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郦,字奉德,这几乎是江十一生平以来第一次遇到的一个能够拥有字的人,单从这点就足以看出公孙奉德出身不凡,事实上,他的姓在整片中原也属于高贵中的高贵。献正公孙氏,沧州军功家族,世代皆出名将,一个真正完全靠军功垒上去的伟大家族,几乎每一个公孙家的子弟都是从最基层的行伍间实打实混上去的。
出身世家大族的公孙郦却没有半点纨绔子弟的气息,家族对他本人的加持仅仅停留在基因上,从纯生物的角度上,此人确实拥有这片大地上最优良的基因之一。他拥有陈泌那样的雄壮身板,却不存在陈泌那样的生理缺陷,更不存在陈泌那样的心理缺陷。除了狼赳,这是目前为止江十一见过的最完美的人类高质量男性,真可谓集高大,强壮,帅气,聪明,豁达于一身,唯一的缺点是嚣张跋扈。
公孙郦的嚣张跋扈相较于戴矮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即使身处百里挑一的精锐部队中,他仍旧丝毫不减其目中无人的脾性。但是相比戴矮子,人家不仅身高上鹤立鸡群,血统上也是人中龙人凤,再怎么跋扈也属于情有可原,而身高上捉襟见肘,血统上更是微不足道的戴矮子则更像是东施效颦。
关键是,戴矮子虚度三十一载,早已过了而立之年,并且马上要三十二岁了。可人家公孙郦就算过了这个年也不过芳龄十八,辈分上他见了戴矮子也得低头喊一声叔叔,而戴矮子无法以这种辈分上占的便宜为荣。
所以戴矮子对于上峰如此的安排无法有任何非议,就算满肚子愤懑也只能自己往肚子里吞,江十一从未见过这个妖孽憋屈成这样,哪怕是对于凉平的那种嫉妒也再没办法发生。因为嫉妒是建立在尚有希望追赶的情况下,而公孙郦对戴矮子来说直接就是全方位碾压,连高不可攀用在这组对比上都算是对公孙郦的一种亵渎。
江十一对这样的状况很是幸灾乐祸,他终于亲眼看到戴矮子被赤裸裸的现实狠狠教育了一顿,即便是那样的妖孽也全然没办法跨越血统与家室的巨大鸿沟。
而戴矮子的郁闷尚未结束,他在精锐部队中看到了一张熟悉的大马脸,那张标志性的马脸曾经出现在祜郡的血战中,两人起初因为口舌而结仇,后因为马脸的膝盖而成了血海深仇。
马脸真的姓马,名叫马囧,他因戴矮子朝他膝盖的那一重击而成了瘸子,又因强悍到足以让人忽略残疾的战力从俘虏中应征入伍,事实上他之所以会败于戴矮子锤下纯属掉以轻心,毕竟谁也不会想到那样的矮子居然那么能打。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两人几乎在重逢的那一瞬间就立马剑拔弩张,若不是碍于公孙郦的气场实在过于强大,恐怕两人一定会当场拼个你死我活,既定胜负也决生死。这让江十一更加幸灾乐祸,旁边的陈泌也是喜闻乐见,两人都是爱好吃瓜的围观群众,这样的精彩绝伦的好戏着实大快人心。
但是江十一的幸灾乐祸很快就夏然而止,因为他也被选入了精锐部队,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拉低了整个精锐部队的门槛,他对此充满不解。确实,历经了戴矮子的魔鬼训练,又历经了祜郡的生死战,江十一的个人战力再不能与当年的羸弱同日而语,只是入选精锐部队实在离谱,垫底怕是他在里面唯一的作用了。
江十一怀疑这是凉平将军给开的后门,或许江十一身上有某种令凉平赏识的东西,不过无论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都无法让江十一以这种赏识为荣。进了这支精锐部队,意味着要离前线更近了,便也意味着离军功更近了,便也意味着离战死更近了,前者让戴矮子喜出望外,后者让江十一苦不堪言。
陈泌凭着那幅身板,自然也被选进了精锐部队,江十一便吩咐了算是自己半个亲信的霍堂玉去照顾孟红女,这很让人放心,因为江十一在某个危机的时刻偶然发现了霍堂玉那羞于启齿的小秘密。
自此,精锐部队选员完毕,总计三百人,可谓精中选精,只要江十一这颗老鼠屎没能坏了这锅粥的话。
“连你都能被选进来,这还算得上精锐吗?”戴矮子嫌弃地看了一眼江十一,意味深长地摇了摇头。
“您以为我想啊,您能被选进来也挺意外的。”江十一早已准备了一串酸辣的陈词回怼,起码在嘴皮子上面他有能耐不让这死矮子占任何便宜。“只能说凉平将军确实是,相当地,不以貌取人。”
戴矮子甩给了江十一一个白眼,但现在他没心思把所有的恶意都浇灌到江十一身上,马囧从这边分担走了绝大多数压力,那张马脸总是阴魂不散地死盯着戴矮子,不管这样的盯有没有得到回应他都不嫌尴尬。
“你看,你看那死瘸子,都盯您老半天了,是不是人家爱上您了。”江十一瞅准了时机给戴矮子来一波煽风点火。
“他有病。”
“其实你们还挺搭,一个矮子一个瘸子,绝配。”
“你不多嘴会死啊?”
