怀疑说出口,她直接用吻堵住了我的嘴巴。陶醉在甜蜜里,我根本没有能力拒绝她的请求。

    娶她!娶她!我的心里、脑中,血管里流淌的每滴血液都高喊着这两个字——娶她,我要娶杜蘅。

    就这样,我们俩跳过恋爱,从追求直接跳到结婚。我和她约定,等她大学毕业以后马上就去注册。

    没花太大的精力,没过多长时间,我就等到了今生的新娘。

    去注册那天,我站在她家楼下等她,没有开车。心里有些忐忑,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我在心中笑问自己:我是不是怕她不来?怕她爽约?怕她在最后一刻反悔?

    最坏的打算全部做好,上天却没有让它们真实存在。她很准时,在约定的那一分钟走到了我的面前,像是早已算好了时间,她在最后一分钟作出了决定,在最后一刻还是决定嫁给我。

    “走吧!咱们去注册!”

    这一次,又是她先作出了决定。我却有些莫名的惶恐,“你想清楚了吗?真的要嫁给我?”

    她别开眼睛不看我,低垂的头用近乎平静的语气追问:“你不愿意娶我吗?”

    怎么可能?我当然愿意娶她,我是那么爱她,我想和她共度一生。只是,总觉得我们之间少了点儿什么,对未来我有种说不清的恐慌,“杜蘅,要知道,这是一生的大事,我怕你后悔。”

    “我不会后悔的。”她斩钉截铁的态度像是一种催眠,只是不知她想要催眠的人究竟是我,还是她自己,“只要你爱我,我就不会后悔的。”

    那你爱我吗?

    我想问她,却问不出口。她从不表白她的感情,我也以为只要我不断地付出,总能维持两个人之间的平衡。直到即将结婚的那一天我才开始徘徊——她为什么嫁我?是因为爱吗?

    “你让我感动。”杜蘅是这样描述她嫁给我的理由,“你付出的一切我全都看在眼里,你的爱让我感动,我相信这世上再也没有哪个人像你一样爱我,我不愿意错过你。所以,我决定嫁给你。”

    我的付出让她感动?这就是她嫁给我的原因?也许这就是事实,可我为什么会失望?

    “我相信嫁给你我会幸福,我相信错过你我会后悔。所以,嫁给你,不会让我后悔。”她抬起头望着我,眼神中的恳切像是一道符咒,“你会让我后悔吗?”

    “嫁给我,你会后悔吗?”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向前一步,她站在了我的身边。我喜欢这种感觉,千里,你知道吗?那一刻我愿意为这种感觉而上刀山下火海,我管不了那么多,不管这场婚姻是对是错,只为了身边能有她的影子,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我牵了她的手,那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我以为我可以这样牵着她直到永远,至少那一天我是真的这样以为。

    而以为,终究只是一种“以为”。

    “好了,这就是我的爱情故事,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身为律师,幸德书已经太久没有这样感性的说话了,他以手托腮,托住快要下沉的疲惫。他不知道封千里为什么忽然想听他和杜蘅之间的爱情故事,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笨得跟他诉说那段陈年旧事。

    揭开尘封的过往,回首过去,有几许感慨,有太多的沧桑。现在的他无论如何也回不去了,他不可能爱得那么投人,那么盲目。

    明知道是个悲剧,却毅然承受整个痛苦过程,那种勇气含概了英雄的悲壮——他只是凡人,当不了英雄。

    封千里随着幸德书的故事一路目睹他跟杜阿姨的这段爱情,是喜是悲,在这段故事里已经没有太重的成分,“幸叔叔,你和杜阿姨之间并没有完全结束。别忘了,你们还有一个女儿,之雾是你们俩之间最紧密的联系。”

    幸德书笑了,笑容中缀满了沉痛的表情,“之雾?之雾已经不是我的女儿了。”

    “可她的身上流着你的血,这总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吧!”

    “事实是,之雾不是我的女儿,她是……”幸德书说不出口,所有的怀疑都沉在心里,他不想说,那种可能破坏了他与杜蘅之间最后的留恋,“不说了,不说了。我这次来罗兰德是为了学术交流,等这边的工作一结束,我们俩就回英国吧!”

    幸叔叔又在掩饰了,见到之雾,他明明很高兴,他更想带之雾一起回英国,现在又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他们父女俩如果都能坦白一点儿,也不至于弄成现在这副样子。

    “幸叔叔,你就不能坦白地告诉之雾,其实你很在乎她吗?”

