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看见不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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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于达的脚踝处有一个三角形的伤疤,那位置,那形状与我脚踝处的伤疤一模一样。



    我迅疾放下王于达的脚,扯开自己的袜子做对比……我无比希望此时我手中有一个放大镜。



    将伤疤放大100倍……



    王于达的伤疤并不整齐,甚至还有缝合的痕迹,而我脚踝上的疤痕却十分整齐。



    我心里莫名慌乱,不自觉地!从王于达身边跳开,闪到床的另一边。



    我瞪着王于达,仿似那上面躺的不是他本人,而是躺着休息的猛兽。只有逃离王于达身边我才能感到安全。



    为什么我们脚上都有这样的疤痕?



    我不知道自己在床的另一边站了多久,但我感觉没多大一会,因为我腿脚没有到石化的地步,而且我发现自己的思维异常活跃。



    “来哥哥背你走。”



    “别哭了,跟个大花猫似的。”



    熟悉的声音再次漾于我的脑子,我看见了一个模糊的身影,他个子很高,穿着一身花衣裳……



    我伸手去抓他,想要看清楚他的脸,没想到抓了一手的血。



    “富贵,哥哥的脚没事,就是划破了点皮,过一段时间就好了,等以后我脚好了,我们再来掏鸟窝,你去找我爸过来……”



    是王于达的声音!!



    树林里有什么人在跑,他跑得很快,他跑得很急……



    这个人仿佛是我。



    ――因为我能看见前方高高的树,壮丽的大山;能感觉低矮的树枝划着我的脸;能听见我沉重的呼吸声。



    砰——



    啊——



    我摔到了,似一个“冬瓜”滚了一段路……



    我想爬起来,但我似乎很难受,我头晕脚也疼,而头上的云朵也向我砸来。



    地上的枯叶,带着腐朽的味道传入了我的鼻子,我恶心,呕了几声后抬头,那一刻天地旋转,就如世界末日要来临一般……



    “权哥——权哥——”



    我在世界末日的浪潮中被曲盛喊醒,眼前不是幽黑的漩涡,而是明亮的一片。



    曲盛惊讶地望着我问:“权哥,你怎么了,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你在发抖,你是不是想起来上次为什么晕了?!”



    因为有了上次呕吐的经验,这一次我很快就清醒过来了,我惊讶地望着曲盛,“你怎么过来了。”



    “我过去坐了一会,感觉不大对劲,上次我也就离开了一会,你就晕倒了,而且我觉得小王哥今晚是故意灌自己的,反正感觉很怪,不放心你们。”



    女人的直觉很准,其实男人的直觉也很准。



    “拉我一把。”我说,“刚才不小心撞着头了,一时间没有爬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倒在地上的,可能是因为梦里的我摔倒了,也可能是因为我摔倒了才会看见梦里的自己……



    我坐到椅子上后,让曲盛帮我泡了一杯茶,等喝这杯茶后我已经完全缓了过来。



    我让曲盛去睡觉,但他不去。我们一个醉鬼,一个可能带有间歇晕厥症的人的确不能让他放心。



    也罢,既然这样,我决定和他聊聊他工厂土地的事情。



    我给曲盛规划了两条路让他去计划考察一下。



    第一条就是让他想法将周围的地一起拿下来;



    他这块地不算好,不代表别人的地也不好。



    一片地比一坨地好很多。



    要将市政迁址的事情落实一下时间,是近来几年,还是近来一年;就算市政不迁址,那也必须将他这块地的优势挖掘出来,哪怕一丁点的优势。



    这是要作为房产开发必须要做的事情。



    第二条就是他需要将自己的产业从规整划散,将他做得最多的劳保商品选几条出来,其余的可以包出去,也可以找供货商,他做一个中间商,这样他就不需要占用整块地了,然后,将这快地修建成一个厂房,划区域出租……



    曲盛说自己也想过这样的方式,但不一定好实施,而且劳保产业虽然小,但感觉都是他的孩子,舍不得。



    我告诉曲盛,“自古哲理,有舍才会有得。”



    曲盛满心纠结,我给他打了一个不恰当的比方,“比如说你以前有老婆的,没有随便聊妹的资格,可现在你离婚了,就有了随便撩妹的资格。”



    “呵呵——”曲盛说,“权哥,你这比喻还真是……一言难尽啊,莫不是你就是因为这个才单身的?”



    我第一次向人敞开心怀诉说自己的情事,我道:“不是,我很想进入围城,但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喜欢我的人是喜欢我的钱,虽然我也没有特别富有,我很为难!”



    我特别禅性地跟曲盛说:“其实做房产真不好做,如果你守着这块地,做厂房出租至少能让你多活十几年。”



    “可是我不甘平凡,我觉得人活一辈子,不闯荡闯荡怎么行呢!”



    我会心一笑,“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曲盛盯着我的脸看,突然他摸着下巴说:“权哥,我觉得你要是把你下巴上的胡须剃了,应该很帅气,也更加凸显年轻。”



    曲盛说的这句话和我半梦半醒状态下看见的东西没多少关联,但“年轻”二字还是顺利地将我拉入了迷茫中。



    在我意识快要陷入黑暗时,我脑子里最后一个声音是:“我来背你走,哥哥带你回家。”



    这不是王于达说的,这是我声音。



    王于达叫我:“富贵,哥哥没事……”



    而我对王于达说:“我来背你走,哥哥带你回家。”



    掏了鸟窝,我摔伤了脚,我怎么可能会背王于达回家……



    明明是我摔下了树,明明是我的。



    这次入住酒店真是亏大发了,我们三个人竟窝在一个房间待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曲盛走了,他年底要去催款,还要去拜年。



    而我一早也在电话处理公事。



    因为我的硬性要求,公司大事项大多已经在收尾了。



    最后我问曹经理,“何助理是不是已经走了?”



    曹经理大致没想到我会问,毕竟这几天我一点都没有提及她。



    电话那头的曹经理沉默了一下,说:“走了。”就在我离开公司的那天走的,再也没来了。



    “王总,那个这个周五年会,你赶得回来吗?”



    “赶得回来,”我道,“我中午赶回来。”虽然不想参加,但一年的年会就一次,不管怎么样也要参加啊!



    这时我看了看还在睡觉的王于达,拿起他的电话给10086打了过去,声称自己忘记了密码,要重新更改一个。



    陈瑾知书达理,干过最出格的事情就是翻看王于达的电话通讯记录,但我不一样,我胆子更大,我一直都想找机会更改他的秘密,找熟人帮我打印一份通话记录出来。



    我在网上买了一张机票,等王于达醒来就走,至于王于达……他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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