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归说,能见美人一面,虽然相见不如怀念,但还是想见啊。
所以我下午去的很早,辩论会就是在一个大教室里,前面临时安排了几张桌凳,桌子上摆上纸牌,上面写着辩手的名字,几个人在上面收拾。我不喜欢热闹,所以跑到了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去。教室里还没有几个人,大家都在安静的看书。拿出一本书来随便翻着,发现桌子上刻了几行字,笔迹刚劲有力,应该是出于男生之手。
“我爱你
可是我不敢说
我怕我说了
我马上就会死去
我不怕死
我怕我死了
再也不会有人像我这样爱你”
看了这些,禁不住失笑。托尔斯泰说,幸福是那么一致,而不幸则各有各的不幸(大意是这样)。在大学里,失意的男人们肯定不会同意这样的论调,因为他们的不幸是如此的相似。从这首小诗来看,也颇合当代爱情的一般套路。大凡感人的小说,往往是在最最吸引人之处,忽然写死了男主角或女主角。如此的悲剧效果才能震撼人心,所谓把美的东西活活的撕毁给人看。不该怪作者太残忍,要怪就怪当代的人们太残酷,因为不把主人翁写死,就无法起到震撼人心的效果,书就没人买了。想着这些歪论,书自然是看不进去了,同时不料睡意来袭,于是伏在桌上睡的一塌糊涂。
隐隐约约中感觉到我的旁边和前边都坐上了人,听到脱衣服的声音,掏书的声音,似乎还有低低的笑声,应该是那种掩口而笑,因为怕被人听见。笑声从前面传来,但是身边的人似乎打了前面的人一下,应该是几个女孩,我意识到。看来我要交桃花运了。
忽然间想起什么来,我猛地坐起,不料吓的旁边的女孩一声娇叫。
前面两个女孩也回过头来看,我一下子神智清醒了许多,因为我再次看到了那双熟悉的眼睛。
原来前面的女孩里竟然有一个是她。
“柳永是吧?”身边的女孩没好气地问,脸上带着坏笑。
我这才发现她居然是被我用篮球砸到的那位。
“啊?我很出名吗?你怎么知道的?”我的确有点奇怪自己的名气。
“你用篮球砸我还没跟我道歉呢!”她的眼里还有怒气。
“大姐,那只是一个事故,我不是直接故意,也不是间接故意,所以我不应该负有责任!”我临时做起了自己的辩护人,一本正经的模样。
“你砸了人还有理了!”旁边那女孩已经被堵得说不出话,前面的她的一个姐妹转过头来为她打抱不平,我记起来这就是那个要没收我们篮球的大姐大。
这个时候,她也转过头来看我,我感到脸上一阵灼热,心在突突的跳。
紧张使我的话也说的支支吾吾,“呵呵,不好意思,我道歉还不行吗?”说这话时一定满脸通红吧,因为我看到面前的三个女孩已经忍不住笑了。“大男人家的,还害什么羞啊!”大姐大仍然不饶人的说。我觉得脸更热了,她却回转身看书去了,不再管我这边。
我觉得放松了一些,随便跟身边的女孩说着什么。我得知了她并不是所谓的哲学系二辩,一定是傻子那个白痴把人弄混了。
辩论会开始了,题目是“大学生谈恋爱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哲学系是正方,我们系是反方。辩论会主席是辩协成员阎亮,此时西装笔挺,显得有点滑稽可笑,这家伙是我们系的人,不知道会不会有所偏向。
辩论会整个水平原始,正方一辩为求脱稿,结果卡了壳,使她那本来准备好的中学生作文没有流利、及时的背诵出来,结果开门不红,前景不妙。而反方一辩则老老实实的拿着自己的作文念了一遍,可谓声情并茂,不时的作着手势。二人都获得了热烈的掌声,因为底下是两个系的观众,自然要支持自家人,尽管他表现平平,也要鼓掌鼓励一番。双方二辩开始批驳对方观点,我注意了一下哲学系二辩同学,长得慈眉秀目,还算有几分姿色,也是短发,难怪傻子会误认,口才的确不怎么流利。接着是自由辩论,大家简直就像是在吵架,不停的有人指着对方口里喊着“对方辩友……”却没有下文。总体下来,反方优势逐渐明显,只见我们系的三辩同学引经据典,不时的把两手一举:“给个理由好不好,拜托!”这是学周星驰,倒也惟妙惟肖,赢得一阵阵掌声和喝彩声。最后四辩陈词,大家又都各自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作文念了一通。我们的四辩朗诵水平明显又高出对方一筹,只见她长发飘飘,声音甜美,单凭她娇好的形象和气质也能赢得下面男观众们强烈的仰慕和支持。这女孩好像叫辛欣,我模模糊糊的记得,应该也算得上我们系的美女之一吧。
四辩演讲完毕,掌声过后,阎亮宣布辩论会结束,几个评委出去讨论结果,下面观众向几位辩友提问。前面举起了不少手来,阎良指了一个男生,那家伙抓着头皮站了起来。
“我想问问反方四辩,你口口声声说大学里谈恋爱弊大于里,难道你如果在大学里碰到了自己钟意的男生,你也会视而不见吗?如果他追求你,你也会拒绝吗?”
“这个问题问得很直接,你不是对人家有意思了吧?”阎亮首先笑呵呵的反问那男生,其实也是在为辛欣争取时间,以便她想好如何应答。下面爆发出一阵笑声,那男生不好意思的坐下去。
辛欣脸有些微红,但很快就回答到:“虽然我说谈恋爱弊大于利,但是这是在谈恋爱影响了学习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我并不排除谈怜爱和学习两者互相促进这一情况的出现。谢谢!”