    “对之雾,你不是也无法做到坦白吗?”他年纪是大了,但他眼睛没瞎,年轻人之间的感情他依然能够明了。

    千里和之雾从小一起长大,他的沉稳、自重,他所有的一切都像是为之雾量身打造的终身伴侣,就连他为自己制订的目标也是为了离之雾更近一步。他们上高中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们俩会永远守在一起,完成一段名叫“青梅竹马”的爱恋。

    然而,所有的梦在幸之雾遇到卓远之那个梅菲斯特之后便全面瓦解了。

    幸德书恨卓远之,如果不是他的出现,之雾不会间接认识卓英冠,尘封的往事不会被揭开,他也不会失去她这个女儿。

    难得糊涂,人生真的是难得糊涂。他情愿糊涂地过完幸福的一生,也不要清醒地活在悲痛中。

    只是现在说这一切已经毫无意义,他失去了杜蘅,失去了女儿,失去了奋斗的意义。身边只剩下个性与他极其相似,连悲剧意义都极为雷同的封千里。

    “小子,要是能遇到一个很爱很爱你的人可千万别错过,被爱永远比爱人要幸福。”之雾已经不是他能够等到的人,失去了爱人,别再失去被爱的快乐。

    幸叔叔是为他考虑,这些封千里都懂,可很多东西即使知道结局是悲剧却依然不会放弃,这大概就是年轻吧!

    “幸叔叔,你别担心我了。倒是你,你真的不打算再见杜阿姨了吗?”

    “不是我不见她,是她不见我。”

    生下之雾后没多久,她就报名去了非洲,她为非洲的野生动物而活,不为他们的爱情而留。从一开始他全力支持她的事业,到后来他希望她多留点儿时间陪女儿和他这个丈夫,再到后来不断地争吵。所有的方式都没能改变最后的结局,她离他越来越远。

    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似乎是之雾上初中的时候。

    他的婚姻从什么时候起变得面目全非,完全不复当初想象中的模样。以前,他还会自我检讨,想知道究竟是谁错了,究竟该怎样改变才能让两个人相处得更好。

    自从知道之雾可能不是他的女儿那天起,他已经选择放弃了,这段婚姻,谁对谁错,再计较也毫无意义了。

    “可你们的婚姻关系依然维持,从法律上说,你们仍是夫妻。”封千里说出了杜蘅与幸德书之间的关键问题,“其他的都不重要,你总该给自己一个交代吧!”

    摇摇头,现在的幸德书什么也不想知道,他只想尽快结束罗兰德的工作,回英国过安定的生活。

    贫乏的生活有时候也是一种享受,他真的这么认为。

    “这就是我妈和卓远之他爸的初恋,巨伟大的初恋哦!”

    幸之雾双臂划出优美的弧线,不像在说自己妈妈的初恋故事,倒像在回味一段经典的偶像剧。

    303寝室的客厅里横七竖八地窝着一群人,战野不停地抓着头发,让人嫉妒他头发的坚韧程度,换作常人那头发早就掉光光了——比如平铺在地上的阿狗。车神坐在他脚边的地上,微皱的眉头显示她正头疼着呢!

    度天涯还算平静,僵硬的表情显然是被刚刚的故事给吓着了。惟独公主比较正常,轻轻地叹气,她在感叹故事中的主人公,还是她自己的初恋。

    卓远之没反应,他压根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样的反应。他认识之雾没多久就知道幸德书与爸之间关系叵测,可没想到是如此叵测。他也早就知道她妈妈的初恋情人是爸,可是没想到爱得那么缠绵复杂。

    从昨天爸见杜蘅的情形来看,两人间的关系似乎没有那么……清白。卓远之印象中的父亲是不会对女人有那么多情绪的,杜蘅占据了爸太多的注意,实在是太多了,多到卓远之想忽略都难。

    “难道,你是我爸的女儿?”

    梅菲斯特问题一出,众人的目光一致望向幸之雾,只见她漫不经心地嚼了两口梨,含糊不清地丢出一句:“也许吧!”

    “什么叫也许吧?”战野激动地抓起了头发,就差没直接将三千烦恼丝全部拔下。

    “如果*妈跟卓远之的爸爸是一对,你就是卓远之爸爸的女儿,那你跟卓远之不就是那种关系嘛!如果你跟卓远之是那种关系,你还怎么跟卓远之成为那种那种关系?如果你跟卓远之不是那种那种关系,那你跟卓远之又是哪种哪种关系?如果你跟卓远之真的不是那种那种关系,那我在特洛伊酒吧里下的赌注可就全赔进去了!我不要!坚决不要!”

    幸之雾眨巴眨巴眼睛,那频率比她嚼梨还快了些。看看度天涯,再瞧瞧卓远之,她只想知道:“他到底在说些什么?”什么那种那种? “到底是哪种?”

    梅菲斯特现在满脑子全都是爸跟杜蘅的关系,没有多余的内存思考战野乱七八糟的问题,就让王子殿下简要说明吧!

