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六章 粉笔!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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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朱棣是微服出行,是以礼节简单,林振东等人从没见过陛下,只道那位极其具有气度的中年男子是黄指挥仕途中的好友。

    朱棣也不在意。

    他今日来的目的,一则是应黄昏的请求,带了一位起居郎过来记录扶摇会馆开馆之事——天子起居,起居郎要记载的,不须交待。

    而如果今日的事情确实具有意义,以后很可能会被编写进明史之中。

    几百年之后吧。

    至于是哪个朝代来编修,是哪群人来编修,朱棣不甚在意。

    但求一个问心无愧便可。

    朱棣这点气度还是有的,没有千年的王朝,大明再繁冗,终究也会陷入历史规律的淤泥之中,所以朱棣从不觉得这是一件不可以去想的事情。

    人有一死,王朝有一灭。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这片神州的特性。

    朱棣今日来还有一个原因,黄昏前几日神神秘秘的说他在今日会亮相一个完美的教学工具,是他近日耗费巨资花费无尽精血制作出来的。

    朱棣很是期待。

    能让黄昏用上这种形容词的,肯定会比那什么香皂之流更具有价值。

    扶摇会馆的布局和那些同乡会馆同行会馆差不多,临街门面是一座巨大的牌坊,在牌坊之后,则是朱红大门,两边是青砖碧瓦,雕筑祥兽,进门之后是个巨大的天井,整齐的摆放着十余张石桌。

    这样的天井,扶摇会馆有四个。

    天井对门的那面,上层是木质阁楼,上下两层同样摆放着诸多的桌椅,而在天井两畔,则是各种大的房间,是功效性的——会馆不设住宿。

    而在进门天井的左边,还有一个小院子,则是用来给张尧、林振东、蒋楠等人办公所用。

    此刻天井内聚集了两百来人。

    除了那五十位聘上了教授的落第秀才,还有一些看热闹的街坊邻居,以及更多的闻风而来的匠人和没被聘上的落第秀才。

    在天井正对面的阁楼下面,用一块大红布包裹起了一方神秘物事。

    神秘物事的上方,则是朱棣手书牌匾。

    “扶摇会馆”。

    仅是这个牌匾上的“朱棣”两个字,让所有来到会馆的人都感到一股莫名的压力——这可是有陛下手书的会馆,地位之高不可想象。

    何况这所会馆也是由陛下下旨交由行部修建起来的。

    意味着这本来就是官府机构。

    吉时一到。

    会馆外面鞭炮声连天。

    林振东等人对黄昏做出请的姿势,黄昏看向朱棣,眼神示意,要不陛下您来将这个开馆宣言?

    朱棣笑着摇头。

    今日就不抢你的风头了。

    黄昏于是起身,对朱棣告罪的行礼,朱棣颔首。

    不错,这小子又成熟了一些。

    至少在这种大的场合,知道如何做才能让天子对他放心,确实是个人精。

    黄昏又对黄观行礼。

    黄观回礼。

    黄昏最后来到那块大红布面前,双手虚按,示意众人噤声。

    黄昏是神机营中军指挥。

    正五品。

    在应天那个地方,中军指挥就是个渣渣,随便找几个人就能把他爆掉,但是在顺天,只有一个府衙和一个行部,在官职和地位上能压住黄昏的真不多。

    地位和官职,就是声望。

    黄昏双手虚按,整个会馆里顿时鸦雀无声。

    咳嗽一声,对众人以读书人的礼节行礼,然后笑道:“黄某不才,今日来做这开馆宣辞,若是有不妥之处,还请大家海涵。”

    众人:“……”

    没人说话,别人本来就是自谦呐。

    黄昏笑道:“扶摇会馆能够建立,全是当今陛下目光深远,心忧万民,乃建扶摇会馆以开民智,以效人才,以振民生,陛下之举,当是千秋功德!”

    说这话的时候,黄昏有意无意的看了一眼朱棣,发现坐在朱棣身后的起居郎确实在记录。

    朱棣:“……”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拍马屁。

    黄昏继续道:“扶摇会馆之宗旨,旨在汇聚天下人才,共谋行业之兴旺,共筑民生之煌煌,共图时代之进步,诸位之中,有我扶摇会馆五十位教授,也有扶摇会馆的诸多馆事人员,更有诸多的行业佼佼者,愿诸位与黄某一起,尽一生之心血,图谋大明的繁荣昌盛!”

    掌声如雷。

    好听的话,听众不管接不接受,面子上的掌声还是要有的,这是传统文化,丢不掉的。

    黄昏颔首。

    待掌声停歇,对众人说道:“开馆之日,我黄某无以赠送扶摇会馆,唯有为众位教授,送来教书育人之物。”

    转身,来到红布遮掩的神秘物事之前,从红布下面拿起一只一寸多长的白色管状物事,回头对众人说道:“这是黄某殚精竭力耗费时日在城外的水泥工坊里,亲手制作出来的,也是一种笔,和咱们平日里在厨房里拿出来的木炭可以书写的道理差不多,因为它在使用过程中,会化成粉尘,是以我将之取名为粉笔。”

    粉笔?

    粉笔!

    包括黄观在内,整个会馆内的所有人都懵逼,世上还有这种笔,在使用过程中会变成粉尘,和木炭一样的话,可它又怎么是白色的。

    既然和木炭一样,为何不用木炭,偏要用这什么粉笔?

    只有朱棣若有所思。

    他去过黄昏的书房,留意到黄昏很少用毛笔写字。

    都是用一根鹅毛。

    朱棣没用过,但见过黄昏用鹅毛写出来的字,纤细工整——至于好不好看,见仁见智,反正朱棣是觉得黄昏的字是狗屎一堆。

    也就达到了横平竖直的要求。

    偶有笔锋。

    距离书法这个词的境界还有一定的距离。

    黄昏就知道众人的反应会这样,毕竟粉笔这玩意儿要十九世纪才传入中国,其实黄昏不是没想过用木炭来制作硬笔用以教学,只不过很快抛弃这个念想。

    原因很简单,因为粉笔的生产制作真不难。

    既然可以稍微花点时间就弄出粉笔,为何要去用木炭这种东西,何况木炭也不可能达到粉笔的效果,更不会被读书人接受。

    但是粉笔就不一样,它是新鲜事物,具有新鲜事物高大上的形象,它的出现会让部分读书人趋之若鹜,而自己也需要用粉笔来造势。

    转身,将那块红布扯开,露出一块巨大的黑色平板。

    深呼吸一口气,“诸位,这是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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