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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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大早,暴风雪总算过去了,尽管沉重的幽暗的云还漂浮在华盛顿的上空,发亮的如银锭般的大雪淹没了所有的街道,足足有一尺高。六点四十五分,天才微微亮,我就起了。病上总有一股具有穿透力的凉意,它的味道有点酸,仿佛是无数泪水聚集而成的。也许是这样,昨我就做了一个很久都没有做的噩梦;我梦见我瞎了,耳朵也听不见,也不知道是否能够说话,就是那样,一边盲目的走着一边叫喊着。梦醒了,我被吓出一身冷汗,呼吸艰难,好像刚刚经历过一阵狂奔。伸手摸索着打开身旁的灯,薄弱的如晨雾一样的光照亮了这个宽敞的房间。我很自然的转过头去看右边的位,却猛然遇上一双凌厉而冰凉的眼眸。

  “你醒了吗?”蓝冷冷的问。他从上坐起来,被褥上还残留着一滩干枯的刺眼的鲜血,他的双腿在沿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病服的裤管被生生的撕扯了下来,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膝盖底下被截掉双腿后留下来的伤口。更令人胆寒的是——蓝始终在笑着,而凉意却贯穿了他的双眼。

  我仿佛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另一个人,因为蓝从来不会出现这种笑容;即得意又疯狂。当然其中还有一个我不愿意承认的因素:现在的蓝——看起来更像太阳神日焱。

  “很可怕么?”他看了看自己的膝盖,继续说着,他的声音很平静,因此我的恐惧就增添了一分,身子也不由得向后靠拢。放心,幻觉而已……放心,幻觉而已……我这样安慰着自己。“你一定在想:‘放心,幻觉而已。’是这样吧?”他的眼睛更加锐利,仿佛已经把我的大脑完全的看透了;“我没有睡着,依然在起效,但是我的感几乎都差不多回来了,安眠药也只让我睡了一个小时。醒来后整晚我都看着你,没错,你有一张众所周知精致的脸,不怎么笑,表情不多。洞察能力很好,虽然一旦睡下来就不会动,可是有一点动静就会立刻清醒。好几次我都以为你醒了,但是你很快又睡过去。”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和我说些什么,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像小兔子那样在我的胸口一上一下的。我想说些什么,可是心里明白无论说什么都会让他受伤害。

  “我这些日子里想了很多,我发觉我忘记的东西真的不是一件两件;我查遍了你的画,然后很多记忆就像流水那样涌进我的脑子里。我还想起了五年前的圣诞节,那天我喝的烂醉如泥,有两个人把我困在巷子里要抢劫我。我原本想把钱丢给他结束了,但是他从前是机关的内鬼,一下子就认出我。他对着我冲口骂着:废物,从前那盛气凌人的劲儿哪去了?没有了亚雅文你就是个废物!真的,我没有了亚雅文我什么都不可以做,他是我的电脑,我的字典,我的笔记本,我的一切荣耀。就算库拉被发配给我我也什么也做不好,她总说自己很苯,我明白那都是我的错。后来机关也不要我了,我实在想不通除了机关我还能去哪里。我不像伊智集那样全是个全能天才,到哪里都抢着有人要,也没有他家庞大的背景,就算不做什么一样不愁吃穿。”蓝捂住脸,好一会儿,他才拿下来。那个时候,他的笑容更加的寒冷。

  “有一股像火烧着一样的开始蔓延我的神经,于是我举起了刀子,心里只想把他们全部切成碎片,没有了亚雅文我一样可以杀人,而什么都不可能阻挡我。”他的声音因为兴奋而颤抖起来,我看见他伸出舌头——做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动作——他舔了他苍白的双唇。

  ——这是个危险的信号。

  我现在只想尽快结束这场对话,蓝的声音就如梦魇般在我的耳边回放,不断地提醒我的罪恶。在他目不转睛的注视下,我只能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不敢说话。但是我想如果蓝可以的话,他会走过来把着我的头,面对面的和我交谈。

  这时我看到了头柜上的热水壶,一瓶洁白的安眠药正静静的躺在它身边。

  我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转身去倒了一杯水,安眠药的瓶子离我的手仅仅只有一厘米,我用食指轻轻的碰了碰它,于是乳白的瓶子表面开始塌陷,一片药片就立刻掉进了我的手里,化为粉末。很快和暖和的白开水融在了一起。我很荣幸一系列的动作只用了大致两秒,除非蓝的眼睛比猫还要精明的话,他才有可能看到我的小动作。

  我把水递给了他,蓝不假思索的饮了下去。“我和……”他明显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声音逐步开始微弱下来,最终塌陷在雪白的枕头里。效果立竿见影。

  我看着他越来越沉的睡颜,这才松了一口气。

  稍做梳洗,我带上了外套悄悄的走出了病房,还没抬头,就听见一个欢快的声音在我的耳边轰炸:“早上好!我的小叶子,昨天累了吧?我给你准备了早餐,是从唐人街买的豆浆油条。”说着,枫欢快的脸随着一个红的小袋子开始在我的眼前晃着。

  我随意的“嗯”了一声,因为实在没有什么胃口,只好拂了他的好意。

  我看见他的表情立刻塌了一层,他淡淡地说:“好吧,至少你也把豆浆喝了,你看看你瘦的——一阵风都能把你刮走。他的情况我已经听说了,不吃东西,哪来的力气照顾他?”

