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发的冷了,北方的寒流袭来,不仅让人咬紧牙关,勒紧衣襟领口,也让齐腰深的牧草折伏倒地,远远看上去像是波浪一般向前涌去,泛着白光。曾几何时热闹的匈奴王帐,如今却是一片死寂,除了天空无数的秃鹫,动物已经踪迹难寻,放眼看去,除了尚未燃烬的衰草和满地的牧民死尸,别无它物,这让天地增添了几分悲壮的气氛。
这个冬天对于北匈奴来说却是一个灾难冬天! 大单于此时欲哭无泪。刚刚传回来消息,这支汉军轻骑像鬼魅一样神出鬼没,在草原上到处杀人放火。截止到十二月底,王庭所属的各个部落有一大半失去了牲畜,被毁掉了牧场,他现在一筹莫展,嗷嗷待哺的各部落牧民如何才能度过这个漫长的冬季?
想起那个魔神一样的汉将,他残酷无情,永远像毒蛇一样在你最薄弱的地方致命一击。此刻依然让这里的每一个匈奴人不寒而慄,“李同”这个名字就像一个魔咒一样,深深刻在侥幸逃脱的大单于心里,一辈子也不能忘怀。大草原的冬天太过漫长,风一天紧似一天,寒意也一天寒过一天,大单于知道,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冬季。
李同的玄甲骑仍在狩猎。躲开了匈奴大军的追击,他又一次渡过了甘微河,抢在更大的寒流到来之前,抵达金微山下。刚开始的时候,他将人头视作自己的战利品,在割过数千只左耳作为战功的凭证之后,他放弃了这种毫无意义的行为,没有人能记得他和他的手下共杀过多少人。旷野中到处都可以看到白花花的人骨,李同的劫掠让草原的伤口继续在流血。
现在的匈奴人把他称作魔王,他活跃在草原的任何一个角落,他的玄甲骑无处不在。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李同兢兢业业的重复着这一次次杀戮,似乎他这辈子唯一地职责就是让草原继续流血,让草原牧民们放牧时也要提心吊胆,让河流飘浮的每一只死羊成为牧民们的大敌。
这个寒冷的冬季,饥饿将成为草原牧民们唯一的敌人,但也是最可怕的敌人。包括莫博德在内,玄甲骑还活着的每一个战士对自己的首领佩服的五体投地。年轻的李同校尉仿佛天生就是一个好猎人,又比猎人冷酷无情,整个大草原就是他的狩猎场,忽东忽西、忽南忽北的战术让匈奴人防不胜防。 当匈奴人聚集起大军来清剿时,李同带着他们已经逃至数百里之外,当匈奴人停下来想要休整的时候,李同忽然又出现,狠狠地咬上一口,永不知疲倦。那些散居在草原各个角落地牧民成了玄甲骑无情杀戮的最佳猎物。
一个避风的山岰里,李同懒洋洋的躺在铺着厚厚茅草的地上,又高又密的草丛让风在这里变得小一些。他咬着一根草茎,笑着道:“怎么,弟兄们都累坏了吧?”
“的确如此!”莫博德点点头,承认道,“不过校尉大人若是决定全军继续留下来,诸位兄弟自不会皱一下眉头。只是这天气越来越寒冷了,虽然我们有最好的防寒装备,但冻伤的兄弟越来越多,非战斗减员将会影响战力。”
李同坐起身来。看了看横七竖八躲在草丛中的手下。虽然他们都在闲聊着,闻听这边的动静。都齐刷刷地转过头来,侧耳倾听。他们地脸上虽然有加厚的细羊绒的面罩和羊皮手套,但一个个脸上和手上都冻得脸色发黑,烂得不成样子了,甚至流起了黄水。三个月的战斗,包括他自己在内,每一个人都接受了这大漠上最严酷的风霜洗礼,李同从他们每个人坚毅的表情之下看到最柔软的东西在闪动着——大家想家了!
