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年轻的脸,斑斑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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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匆匆,不知不觉,到了1924年8月,张乃景从美国学成归来,拿到哈佛大学经济学的博士,身穿一袭蓝色的西装,镇定自若的来到秦家。



    秦笛发现,三年不见,张乃景变了,变得比以前沉稳了!



    古人说的没错,腹有诗书气自华。真正有学问的人,往往都很谦虚。喜欢吹嘘的人,往往是半吊子!



    张乃景落座之后,笑道:“你那些资金,都已经买成股票了,存在大通银行的保险柜里。不过迄今为止涨得并不多。我看你这笔投资,未必是好买卖。”



    秦笛微微一笑,道:“不急。这波牛市刚开始。股市涨跌,譬如草木,其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越往后涨的越快,前面属于打基础,要涨到29年才到巅峰。怎么样?说说你自己,拿这个学位,很轻松吧?”



    张乃景使劲儿摇头:“想得美!一点都不轻松!我刚到美国的时候,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算好。起五更,睡半夜,好不容易才毕业,我容易嘛!”



    秦笛问道:“你对美国印象如何?”



    张乃景露出艳羡的神色,感慨道:“美国正在工业化的进程中,比中国领先太多了,各行各业都蒸蒸日上,火车,轮船,小汽车,收音机,自行车……对了,你以前见过收音机吗?我这次从美国带回来几台,准备送给你家一台……”



    秦笛淡淡的一笑:“无线电广播,从前年开始,就已经落足魔都了。孙先生还用它发表了和平统一宣言呢。我家自然也不缺收音机。”



    “嘿嘿,我带的收音机更先进。”



    “那你就拿过来吧。”



    随后,张乃景去见秦菱,两人谈笑风生,跟以前大有不同。



    过去的三年里,张乃景虽然人在国外,但经常有书信寄回来,两人的关系不知不觉有了进展。



    十天以后,张乃景向秦菱求婚,秦菱并没有拒绝。



    两个月后,十月初九,两人在华尔道夫酒店,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前来贺喜的宾客,多达上千人!



    婚礼的议程主要由张淡儒和秦汉承操持,秦笛作为晚辈,没有插手的资格。



    来的宾客中,他认识的很少。



    不过,秦笛耳聪目明,很快就搞明白,出现在这里的都是什么人了。



    除了秦家和张家两边的家人之外,还有一些青白党的重要人物以及魔都的名人,因为张锦江是青白党大佬,秦菱的三叔秦汉旭也是青白党的人,他们认识的人很广泛,连黄金榕、杜悦笙、袁克文这些人也来了。



    其中有一桌,似乎是秦月请来的作家和诗人,有徐志摩,陆小曼,张恨水,李寿民,林曼青,白蔷薇等。



    在众多的宾客中,秦笛还发现了几位大赤党的重要人物,包括卓青丘,蔡清林,张乃寿。



    秦笛心里明白,这还是两党第一次合作的蜜月期,用不了两三年,双方便会翻脸,杀个你死我活。



    他对卓青丘和蔡清林很钦佩,可惜这两位逝世得早。至于说张乃寿,此人倒是活得久,可惜走错了路。



    在这三人中,秦笛最关注的乃是卓青丘。



    卓青丘只比秦笛大一岁,身材高挑,略显单薄,身穿西装,打着藏青色的领带,看上去清秀而又儒雅。他不单是作家、诗人,还是翻译家,年纪轻轻,就是青白党的中央委员,同时也是大赤党的骨干。



    秦笛不想改变历史,看着那张年轻的面孔,心中充满了钦佩,却没有上前结交。



    等到宴会结束的时候,年长的一辈离开了,年轻人留下来跳舞。



    因为在场的青年男子比较多,年轻女子相对稀缺,所以杜悦笙悄悄叫了二十位看似清纯的舞女,夹杂在留下来的太太和小姐中。



    秦笛坐在角落的茶座里,静静的看着舞厅里旋转的灯光。



    十四岁的少女晏雪,楚楚动人的坐在他的对面,一会儿看向灯光闪烁的舞厅,一会儿看向秦笛。



    此时的秦笛二十四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身高一米八,剑眉朗目,鼻直口方,英华内敛,玉树临风。更关键的是他年少多金,因此引来很多女人的关注。



    有的女人走近几步,忽然看见坐在对面的晏雪,见她眉目如画,肌肤胜雪,禁不住自惭形秽,不敢上前搭讪了。



    有的女子则不然,不管不顾走过来,满面含春,请秦笛跳舞,然而却被秦笛婉拒了:“不好意思,我不会跳舞。”



    过了好大一会儿,晏雪小声问:“先生,您为什么只是静静的看着?您究竟在看什么呢?”



    秦笛轻声道:“我是一位历史的旁观者,想要记住这些年轻的面孔。我从这些充满热血的脸上,看见了历史的沧桑,也看见斑斑血泪。”



    晏雪听了这高深莫测的话,只觉得心情有些沉重。



    新郎张乃景和新娘秦菱共舞一曲,然后就退了下去。



    秦月没有走,连着跳了好几曲,引得一帮青年竞相角逐。因为她年轻美貌,仿佛刚刚开放的玫瑰,又是富贵逼人的秦家二小姐,所以每个人都想结识她。



    隔着六七丈,秦笛的目光有一半落在秦月身上,想看跟她接触的都是什么人。



    过了一会儿,忽然有一对俪人走到他跟前,秦笛收回目光,定睛一看,发现是才子徐志摩和佳人陆小曼。



    这时候,陆小曼已经结婚两年了,还没有离婚,却跟徐志摩纠缠在一起。



    秦笛不是文人墨客,不想跟他们有太深的交往,他正沉浸在厚重的历史中,看见了沧桑、血泪、刀光与火焰,对风花雪月提不起兴趣。



    然而这两人已经来到他的面前,出于礼貌,让他不得不起身。



    “徐先生,您是受人景仰的大诗人,良辰美景奈何天,如花美眷似流年,合该青春作赋,白日放歌,为何不去跳舞,走到这边来了?”



    徐志摩微笑道:“我听说朱婉先生,膝下有一子二女,每一位都不简单,所以想过来结识。不过听君一句话,就知道你是妙人了!”



    秦笛“呵呵”笑道:“徐先生你错了,我是一介俗人,没上过几天学,乃是秦家的败类。”



    陆小曼“咯咯”笑道:“秦先生真有趣,能说出这样的话,肯定不是一般人。”



    这时候,徐志摩忽然看见坐在旁边的晏雪,禁不住吃了一惊:“这位小姐是谁?”



    晏雪微微欠身,用清脆婉转的声音道:“我是秦先生身边的婢女。”



    徐志摩骤见佳人,神情有些发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晏雪。



    如果说陆小曼的美貌有九分,那么晏雪的美貌能有十三分,她正是豆蔻花荣的年纪,身材窈窕,肌肤胜雪,眉眼之间有一种出尘的仙气,让每个男人第一次见面都会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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