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美妾卷 第211章 男生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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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不满足了。”人的贪心是无限的,古语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着不如偷不着”,大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我自然是希望朵朵能更进一步,对我更亲密。其实这是永难满足的。

    “倒,两个大美女一起坐你旁边陪你上自习,你还不满足?”不料朵朵却提到了这个,果然是自信的美女,能坦然地把自己包括在“两个大美女”之中。

    同时也警告了我,她对我身边另外一个“美女”并非视而不见。

    忽然我觉得应该有所作为,不应该傻等了。

    是男人,就该主动。不满20岁的小于连都有此勇气,我为何不能?

    看《红与黑》受于连影响,进而实施爱情冒险,我无法抗拒,跃跃欲试。

    这次我们仍然前往清真餐厅用餐。

    小小餐厅仍然人满为患,还好这次没再碰到朵朵“不熟悉”的委琐男,我们俩得以同桌一起吃晚饭。

    照旧,朵朵又把她多余的菜拨给我吃,她打得菜仍然是那么的可口,吃得我满口满心幸福四溢。

    然而我却并不满足于此,还想得陇望蜀,更上层楼。

    因此我开始慢慢打定主意,寻求突破,实则是冒险。

    吃完饭后。从餐厅出来。我在前面领路。打算径直返回旧图自习室。

    “走那么急干什么?刚吃完饭不如散散步吧。”朵朵在后面提议。

    “嗯?我想借着看书呢。看得入迷了。”我地借口总是信口念来。而聪明地女孩们也总能一眼识破。

    “是吗?”朵朵轻轻嘲笑着:“我看是惦记着身边地美女吧?怕回去玩了就看不到了。呵呵”

    “其实。那个女生我认识。你也知道地。”我并不笑。而是正色说到。

    这就是我地冒险了。我要坦白。看朵朵会不会受刺激。又会有什么结果。

    吃完饭后,从餐厅出来,我在前面领路,打算径直返回旧图自习室。心里想着。不知雪妃回来了没有,她先走的,应该会先回来吧。

    “走那么急干什么?刚吃完饭不如散散步吧。”朵朵在后面提议。

    “嗯?我想借着看书呢。看得入迷了。”我的借口总是信口念来,而聪明的女孩们也总能一眼识破。

    “是吗?”朵朵轻轻嘲笑着:“我看是惦记着身边的美女吧?怕回去玩了就看不到了。呵呵”

    “其实,那个女生我认识,你也知道地。”我并不笑。而是正色说到。

    这就是我的冒险了。我要坦白,看朵朵会不会受刺激,又会有什么结果。

    “噢?是吗?”令我失望,朵朵并没有表现出吃惊的样子,看来我的激将起步了什么作用了。

    “对。”犹豫着,要不要继续把那女孩就是江湖上的雪妃的事儿抖落出来。记得当时,朵朵初知雪妃之事,还大吃特吃了一回醋。

    “难怪会那么轻易地就坐你旁边了呢,原来你们认识的。”此时的朵朵。却没有一丝吃醋的意思,甚至看上去还蛮高兴,另一阵我莫名的失落。

    “其实她就这个性。哪怕不知道是我,是别的男生,大概也会坐那儿。”

    “你对她还挺了解的嘛?是不是以前有什么故事啊?”

    “呵呵,其实也没什么。”

    “这下咱们可以扯平了吧?”朵朵意味深长,仍然笑着。

    “扯平?怎么说?”

    “中午吃饭的事啊,你还生气呢,现在全忘了?”原来是指在清真餐厅被委琐男排挤出来以至沦落到在新开湖吃午饭的事儿,我确实是忘了,不料她还记在心上。原来是这么扯平了:她所“不熟悉”但是“熟悉”她地男生搅了我们的午餐;而我“认识”并可能有“故事”的女生干扰了我们地自习。

    难怪她会表现这么轻松。原来是这么想的,我心里好受了点儿,淡淡的道:“我还以为你会生气呢。”

    “生气?嘿嘿,犯的着吗?我都被毕业论文弄得头昏脑胀的了。那有闲心关心这个。”

    “哦?原来是因为这个。”听她如此说,又继续为她这么不冷不热地反映不爽起来,却又不能说什么,只得岔开话题:“想不到你真学习起来,还蛮是那么回事儿的。佩服。”

    “那当然咯,还能都跟你那样。不分轻重的啊。”

    “呵呵,我是太不太像话了。”

