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朝堂的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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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匆匆。



    唐言从最开始看到猪羊嚎叫,心中不忍,绝对不吃自己亲手宰杀的家畜,因此被樊三嘲笑了好久。



    到现在,她手起刀落,能刀法精准的给家畜们一个痛快。



    再毫无心理负担的,吃着香喷喷的烤全羊烤乳猪。



    唉,在乱世之中想让自己快些成长,真是充满了血和泪。



    小猪小羊的血,唐言自己的泪。



    而更加充满血和泪的,是新帝北征的战场。



    其实皇帝选择北征,没有大方向的错。



    把游牧民族打回草原深处,短时间内不敢出来,可以让本国有数年的发展时间。



    可惜战争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几乎把国库耗空。



    负责后方的心腹大太监,表面做的很好,没有让任何人分薄了属于皇帝的权柄。



    但问题是,这人贪财又小心眼,把朝堂弄得一团乌烟瘴气。



    除了人祸还有天灾。



    大军战胜回朝后,本来小来小去的水患旱灾,变得愈加严重。



    各地百姓食不果腹,流离失所。



    百姓们吃不饱肚子都要饿死了,自然就会闹事。



    已经有好几地,冒出来小股的农民起义军了。



    大军刚刚北征结束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又要出去平定叛乱,根本得不到休养生息。



    再这么下去,天下只会越来越乱。



    唐言现在还在闷头发展,就等着局势再乱一乱,其他势力和朝廷打打消耗战,她再找准时机,异军突起,强势收服天下。



    只是没想到,唐言打着朝廷的主意,但朝廷同样在打她的主意。



    ……



    朝会上。



    皇帝端坐龙椅,听着各地上报平定叛乱的消耗,眉头越皱越死,声音中夹杂着怒火。



    “地方官员都是干什么吃的!灾情他们没办法,连叛乱也控制不住!灾年朝堂应该把大力气都放在赈灾上!而不是一次又一次的出兵剿灭叛乱,平白消耗国力!”



    大臣在下面听着,心想要不是你非要北征,国库也不至于没粮食去赈灾,赈了灾百姓能吃饱,自然不会生出叛乱,也就不用出兵平定叛乱了。



    不过这心里话可不敢说出来,大家都绞尽脑汁的帮皇帝想办法。



    这时左丞相越众而出。



    “陛下,臣有一计,可不费一兵一卒剿灭叛匪。”



    皇帝立刻道:“爱卿细细说来。”



    左丞相道:“我朝将士个个神勇,用来征讨一群乌合之众,实在大材小用!不如收拢一些不属于朝堂的地方势力,让地方势力去对抗这些乌合之众。这样就不费我军一兵一卒,还能大大节省粮草开支。”



    这主意听上去不错,但皇帝的眉头依然皱着。



    他心中不受朝堂管制的地方势力,就是各大世家养的私兵。这个时代奉行千年世家百年王朝这句话。



    各大世家的势力不容小觑。



    皇帝若是想侵占世家的利益,恐怕整个王朝都会被世家倾覆,这绝对比小打小闹的农民起义更要可怕。



    让世家的私兵去对抗农民起义,皇帝觉得那还不如让农民起义继续闹腾了。



    左丞相能坐到这个位置,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他继续道。



    “臣以为,很多叛军不是真的想与朝廷作对,不如试着招安部分叛军,授予他们官职,让这些人对抗其他叛军。”



    皇帝的眼睛一亮,此计可行。



    这时,主管武事的太尉也越众而出。



    “依左丞相的想法,臣但是想到了一个非常合适的地方势力。”



    “说!”皇帝也不说爱卿请讲的客套话了,非常直截了当。



    太尉答道:“前些年金山府一直上报,当地有一伙势土匪,据点在万山上,很难剿灭,想让朝廷出兵帮忙。”



    这是上一任皇帝时期的事了,那个时候皇帝岁数大了,主要精力都放在下一任继承人上。为了维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没有理会金山府的上报。



    现在经太尉一提起,新帝也想起了这些往事。



    就听太尉继续说道:“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伙土匪越做越大了。与其放任其继续发展下去,不如许以小利,招安的这伙人。”



    皇帝一听,顿时大喜。



    叛军犯的可是谋逆的大罪,要诛九族的那种。



    真想招安对方,对方还真不见得信。再说这种大罪都能原谅,有失朝廷威望。



    但土匪就不同了。



    虽然当土匪也是死罪,但和谋逆比起来,罪名小上很多。



    土匪虽然谋害百姓,但大部分都不想,也不敢和朝廷作对。



    这种没见识的土匪,随便许其头头一个小官职,还不感恩戴德的为朝廷卖命。



    与其招安叛军,还真就不如招安土匪。



    皇帝当堂拍板决定,派人去金山府,招安万山土匪!



    ……



    万山的第二个山头上,现在这里的繁荣程度,比起主山头只强不弱。



    练马场里。



    已经十七八岁的唐言,身高终于长起来了。



    1米65的身高,在这个时代的男人里属于中等,但在女人中绝对是大高个。



    小时候皮肤又黑又黄的唐言,现在由于常年练武风吹日晒,还没办法抹防晒霜,黑还是那么黑。不过不再是那种不健康的黄中带黑,而是小麦色的肌肤,看上去非常英气。



    此时唐言穿了一身铠甲,头发高高束起,坐在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上,手持一人多高的风雷斩,神采飞扬。



    任何人看了都忍不住赞叹一句,好一个英气勃发的儿郎!



    男装的唐言,绝对是帅的。



    只是这个时代,女性以白以柔为美。



    唐言五官偏硬朗还黑,如果恢复女儿身,绝对当不成美女了。



    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但唐言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没时间也没条件去保养自己。再加上反正其实这具身体也不是她的,暂时用几年罢了,所以美不美的就无所谓了。



    她在现代已经美了19年了,在这个世界专心搞事业就行。



    比起臭美,唐言现在对打仗更感兴趣。



    这不,有点空闲时间,她就和樊三两人,拿着武器骑着马,挥汗如雨的比斗着,身旁还围了一圈看热闹的士兵。



    “好!”



    “大当家好身手!”



    “樊三哥回勾啊!”



    围观的士兵不停叫着好,唐言和樊三两人打的也越来越起劲。



    这时,人群中突然冲进来一个人,大喊道。



    “大当家!快去议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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