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局势(七)——奥斯曼帝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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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斯曼人原为一个突厥小部族,初居中亚,迁至小亚细亚,后来日渐兴盛。奥斯曼帝国自1453年消灭拜占庭帝国后,定都君士坦丁堡,改名为伊斯坦布尔,以东罗马帝国的继承人自居。



    有诗赞曰:



    新月旗中红意盛,双头鹰下紫气衰。



    可汗新冕雄心壮,加齐利刃铁舰排。



    借得角湾陆舟渡,多有神助偏门开。



    飞师十万压君堡,罗马苏丹入城来。



    故奥斯曼帝国的君主苏丹继承了东罗马帝国的文化及∽文化,因而东西文明在其得以统合。16世纪苏莱曼大帝在位之时,奥斯曼帝国日趋鼎盛。其领土在17世纪更达最高峰。



    奥斯曼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地方有许多,其中有两个很特别的,一是弑亲继承法,二是耶尼切里军团。



    弑亲继承法



    不同于常见的长子继承法,奥斯曼的继承法遵循的是优胜劣汰强者为王的原则。所有苏丹的子嗣均有继承权,以类似养蛊的方式放任他们竞争,从中选出最优者继承王位,其余的全部处死。



    奥斯曼派出王子到各地担任总督,既是替帝国消化刚刚吞并的领土,也是在逐步摒弃游牧习气,在许多方面学习并利用拜占庭帝国原先的框架,这对帝国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



    王子在任所都设有军队、行政机构和宫廷,形成自成一体的小型政府,让王子积累经验、加强能力、培养自己的势力,为日后竞争王位做准备,也为之后的统治打下基础。



    在这样的残酷竞争之中,不够冷血无情的,会死在自己的慈悲之中;不够狡猾灵敏的,会死在自己的愚笨之中;不够勇敢无畏的,会死在自己的懦弱之中;无法平衡利益的,会死在自己人手中。在这样的环境下,最终胜出者必然是一个狡猾多端、心狠手辣却又懂得团结各方利益的强人。



    奥斯曼帝国长时间雄霸亚欧非,并且国祚绵延六百年,都有赖于这种残酷的制度。其中连出十代神君,更是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



    “弑亲法”最初不是法律,而是一种惯例。最早的发起人是第四任苏丹巴耶济德一世,他登上苏丹宝座,立即将弟弟处以绞刑,以防止他筹划政变。为使杀弟行为合法化,他引用《古兰经》为自己辩解。从巴耶济德开始,他后续的继承者纷纷效仿。



    1444年,穆罕默德二世将该习惯法正式制定成一条法律:“我的任何一个儿子,由真主选为苏丹,他为了更好的世界秩序而杀死他的兄弟们,都是恰当的。”后世的苏丹以此为根据。



    其中第九任苏丹赛利姆一世,他先后生育了二十多个儿子。不过在他看来,他这二十多个儿子以后都可能会导致帝国的毁灭。他曾为此写过一段诗:“一张地毯足够两个苏菲派信徒栖身,而这个世界却小得容不下两个国王。”



    他在仔细观察二十多位皇子后,挑选了苏莱曼一世作为继承人,下令处死除苏莱曼一世外的所有皇子,包括还不会走路的幼子。



    当然,苏莱曼一世没有愧对父亲的眼光,以其文治武功被誉为“苏莱曼大帝”,成为万民敬仰,连基督世界都高度评价的一代雄主。



    苏莱曼的孙子穆拉德三世,别的本事没有,其一生最大的成就是生了三位数的儿女。当然其中只有一个能继承苏丹之位,最终即位的穆罕默德三世,将19位兄弟,包括许多婴儿,还有15个怀孕后妃处死。



    许是不愿这样的残酷在自己孩子身上重演,穆罕默德三世将子嗣囚禁,不让他们与外界联系。此后弑亲继承法虽没有正式废除,却也不被认真执行了。不再被遵守的法,与废除无异。



    1603年,穆罕默德三世死后,只留下了两个孩子。如果杀掉其中一个,万一出现意外,奥斯曼帝国再也没有任何的继承人。于是继位的艾哈迈德一世,只是把唯一的弟弟穆斯塔法严密囚禁起来。