“您不会是,您该不会是害羞了吧,可别,我的爷。”
“就你话多!就你话多!”
“啪!”
“啪!”
忍无可忍的戴矮子让江十一回忆起了曾经被嘴巴子支配的恐惧,进了精锐部队便毫无官威可言的江十一确实又重新成了一个良好的宣泄对象。但是已经不再是战力天花板的戴矮子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他头上有一个更加强悍并且更加跋扈的人管着,所以江十一便不需要再在这死矮子的淫威下忍辱负重。
“诶诶,您可轻点,当心您的公孙长官给您戴上军中私斗的帽子。”
“我会怕他?”
“是,您怕,人家是什么爹你又是什么爹,人家是什么能耐你又是什么能耐。”
“我弄死你。”
这样口嗨式的威胁证明了戴矮子确实自认为不如公孙郦,要让他亲口承认别人比他强不如让他去自杀,而只要他把威胁停留在背地里的口嗨便算是取得了充分证据。不过想必嚣张跋扈的公孙郦对于打抱不平毫无兴趣,只要没闹出人命,跋扈者不需要为垫底者伸张正义。
但是这引来了另一个人,马囧发觉了戴矮子对江十一的凌辱,于是这构成了两人同仇敌忾的苟合,那张大马脸悄悄地凑到江十一旁边搭讪。
“诶,兄弟,你是哪里人?”
“黑山踵。”
“那是哪儿?”
“就,桂渠再往下,最南边的地方。”
“哦,好远。我是左仓人,不赳山脚下,我叫马囧。”
“马兄弟,我叫江十一,幸会。是牧天的那个不赳山吗?”
“诶呦,你怎么知道的?去过?”
“我以前一个兄弟就是牧天人,你们差点就是老乡。”
牧天的那个兄弟,就是宋癸,宋癸是个很恋家的人,他经常跟江十一聊起他的家乡——不赳山上的牧天郡,所以那个陌生的地方便也让江十一耳熟能详了。而马囧很有可能也是个恋家的人,似乎那里的人都以出身在不赳山周边为荣,所以只要是跟不赳山扯上关系的都能被他们当成老乡。
“那你那位兄弟在哪,也带我认识认识。”
“他死了,死在了祜郡。”
“诶呦,怪可惜,那他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了,你从今以后也是我兄弟。”
这样的攀附着实牵强,那不赳山的光环居然还可以这么连环套,江十一感到受宠若惊,因为他的身板绝配不上这样的攀附,尽管那是个瘸子,可是那他精壮的体魄已经足够说明他的战力。仇人的仇人就是朋友,大概是对戴矮子的仇恨让这样的攀附成了可能,他并不知道承受来自戴矮子的凌辱对江十一来说可谓是家常便饭,早就无法涉及仇恨了。
但江十一依旧很得意,因为马囧对江十一的拉拢令那死矮子表现出了肉眼可见的不爽,于是江十一赶紧临时跟马囧拜了把子。
“那敢情好啊,从今往后,你就是我兄弟了!”
“诶,江兄弟,我会保护你。”
“那就先谢谢马兄弟了。”
精锐部队总算集结完毕,身为统领的公孙郦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发号施令:
“弟兄们,从今天开始,我们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杀鬼兵,见一个杀一个,见一双就杀一双,哪里见到就哪里杀死,茅坑里见到就摁茅坑里淹死。现在,你们有害怕鬼兵的可以退出,不然,真到了时候胆敢在我面前退却的,杀无赦。听清楚了没有?!”
“听清楚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