  我看了看红袋子里面的东西,只觉得一阵恶心,但是我立刻看到枫一脸期待的表情,他一定以为我在中国呆久了,才特意去唐人街买的。加上大雪横飞,肯定不容易。于是我随意的灌了几口,却再也喝不下去了——枫特意加了很多糖,对我来说这比加盐都难喝。

  这事要从三年前说起,蓝一头热的给我办了一场生日派队——原本我是没有生日的,那天其实是蓝的生日,五月五号。这原本是出于好意,他向城里的蛋糕屋师傅学了一整天。好不容易,他才把蛋糕带回来,可是已经被热天气晒坏了,在他深情地注视下,我只有硬生生的吞了下去,而过多的太糖使我感到异常甜腻,我足足吐了一。从那以后,我就更加讨厌甜食了——甚至闻到甜味都会想吐。

  我透过窗户看了看外面的街道,有好一部分的雪被推雪机铲走了,我可以清楚地看见我那架过时已久的被白雪埋藏的跑车。医院门口的救护车没有开走,看起来昨天并没有发生意外。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一个穿着黑灰大衣的夫人在来回徘徊,迟迟没有进去,我一眼就认出来这是风间夫人。

  “枫——”我喊了声,他立刻会意:“我会好好照顾他的。”

  于是我快步追出了大门外,朝着徘徊的夫人朗声喊道:

  “风间夫人——请等一下,我有事情想和你谈谈。”

  我们来到了医院内部的小咖啡馆,这里被一阵抒情的钢琴曲环绕着,暖气的温暖在这里显得格外清晰。墙壁都是未上漆的红石砖,小桌上摆放着假,很多廉价的画挂在四周。我意识到这里并没有窗户,仅仅只有两个通风口。有三四个医生坐在一起打牌聊天,事实上这已经是整座医院接近一半的工作人员了。

  风间夫人找了个最近的位置坐了下来,她点了杯咖啡,可是却迟迟没有回音。

  “他还好吧?”风间夫人有些胆怯的问。

  我摇了摇头。“不好。”

  “正确来说,”我立刻接了上去;“他已经可以坐起来了,你知道,我们的恢复能力一向很强……”

  “我知道,”风间夫人平静得说;“小时候他曾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摔成了骨折,医生叫他卧三个月,可是不到一个星期又可以蹦蹦跳跳了。很多次都是这样,后来就习以为常了。”

  我没有再出声。

  这时,风间夫人突然伸出手来握着我的手,她的面很温和:“我明白他始终不是我的亲身儿子,可是却很自私的想把他留在身边。当时我的丈夫要到中国出席一个研究讨论会,由于我们已经办好了移民手续移居国,于是一家人都去了。我的亲生儿子——蓝,当时我们还没有给他取名字,就只好让他跟着我姓——就是在那里出了事。他被电线击到了,等我们把他送医院的时候,他就已经断了气。我身子一直很弱,所以我只能有一个孩子,因此当我听到这个噩耗的时候,我几乎发疯了。就是在那天里,现在的蓝——敲了我们家的门。”

  风间夫人的眼睛通红,她握着我的手微微的紧了些。

  “我们把他抱进了屋里,他的头一直在流血,昏迷着,混乱之间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叫我‘妈妈’。事实上他和我的儿子长得真的有几分相似,我一时心动,将他误认为了我死去的孩子。当时我的丈夫只是沉默,直到他醒来以后,对自己的一切一无所知,无奈之下,我的丈夫最终用蓝的名义收养了他,一并带去了国。他变成了蓝,并且对自己的身世深信不疑着。”

  “这是一件好事,如果没有遇到你们,蓝现在可能已经死了。”

  “不,”她连忙否认说:“我做了一件坏事,当时曾经有人给我打过电话,问我是否见到过这个孩子,但是我却……告诉他这个孩子已经死了。”

  所以说,当初爷爷之所以很快就放弃了寻人启事,原因是得知了蓝已经死了,可是坚持不肯告诉我?我只感觉有一股苦涩的味道在我的舌尖散发开来,或许这一切都是命运。

  “这不怪你,我知道你没有恶意。”

  “谢谢你。”她哽咽得说着;“不管怎么样,你到底还是找到了他,现在是时候我该面对现实,把他交还给你了。我相信,有你这么一个,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我感觉到自己的心狠狠地抽了一下。也许事实正与风间夫人描述的相反呢,如果没有我的介入,他会普普通通的过完这一辈子,不会残疾,也不会那么痛苦。我朝风间夫人苦笑了一下,她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使我感到十分的温暖。

  “对了,他的真名叫什么?”