    说话间,回到了旧图四楼,我们自习的地儿。

    大大的自习室呢,已经坐了大半地人。而我一进门就注意到,我座位旁边,雪妃所在的位置上,仍然空空如也。她仍没回来,不过桌子上占位的书本还在。

    坐下后。朵朵打开资料书。自顾做着笔记。而我继续翻开《红与黑》阅读,却怎么也读不进去了。

    因为牵挂着雪妃还来不来。以及什么时候来,目光总不免瞄向门口。

    而真到了她进来时,我却又没注意到。直到她走进来快到我身边时,眼角的余光才扫到了她白衣白裙的身影,才忙抬眼去看,明亮的灯光下,她依然如美丽的天使,也正盯着我看。

    这久违了的熟悉情形,令我不由得怦然行动。募然忆及一年前刚来南开时的点点滴滴,当时只身身处异乡地寂寞苦闷生活,因为她的出现而变得多姿多彩,平白度上了一层浪漫幸福的光晕,无疑的,无论什么时候,对此,我都不可能不心存感激。

    她的目光,仍然那样的幽幽脉脉,今晚还尤其特意的把短短的头发梳在脑后,扎了一个小辫儿,额前耳畔顺下几缕,平添几分女孩特有的妩媚味道。无法否认。灯光下得她,总是那么美,----那种圣洁地灵秀地美丽,令人简直忘俗,不知身处何处地感觉。

    心里翻腾着五味瓶,面上却视若无睹。是我现在地表现。

    我甚至要为选择怎样的表情而矛盾不已,笑着示意吗?甚至打招呼吗?以前还担心朵朵会误解,现在既然已经向她坦白,这些担忧便不复存在。可是为什么,我还要做出不相识的模样呢?我也不大明白。

    相对无言,她静静的挨在我身边坐下,翻开书本,开始自习。

    我也注意到,在雪妃进来的这一会儿。原本全神贯注查资料作笔记地朵朵,也特意的抬起头来打量了一番她,并对我“嘿嘿”的笑了笑。然后继续埋头做笔记了。

    她们两个都在学习。我也似吃了颗稳心丸般,《红与黑》也又开始读得十分投入,津津有味了。

    很快的,数夜风流后,雷纳尔夫人终于接到了匿名信,因怀疑被带了绿帽的而雷霆大怒的雷纳尔先生差点杀了这对“奸妇淫妇”,于连不带不离开维利埃尔庄园,赶往神学院。这一部分是全书中最不吸引我的部分,草草读着。有些心不在焉。

    不过也就在这会儿,发生了一件令我感觉诡异的事儿:雪妃起身外出,朵朵竟然立即跟了出去,好一会儿,两人竟肩并肩的回来了。并且似乎曾经有所有笑过。

    二人回来坐下后,我对朵朵看了半天,以为她会有什么要跟我解释地,不料她却对我的关注视而不见般,继续她的自习大业。

    而雪妃。眉目间却蕴含着微微地笑意。这笑意是我熟悉的,出自内心,绝无伪饰。

    这让我有点捉摸不透,她们到底说没说过话,说了什么话,可自己又不好意思去问任何一位。

    回头面对书本,又引起了我对于连命运的关注,尤其是在巴黎那奢华的舞会上,如何面对性格怪异的马蒂尔德。并赢得她的爱情。是我此时最想回味的。

    很好奇,不知这部分用英语是怎么描写的。于是重新沉浸在书里。

    这次读进去。就难再抽出神来了。

    尽管身边有梦寐以求的两个女孩陪伴,也时时意识到如此,却更关心于连和马蒂尔德地一次次爱情冲突。

    直到教室的灯闪了两下,跟着铃声响了,提示自习结束的时间到了,我才意识到时间流逝的迅速。

    而这时,我却正读着关键的girl.(第二卷第十一章:女孩子的威力),不忍释卷。

    无奈时不我待,所有人都开始收拾课本走人了。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雪妃早就把书本收拾进了那个我熟悉的棕色书包里,挂在肩上,摆好了椅子,而后径直去了。走路的姿势,仍然那么一冲一冲的,书包上地小白兔儿,也仍然随着上下欢快的跳着,消失在门口外面。

    “别看了,都走远了。”注意到我在愣愣的出神,朵朵玩笑道。

    “呵呵,乱说什么。”我回过意来,赔笑道,以便掩饰着羞惭之意。

    “怎么叫乱说?说真的呢,要去追人家就快点,还能来得及。”说着,她还故意给我让开路。

    “不可能的。她跟我们又不同路。”我如是说,因想起了雪妃的宿舍的宿舍是一宿。出了旧图后,跟我和朵朵的宿舍方向正好相反,各奔南北。

    “那你就先送她回去呗。”

    “呵呵。她回宿舍就几步路,有什么好送的。要送还不如送你。”

    “我才不用你送。”

    我不解:“为什么?你这么漂亮,我可不放心。”

    朵朵笑回:“嘿嘿,是我不放心你。你送我?要我保护你还差不多。”

    “怎么这么说?怎么说我也是男生,总比你强些。”

    “我看不见地。”

    一言一语下来,我们除了旧图,我特意看了看雪妃离去地方向,那个醒目的白色身影,正巧消失在一宿舍楼地拐角处。

    虽然朵朵多次强调不需要,我还是坚持送她回宿舍。

    “看你自习挺投入的啊。今晚效果还不错吧?”

