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我识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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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哎……刚刚花儿说的什么?她要向杜郎中学医术?”有人从震惊中苏醒过来,反应过来刚刚杜华的话,又吃了一惊道。



    在东凌国,大夫和夫子一样,是倍受人尊崇的。



    夫子教书育人,大夫救死扶伤。



    “就她……学医术?大字不识一个,又懒又蠢的性子,谁敢让她治病?”杜氏也反应了过来,刻薄的脸上尽是讽刺之意,还有些……意不平。



    是啊,就那又蠢又懒的,谁敢让她治?可别把命给治没了!



    “杜氏,你这么说就不对了,花儿人虽然胖了点,黑了点,但是她家大哥是秀才,两个侄儿也是念书人,她在家学了认字也不稀奇,大房的大妞不就识字断文!”村中的厚道人,住得离杜花儿家不远的杏云婶子回了她。



    “呵……是骡子是马拿出来骝骝就知道了,那我等着,等着她学好了医替村人看病!”杜氏冷笑一声,也不屑与杏花婶子辩驳。



    此后,杜华见了阎王爷和她要学医的事儿便传遍了整个村庄,上到八十岁老妪,下到三岁孩童都知道了,这事也彻底的将杜家老三输了银子,两个老的被气病了的不光彩事儿掩盖下去,当然,偶尔也有人提一提,但人家杜花说了,你是打算借银子给杜家使?



    不是,那就是心黑的准备落井下石。



    村人不愿让别人觉得自己是个落井下石,盼望别人家倒霉的人,所以,在明地里也就不言论了,顶多和自家人说嘴几句,说杜家以前富裕,杜老三是败家子,太混。



    后一想想,现在的杜家比他们还可怜,罢了,不说了。



    人都是这样,嫉妒比自家好的,天生的同情弱者,既然杜家穷了,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的?连与家人说嘴都懒得说了。



    杜家被杜老三输了整个家当的事就这么在村人中平息了,但是,给杜家留下的后果哪能那么快平息?



    杜大柱和李氏二人吃了药,歇息了三天身子就好了,二人不再用卧床休息,起了床,照常干活。



    杜齐荣父子三人学堂里也正式休沐后回了家,本来准备去镇子上办年货的杜家,因为没了银子,只有放弃了。



    杜齐富这三天听杜华的话,和二哥杜齐华一起老老实实的上山砍竹子回家,剖开成细条,准备编制杜华嘴中“又实用,又好看。”的篾具。



    这三天杜华也没歇着,除了每天早晨起来观察爹娘的病情,吃过中饭后,雷打不动的去杜郎中家学习医术,杜郎中以为杜华不识字,就先教她认药材。



    那些药材杜华早就认识了,为了不让杜郎中觉得她太过逆天,引起猜疑,她每次都在杜郎中教了两遍,三遍后,才装作记住了,很准确的认给他看。



    虽然要教两遍,三遍,甚至四遍,但这也很让杜郎中吃惊了,要知道,那些简单好认的药材也就罢了,但杜华无论是简单的,还是那些极容易混淆,不好辨识的药材也很快能记住就很了不起了。



    比如,关木通与川木通,怀牛膝和川牛膝,独活与羌活,白芍与赤芍,这几味药在外形上是极其相像的,他在初学医时候,认了好几天,才能把这几味药材准确认全。



    杜郎中没想到在村人嘴里又胖又懒又蠢的杜花儿竟然真有学医的天赋,心中特别特别的欣喜,决定后面自己一定要认真的教她,把自己的毕生所学都教给她。



    杜郎中是个有故事的人。



    他今年四十五岁,无儿无女,无父无母,亦无妻子,孤身一人生活,年青时在外学医,喜欢上了师父家的小师妹,但小师妹却不喜欢他,而是喜欢上了大师兄,并嫁给了他。



    受到情伤的杜郎中便郁郁寡欢的一个人回了杜家村,潜心医术,为村人看病,但因对师妹旧情不忘,不曾娶妻,也不曾与师门中人联络。



    为了老有所依,他也曾收过一个徒弟,但不想那徒弟却是个白眼狼,学会了他的医术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又识得高人,便离开了杜郎中,离开了杜家村,跟着医术更高明的人走了,忘记了当初要为师父养老送终的诺言。



    杜郎中接二连三的被人背叛,伤了心,从此决定就孤身一人过,再也不提收徒儿的事,这便是他为什么答应可以教杜华医术,却不愿她正式拜师的原因。



    以前,杜家村中也有人动心思想让他收自家孩子为徒,求到他面前也不收,久而久之,村人也就放弃了,不想杜华却不要师徒名份,也要跟着学医术,这也是杜家村人听说杜华要同他学医术后非常吃惊的原因之一。



    “花儿,杜叔家现有的药材你都认全了,明日,师父带你上山采药材认药材去。可惜你不识字,不然你现在就可以看医书,背医方了!”



    恩?



    杜华在脑子搜索了一下记忆,原主虽然懒,但是还是识得些字的,这要归功于李氏和杜大柱二人的望女成凤,在杜花儿五岁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小家伙时期,李氏和杜大柱就让杜齐荣教她识字。



    那时候杜花小,天真可爱,杜齐荣乐意教,杜花儿也乐意学,认下了不少字,只可惜原主越大越混,越大越懒,她的生活模式变成了吃和睡,哪里还记得自己识过字。



    她自己混,别人可没有通过土肥圆的外表去发现她会识字的本质的爱好,所以,村人大都认为她不识字,不学无术,包括杜郎中在内。



    “杜叔,我识字的。”



    杜华朝杜郎中眨了眨被脸上的肉挤成了一条缝隙的丹凤眼,脸上的表情是大大的无辜。



    啊?



    杜郎中吃惊的看向一脸无辜的杜华,“你……你识字?”



    “恩。”杜华点点头,“五岁的时候就开始跟着大哥学了,学了两,三年,《三字经》,《百家姓》都会背了,《千字文》也学完了,只是……后来人大了,就懒了。”说到后一句,杜华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



    心中暗暗吐槽,那人不是我,不是我,是原主!



    本宝宝在前世可是个认真上进的好孩子,而且还是人家嘴中“别人家的孩子”,年年拿第一,大学不用高考,直招……,罢了,不想了,好汉不提当年勇,不提当年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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