  “翼,飞翔的翅膀。”我如实回答道。

  听了之后,风间夫人露出一个满足的笑颜:“别忘记,一双翅膀才能飞翔。”

  (以下章节“蓝”改回“翼”)

  我回到病房门前时,那里已经闹得不像话。

  “臭小子,你吃点东西好不好,知道你多担心你么?”我立刻听到了枫的声音,他似乎在哄翼吃东西。

  很快,翼冷哼了声,没有说多余的话。

  “真搞不懂你脾气这么烂,叶叶怎么容忍的下!”

  “我脾气烂不烂不关你的事,现在——你最好—给—我—滚—!”

  随着翼的最后一声怒吼,我看见枫整个人被冲力打出了病房,他的背砸到了坚硬的墙,随之我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啪哒”声。“你没事吧?”我急忙走过去查看他,有一丝殷红的液体从枫的嘴角缓缓得流下,他的额头冒出了冷汗,看起来极其痛苦的样子。

  “不准你扶他!”翼的声音立刻传了出来,我连忙松开枫的臂膀,然后向他愧疚的底下了头。

  我看得出枫失望极了,他努力的扯出一个漂亮的表情,可是却掩盖不住他声音里面的凄凉。“幻儿,”他生分的说:“可不可以帮我叫个医生,我想我——骨折了。”然后他笑了笑,推开了我。

  于是病上的翼开始大笑起来,他的声音大到整个医院都响彻着。

  “你——”然后他咬牙切齿的指着我说:“你给我把那三个混蛋杀了!就今天,就现在!”

  我看着他因兴奋而烧红的双眼,好半天才点了点头。赶来的医生和护士强制的给他打了安定剂,可是这番晓声依然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于是意识下的我开始拨少爷的电话,他很快就接通了,我只问了他一句话:“那三个人在哪里?”

  别笑了好不好,我这就去杀了他们……请你,恢复理智。

  我的银灰跑车疯狂的奔驰在通往“乞丐酒邦”的路上,我感觉自己的脑子很涨,就像被塞满了棉。一路上闪过的路灯和高矮各的山丘晃动在我的眼前,风声呼啸着,我的手很凉,它几乎冻结在方向盘上。很快,我按照指示到达了目的地,站在一所污秽的房子的面前,它的门口用歪歪扭扭的字迹写着“乞丐酒邦”。还有一段附语刻在木头上:按铃一声,敲门三下,按铃四声,再敲一下。

  这似乎是个密语,我没有搭理它,只管伸手转动着青铜的手把,门没锁,因此它被很轻易的推开了。

  就在门被推开的那一瞬间,只见一个黑影飞快的从左边荡到了右边,我意识到那东西瞄准的是我的右手,于是猛地用脚朝门钉处踢去,一扇门就这样被拆开了,许多木屑被掀了出来。我用力往回扯着手把,随之门就快速的翻了个面,然后一个巨大的斧头状的利器狠狠地砸在了门上,门应声倒地。顿时整个屋子里的人都盯着我看。

  “哟,”有个男声喊道:“她的手指没有断耶。”

  “可惜我们的门却给弄坏了。”另一个声音惋惜说到。

  “瞧,真是个漂亮的姑娘呢。”

  “是啊,很久没吃荤了呢。”另一个戴着灰帽子的人同意他。

  我打量了一下这个房间,灯光不是很好,只有一盏摇拽的灯泡。大约有二十多个人,都是衣着破烂的男子,他们在喝酒,有些在打牌,还有的在烧纸。我一眼就找到了我的三个目标——那三个男人就坐在壁炉旁,一个背着一根网球拍,其他两个都有一根很长很丑陋的鼻子,就像一堆泥巴一样。他们遇上了我的眼睛,打了一个寒噤。

  “你们——”我指向其他男人们;“如果不想参与这场葬礼,就快点滚出去。”

  “你以为你是谁——”“是啊,你凭什么。”“哼”各种各样的声音开始反抗起来。我依然冷冷得看着他们,很快,他们就不出声了,因为他们看到一炳又长又发亮的大刀插进了的地板上。锋利的刀刃闪烁着寒光,我可以看见自己死气沉沉的脸。有些人掏出了手枪,齐齐对着我的脑袋,做出扣动夹板的举动。