    “关键是这书吸引我。读得入迷。”

    “那明天还继续吗?”

    “好啊,反正书还没看完。”

    “仍然老地方自习?”

    “恐怕困难,不可能还像今天这么巧。因为天助,霸占了别人的座位,还不被人说。”

    “那还不简单,提前占位呗。”

    “我又起不早,而且不习惯。你去占位啊?”

    “我也不行。不过这个你可以放心,我已经安排好了。“不是吧?什么时候?”

    “就在刚才啊。我已经观照你那个女朋友。让她明天给你占位子了。”

    “不是吧?你这么强?还有,我什么时候说她是我女朋友了?”

    “有什么区别?那就前女友呗。反正她已经答应了就是了。”

    “她答应你?要给我们占座位?”

    “至少要给你占个座位,我是这么安排的。”

    “你还真厉害。”

    “怎么样?这次你可没借口不去了吧?明天见喽。”已经到了她们宿舍的门口,她开始跟我道别。

    我疑窦丛生的追问道:“你们还说了什么?”

    “以后再说吧。太晚了,你快回去吧。别被关宿舍外面就好了。”

    送了朵朵,一个人返回九宿。因为担心回去太晚,看门地大爷已经关了门,还得劳烦他起来开门,免不了落上一顿唠叨。所以特别加快了脚步。接近了小跑的速度。

    而思绪里,却不停的回放刚才跟朵朵最后的几句话。为什么她要一次次的强调雪妃是“你女朋友”,“你前女友”呢?刚才自习的间隙。她们一同出去地时候,都说了些什么呢?问她,她又不说,却又感觉大有深意。哎,想不明白,也想不通。还好我脚步够快,感到九宿时,宿舍门正要关上。看门的大爷还一味的催促:“快点,快点!怎么回来这么晚?”

    我也只是对他讨好的笑笑。闪进门内,没多说什么。

    各个宿舍已经都熄了灯,我也只好尽快洗漱了上床睡觉。

    不料这确实个难眠的夜晚。

    今日一天的巧遇,现在令我心潮澎湃,不能遏抑起来。

    想不到这么的巧合,居然两个老婆这么不约而同的一期出现,并且双方就坐在我身边,度过了这大半天。

    朵朵一人所带来的暧昧而关爱地情焰,就已经让我吃不消。幸福的快要死掉了。却同时又来了个雪妃,并且她也变得更加的合我心意。----这一切不都是我梦寐以求地吗?以前曾想,若能够如此,自己也就死而无憾了。现在这梦想兑了现,而我也就不能在做梦了,因为根本睡不着。

    宿舍里静悄悄的,本来这一屋子几个人就是乌合之众,从没有像大一时的“情皇岛”那样交心,可以绵绵不绝的把卧谈会开到深夜。现在没过半个小时。耳边就只剩一声声或轻或重的喘息声或鼾声。

    而我的思绪。却总也绕不开朵朵和雪妃之间那些猜不明白的环节。真后悔当时没有偷偷跟出去,也能听听她们说了些什么。

    一会儿想。大概不可能是雪妃主动说了什么吧,她的性格不是这样的。那么肯定是朵朵主动问地,可是这样还不太合常理。难道朵朵可以第一次见面就问一个女生的私事吗?不太礼貌不说,如果被问了这些话,雪妃也不会返回的时候那样笑意盈盈的了。即便朵朵交际能力再强,恐怕也做不到这点吧。

    一会儿又想,也许本来她们就没说什么,大概只是聊了一下自习占位的事儿,也就罢了。那么朵朵又何以后来一句句称雪妃为“你女朋友”呢?也许大概是出于嫉妒?是一种暗的激将法?

