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烈日流毒,荒草没膝。
正午,毒辣的日头吞吐着烈焰,貌似要点燃这片广袤无垠的大草原。没有一丝一毫的风,绿草粗壮,及人膝盖,顽强地直直挺立。湛蓝的天空压得很低,镶嵌其上的那团火球也显得格外硕大。蒸腾而起的热浪在及人膝盖的绿海中撩起烟尘,那无边的草丛被炙烤得几乎要着火、冒烟,干草的叶面上仿佛都笼上了一层淡雾。
空气中那股浓烈的血腥气息,因为天气的炎热无风而凝聚四周,久久无法散去,令人作呕。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地瘫倒在草地上,分散成几块,总共大约有百十来人,压倒了大片长草,暗红的血浆一小片一小片,间隔地污染着干绿干绿的整片大地,茂密的绿草和血块凝结粘连在一起,估计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招惹着成群肥大凶猛的苍蝇和昆虫。
这片灰绿的大地上,不久之前显然历经过一场残无人道的屠杀。草地上明晰地留有众多杂乱的马蹄印,自南面而来,又折反而去,似乎在向苍天指认着凶手们的踪迹。
纷乱倒在地上的人,有男有,有老有少。看它们的长相身材,无论眉眼鼻口是否端正,肤都非常白,无论是男是,也都体格高大;观它们的衣着打扮,俱是鲜卑族的胡人百姓模样。
他们身边零星散落着大大小小的不少包裹,脸上的风霜、匍匐倒下的方向显示着这些枉死之人都是自长城以北,艰难越过长城,逃难而来的胡人难民。
这场逃难应该是由一场长城以北胡人种族之间的战争引起的,但是痛下杀手的一群人却并不是战争中的胜利者,因为看马蹄的踪迹,他们并非自长城以北追杀而至,而是从南方有备而来。当他们见到逃难而至的胡人,便凶残地将他们赶尽杀绝,斩草除根,没有放过任何一个毫无战斗力的平民百姓。
从南面直驱铁骑蓄意拦截。
将这些想逃至南方的难民置于死地的人倒底是什么人?
这里一片死寂,热浪蒸腾,血腥遍野,除了遍地死尸,似乎没有一个活物能在这里停留。
不过,有死人的地方,就有“秃鹫”。
“秃鹫”不是一种鸟,而是一类人。这类人专门依靠捡拾死人身上的衣食、财物为生,他们和自然界中啄食腐肉的秃鹫有着相同的生存之源,是以得名。
容老头就是这样一种人,他的名字已经鲜有人提起,认识他的人都只叫他“容老头”。
现在,他正蹲在离那片尸体不远的草丛里,一动不动,任由长长的干草掩护着他,警惕地注视着那一片死寂。
他背上软软地搭着一条几乎可以装下一个人那么长大的兜袋,兜袋是灰的,看上去也十分厚实耐磨。他头上戴着新鲜绿草编制的草帽,宽大的帽沿几乎可以罩住全身,将他和这一片绿海融在一起,那蹲下蜷曲着的干廋身体实在是不显眼,下面是一身白长袖薄裳和同长裤。这种天气、这种地方,这样的装扮无疑是最便于隐蔽、最能防暑的了。略微凸出、精光四射的眼睛躲在帽子下面,专注而又小心地盯着前方,不时从眉毛上流下的汗水腌得眼皮一阵刺辣,他却也不敢抹一把。
容老头已经等了快两个时辰了,做这种死人的生意,没有耐心是不行的,如果轻易出动,碰上行凶之人在某个时候折返回来,那自已就有可能莫名其妙地成为枉死之鬼。所以,虽然一身衣裳早已湿透,虽然隔着草帽的头皮还是被太阳晒的生疼,虽然露在外的皮肤早已被各种小虫噬咬得红肿,他还是在等。
这种行业做久了自然会培养出一种本能:和秃鹫一样,一丝一毫的血腥都逃不出他们的鼻子,几里之外的杀戮都晃不过他们的眼睛。凭借着这种本能,追逐着这种本能,他们才能衣食无忧。别人的客死他乡、无人掩埋就是他们的福气。
容老头今天特别有福气。
他今年五十又二,人说“人生五十不算夭”,自已也算是有惊无险地安然渡过了这一大关,现在就算死翘翘,怎么着也不算“夭折“了。
在这种狼烟四起,锋火不断的乱世,他选择从事“秃鹫”这个行当,自我感觉还是挺成功的。至少从干起这种专谋死人利益的营生起,二十余年来,吃穿不愁,日子也算过得有滋有味。不过估计也是从事这个行当的报应,他讨了三、四个老婆,虽然都好吃好喝地伺侯着,但还是逃不脱相继病死的命运,没能为他留下一个子嗣。