  也是——如果在一个高科技武器发达的时代,用中世纪人手一把的刀剑,显然不是个明智的举动。

  我也将手伸进了袖子里,然后亮出了沙漠之鹰——这还不是最好的手枪,可是威力和速度就已经够吓人了。我缓缓地举起它,然后——处于所有人的意外——对着我自己的太阳穴,扣了夹板。“啪哒!”声音很大,以至于房子都震动了一下。一颗子弹从我的左脑边穿进了墙壁里。在座的先生们无不目瞪口呆,他们腼缅相望,识相的收起了武器一个接着一个从房间里退了出去。那三个目标下的男人随着队伍正也要离开,却被我一把抓住,踢回了房间里,那个戴着网球拍的男人把手枪都摔了出来。

  “很好,你们一个叫白克,一个叫卡路,一个叫金颇是吧?”我冷冷得问着。

  他们纷纷承认了。

  “很好,就是你们,把我的弟弟绑上了铁轨,是这样吧?”

  他们愣住了,哑口无言,浑身吓出了冷汗。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们额头上留下的冷汗。

  “说清楚!”我咆哮着。

  他们点了点头又慌乱的摇头。

  “你们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那么谋杀罪,的确是条死罪。虽然当事人没死,可是和死去了没什么两样。我的来意很清楚:杀人,目标是你们三个,死法有的挑。你们是想五马分尸、掘首(一点一点割掉脑袋的酷刑)还是掏心?”

  “我们可没有那么好欺负!你这个疯子,就你想杀掉我们吗?”三个男人快手快脚的站了起来。他们等不及了,迅速的朝我开枪,可是一粒一粒坚韧的子弹纷纷穿过了我的身体,打在了墙壁上。

  我冷笑起来:“因为你们杀不了我,所以死的肯定是你们。”

  走近了无助的三个人,他们赶忙往后退了退,试图找些什么东西可以保护他们的身体,此时他们脸上恐惧的表情,使我感到异常的满足。事发当天,他们也是用这样的眼神欣赏小翼的吧?想到这里,我举起还握着沙漠之鹰的手,迅速的扣动了夹板,缩在墙角的一个有着长鼻子的男人猛地颤抖了一阵,睁大了双眼,最后无力的歪倒在一旁。有了前车之鉴的其他两个男人也顾不得躲避,直直的扑向我。

  就在那一刹那,我的手枪被打飞了,那个男人趴在我的身上,可是他的眼睛瞪得老大,就像他另一个同伙死时一样,动也不动。我确信我的手臂还是伸直的,而且感受着冬季里的冷风。手指触摸到什么又软又湿的东西,我往下一看——原来我的整个手臂穿过了那个男人的身体。

  带着网球拍的首领,看见了这一幕,连忙爬起身正要夺门而去。不能让他走!我甩开了那具还热着的尸体,抽起地板上的刀,直直插入他的心脏。迅速的,我抓住他的脖子将他摔进屋子里,由于力道太大,他的颈部已经被捏得粉碎。杀了这三个人后,我开始熟稔的清理现场。

  小酒吧有一个盥洗室,里面有个大盆,正好放得下三具尸首,我又将沾满鲜血的地毯卷好,扔在三个死尸的旁边。溶解术!我将手微微举起,金黄的光在我的手心扩散开来,包围着整个盆。过了一会儿,盆里只剩下一谭五颜六的浓水,急速流进了下水道。我又用水冲洗了一下污迹斑斑的盆,由于身体还没有恢复,干完这些,我几乎累趴下了。

  我离开的时候,约翰正跌跌撞撞的往小酒吧里闯。

  “你……你干了什么?”他大声而笨拙的问着。

  我没有说话,即使张嘴也使我感到疲惫。

  “你又干了犯法的事!”他尖声叫着,双眼瞪得圆圆的:“你……你杀了那三个人!是不是?!”

  “先生,别管我做了什么。我现在很累,别再和我纠缠下去。”我毅然向外走去。

  “不要否认!”他指着我的衣服说:“你看看,你现在满身都是血腥,处死犯人是警察做的事,你这是在犯法。犯法是要坐牢的!你签的条款里有这一项,纵使是机关的人也不能例外!”

  我被惹火了,心情糟到了极点,抽出了沙漠之鹰对准了他的脑袋:“闭嘴!你哪只眼睛看到了我身上的血迹是人类的?我犯法这又怎样?别说你来这里是抓犯人的,你不是应该来找那三个人谈判的么?叫他们远离,死也不要回来。我说得没错吧?现在,别烦我,如果你不想这个国家在三年内被吸光的话。只有我有杀死那个怪物的方法。”

  约翰没有再说话,只是差异的瞪着我,他身后的一群警察也不敢动弹。于是我将手枪收回,缓缓的走向下着大雪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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