“我们在此已经近三个月了,从离开哈密城至今已经半年了。连战马都换过了无数回,是到了回家的时候了!”李同有些疲惫地叹道,“兄弟们都辛苦了,就是猛虎也有打盹歇息的时候。待我军回师,本校尉为尔等向朝廷请功。” “嗷……嗷……”
幸存下来的六百将士情不自禁地欢呼着。玄甲骑自哈密北进袭扰草原时,却远不止这些人,但战争是残酷的,你在成为猎人的时候,也可能会成为对手的猎物。万里转战,什么情况都有可能碰到。一次次的战斗中,总会有人永远地留在这里,与草原同眠。此时此刻,他们想着回家。
实事求是的讲,刚开始时作战并非一帆风顺,李同在起初遇到一些挫折,并吃了一些经验不足的苦头之后,大家变得越发的成熟。凭借着日益娴熟的战术,默契的配合,越往后不幸战死的袍泽就越来越少,如今这六百多位将士个个是精英,他将自己和他的手下都锤炼成草原上最难以对付的狼群。看到麾下的狼群也念家了,李同自己也更加感到了疲惫。
“校尉,我军什么时候回师?”新任斥候营军候阿隆木凑过来,顶着一脸的冻疮,问道,“好想野狼谷的火炕啊,好想再吃一碗热腾腾的哈密拉面!”
“呵呵,这两天就走。天越来越冷了,现在整个草原冰雪覆地时,足迹难掩,行军困难,匈奴人被打怕了,现在大多都聚拢在一起。我军的收获越来越难,不如就趁现在回师吧。”李同笑着拍拍阿隆木的肩膀,跳起来说道,“不过,我们不能就这么回去,我们还需要给匈奴人点上一把火。” 玄甲骑军士将火把燃了起来,骑着战马奔出了老远,顺着风势将火把扔到了草地上。齐腰深的衰草是最容易燃着的东西,此时的北风一阵紧似一阵地刮着,风助火势,火助风势,点点星星之火,眨眼间成了燎原之势,那千万条火舌竟相飞一般地向南呼啸延伸着,不曾驻足一刻。
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李同看着草原上燎原的火势,默念着这唐朝才有的诗文,心中感慨万千。他明明知道来年春天,草原上仍然会是百草盎然,但他仍然觉得这样做很值得。这显然不是他们在整个秋天头一次干这种纵火燎原的事情,草原上凡是那些地表光秃秃有野火烧过的地方,都是李同他的玄甲骑到过的地方。六百男儿跃上战马,带着无尽的征尘和满满的收获,再一次深入茫茫的戈壁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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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时的西域范围包括后世的新疆及与之山水相连的葱岭(即今帕米尔高原)以西,直到中亚的巴尔喀什湖一带。
这里有着沙漠、雪山、绿洲,时而长风漫卷、飞沙走石,时而万里寂静。牧人的炊烟袅袅升起,直接云天,驼铃响过,这片大地又复天地开辟时的苍凉。玄甲骑在金微山大杀四方,破坏草场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西域,引起了匈奴各部的同仇敌忾。
大单于一声令下,整个北匈奴开始行动起来,他们的斥候四处出击,封锁了天山南麓,寻找着这支给匈奴人沉重打击的汉朝孤军。可是他们注定失望了,等匈奴人重新组织起来,咬牙切齿的要寻仇的时候,这支汉军突然间就像云雾一样消失在茫茫戈壁,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为了保存实力,李同带领着玄甲骑并没有走原路回哈密,而是反其道而行,他们越过沙漠戈壁,翻过冰冻雪封的葱岭,历尽艰辛万苦来到了大宛国(今费尔干纳盆地)。这里是中亚的一个富裕之邦,人口数十万,有七十余城镇,盛产汗血宝马。大宛国名义上还属于大汉属国,实际上已经臣服了匈奴,还成了莎车国的附庸。尤其是王莽之乱后,大宛再也没有派出使节向汉朝进贡了。