    之后艾哈迈德死后,穆斯塔法真的继位了,但那时穆斯塔法已经是废人一个,不到三个月就因无力管理国家被废黜,再次监禁。此后,类似的故事一遍又一遍的上演。



    由于这些王子长期与外界隔绝,所以孤陋寡闻。又时刻提心吊胆怕受到执政的兄长再次杀戮,长期处于恐慌之中,有很多奥斯曼皇子在被囚禁的期间多次试图自杀。即使是摆脱了囚禁生活的新苏丹们也因为长期的压抑,身体与精神虚弱,心理不正常,且没有机会学习知识,对于治理国家或征战方面毫无经验。他们不思进取,纵欲无度,大多只能酗酒∽,成为无能的昏君。



    照这样看,于国家而言,还不如就像之前一样直接杀了排除这个废选项,出了事再另外选人。一个旧的制度废除,却没有好的新制度替代。多年以后奥斯曼沦为西亚病夫,和这也不无关联。



    耶尼切里军团



    耶尼切里军团,也译为加尼沙里军团、土耳其新军、土耳其禁卫军或苏丹亲兵,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常备军队与苏丹侍卫的总称。最早是在奥尔汗一世贝伊统治时出现。在穆拉德一世统治时期(1360~1389)成为常备军。1826年,在马哈茂德二世统治期间废除。



    14世纪开始,土耳其帝国在其征服的巴尔干斯拉夫人家庭中,选出一些最强健的男童,使其改信∽教与学土耳其语,并接受军事训练,组成一支称为新军的部队,是帝国第一支常备军,成员定期接受评选和审查。他们是土耳其帝国最有战斗力的军人,最初首选主要是希腊人、保加利亚人、阿尔巴尼亚人、塞尔维亚人及波斯尼亚人。若士兵有才能,可被提升至总督,甚至国相。



    早期的苏丹们几乎是习惯性的从苏丹亲兵中挑选各级官员,甚至维齐尔(宰相)。统计表明在14,15和16世纪,三分之二的奥斯曼帝国大宰相来自这些基督教奴隶们。这样的锦绣前程吸引着亲兵战士们前仆后继地战斗到最后一刻。



    原本苏丹亲兵并非世代相传,只有具备了过人能力和非凡成就,才能加入这支最精锐的部队。不同于东方的武士和西方的骑士,出身高贵的世家并不能因世袭制度,成为近卫军中的一员。当欧洲的军团由贵族们指挥时,一名土耳其士兵的军阶,完全由他以往的功勋所决定。在那个缺乏职业佣兵的时代,土耳其的军团拥有了几乎无敌的战斗力。



    新军信∽教苏菲派,名为拜克塔什教团。他们是不许结婚的,这是为了保持一种强烈的军团意识(全天候监督以培养纪律性),只有退役的新军才可结婚。



    但到了苏莱曼一世时期,这一规定有所放宽。到了塞利姆二世时代,几乎成为定制,职位传子,纪律败坏。到了穆拉德三世时代(1574~1595),为了庆祝王子的割礼,人人皆可参军,至此战斗力急剧下降。



    新军的人数在初期很少,大约只有几千人,苏莱曼一世后期扩充到二到三万人。在苏莱曼之后随着军纪逐渐废弛,人数不断增多,战斗力大幅下滑,耶尼切里军团实际上形成了一个政治上的利益集团并成为了国家的严重财政负担。



    战斗力大不如前,政治影响力却蒸蒸日上,耶尼切里逐渐成为奥斯曼帝国的毒瘤,公然干涉国家事务,阻挠国家改革,甚至废立苏丹。苏莱曼大帝死后苏丹亲兵先后有过7次叛乱,在1826年叛乱被镇压后,黯然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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