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夏陵从山谷南侧的高坡上火急火燎地跑了下来。
铁峰郡的战士同时在南岸和北岸开进,行军纵队一直延伸到山谷深处。
奔下山坡的巴特·夏陵粗暴地穿过行军队列,跳入激流之中,向着对岸艰难走去。守在山坡下的传令兵和随员不明所以,愣了一下,也跟了上去。
山谷中水流湍急,河道被削得又深又陡。爬上北岸的巴特·夏陵来不及缓一缓,再次拔足狂奔,直至追到这支部队的真正指挥者——塔马斯面前。
“等一下。”巴特·夏陵抓住塔马斯的胳膊,焦急地警告:“你、我,我们只有两营人马!”
正在系胸甲皮带的塔马斯头也不抬地回答:“不到两营,不少人掉队了。”
“那就等他们跟上。”巴特·夏陵竭力试图说服塔马斯:“等保民官的前队跟上!”
将四根皮带全部扎紧的塔马斯扯了一下护喉,确定甲片固定得很结实:“白山郡的人没有时间等。”
巴特·夏陵一时语塞,他放低嗓门,以下属的姿态请求:“至少……至少也让大伙喘口气。”
“更不行。”正在系胸甲皮带的塔马斯摇了摇头,他抿了一下干枯的嘴唇,忧伤地看了一眼身旁的部下们,低沉但是坚决地拒绝了巴特·夏陵的请求:“如果我们现在休息,只要一坐下……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在塔马斯和巴特·夏陵周围,来自铁峰郡的士兵们正在山谷出口的一小块平地上整备武器、穿戴盔甲。火枪手们从手腕解下火绳,像是分享美酒一样传递火种,分发弹药。
每个战士的脸上都带着难以隐藏的倦色,但是手上动作依然利落、迅速。
比起远处传来的杂乱噪音,山谷出口异常安静,除了偶尔的简短问答,只能听见窸窸窣窣的声响。
塔马斯和巴特·夏陵的部队出现在此地,既是巧合,也有必然。
巧合在于:他们是跟着“第六军团”的迂回部队来到的战场。
温特斯·蒙塔涅为铁峰郡军各部规划的集结地点在蛇泽,因为铁峰郡军指挥层一致同意,博德部和萨内尔部将会在蛇泽境内遭遇——无论是行军能力、道路状况还是巴泽瑙尔方向的信息,都将会战地点指向那里。
然而当铁峰郡步兵连夜翻越银雀山东段以后,先遣斥候送回了颠覆性的剧情:萨内尔部过蛇泽而不入,正直扑长湖镇,且其兵力规模比最不负责任的事前猜测还要更庞大。
当夜凌晨,塔马斯和巴特·夏陵先后收到艰难送来的紧急命令:全军转向,驰援长湖。
于是,沿着分水岭向蛇泽进发的铁峰郡军调转方向,原本担任后队的一营和二营,顷刻间成为全军先锋。
也就是在寻找出山路线的时候,塔马斯和巴特·夏陵发现了向河谷村后方迂回的“第六军团”。
两人当机立断:跟上敌人。
由于“第六军团”兜了个大圈子,而铁峰郡军走山谷直出银雀山,所以后者没有被甩开太远,两支部队几乎是前后脚抵达河谷村战场。
这便是偶然中的必然:敌人在哪里,铁峰郡军就去哪里。
但是,他们只有两个营的兵力——准确来说,不到两营。
这一点,巴特·夏陵比塔马斯更加清楚。面对固执、死板却又比自己的指挥序位靠前的一营长,巴特·夏陵已经耗尽耐心。
巴特·夏陵指着山谷,冲着在场最高指挥官低吼:“你的人!我的人!少说有三分之一迷路、掉队、失踪!还有不知道多少人找不到自己的连、帐,只是在咬牙跟着走!”
“所以不用方阵,也用不了。”塔马斯并未因为二营长的冒犯而恼火,他捡起一根木棍,蹲在地上画出阵形,抬起头看着老战友,努力解释:“我们要用横队迎战,一前,一后。”
“敌军还有骑兵!”
“用齐射击退他们,就像演练的那样。”
“只是演练!从没实战过!”
塔马斯站起身,顿了一下,缓缓说道:“那今天就要试试了。”
巴特·夏陵快要被一营长逼疯,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把塔马斯拽到无人处,说出了埋藏在种种合理借口下的真正理由:“我刚上山看过战况!再等一等!”
塔马斯不解:“白山郡的部队等不起。”
“他们还能坚持。”巴特·夏陵铁青着脸::“所以我要你再!等!一!等!”