费尔干纳盆地盆地东部高1,000公尺以上,向西徐缓倾斜,至库贾恩时海拔315公尺,边缘是光秃的低丘陵地带。从山上流下的许多溪流穿行于丘陵之间,灌溉著连绵不断的肥沃绿洲,盆地中央是布满盐碱滩和沙丘的亚贾万(Yzyvn)草原。属大陆性气候,冬季不太冷,夏季炎热,降水量很少,尤以盆地西部最干燥。主要河流为锡尔(Syr)河,沿盆地北缘而流。是一个过冬的好地方。
经过万里征战,玄甲骑如今师老兵疲急需休整。李同上辈子曾经多次自驾游来过乌兹别克斯坦,比较熟悉这里。翻越葱岭后,他就按图索骥,凭着记忆寻找沙漠绿洲饮马湖的位置。虽然时过境迁,但他们欣喜的在这荒漠中找到了这个不算太大的绿洲,这里人迹罕至,隐蔽在山谷之间,水草肥美,真是一个不错的休整地。
众人纷纷下马,簇拥着李同来到饮马湖畔,远处葱岭绵延不绝,山脚下,大漠青天,水碧沙明,水鸟在苇海里起起落落,杂花生树,胡杨林黄叶如染,临长风,让人有长啸如歌的冲动。
经过这段日子的征战,众将士对李同的武功和谋略真是佩服极了,更加令人惊奇的是,这位年轻的校尉不仅医术高明,为大家的生命提供了保障,更加难得的是他还仿佛是个活地图,总是能在茫茫大漠中,为大家找到最好的栖身之地,有了那个六分仪导航,玄甲骑自出征以来,从来没有迷过路。
众人对着眼前的湖光山色感慨了一番后,不用军官吩咐,士兵们非常自觉的安营扎寨,埋锅造饭。没多久,热气腾腾的饭菜就端了上来。经过漫长的行军,爬冰卧雪这么久,一顿热乎乎的饭食下肚,每个人舒服得直哼哼,仿佛是来到了天堂。
正在大家享受着这难得的闲静时,远方山谷中响起轰隆隆的声音,如天鼓雷鸣,震得地面都颤动起来。众人循声望去,一群野马从湖沼对岸的山谷中奔出来,足足有数百匹之多,远远看去,只见对岸鬃鬣飞扬,嘶声如龙,马蹄扬起漫天黄沙,遮天蔽日。
“天马!”身为马背上的民族,曾经的匈奴人莫博德对马极为钟爱。当看到数百匹野马奔腾而来,忍不住尖叫起来。
李同也惊叹道:“噤声!别惊动了它们!早听说西域大漠有天马出没,奔走如飞,寻常难得一见,原来传闻是真的。快快快!都蹲下来,别吓跑了他们。”李同向后挥挥手,众人屏住呼吸伏低了身子,藏身芦苇丛中,偷偷向对面观看。
李同判断这群野马是到湖沼饮水的,据说天马生性机警,一旦有个风吹草动,立刻远遁。马群越来越近,一匹赤色天马跑在最前方,额高九尺,锋棱天成,耳似竹批,鬣鬃飞扬如燃烧的紫色火焰,足不践沙,若乘云而奔。李同瞪大了眼睛,死死盯住那匹领头的天马,拳头攥紧,眸中似有烈焰腾腾而生。
莫博德发现李同神情有异,问道:“家主,你想抓它?”李同没有说话,拳头攥得更紧,眼光更加火热。
“不好,不好。”莫博德摇摇头,说道:“论及天下名马,第一当推大宛的汗血马,日行千里,飞鸟难及。家主若喜欢,等到了大宛国我们就好好的抢一把,到时候随便你挑。不过这匹马就算了,它是天上的神马下凡,不是家主你可以觊觎的。再说野马野性难驯,并不适合作战啊!”
李同微微一笑,戏谑道:“不试试怎么知道?”
莫博德瞪大眼睛,半天都合不拢,犹豫了半响,才结结巴巴的说道:“家……家主,你……你不是开玩笑吧?这太危险了!”
李同收起了笑容,认真道:“我喜欢那匹头马。想试试!”
“这……这……”
“这”了半天,莫博德干脆闭上嘴巴,几年相处下来,他发现李同这家伙很特别,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坚持。一旦他有了决定,却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马群跑到湖边停下,赤色天马昂首长嘶,马群俯首耸耳,有次序地分散开来,冲入湖沼中饮水。赤色野马并不急着喝水,而是高昂马首,冲上沙丘,眼如铜铃,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等马群喝足水后,它这才不慌不忙地走下沙丘,优雅地迈入湖沼,一直往里走,直到湖水过膝才停下来,长嘶一声,将头慢慢伸入湖水中。
李同轻声赞叹道:“天马之王,果然不同凡响啊!”
