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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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得客栈中,一间中等房里,门栓紧紧锁着,面露疑色的小女孩,小手扯住护住自己领口,害怕的咽了口口水,颤抖的瞧着眼前坐在圆桌旁,慢慢品尝热茶的少年。



    “醒了。”天子从余光中瞧见秦卿卿已经苏醒过来,正防备着自己,不自然的想笑笑,但很快又笑不出来了。



    毕竟自己是她的杀父仇人,她的母亲也是间接的死在了自己的手中。虽然不是他亲手所杀,但也相差无几。



    毕竟纸是包不住火的,这件事情早晚会被她知道,即便她母亲的死她未亲眼所见,可是他的父亲亲手死在了他的手中,大灵动场的观众无一列外的全部都看见了。



    不知道她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会是怎样的态度对自己。



    天子想到这儿,又难免叹了口气,神色变得有些许失落。



    “我娘亲和爹地呢?”秦卿卿慢慢的挪到床边,奶声奶气的向天子问道,说完还撅起了红唇,看起来十分的可爱。



    可爱是可爱,但他问的问题也着实让天子十分的为难。毕竟她只是一个孩子,如果说出了真相,那么对她的打击将是无比的巨大,轻则得了抑郁症,重则可能会想不开,自我了断。



    天子并不算是一个愿意看到悲惨事情发生的人,虽然他现在开始变得杀伐果断,但并非他的本性,而是受到了血龙王的影响,潜移默化下,渐渐的脱离了原本的轨道。



    “你的爹娘。”天子把瓷杯放在桌上,呆呆的盯着,“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你胡说!”秦卿卿一下子从床上蹦下来,抓着天子的领口,大声叫道,泪水就像开闸一样,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低下头来,天子看着眼前梨花带雨的小女孩,刹那间也想到了自己七岁时的那份孤独和无助。也得亏有杨老头帮着找到了生存的手段,不然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一个问题。



    虽然自己可能不会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但至少会护她周全。



    “我怎么会胡说,你看我像那种人嘛?”天子也不挣开秦卿卿的小手,嘴角挂起轻笑,若无其事的盯着眼前的女孩子。



    可能天子也不知道,他那双大眼睛中,是不是会释放出来凶戾的光芒,在外人眼中,就像是被一只远古神兽盯着,那种感觉就如同刀割。



    漆黑的瞳孔,闪亮着光芒,转瞬间变成了鲜红如血的魔珠,透露着一股危险的味道。



    站在天子面前的秦卿卿,被血红的眼睛盯着,瞬间就呆住了,手上的拽着的领口也松开了,下一霎那就像触电般松开手,痉挛般的颤抖,迅速往后退时,不小心的跌倒在地上,蜷缩在一块。



    天子看见秦卿卿松开手,也是愣了一下。这也是他没有接住她的原因。



    “你怎么了?”天子疑惑的站起来,从圆桌旁三步并两步的,走到坐在床下阶梯上的秦卿卿身旁,轻声问道。



    坐在阶梯上的女孩,像是着了魔般,两只手抱着头,埋在双腿间,不敢抬起起来,也不说话。



    天子见她不说话,也没有逼她,继续走到圆桌旁,从另一边的木凳上,拿起一把三尺剑,握着剑鞘,用右臂拎着,走到门旁,正要开门的时候,回过头来,“最好不要出去,不然我保证不了你的安全。一会你把衣服换了,不然可惜你的好皮囊了。”



    说完,取下门栓,拉开房门,走出去后,再轻轻的关上。



    过了许久,秦卿卿从双腿间,抬起那双畏惧的眼睛,没有寻到天子的踪迹。再之又看见床上的青色长裙,还有一些内衣,便呆呆的傻看着



    ……



    ……



    带上房门的天子,转过身来,先是抬头看了看已经是艳阳高照的天空,赤红色的瞳孔也变回了黑色,嘴角又挂起了那抹习惯性的微笑。



    昨夜,当天子把秦卿卿从窗口爬上来,抱回客栈房间的时候,天子又回到了秦夫人所居住的平民房中,抱着已经冰凉的尸首,去到了郊外的公墓,挖了一个近两米的大坑,亲手将这位让天子心中敬佩的妇人,埋葬于大地里,长眠于此。



    这位秦夫人,是天子第一位敬佩的女人,原因很简单,这是一位至情的女子。



    一般来说,至情至性之人,都会很容易得到别人的好感。秦夫人用她的生命,得到了天子的尊重。



    郊外的公墓与窑山上的,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异样。最大的区别可能就是一个有着两百多米的海拔,另一个则是平地。