    “最近学院里非常流行一种赌博,内容很简单:投注下赌,猜对者为大赢家。赌的就是……”

    “卓远之和幸之雾的关系。”车神代为补充说明,“有人说幸之雾和卓远之是兄妹,有人说你们是情侣,也有人说你们是朋友。三种赌项,大家下注。目前看来……”她从口袋里掏出今天的校报,“根据罗兰德校报显示,目前最热门的赌项是……情侣!”

    卓远之抢过报纸,在将它撕个粉碎之前他要先看个清楚,弄个明白,“这都是什么玩意?校报居然引导学生赌博?宇文寺人这个学生会主席是干什么吃的?他不是号称学院的清道夫嘛!就这样纵容学生赌博?”

    “据我分析,私底下宇文寺人对你和幸之雾的关系也很是好奇。”王储殿下最近学了几句中文,此时不现更待何时?“还记得我们刚到校在档案室初遇宇文寺人的那次吗?”

    卓远之阴阴地笑着——怎么会不记得?那时他们三个想要弄清宇文寺人乃何方神圣,结果遇到了拉着一张棺材脸坐在电脑前试图弄清他们三个真实身份的宇文寺人,从此结下难解的梁子。莫非这次,棺材脸又故伎重演?

    打个响指,跟黑道分子和阳光小子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王储殿下高贵的气质骤减,“我无意中在档案室与他再度相遇,他的显示屏上轮番跳动着你和幸之雾的资料。”

    什么无意?分明是恶意追踪!

    想来宇文寺人太想知道卓远之和幸之雾之间的真正关系,所以才会铤而走险到档案室查找资料,所以才会忽略金发美男跟踪其后,所以才会睁只眼闭只眼,放任柯柯拿梅菲斯特和幸之雾的关系大做文章。

    “说你脱离群众,你还别不承认!”战野指手划脚地唠叨着,“你有没有听过最近学院里很流行的一句话?”

    原谅卓远之被杜蘅的出现搅得头昏眼花,哪还有心思关注罗兰德学院最新的学生运动。

    就让车神这个外校生说给他听吧!

    “上课一排全睡,打饭从不排队,短信发到欠费,吃喝嫖赌全会,啤酒三瓶不醉,恋爱谈到反胃,逃课成帮结队,逛街花钱干脆,考试基本不会,罗兰德万岁!”

    多美好的校训啊!罗兰德三骑士笑倒一片。

    笑归笑,被当成赌博工具的卓远之怒气未消。其实他也很喜欢这种带有算计性的玩法,但他不喜欢被算计的那个人变成自己,他当当配角就好,主角这种身份不适合黑道少堂主。

    自尊受损,卓远之免不了开骂,张了半天嘴他竟发现整个303寝室,无人响应他的叫嚣。莫非……难道……

    “你们也……”

    “我买你跟幸之雾是情侣关系。”战野主动招认,特洛伊酒吧作为这场赌博的总坛,身处其中的他很难不参与嘛!再说,若赌赢了这场他还能赚点儿钱给车神买最新型的机动车配件呢!

    *男都招了,车神就更不怕了,“我买你跟幸之雾是朋友——凭感觉判断嘛!”

    又一个算计他的魔鬼!卓远之望向度天涯,“你总不会也参与到这种低俗的玩意中吧?”瞧王储殿下笑得这么高雅也知道他是绝对不会犯下这种错误的。

    海蓝色的眼睛左右漂移,度天涯摆了一个倾倒众生的Pose,“这个……小赌逸乐嘛!”

    小赌逸乐?也就是说——“你也参与到这场赌博中了?”梅菲斯特的下巴掉在了地板上,摔出咚咚咚的声音。连自命不凡的王储殿下都参与进去了,他还能指望谁?

    “我没有赌你和之雾之间的关系。”公主举手报告,“真的!我真的没有赌!”

    还是公主乖啊!卓远之忍不住瞪着度天涯:瞧瞧!瞧瞧!就你也配当王储?你还不如人家假公主!

    他正瞪着度天涯呢!有一只握着钱的手穿过他的视野伸到天涯面前。

    “这个给你,帮我下注,我买跟你一样的那项。你天天跟卓远之相处,我相信你看到的才是真理。”

    以上是假公主向度天涯发出的请求,卓远之用手肘撑住沙发,努力不让自己摔到地板上。他用求救的眼神望向幸之雾,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没道理让他一个人承受。

    耸耸肩,对幸之雾来说,梨的吸引力远比这场赌注来得强大,“别看我,如果能赚钱,我也想赌一把。”

    能气死恶魔的人果然绝非凡人!卓远之正要开骂,忽瞥见幸之雾发呆的眼神,她在想些什么呢?太安静了,不似平常的她,这样的幸之雾让他担心啊!

    是不是……她也在担心自己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谁?

    望着她的侧脸,卓远之寻找着轮廓间的每丝细纹,却找不到与爸相似的地方。打心底里,他排斥她是他的妹妹。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