终于,容老头觉得时机成熟了,于是出动。他猫着腰,一具一具地扫荡过草丛里的尸体,翻看他们的包裹,把里面值点钱的东西统统装进自已背上的大兜袋里,然后再搜一搜它们的身上有没有什么好东西。以他多年来的经验,一般身上藏着好东西的几率比包裹里大的多,所以搜起死尸来特别仔细。这么一通折腾下来,容老头欣喜地发现了不少好东西,有金有银,还有一些珠宝。
已经是下午时分了,他走到一具人尸体旁,只见这人面朝下,全身向腹部收缩,以奇怪的跪趴姿势护着肚子,后背一个大大的血窟窿直直穿透前胸,看样子定是被长枪之类的兵器从后面刺穿了。
气温下降了很多,而且凉风袭袭,草原迎来了一天中比较好过的时辰。
容老头费力地将那个人翻过身来,着实吃了一惊。这个早已死去的人居然挺着一个巨大的肚子,让人一看便知是马上就要足月的孕。她纤细的右手攥得紧紧的,指甲几乎要掐进肉里,一块白润如玉的东西露出一角在外面,不知道是不是玉器之类值钱的玩意儿。
死人的手容老头见得多了,只是象这样漂亮的,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想来这双手在它的主人活着的时候必定是温如柔荑、玉皓腕软。一见之下,他不由仔细打量起这具尸来:因为孕期已久而身材臃肿;漆黑如墨的头发散乱着,粘满了血污和杂草;眉目如画的瓜子小脸惨白发青;四肢纤长......这一切还是可以见证这具尸生前的风姿绰越。
最奇怪的是她居然是和自已一样是汉人!
容老头不住一声叹息:一尸两命,真正可怜了这样一位人。这具尸在一片百十人的胡人尸骸中显得非常特别。这只“秃鹫”尘封了多年的恻隐之心悠然而生,差点就想饶过这位“人”直接去搜别的尸体了......只是那“人”右手中紧握着的东西闪着温润如珠的光泽,晃得容老头心上痒痒的。
“他奶奶的,再漂亮也是个死人,我不去拿,不是便宜别人,就是暴殓天物!”他口中哼哼了两声,便上前用力一根一根掰开尸右手紧握的手指。
容老头将它拿至手中,细细把看,却有些失望。
那是一块长方型的石头,有一只手掌大小,温白如玉,却不是玉,价值自然就低了,握于手中,感觉凉生肘腑间,原来是一块白的“凤凰石”。
“凤凰石”俗称“醒酒石”,但这块石头的成与质地也不是一般“凤凰石”可比,这么温润的泽、爽滑的质地,足见绝非凡品。但见石头的一面精功细琢着一个个小模小样的人形,他翻过另一面,却见刻着一只展翅翱翔的凤凰,雕刻手法凤翥鸾回,甚是伦奂,凤凰的下面小小地刻着一个“楼”字。
容老头正准备把凤凰石塞进兜袋,不经意间却见那尸的肚子一阵上下蠕动,他一惊之下,面刹变,不由倒退几步。这时,草原上的风更紧了些,日头也已落下,有些阴风凄惨。
能做这行这么久,容老头又岂是信神怕鬼之人,于是他定了定神,复上前几步,仔细观察,却见原来蠕动的肚子已经变成了剧烈地上下翻滚。
“难不成?!......”容老头一脸惊讶,“这死人还能生崽子?!”他转念一想,以自已的年纪,日后也无望再有后代,说不定这就是上天白白便宜给他的儿,再不救它出来恐怕很快就要憋死了。当下不再犹豫,扯开尸的上衣,抽出怀中藏着的匕首,一刀探下,略试深浅,然后自胸下隆起处向双腿间划过,割开了她的肚子。
以前几个月没东西可捡时,他也时常干些盗墓的行当,从不少尸体中取出过值钱的陪葬,那些个东西细碎不经折腾,想要完整取出,靠的就是精准的手感。现在也是凭着这种感觉,他要毫发无伤地取出这个死人肚中的孩子。
伴随着“哇......”的一声嘶心裂肺的啼哭,容老头小心翼翼地自尸腹中取出一个浑身包裹着白滑体脂的婴儿。他赶紧给小生命断了脐带,也断了这活着的孩子和死去的母亲之间唯一的联系。
将啼哭的初生儿拢在怀中,他仔细观看,这孩子个头倒是不小,而且刚出生就长着一头漆黑油亮的短发,粘粘的贴在脑袋上,居然还有两条淡黑的小眉毛,紧闭着的双眼,眼线很长。看这小模样倒是有几分象他死去的母亲。最重要的是--这是一个男孩。
容老头也不知是喜是悲,将那块凤凰石放在初生男婴的胸前,喃喃道:“小崽子,算你命大,以后就当我儿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