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先生是个不苟言笑的人,认识他时我十六岁,而他当年已经二十岁了。第一次相遇是在我从市里坐车回阆中的那个下午,坐在我的另一边的他背着书包,看上去呆呆的,容貌也并不那么帅气。他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司机聊着天,问这边有什么好玩的,去古城要在哪里下车等等。当时我看出他在吃力的听着我们这边晦涩难懂的四川话,便心生一种帮他翻译的想法。但因为陌生,于是一句话也没有讲。
由于我家在古城里,而他刚好要在古城下车玩。我们便顺路走了一段。我本来比他走的快一点,但他完全自来熟般过来朝我搭讪道:“你好,请问这边哪里有卖充电宝的。“
我看他憨批的样子有点想笑,转眼想到一定是手机没电这种紧急情况才不得不找人询问。不过我也不知道哪里有卖充电宝,恰好自己的包里有一个还有半电的,看他真诚又有点可怜的样子便翻包递给了他:“我也不知道,不过....你先用我这个吧。“
他十分惊喜的样子,连声感谢。于是因为这个充电宝,我们互加了联系方式。
但也仅仅限于加联系方式罢了。因为我对他当时完全是怜悯之情,并无半点欢喜之心,所以没有必要去主动找他聊天。而他在借走充电宝之后也没说什么话。
直到傍晚他才发来消息,一是接二连三的道谢,二来问我什么时候有空去拿一下电宝,顺便请我喝杯奶茶。
我其实对他没兴趣。但对他所在的那家奶茶店还是有点兴趣的,毕竟今天的晚饭是那么腻口,而那家的奶茶我恰好一直想喝。到了奶茶店后他一边递给我充电宝,一边对我打招呼:“你来了,这边有什么特色美食啊。“我随便说了几家本地人常去的店,他看起来很认真的记了下来。顺便又看起来随口的问了我一句:“哦对了,我叫孙清和,你叫什么啊?“
Emmm,好吧。我叫李倩倩。不过,说好的奶茶呢?
在我惊诧的一瞬,他突然随手从背后拿出一杯奶茶来:“喏,给你买的,牛奶烧仙草。“
我当时有点无语。不是吧大叔,你看起来比我姐夫都大,还搞这种小惊喜...而且咱俩根本不熟啊喂。不过话虽然这么说,我胃里的馋虫还是让我把奶茶接了过去。
我顺手摇了摇,发现了事情的不对劲。
“嗯...里面是不是有花生。“
“啊对,“
“我对花生过敏..等等...里面是不是还有红豆....“
“...“
“...“
对于那次见面的其他回忆,我几乎都已经忘掉了。唯一还记得的,是那天我们的沉默,化作了那天傍晚的康桥。
再后来我问起我家先生他对于我们这第一次正式见面的印象时,他似乎全然忘记了我们久久沉默的样子,只说了一句,“我就记得你的小脸看起来很圆很嫩好想rua。“
对于初次聊天的另一个回忆就是,我不算是一个外向开朗的人,在陌生人面前甚至会很拘谨。但和先生(当时还不算)闲聊时不自觉的会发现自己的话匣被打开了。而他也对我讲了许多他的故事。
他是一个还在读大学的背包客,去过中国的很多地方,像是武汉、成都、西安等等等等,平时依靠勤工俭学来赚自己旅行的路费。而他在讲那些旅行的故事的时候,我听的很认真。我也可以感受到,他在讲那些的时候,眼睛是在放着光的。
“我还记得那天我去昭化古城,那是我第一次直面嘉陵江。你可以想象吗,一个从小生长在海边没有见过大江大河的孩子,他的脚下便是长江。“他目视着奶茶店窗外的黄昏,我不得不承认,对先生的心动,是在那一瞬间开始的。
他继续讲着。“当时我兴奋呀,兴奋的从背包里把最后一瓶水倒掉,然后装满清澈的嘉陵江水再大口大口的喝掉。如果当时你在,你可能觉得我是个傻子,但我当时确实那么做了。“
“日日思君不见君,“我讲。
“共饮一江水。“他看向我,眼里更多了些激动。“没想到你也知道这句话。是啊,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还不知道可以与谁共饮那一江水,或许是在长江下游还未曾相遇的我的爱人吧。“
我突然有一种想对他讲很多很多话,诉说我全部人生的冲动。可我当时只是一个在阆中读书的普普通通的十六岁的女孩子,没有见过什么所谓的大世面、也说不来什么有趣的话,便只能默默的听着。
“你看,黄昏。“他突然对我讲,我的目光便顺着他的目光望去。
“是啊,黄昏,怎么啦。“这种黄昏我经常见到,当时的我还以为阆中的晚霞与他在其他地方见到的不一样
“我记得有首歌就叫黄昏,我和我爸都很爱听。“他说着说着便摆弄起手机来,“喏,就是这首。“
“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昏暗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刹那间,黄昏这首歌伴随着阆中的黄昏,点燃了我的十六岁。
那是我第一次听这首歌,这首歌也是我们在婚礼上我家先生对我唱的歌曲。当时很多人觉得奇怪,觉得不应该在婚礼上唱这么悲伤的歌曲。可只有我们两个知道,这是我们一起听的第一首歌。
让我更难忘的,是歌曲放完后他对我说的那句话。
“我想我与你在此刻相遇的意义,是为了相逢在你十六年生命里每个傍晚遇见的黄昏。“
这句话我一直记得,直到后来我们真的在一起后我再次问起我家先生,是不是他总用这句话撩小姑娘。他笑了笑说不是,而后补充了一句,“其实还有我未说出口的后半句:更重要的是,为了让我遇见你。“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