塔马斯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他直截了当地问:“你想等他们流更多的血?”
“他们流的血越多,我们流的血就越少,现在是,将来更是。”
塔马斯垂下眼睛:“但是百夫长给我们的命令是‘逢敌便战’。”
“你怎么就不明白?迟早白山郡、雷群郡、边江郡也会成为百夫长的敌人!”巴特·夏陵一字一顿:“迟早的!”
塔马斯低着头,一言不发。
巴特·夏陵的声音也变得低沉:“百夫长是英雄,你是好人,做违背良心的决定会让你们痛苦,所以就我来吧,你可以把一切都推到我头上……”
巴特·夏陵的话语被打断了,塔马斯把手搭在老战友肩上,不再让后者说下去。
抬起头来时,塔马斯的眼神一如往常坚定,他平静地说:“就算成为敌人,也是以后的事情了。今日我们和他们是同袍战友,百夫长给我的命令是‘驰援友军,逢敌便战’,那我就要执行它。”
说罢,塔马斯碰了碰巴特·夏陵的肩膀,转身走向山谷出口。
巴特·夏陵攥紧拳头,狠狠跺了下脚,跟了上去。
……
猴子和帕科在行军纵队最后面,当他们走出山谷时,先头出来的战友们已经列好队,眼看就要出击了。
虽然出发时上头下令尽可能轻装,但是众人还是多少带了点吃喝、杂物。
等到真要上阵,这些东西就不能再背着。所以此刻,铁峰郡士兵扔下的携具在山谷出口堆成一小堆,由专人看管着。
猴子拽着帕科跌跌撞撞跑到行李堆前,想扔掉背囊却发现系了死结,怎么也解不开,急得他直骂:“妈的!妈的!妈的!”
猴子和帕科原本在行军纵队前列,可是下山的时候,新兵蛋子帕科脚下一滑,摔进了猎人小径土沟。
等猴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帕科弄上来的时候,队伍已经不知道走出多远,猴子也和鲁西荣军士还有他的那帐人分散了。
于是猴子和帕科只能混进队伍里,继续往前走。
猴子想解开绳结,发现系得太死。想用牙咬,又够不着。他气得冲帕科一伸手:“刀!刀!给我刀!”
帕科紧忙翻出一把小刀,递了过来。
猴子直接割开绳索,把背囊甩向行李堆,抓起剑鞘、按着头盔,迈开酸痛的腿就往出击阵地跑。
帕科扛着短矛,慌忙跟在后面。
战友们已经在山谷出口列成两条横队,两队之间约莫三十步,每队三排。
猴子跑到两条横队之间,只见每一队里面都有熟面孔,也都有生面孔,令他分不清到底哪一队是一营、哪一队是二营。
一名头戴翎羽盔的委任军官扶着佩剑,箭步走向二人,厉声呵斥:“你们是哪个连的?”
“他们是我的人,长官。”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之前走散了,我这就带他们归队。”
一听到这个声音,猴子顿时感觉无比的心安,新兵蛋子帕科更是差点哭了出来。
只见老军士鲁西荣挤出人墙,朝猴子和帕科快步走了过来。
猴子刚想开口,却看见老军士狠狠瞪了他一眼,于是又把话咽了回去。
鲁西荣把猴子和帕科拽到队列后面,这才领着两人往南走。
在第二条横队的最南端,猴子见到了同帐战友和连里其他人,虽然是在战场上,他却莫名生出一种回家的感觉。
鲁西荣转过身,看着猴子。大战在即,老军士的话也变得很少,他只是叹了口气:“你还是跟上来了,傻小子。”
猴子擦了一把眼睛,浑然不觉老军士语气中的失落,仍旧沉浸在兴奋的情绪中,他大笑着说:“当然啦!想甩掉我,哪有那么容易?”
