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五掌全中,震爆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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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掌初看平平无奇,却蕴含无数的后续变招,正是通神拳第二式,二拳倒乾坤。



    通神拳只是一个统一的名称,不一定非是拳头,可以用拳、掌、指、爪,也可以用腿、脚、肘、膝,甚至还可以用腰、胯、头、肩。



    总而言之,无论是身体的哪一个部位,都可以成为战斗的武器。



    变种人依靠的是身体强悍和力量惊人,他们的搏击技巧和战斗智慧通常都不如古武者,算是各有所长。



    这两个变种人看见夜星宇挥掌迎上来,便以为对方要跟他们正面对攻,于是心头大喜,势头不改,一往无前地发动攻击。



    这也是因为变种人拥有强大的肉身力量和变态的恢复能力,最不怕的就是硬碰硬,最喜欢的战斗方式也是硬碰硬。



    可就在双方即将接触之际,夜星宇的攻势发生了变化,而这个变化却让他的对手看不清楚,也不及反应,一拳一爪,纷纷击在空处。



    但是夜星宇的那两掌却没有落空,“嘭嘭”两声暴响,两名变种人各中一掌。



    魁梧壮硕的弗里曼连退七八步,嘴角溢血,而莫尔斯更是狼狈,直接被一掌打飞,人在半空就鲜血狂喷,飞洒一地。



    正面交手,仅仅一个照面,两个变种人再次吃了大亏,同时被内劲震伤,他们甚至连自己怎样中招都没有搞明白。



    可见,夜星宇的武学技艺已经高明到出神入化的程度。



    古武者的内劲拥有强大的破坏力,但想要秒杀三级变种人,还远远不够,必须在极短时间内打出成吨的伤害,才能干掉这两个变种人。



    夜星宇展开追击,身如鬼影,步如轻烟,一眨眼就追上了从半空中摔跌而下的莫尔斯,准备把这个防御力稍弱的家伙先干掉。



    可是从斜侧方向,一柄厚背砍刀挟带着呼啸的狂风朝他挥斩而来。



    这是大狗出手了,他要阻止夜星宇。



    大狗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擅长刀法,虽然在修罗组织的众杀手之中并不出众,但要是单独拎出来放在俗世间,绝对是一个厉害的刀客。



    对于大狗的刀法,没有人比夜星宇更了解,总结起来就是三个字:快、狠、准。



    他的刀法没有花哨的招式,全是从青衣训练营的残酷血腥实战中,自己摸索总结出来的,是真正的杀人刀法。



    这样的刀法,简单、实用、粗暴、有效,可对于夜星宇来说,破绽百出,并没有什么卵用。



    他仅仅只是身形一转,稍稍改变了步法节奏,这又快又狠的一刀,偏偏砍不准,只能劈中空气。



    大狗愣住了,他满以为自己这一刀必然能够阻截住夜星宇,谁知道对方轻而易举就避开了刀势,他甚至连拖延对方都做不到。



    嘭嘭嘭嘭嘭——



    连续五声密集而沉闷的撞击暴响,再加上莫尔斯的惨呼声和骨骼的碎裂声,混合在一起,像是奏响了死亡的乐章。



    等到大狗转过头去,才看到莫尔斯的身体像一个沉重的破口袋一样重重砸在地上,整个胸腔凹陷下去,印着五个几乎重叠的掌印,胸骨尽皆碎裂,跳动的心脏在掌劲地冲击下已经碎成了一团烂泥。



    五拳碎山河,这是通神拳第五式,五掌全中,震爆心脏,三级变种人莫尔斯瞬间就被秒杀。



    这一切就发生在转瞬之间,两名变种人主动变异,展开攻势,却被夜星宇一招击退,并向莫尔斯展开追击;大狗出手阻止,没有成功,而莫尔斯人还没落地,就被夜星宇连出五掌击中胸膛,瞬间毙命。



    “你不是唐家的人,你到底是谁?”大狗握着刀的手都有些不稳定,他已经被夜星宇的实力和手段给震住了。



    唐家的人擅长暗器,近身战却是弱点,而这个青年的近身战比他的暗器还要可怕,这就推翻了大狗原本的猜想。



    这样的强者,已经能够令大狗产生恐惧,他绝对不是无名之辈,又会是谁呢?



    夜星宇声音冷淡,面无表情:“我已经说了,我是谁并不重要,你应该操心一下,该怎么从我手里活下来。”



    “活下来吗?”大狗喃喃自语,随后露出一个咬牙切齿的疯狂表情,两只黑色的瞳孔开始转变颜色,一片血红,像是体内的恶魔开始苏醒。



    他身上的破旧西装不断发出“刺啦”声响,被他突然膨胀的肌肉生生撑裂,犹如碎布条一般挂在他的身上,高瘦的体型瞬间变宽了不少,上半身的肌肉凸起得有点夸张,就像是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一样,有种头重脚轻的滑稽感和失调感。



    夜星宇的眼中全是森冷杀机,他本以为大狗只是与变种人勾结,没想到却是彻底加入了变种人的行列,接受了基因改造。



    大狗原本就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在接受过基因改造之后,身体机能和细胞活力大幅增强,他的刀将会更快更狠,实力增长不少,恐怕比莫尔斯和弗里曼联手起来还要强大。



    “一起上!”大狗向弗里曼招呼着,尽管变异后的身体令他实力大增,他却依旧没有太多的信心,因为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实在太诡异,太邪门,他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弗里曼响应了号召,嘴里发出一声愤怒的嘶吼,与大狗一同冲向夜星宇。



    他的心态恰与大狗相反,变种人是出了名的狂暴嗜血和残忍无情,莫尔斯的身死并没有让他的内心生出半点波澜,就好像死去的不是同伴,而是跟他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并且,弗里曼也没有大狗的畏惧心理,因为大狗的基因改造程度比较低,只有一级的水准,还保有丰富的人类情感,可对于他这种三级变种人来说,感情什么的可有可无,害怕这种词,已经从记忆里面剔除。



    再次面对两路攻击,夜星宇主动迎上,脚踩迷踪,如风如影,大狗的砍刀与弗里曼的拳头纷纷擦着他的身体边缘急掠而过,连他的衣角都没有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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