莫博德直翻白眼,他自小生活在草原,什么样的好马没有见过?若是看不出这匹马的不同凡响,简直是侮辱他的智商。他也认出来了,对面的这些马群才正是真正的汗血宝马。
李同的玄甲骑几乎人人对这群马很感兴趣,一连几天,李同亲自带着莫博德藏在苇丛里偷窥马群,渐渐摸清它们活动的规律。在赤天马的带领下,这群野马每天巳时从山谷中奔出,沿着固定的路线到湖沼边饮水,然后散布于湖沼草甸上吃草。酉时离开,而赤天马每日饮水的位置几乎都分毫不差。
莫博德见李同几乎每天都躲在苇丛里这么偷看,什么也不说,终于忍不住问道:“家主,你准备一直看下去吗?若是神马这么容易抓到,那些大宛人为何还费尽心机将五色母马放到山下呢?放弃吧!这实在太难了。”
李同没出声,他知道莫博德说的什么事。据说大宛国境内高山上有神马出没,其行如飞,而且嗅觉灵敏,如果发现周围有异味,立刻会逃之夭夭,根本捉不到。为了得到好马,大宛人于是将五色母马放到山脚下,让神马与母马相处,再将受孕的母马带回,生下的后代称为“天马子”,也就是汉武大帝不惜两次派兵远征大宛国才得到的汗血宝马。李同此刻并没有五色母马,也不能长时间在这里停留,大宛人的做法不适合他。
见李同仍然不愿放弃,莫博德忽然神秘笑道:“家主,你知道当初那个向汉武大帝献马的暴利长是怎么捉到天马吗?”
李同点点头,这事就发生在西汉时的敦煌郡,已经成了当地人津津乐道的一个传奇。他曾经在敦煌待了几个月,怎么可能不知道?据说暴利长也是个流放到敦煌屯田的囚犯,他发现一群野马经常到一处水洼里饮水,其中一匹神骏如龙。这家伙很聪明,就用泥土做了一个假人,手持马笼头与缰绳站在水边。时间一长,马群对假人失去了警惕。等时机成熟了,暴利长则代替假人,手持马笼头与缰绳站在水边。等那匹天马过来饮水时,趁其不备捉住了它。
想起这个故事,李同笑笑,依旧没说话,他不会塑假人,这个方法虽好,但对他也不适用,而且他也没有那么充裕的时间。
新的一天来临。李同将一条用牛皮编织的绳子系在身上。这种牛皮绳细长柔韧,拧成绳子结实无比,这次出征带了很多。像往常一样,马群准时冲出谷口,向湖沼奔来。湖面上的薄雾还没完全消散,芦苇和野荷若隐若现,恍如仙境。李同用刀削了一截芦苇管,衔在嘴里,像鱼一样游进水里。
莫博德见李同下水,大惊失色道:“喂,家主,你要干什么?你会冻坏的!”
