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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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晏殊的宴会,自然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这些人不仅能写词,更加能够赏析词。



    就两种能力来说,大多数人赏析诗词的能力是胜过自己的写的。



    所以他们能够感受到这首词作散发出来的魅力,以及它达到的高度。



    他们扪心自问,自己这一辈子写过来的诗词,有哪首能够比上这一首。



    或者说,有哪首能够拥有这一首词作的的传世能力。



    是的,这首词作就是能够流传千古的词作,这一点他们都不怀疑。



    他们沉默的原因,一来他们得慢慢的品尝咀嚼这首词作。



    二来嘛……词作是一个五岁的稚童所作……



    这首词作如果是欧阳修所作,他们会大声的赞赏,他们会为之振奋。



    但这首词却是一个稚童所写,这种震撼感让他们头皮都有些发麻。



    所谓神童,三岁会读书,五岁会作诗,十来岁中进士,这些的确相当神异。



    但三岁会读书,无非就是背三字经千字文;



    五岁会作诗,不过是做一些浅陋童稚的诗作;



    十来岁中进士,除了本身学识过人,无非就是名气在起作用。



    五岁就能作出传世之作……这让人想起初唐时候的王勃。



    但王勃七岁所作的,读起来虽然朗朗上口。



    但论艺术性,和这水调歌头根本没有办法比较。



    再往大里说,就这么一首词作,足以吊打在场人上半辈子所写的全部诗词。



    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如此。



    在场诸公,不论文章,不论经史子集,只论词工,晏殊是第一。



    晏殊公认第一好的词作便是,里面传世之句——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确令人赞赏。



    但就艺术性来说,这首水调歌头胜出多矣。



    宋人爱玩,也极浪漫,他们关心内心深处,他们从心,所以这个时代多有名臣。



    关心内心的人,情感充沛,心中都有精神家园,所以欧阳修、苏轼等遭受贬谪时候,颓丧失落有时,但终究会因为心里的精神家园而重新振奋起来,或者给后世留下丰厚的精神遗产。



    正是因为如此,这首水调歌头着实调动起他们的精神世界。



    中国文人大多在接受儒家教育的时候,不免受佛教和道教思想的沁润。



    所以在中国文人的精神世界里面,有两个愿景。



    一是田园牧歌,二是超凡脱俗的仙家止境。



    水调歌头里描述出来的浩渺仙气,让他们每一个人都感同身受,这是最引起共鸣之处。



    但超凡之后,又回到了尘世之中,一句千里共婵娟,让这些常常在外的宦游人有一种强烈的认同感。



    水调歌头说出了他们内心的话。



    刘相公和晏殊讨论一番,将玉佩奖励给欧阳辩,不过夜色已深,欧阳辩才五岁的身体早就经受不住,已经半依偎在陆采薇的怀里睡着了。



    众士大夫纷纷露出笑意。



    若是少年人这般作态,他们或许会训斥一番。



    但一个五岁稚童这般,就是天性自然了。



    陆采薇半跪坐,小心翼翼地不敢晃动,生怕吵醒怀中的童子。



    今晚的月色很美,今晚也很梦幻。



    玉仙楼花了大力气将她送进最顶级的诗会里,期望她因此将名气推向更高的位置。



    这应该是完成了吧?



    一首,想必明天的时候,汴京再没有人不识得自己了。



    到了下个月,整个大宋便无人不识得自己了。



    到了下一年,怕是天下都知道汴京有个陆采薇了。



    她正是明白,才会激动得晕厥过去。



    她自小经受玉仙楼顶级的培养,诗词歌赋样貌,样样都是顶尖之选,果然一出道就成了万人迷。



    但和水调歌头牵扯上之后,她知道以后的人生已经截然不同了。



    如果这首词的作者是个青年才俊,或者是正值壮年,即便是白发苍苍的老翁,都可以凭这首词让她委身于他。



    但现在……陆采薇微微苦笑,这还是个小屁孩呢。



    不过在睡梦中砸吧着嘴巴的欧阳辩,倒是让陆采薇母性大发起来。



    最后欧阳辩一觉醒来,发现已经在自己的床上了。



    极致繁华之后,人的心情就会变得落寞。



    欧阳辩醒来,清幽院落鸦雀无声,欧阳辩不由有些不舒服。



    “碧珠。”



    “来了。”



    碧珠挽着袖子,想来是在搞清洁,看到睡得炸毛的欧阳辩,不由得笑了起来。



    “四郎,你写得词写得真好。”



    欧阳辩笑了笑:“你知道了啊?”



    碧珠鼻头一皱:“这事昨晚就传遍了,四郎真是调皮,明明这么厉害,却天天一付惫懒样,说些自己不读书,不科举,就想当个米虫的怪话!”



    欧阳辩有些无可奈何:“写首词而已,和考试又有什么关系。”



    碧珠瞪大了眼睛:“听听,这是人话吗,那只是‘写首词而已’吗?”



    欧阳辩摸摸鼻子,一把掀开被子,跳到地上蹦了蹦,碧珠慌道:“哎呀,地上凉!”



    汴京的中秋已经凉气袭人了。



    一场秋霜不期而至,将刚刚种下没多久的牡丹给冻坏了一部分,把薛氏给伤心的。



    薛氏知道幺儿写了一首很厉害的词作,但带给她的欣喜却抵不上牡丹花被冻死的悲痛。



    薛氏其实也是习惯了。



    她的夫君欧阳修,顶级大文人,时不时就写出震动天下的好文章,以至于幺儿写出了震动全城的词作,她也并不怎么惊讶。



    欧阳辩的其他兄弟也不太惊讶,自家弟弟他们清楚地,一口一句不爱读书,但读起书来去让他们望尘莫及。



    虽然年纪小,但写出一首好词也不是什么大事,谁叫他们的父亲叫欧阳修呢。



    欧阳修挺意外,也很惊喜,但有点生气。



    “你这个浪荡子,年纪轻轻就知道撩妹!”



    欧阳修提溜欧阳辩到角落里训斥道。



    欧阳辩怪眼一翻:“随您!”



    欧阳修怒道:“我五岁时候还在和母亲学字,浪的时候已经是成年了。”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道理父亲难道不懂?”



    欧阳辩嘻嘻笑道,他并不担心,他这个年纪,别人只当他是天真无邪,而且,他真的就想当个浪荡子,一辈子的那种。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嘿,杜牧看似有些许悔意,但这是大多数男人的梦想啊!



    欧阳辩当真不想参合进官场之中,尤其是即将到来的党争,着实让他避如蛇蝎。



    正经人才不会参与进去呢。



    欧阳辩想道,有钱又有闲,在这个大好时代,娶个老婆,还能去青楼饮酒泡妞,干嘛非得掺和进官场那个那么危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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