又有几个人问了问题,一刻钟后,评委们回来,阎亮宣布结果:反方获胜。最佳辩手:反方三辩。
在这整个过程中,她大都在低头看着书,好像前面这个热闹的世界跟她无关。只有在辩论比较精彩的时候她才抬头看了看,好像她来这儿是不得已而为之,我想起来她哲学系团支书的身份,也许跟这个有关吧。
辩论会结束后,教室里仍然乱纷纷的,我不希望看到的一幕出现了。
她的同伴向正在看书的她提议:换个教室自习吧,这儿太吵了。
她口里未置可否,却跟她们一起收拾书本,看来是非走不可了。
我想我如果是段誉,就会死皮赖脸的跟在她们身后,绝不会有半分怠慢,但是我不是段誉,我的面子使我不能那样做。“脸皮厚,吃块肉;脸皮薄,吃不着。”看来我命里注定是个饿死鬼。
我坐在那儿不动,佯装看书,眼角瞄着三个人收拾书本,穿衣服,说说笑笑的离开。目送着她的背影,棕色的书包上,可爱的小白兔正一跳一跳的似乎在嘲笑着我的无所行动。
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留给我一声叹息。对着书桌上那首失意的小诗,我似乎也成了个失意的人。
我的失落模样自然逃不过众兄弟的慧眼,没及他们再审判我就和盘托出了自己的艳遇和遭遇。我这样做是因为考虑到采取主动对于想安静心绪好好想想的我比较有利,而且我可以以此反击一下总是幸灾乐祸的傻子,告诉他以前“你们没缘”的看法是错误的。但是傻子仍然坚持己见:“你们是有缘也无份”。他没说他得出这个观点的理由,但是痴仔很快就替他提供了足够的证据:“那女孩是个很优秀的人,她是哲学系团支书,学习非常好,姓崔名奕晴。没有男朋友,但是发誓做单身贵族……。”
我对他们的结论深信不疑,并不是说我已经真的死心。我只是因为某种要命的因素导致我无法再进行哪怕很一般的思考。
我经常被傻子和痴仔骗。比如傻子说他看见奕晴跟一个男生在一起,我疑神疑鬼,我记起来傻子并不知道哪个是奕晴,我并没有纠正他的错误认识,所以他说得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我还是疑神疑鬼,若有所失。
我发现痴仔一有机会就向我阐述这样一个事实:情圣,跟我一起出去看美女去,学校里面没有美女。他的意思是奕晴并不是美女。可是我弄不明白,我何以对不是美女的她如此痴迷,全神贯注,不可自拔,看来我真的有情圣的底子,我自我陶醉自爱自怜。
岛主总是善解人意的样子,他总是对正在发痴的我摇摇头,叹息一声:情圣眼里只有奕晴一个人啊!
兄弟们每天忙着给我收集情报,今天看见谁追求奕晴了什么的。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我们系的至少有三位帅哥对她表现出了爱慕之情。
我也有所体会。
贩毒课上,一帅哥向阎亮打听奕晴的宿舍电话,这时候他们坐在我身后,奕晴坐在我之前。
真细细想来又觉得奇怪,好像我这颗心已经真的给了她似的,就如一封已经发出的信,她收没收到我不知道,但我这儿的一片心却已送处。每当想起那些个多情的细节,莫名的感动让我无法宁神。
慢慢熟悉了她生活的规律:早晨起得很早,打网球,通常我到操场去跑操时会看见她从网球场出来;周二的英语课和她一个教室上,她前两节,我后两节,周四翻过来;周无上午会在图书馆碰到她;晚自习经常去那几间教室,这些都是无意间发现的。
早晨强制自己早早起床,只是为了坐在这间教室门口看伊一闪而过的身影,终究觉得自己底气不足,不适合扮演白马王子的角色,于是又畏缩的躲的远远的,一杯苦酒独尝。
有一颗苦苦思念的心,却没有半点行动,这就是我。
憔悴只为不知己之人,也许实在可笑,然而却能无悔,好一个痴情的伤情的家伙。
当我在她教室(下一节课将成为我们教室)门口转来转去时,得以看见她几遍,哪怕仅仅是一瞬间,就已经发现她像仙子一样的青纯和美丽,并为此感到陶醉。
我的心属于这个女孩!我有点悲伤的想,因为她并不认识我!
我的暗恋没有结束,别人的明恋却开始登场了。那位打听奕晴电话的帅哥笑哈哈的走进教室去,这时候他们刚下课。只见帅哥走到奕晴旁边的座位上坐下,仍然乐呵呵的不知道说着什么。我看见奕晴面上仍是那种冷冷的表情,她似乎是个不会笑的冰美人。只见她快速收拾了书包悻悻的走了出来,我看见她的眼睛里盛满了委屈的光,我感觉她看我的眼光里有一丝淡淡的幽怨。我不知道那帅哥说了什么话得罪了她,我有种想跟那家伙决斗的冲动。但是我只是默默地看着她走了,没有说一句话。
总是如此,她不在时,思她怜她;她在时,又放她独自远去。相思使我性格忧郁,举止怪异,孤独冷傲又沉默不语;总是困倦充满疲惫,只有伊出现的一瞬,我才会精神焕发。然而那身影的消失又导致我的黯然伤神。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