李同做个噤声的手势,身子往下一潜,整个人都没入水中,春寒料峭,湖水冰冷刺骨,李同似乎根本不怕冷,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就潜入水中,湖面上只留寸许长的半截儿苇管缓缓向对岸移去。莫博德瞪大眼睛,手死死捂住嘴巴,唯恐自己忍不住叫出声来。
苇管渐行渐远,消失在薄雾之中。莫博德很害怕,湖面这么宽,水又深,李同一直没有露面,不会淹死吧?李同凭感觉在水下一直往前游,这些年,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一直在发生微妙的变化,这具身体不光是力气越来越大,而且记忆力超群,更加难得的是,他无意中发现自己像老毛子一样特别耐寒,很难被冻伤。这几天他背着别人偷偷试着下水了几次,确信不会搞错方向和位置。
上辈子李同自小就熟识水性,是如假包换的“浪里白条”,这具身体也继承了这个能力,这么一个小湖对他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潜到天马平时饮水的地方,李同把立在水中的一根苇管拔出来。这根苇管是几天前插下的。野马很机警,一点儿蛛丝马迹都可能惊动它们。它观察得很仔细,对于这根忽然多出来的苇管,天马除了最初有些惊疑不定,几天下来已经习以为常,而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李同静静地伏在水底,身上缠了一些水草,从水面望去,就是一大团随波摇曳的绿藻。
时间一点点过去,终于等到野马群来到湖边,像往常一样饮水。莫博德举着望远镜,看到红色野马跳进湖水,慢慢向里走,莫博德躲在对岸的苇丛里,脸色通红,心脏如同擂鼓咚咚直响,此刻连气都喘不过来。几乎分毫不差,红色野马站在了经常饮水的地方,那根苇管就在它身子右侧不足两尺处,它仰首长嘶一声,又把头低下来,伸进水里,对那根苇管视而不见。
刺啦,一道白亮亮的水柱冲天而起,群马皆惊。说时迟,那时快,一个矫健的身影破开水花,稳稳落在野马背上。双腿像铁铸一般夹紧马腹,胳膊搂紧马颈,熟练地将牛皮绳套上去,打了一个绳结。红色野马暴怒,脖颈高高仰起,一纵身就冲上湖岸,仰天长嘶一声,似惊雷乍落,前蹄腾空,人立而起。
李同勒紧马颈,双腿再次夹紧马腹,整个人像狗皮膏药一样死死贴在马背上。野马上蹿下跳,没有甩下李同,更为暴怒,再次长嘶,前蹄尚未落下,马臀向上猛掀,后蹄腾空而起,原地飞起两团沙雾,声势骇人。
群马群惊恐万状,四下散开,又不约而同向山谷里逃去。
野马一立一踢都没能奈何李同,马首高高仰起,声似龙吟,撒开四蹄,如一道红色闪电射向大漠深处。这匹野马的速度极快,全力奔驰起来犹如腾云驾雾一般。李同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眼前除了一望无际的苍黄,什么都看不清。
他可不想被这野马带入沙漠深处,两膀子抱住马颈一较劲,这力量何止千钧,野马顿时喘不过气来。野马愈发狂躁,拼命挣扎着继续保持着惊人的速度,不料从一座沙山上冲下来时,前蹄忽陷,凌空摔出去,把沙丘砸出一个大坑。李同顿时被巨大的冲击力扔出去,也摔得头昏脑涨。
一翻身,看到野马就跌在身边不远处,他吐掉嘴里的沙子,爬起来猛蹿过去,把天马死死压在地上。右臂夹住马颈,收紧。左肘抵住马喉,狠压。野马双瞳血红,嘶声咆哮,张嘴就咬,却被李同死死勒住脖子,根本够不着。
渐渐的,野马的两个鼻孔涨大,吹得沙尘弥漫却是出气多,进气少,不大工夫,狂踢的铁蹄慢慢瘫软下来。眼见着这匹野马就要窒息而亡,李同放开压迫,迅速套好辔头,野马挣扎着重新站起来,它抖抖数尺长的鬃毛,马头向天长嘶如龙,拼命的挣扎跳跃,可根本无法挣脱辔头束缚。
它又踢又踹,张嘴撕咬这个可恶的人类。但迎来的是李同毫不客气的反击,李同会把它重新放倒在地,用双臂扼住马脖子,每一次都几乎让野马窒息。几个回合的较量下来,野马害怕了,它的声音由高转低,狂暴和不甘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温驯与臣服。
等它彻底的安静下来,李同走过去,野马舔舔李同的手,又抬头与他对视良久,渐渐的低下高傲的头颅。李同拿出水袋,喂天马喝水。水不多,他自己可以忍住不喝,但马跑了这么久,又出这么多汗,不可以不饮。
趁歇息的工夫,李同仔细打量这匹野马,只见它高大威猛,颀项如龙,鬃鬣披拂,长尾垂地,浑身上下犹如火炭,没有一根杂毛。双瞳金色,明亮有神,宛似清可鉴人的湖水,每一块肌肉都透出爆炸般的力量。
拍拍马的额头,李同满意极了,虽然非常疲惫,但觉得这番辛苦真是太值了!远远的听到由远至近的马蹄声和莫博德他们的呼唤,李同不再磨蹭,翻身骑上野马,示意它返回湖沼之地。
野马仰首长嘶,马鸣声在空旷的大漠中回荡,久久不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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