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百零一个男子对着自己狂流口水的时候,流终于忍不住好好“疼爱”了下众位不长眼的痴们。
哎——无趣!
这是在他一根指头就摆平中看不中用的彪形大汉后得出的结论。
无趣的人、无趣的事,明明不想理,偏偏无趣的东西却不长眼老是粘上来。
他不就是长得出点,头脑聪明点,武功高了点,干吗这些人一看见他就像苍蝇见了蜂蜜。
好吧,他承认自己冰肌玉骨,身形比一般男子单薄,又长着一张娃娃脸,一双猫儿般的媚眼更让一堆自认为姿撩人的人都自叹弗如;而且一岁识字,三岁就会背诗,四岁就会做文章,并在不经意的时候看了本医书和武功秘籍混杂的奇书(别人说的,他安流可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学了一些在别人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东西,所以他在别人眼中近乎神的存在。
但,因为太厉害了,所以没有对手的生活是寂寞的。唯一能够和自己谈得上话的,唯有住在偏院的表哥琴箬,只可惜,那个人……
算了,不想那些无趣的事了,不如找找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如果记得没错的话,那人似乎留下一个东西,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如想象的那般有趣。
想着,唇边绽出一朵笑,纤足一点,向某个地方飘去,全然不觉自己衣袂翩翩宛如谪仙一般的身姿已俘获了所有见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