    从小,天子不信神不信鬼。长大了则是信神,依旧不信鬼。



    在即将走到客栈的时候,天子猛然回想起了白文在信中说要买一柄铁剑,便从附近的一间武器铺里,找寻自己所要的东西。



    客栈的所在地,依旧是商业街内,武器铺也在其中。



    当天子进入其中的之后,便看见了两张很长的木桌,上面摆着许多卖相很好的武器,分拣的很仔细。



    天子并不是一个相信自己运气的人,所以他便问较好的剑有那些。



    武器铺的老板,是一个憨厚的中年人,听到天子的要求,笑呵呵便拿出了一些价格合适的剑,让天子挑选。



    在几分钟的挑选中,天子最后选择了这柄卖相不错的铁剑。成交价是九两银子。老板原本报价是十三两,生生的被天子砍成九两。



    这时的天子,抬起手中的利剑,仔细的端详了几下,轻声唤了一句:“九金。”



    之所以去这个名字,是有一定的缘由。



    九两便是九的缘故。而金,便是剑鞘的颜色,像鲤鱼鳞片一样的外表,微微泛出淡金色。



    当然还有一个缘故,那就是它的谐音与酒精相同。对于天子这样的嗜酒之人,也是一个很好的寓意。



    “锃”



    利剑出鞘,从剑鞘中被天子拔了出来一小截,血槽中冰冷的寒光透露在其中。



    下一瞬间,天子看了看剑刃,左右拿着九金,抬起右手的食指靠近锋利的地方,轻轻的磨了一下。



    虽然天子的肉身等阶达到铜肤境的初等境界的巅峰,但必须是要在使用使用灵力或玄气的情况,不然是远远不及。最多只是比木头强上一些。



    用木头跟铁器抗衡,自然不是什么好的法子,而且还是锻造好的生铁。



    所以,一道狭长的口子,出现在了天子的食指之上,顿时流出了鲜血。



    一件普通的事情,却发生了奇异的事情。



    一般而言,被割破的手指滴落的鲜血,都会流到地上。而这柄剑很好玩,则是将天子的鲜血吸收进自己剑格上的一颗指甲盖大小乳白色的宝石上,且毫不留情,一直源源不断的索取。



    吸入血液的宝石,瞬间变得赤红,就像天子之前的眼睛一样。



    如果有实力较强的灵师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很震惊,因为天子此时所做的事情,便是鲜为人知的以身饲器。



    以身饲器,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一个不慎,就不造成潜力降低的风险。



    顾名思义,便是用灵师的血液,来滋养武器,让其不断进阶,自身也能获得巨大的成就。



    在灵师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确实存在以身饲器的举动,但成功的案例,却是十不有一,大部分的失败者,全部都变得骨瘦如柴,潜质变得低下。而成功者,无一列外,全部获得巨大的成就,获得了一柄威力非凡的神器。



    所以这是一个危机和机遇并存的事情。



    不过也幸好它的吸收速度很慢,一分钟也吸收不了几滴血,不然天子可能会失血过多,而导致休克。



    几分钟后,天子松开了紧紧靠近九金血槽的食指,合上了剑鞘,手指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数息之间,伤疤便复原了,只留下了淡淡的伤痕。



    从始至终,天子的面部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冷淡且自然。



    论自愈能力,即便铜肤境的高等境界,天子也是毫不逊色。



    倒不是铜肤境这么水,而是天子拥有着体修武学至宝《金身不灭决》三分之一的经文。修炼一段时间便可以获得他人难以媲美的自愈能力。



    当然,这一切要存在于完整的《金身不灭决》体修武学之下,是可以达到的,但天子只有三分之一,自然要差上不少。不过,一个小伤口在短时间内恢复原装,还是小菜一碟的。



    合上九金后,天子提着剑,从廊道走到四角,再从阶梯上走下去,出了易得客栈,走到了街道上,往城镇的中心赶去。



    天子所要去往的地方,便是大灵动场,原因便是要完成十连胜的挑战,磨砺自己。



    一个灵师,在大灵动场中,每获得一场战斗的胜利,就有选择继续或者明日再战的权利。



    一般的灵师,都会选择明日再战,毕竟性命攸关,无论赢得怎么轻松,总会有消耗。而一些刀尖上舔血的亡命之徒,全然不顾自身的情况,选择继续挑战。



    其实易得客栈距离大灵动场并不远,再加上天子的速度较快,不用十分钟便到了大灵动场的门口,一扇宽三米,高四米的大门前。走到门口没有任何犹豫,便毫不拖泥带水的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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