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的女生是个短头发,穿着练武术的衣服,抄着胳膊,一脸英气。说不上多漂亮,但是她身上并存着温柔与硬朗的气息,让人过目不忘。
“原来我哥喜欢大姐姐啊!”谢颖调侃道:“我还以为你喜欢柔弱的小女孩呢。”
“不管是姐姐也好,妹妹也好,只要我喜欢,年纪不是问题。”谢冲辩解道:“再说了,她跟我同一届,不是大姐姐。”
“要论气势,她比你还要强。她很像那种一呼百应的大姐大。”谢颖继续对着照片分析:“我算是搞明白了,我哥就喜欢这样的女生。”
“别再说了!”谢冲抢回了照片:“你还小,懂个啥!”
谢冲脸颊通红,他不想再跟家人们探讨校园恋情这个话题了,但是家人却偏偏问个不停。谢冲像挤牙膏一般一点点透露着女朋友的信息——她叫沈丹琳,小时候随父母在来城生活过几年,小学三年级就搬家去了北方的一个大城市。她的确比谢冲大几个月,从小到大一直练武术,身手了得,还进过当地的武术队。
谢冲对着家人举手投降:“只能说到这里了,你们要是再问,那我可就离家出走了。”
“你谈你的,我们不干涉你。”谢庆收顺手接了儿子倒的一杯酒:“还是那句话,第一,尊重女孩子,不要干出格的事;第二,不能耽误学习,两个人要一起进步。”
谢冲痛苦地捂住了耳朵:“这一晚上,茧子把耳朵都给堵住了。”
谢家买了很多烟花爆竹,谢颖和谢靖在院子里放烟花,谢冲一边看着春晚,一边笑眯眯地给女朋友发信息。谢靖喊了他好几遍,他嘴上答应,但是根本就没有听见弟弟在说什么。
谢靖很失望:“我听小胖说,明年咱这里就不让放烟花爆竹了,哥哥还不抓紧最后的机会?”
“你还小,不懂你哥哥的心思。烟花爆竹再好看,也不及你哥哥的女朋友香。”谢颖抓了一把“小金鱼”摔炮给弟弟:“咱俩来比试一把,看看谁摔得响。”
谢颖和谢靖用烟花摆出了各种造型,他们俩的欢呼声终于引起了谢冲的注意,谢冲恨自己的手机不能拍照片,他很想把烟花拍给女朋友看。
在漫天烟花中,谢冲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女朋友时的情景。那时他跟朋友在校外买东西,回校途中,同学猛然发现手机不见了。谢冲当即大喝一声“抓小偷”,果然诈出了一个中年男子,他埋着头,撒腿就跑,谢冲和同学便在后面狂追。
眼看追不上了,一个女生突然飞起一脚,把小偷踹出了老远。
女生潇洒而又凌厉的身姿,让谢冲明白什么叫做“一见钟情”。
上次有这种体验,还要追溯到很多年前,他第一次见到华裕琳的情景。
谢颖说得很对,谢冲的确喜欢比他大的女生,女生气势强,他便更喜欢。
在女生的帮助下,谢冲他们追上了小偷。小偷是团伙作案,他身上并没有谢冲同学的手机。从派出所出来,同学满脸失落,可谢冲却笑容满面,绞尽脑汁跟女生套近乎。
“学姐你好,今天多谢你了。”
“不用谢。”
“学姐你是哪个学校的?”
女生一转身,亮出了肩上的帆布包,上面印着“北京大学”。
谢冲早就看到了,但他依然表现得惊喜万分:“哎呀,这么巧啊,咱俩一个学校的,我是国际关系学院2002级的学生……”
“2002级?”女生重复了一遍:“那你就不要叫我学姐了,咱俩一届的。”
“啊,学姐,这么巧啊!”谢冲依旧亲热地叫她“学姐”:“学姐,你能不能留个电话号码,改天我请你吃饭?今天你可帮了我们大忙了。”
“不用了,手机也没找到,没帮设么忙。还有啊,你不用叫我学姐,我叫沈丹琳。”
这个名字还怪好听的。
谢冲说道:“找不到手机事小,抓住小偷,那才让人心里痛快。学姐,这顿饭我必须请,请你给我个面子。”
“都说了不要叫我学姐!”沈丹琳这才笑了:“你人不大,把面子看得倒挺重。”
“嗐!没办法,我们小县城那边把面子看得比天还大,我也受影响了。”
“哦,是吗?”沈丹琳挑了挑眉毛:“跟我爸的老家很像呢,咱俩不会是老乡吧?”
……
就这样,谢冲成功地跟沈丹琳套到了近乎,二人亲热地聊了一路。走到女生宿舍楼下,谢冲既欢喜,又惆怅,不停地冲着沈丹琳消失的地方张望。
谢冲的同学一直失魂落魄,念叨着丢失的手机。跟家人要钱吧,难以开口;自己节省吧,又不知道省到什么时候才能买新手机。他跟谢冲讨主意,谢冲心不在焉:“等一等,总会有办法的。”
同学更加难过了。他在苦哈哈,朋友却在笑嘻嘻。人类的悲喜果真是不相通的。
在寒风乍起时,沈丹琳跟谢冲走得很近了,他们谁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保持着比一般朋友亲密一些的关系。在亲眼目睹谢冲在球场上的风采之后,沈丹琳不淡定了。而那一堆因为谢冲而变成星星眼的女生,更让她坐立难安,心神不宁。
在那年的元旦,他们俩在学校附近的小餐馆吃了饭,琢磨着去哪里看灯光秀。在昏黄的路灯下,谢冲的轮廓变得柔和而又温暖,脸上的棱角变得更加鲜明。
沈丹琳完全沦陷了,在谢冲看向他的一瞬间,她踮起脚尖,亲吻了他的嘴唇。
谢冲懵了,继而捧着沈丹琳的脸,亲吻了回去。
那是他俩的初吻。他们俩谁都没想到,初吻会来得如此迅速。
就算已经放寒假,回了家,只要一摸自己的嘴唇,谢冲依然能感觉到那里的温热。他终于有了谈恋爱的感觉——一见钟情,日渐倾心,心心相印。他们正年少,他们的爱情单纯而又火热。
在漫天烟花中,谢冲幸福地眯起了眼睛——少年真美好啊!爱情真美好啊!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