    说来可笑,一般我对朵朵有意的施以小小诡计,表面上总是失败的。朵朵地反映总很淡。然而实际上又似乎并不如此,她好像又是中计的,只是表面不是声张罢了。就如上次bbs上我挖苦她“丑”,她当时直气地信誓旦旦的“你再也别想见到我”,可当天下午却就主动跑到九宿门口跟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幽会”。

    模糊记得。好像那男生就是今日在清真餐厅见到的那位,只是不过上次把注意力全放到了朵朵身上,没有留意男生长什么样,所以不太确定。

    记得中午饭时,那男生还指着我追问朵朵“你现在地男友?”那么义正词严,实则可怜兮兮的。

    后来我还笑话朵朵他是不是她“前男友”之类的。

    这就是了。看来最后那几句话,朵朵一遍遍说“你女朋友”、“你前女友”,不仅仅是出于嫉妒了,大概还有点报复意味在里面,是回敬我中午挖苦她的话。

    真这么的话,则说明朵朵还是在乎对我地感觉地,不想表现出来的那么冷漠。

    这么想,就使我地本就注满幸福暖洋的心底,更加乐不可支了。也就更难睡得着了。

    忽地便想起《红与黑》里的于连来,被他的“爱情战争”吸引着,一时很想知道于连怀揣手枪爬上玛蒂尔德的窗子的情形。英语是怎么描述的。想想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去外面继续读书好了。

    九宿地夜晚是这样的,虽然各个宿舍熄了灯,但走廊上的灯光却是彻夜不灭地。虽然那里的光线不是很亮,不过在灯光地下看书,却还是可以的。

    于是起身穿衣,摸到了《红与黑》,就出了门。

    睡不着觉,是因为精神的亢奋。然而却不得不无奈的发现。并不能把这份抖擞的精神用于读书上。

    在走廊的灯光下,因为过分靠近洗手间,里面不是随风飘过一丝丝难闻的气味,打扰着“秉烛夜读”的我,使我分神。其实是根本就无法集中精神。

    书上地英文字,大部分都是懂得。凭着对中文版的记忆去猜文中的意思,完全没问题,但是却事与愿违,根本是买椟还珠。读跟没读一个样。

    明知道回头睡觉也是睡不着,于是坚持着。

    不知过了几时,隔壁宿舍的同学小黑出来上厕所,回头经过时,热心的翻开我手中的书封面,问:“什么好书?”

    “红与黑。”我说。

    “英文版?你真强!这么晚了不睡觉就为了读这个书?”

    “我是睡不着。”

    “什么事儿这么兴奋?”小黑随意的问了问,就回自己宿舍睡觉去了。这家伙虽然长得黑,却有着一颗公正的“红心”,不属于同窗中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高等”人种。所以我也不会感觉到他对我深夜读英文名著有什么藐视之嫌。如果是别地“没落贵族”情结严重的家伙。比如张阔之流,看到这一幕。大概会从心眼里不屑,说我是“假惺惺,做样子”吧。

    只到勉强读到了mornn(第十六章:凌晨一点钟),欣赏完了于连如何“冒险”闯进马蒂尔德的闺房,实现了自己的“爱情征服”计划,我才合上了书本。回屋睡觉。

    清晰地记得该章节马蒂尔德最后问自己:“dntilovhim?(我不爱他吗?)”不仅有些为这对可怜的活宝遗憾。而这遗憾,很快就转化成了对自己的。

    说于连和马蒂尔德是一对“爱情活宝”,是因为他们的所谓“爱情”,实际上只是一场追逐虚荣的游戏,也就是所谓的头脑之爱。就如古代中国地年轻诗人,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地感觉,实则只有“愁”的表象。而头脑地爱情,也是如此,只不过挂着爱情的表象,其实里面装满的只是虚荣。

    他们都把情场当成了战场,把爱情当成了战争,结果在里面虽然战无不胜,却回头发现根本就一点也不幸福。因为早已偏离了爱情的本原,爱情本该是至诚心灵的纯洁召唤,一点夹杂上了战争式的“阴谋诡计”,也就成了缘木求鱼,就是所谓头脑的爱情。用头脑和思想去感受爱情的味道,那幸福便是乏味的,也是假冒的,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实则是自我折磨。

    忽然发觉,自己何尝不是中了这种魔咒。

    因为不相信爱情,便掩耳盗铃,首先蒙上了自己的眼睛,开始工于心计,所追逐的,其实只是自己的虚荣。回头就想,自己对朵朵或者对雪妃甚至对yucca,那个才是真正的爱情呢?不含杂质的完全心灵的召唤。没有额外的计较,结果答案却是:不确定。

    因为谁给我带来的,都是开心和快乐,都是眩晕的幸福,可是,我已经分不清,到底哪个才是发自内心、不含杂质的,是本来就是那样幸福的,而不是感到的幸福。结果却不明朗,说不清,想不透。

    或许还是不要去想了,顺其自然的好吧。

    可是总忍不住要去想,以至折磨得自己睡不着觉。

    正式章节尽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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