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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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钱是很好的。

  恐怕没有人会反对。

  如果说——钱是很好很好的。

  恐怕也没有人会反对。

  但是如果说——钱是比生命还重要的。

  恐怕有很多很多同志都会反对了。但是我就是一个那么不现实的人。刚刚知晓,原来取得牡丹主就可以拿到100两黄金。哇塞!一百两诶!我已经满眼都是人民币的符号了。旁边刚才的大妈从我下台以后就开始喋喋不休,我也满目金星,差点没有被她敲破脑袋。

  但是,如果只是单纯琴艺的话牡丹主是很难评选的,所以在主题上又有了“附加题”。就好比——作诗。

  我靠!天知道我语文超烂的,从小学开始我语文就一直在合格的分数线上。真的!一直在分数线上,所以每次都是惊心动魄。并且,每次看到那个60分的时候真的很汗的。

  我那种可以和乌鸦一般黑的语文成绩还是不要丢人现眼比较好吧?“是吧!不要丢人现眼!”

  “哎呦!”我惊呼。Because我的脑瓜已经吃了一个栗子。

  “唧唧歪歪什么呢!”大妈真是热心,才认识不到几分钟而已就可以到这样的地步了。该说古人是头脑简单呢,还是热情好客呀?

  “大妈!你可不可以下手不要那么重啊,我智商很低的说,再敲就会更低的。”我哀怨地揉揉脑袋,嘀咕道。

  “什么智商?”大妈丝毫不感觉歉疚依然大大咧咧地好奇问道。

  “连智商都不懂诶,果然是古人……”我嘀咕——“哎呦!”

  “大妈你干嘛啦!”我怒。虽说像我这种超软的柿子捏起来超有味道的,但是捏多了还是会有柿子味的啊!超难闻的!(汗一句:什么时候了还在担心这个东西,我真的怀疑刚才大妈是不是练就了九阴白骨爪了)

  “快看!”大妈揪起我的乌丝逼我看,“岑公子啊,好想看看他会做什么诗。当年他简单一句诗,叫洛阳回味到如今。”我呕!

  “开始了开始了!”

  今天的主题是秋。很想看看这位传说中的岑公子会做出怎样的诗。“碧江黄叶娆落成,青松翠柏天赐恩。丹砂雪帕缀朱颜,澄麦橘桃俊纤压。”

  愣。

  愣。

  还是愣。不懂哇!!!

  不会不要紧,最要紧的是不懂对手的套路。这是所有比赛一律要记住的规则,唯有看清了对手,才有可能获胜。问题是,我现在什么都不懂,果然,像我这种脑细胞死一万个都不会懂的。呜呜呜~~~

  “果然是岑公子,一首诗连用九种彩,将秋天的水、物、人、事勾画的淋漓尽致,不愧是洛阳子的梦中情人!”大妈超级老练地点评。

  打击。

  打击。

  受打击了!我竟然连大妈都比不过,我不活了,不活了!不过相比较之下,我当前还是来想想我应当怎么来把这100两黄金拿到手才对吧。

  沉寂沉寂。

  刚才岑黢涅的头阵无疑是给所有的挑战者当头一棒,再没有人想上来试试。那么就让无畏的我来吧!我刚想举手,“真不知道谁那么傻会上去呢。“大妈喃喃道。

  我很想刹车,可是已经脱口而出:“我来!”呜呜呜,我好悔的说。牛顿果然聪明。(根据惯定律)

  刷刷刷!随着几道闪电飞过,沉寂的大家,把目光投向我。给我一刀吧!!

  大妈也是。她一定想不到在他说完那句话以后我就成了她话下的第一个见证者吧。可怜的徐凰。

  尴尬之下,我只好以乌龟爬的速度走出。

  空气中好像凝结着一层厚重的二氧化碳,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怎么办?装死?怎么装?不会!装病?到时候被查出来怎么办?(谁会那么无聊来查我?)恩,对了!假装去茅厕好了,当年鸿门宴刘邦也不就是这样逃出来的吗?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啊!(我已经快汗死了……)

  我很想那样做,可惜我已经在各位乡亲父老的要求之下,站到了中间。

  紧张,紧张,第一次上台都没有那么紧张。环视一下四周,其他人都一副看好戏的样子。不值一有意还是无意间,我看到了一双黑曜石一般的眸子,晶莹剔透,略薄的嘴唇抿成一条优雅的弧线,无论从哪个方向看,岑黢涅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帅哥。他就像绽放在黎明的合欢,没有白茉莉的圣洁,也没有曼陀罗的邪恶,更没有红月季那样风姿绰约,却依然忍不住让人采撷。

  可是这个紧要关头我没有这个闲工夫来欣赏他的姿。脑袋里突然蹦出来乱七八糟的词语,串起来读一下竟还有几分文采可言。管他三七二十一,说了再说!“洛城牙买加①,秋水阿斯加②。克里莫纳③台,四季④皆回忆。”

  话一说出口,我就后悔了。我这个白痴,在说什么呀!别人是七言,我是五言也就罢了,竟然还把这些根本八竿子达不到一块儿的东西硬扯到一块!我不活了……

  “好诗。”谁啊?

  是岑黢涅呢!“将秋季的天地人事穿在一起,更难能可贵的是将自己的内心说出来了。”他的嘴角洋溢的高深莫测的微笑。

  听他这样一说,那些刚才还在发愣的人也纷纷符合。人啊……我开始体会到人心了。

  “那么,今年的牡丹主就是这位姑娘了!”一位青衣男子走上亭中央。

  “好!”一群整齐的人声。

  只有我这个当事人还在那里摸不着头脑。我一点事情都没有做啊,怎么就给我当上了呢?我无语中。

  “还未请教姑娘……”青衣男子在我发傻的时候微笑着问我。他称不上英俊,但是五凑在一起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和谐之感。

  “我叫……凌。”既然来到了古代就要适应古代的生活。(我发现我还能适应啊。不是说越底级的动物越是如此吗……)

  “凌姑娘,”青衣递给我一张看似银票的东西,“凭此票可以在所有艾家银庄兑换一百两黄金。”

  “哦。”我木那地点头。到现在还是很无语。

  ①牙买加,原为印第安人阿拉瓦克族居住地。为英联邦成员国。

  ②阿斯加,印度奥里萨邦中南部城镇。

  ③克里莫纳,小提琴故乡。

  ④四季,小提琴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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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他们的这两首诗绝对原创,因为我爱好古代文学,所以我是决不会做那些抄袭古人作品谎称自己写的低劣举动!文笔可能有些拙劣,将就着看吧,汗一下。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