“归队吧。”鲁西荣摆了一下手。
“是!”猴子嬉皮笑脸地敬了个礼,拉着新兵帕科挤进人墙。
同帐战友给他们让出位置,第一连所在的横队泛起一阵波浪,又很快恢复刀削似的笔直。
一停下脚步,疲倦感便紧跟着涌入体内。
原本猴子一路追赶队伍,虽然汗流浃背,但还有力气走下去。如今归了队,他反而感觉手臂、胳膊都沉重得像灌了铅。眼皮也有点睁不开,只想躺下美美睡一觉。
更不要说,猴子现在身上空荡荡的,除了衣服鞋子只有一顶头盔、一把剑,令他多少有点不适应。
因为携带超长枪翻山穿林极为不便,所以各连队的长枪都被提前收了起来,交给辎重队先行带走。
不仅是结阵用的超长枪,因为驮马走不了猎人小径,所以长矛手们也不得不将自己的盔甲交给辎重队。
然而上头临时改变了行军路线,现在谁也不知道辎重队跑去了哪里。
猴子的大部分战友现在也只有一顶头盔和一把随身携带的短兵器。少部分有短矛和长戟的人,都被安排在了队列两端。
猴子不安地扯了一下领子,为了掩饰自己的紧张,他装作满不在乎地看向两边的战友,却发现同帐战友的眼神中同样带着不安、焦虑和疲惫。
但是不知为什么,看到朝夕相处的战友的面孔,猴子不再像刚才那样害怕了。
这时,有人在背后捅了捅猴子。
猴子转头一看,是帕科。
帕科捧着一个大包裹,怯生生地说:“锅长,您的板甲。”
“嘿!”猴子拍了一下脑门,笑逐颜开:“我都差点给忘了。”
大头兵的盔甲都交给辎重队搬运,但是军官和军士们的盔甲因为有大头兵给背着,所以都留了下来。
猴子虽然只是锅长,但他钻了个空子,央求鲁西荣军士,拍胸脯保证不会把盔甲半路丢掉,把他的盔甲也留了下来。
不过背盔甲的人当然不是猴子自己——他也背不动。傻小子帕科有的是劲,昨晚就是他背着猴子的盔甲翻山越岭。
猴子打开包裹,拿起板甲就往身上套,帕科帮着他扎皮带、系扣子。
但是很快,猴子的动作就停了下来,他瞄了帕科一眼,看了看队伍尽头的短矛手们,最后的目光停留在泛着黯淡的光的胸甲上。
短暂的思想斗争以后,猴子脱掉胸甲,往帕科身上一推,咧嘴一笑:“你穿!”
“我穿?”帕科瞪大了眼睛:“可这是您的板甲。”
“不是你背过来的吗?”猴子大大咧咧地说:“那就你穿。”
“可……可您是锅长……”
猴子瞪起眼睛,拿出老兵的派头,一下子把帕克的话都堵了回去:“你穿不穿嘛?”
帕科低下了头。
猴子见状,直接把胸甲往帕科身上套,帮帕科系上扣子,嘴里一个劲念叨:“嘿,给你穿这套,还有点小呢……你是短矛手,你更需要这个……”
就在这时,低沉的长号声响起。
所有铁峰郡士兵心中一凛,旋即抖擞起精神。
要出击了。
……
远处的敌人已然从最初发现铁峰郡军的惊慌中恢复,不止有一面军旗开始缓缓向山谷出口方向移动,这意味着敌军统帅正在调整部署。
“可以了。”塔马斯最后清点了一遍兵力,对巴特·夏陵说:“不必再等。”
事已至此,巴特·夏陵也不再说什么,他扣上头盔:“好,我来带前队,你来带后队。”
“不。”塔马斯轻轻地说:“你比我更有用,我来带前队。”
说罢,也不管二营长还有什么意见,塔马斯提起佩剑,大步流星走向铁峰郡的军阵。
站在军阵正前方,看着部下的面孔,塔马斯一时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临阵鼓动不是他的强项,沉默片刻以后,他缓慢但是坚定地高声问:
“在蒙塔涅保民官麾下,你们有没有打过败仗?”
回答他的是惊天动地的呐喊:
“没有!”
回答的声音如此嘹亮,以至于战场的杂音都被压倒。
那些刚刚加入铁峰郡军的前俘虏,许多人不敢开口。但是每一个“老兵”,都在发自内心地呐喊。站在第二横队的猴子,喊得尤其响亮。
“今天。”塔马斯的语气中没有半分动摇:“我们也不会打败仗。”
说罢,他转过身去,但是停顿了片刻,他又转回身来。
这次,一营长的眼中含着热泪:“如果,你们不知道为什么而战,那就告诉自己,你在为温特斯·蒙塔涅而战!”
“胜利!”有人在低声念诵。
“胜利!!”有人在高声宣告。
“胜利!!!”每一个铁峰郡士兵都在用尽全力呐喊。
塔马斯拔出佩剑,扔掉剑鞘,他没有走入队列,更没有退入队列后方,而是站在军阵的正前方,面对着敌人,率先踏入战场:
“前进!”
震天的战鼓擂响,铁峰郡步兵,开始进攻。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