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人生若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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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铛!”

    举刺相拒,黑刺后撤时,那身影也瞬间绕过仇瑾,挡在金世之前。

    看着那好似凭空出现在眼前的身形,金世冰冷的眸子竟瞬间柔了下来。

    “你什么时候到的南京?怎不提前和我说一声?”

    声极柔,云裳却不曾回头,只看着身前的仇瑾。

    “你欠他一命?”

    仇瑾甩甩那握刺的手,刚才那一剑的所携之力,竟是不亚于金世铁拳。两人之前虽也遇见过,却从不曾交手。

    说实话,他一直好奇于那年轻时就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子。他不知其是怎么悟出那套“柳上松绵”的,更不知那所谓的“柳上松”,何以就能蕴藏着那么刚猛的力道。

    虽如此,他也不曾对其出过手,非是爱美怜香,实是他觉得,江湖立有那么一个恬淡如菊的人,真心挺好,就算其只站着不动,也挺好。

    “仇兄该知道他脸上的那道剑伤出自何人之手。”

    仇瑾点头。“我之前就问过他,可他死都不说。现在正主来了,也好,你就说说吧,一直不与人争的你,何以就会和他刀剑相向?”

    见仇瑾如此,云裳收剑道:“今日之仇兄,也和平时不大一样。仇兄是否也愿说说,一直不屑多问世俗的你,何以又要对此等无聊之事感兴趣?”

    “这事不无聊……”金世话未说完,就被云裳回头给瞪了回去。

    “他自己都说了,”仇瑾笑道,“这事不无聊。你若不愿说,那我可就自己猜了啊。

    “当年,是不是这花和尚缠得你心烦,你才迫不及得已对他拔剑相向?我可是听人说了,未出剑前,花和尚可在你身边一跟三年。三年,三年啊,三年时间,石头都能捂热,何以你给他的,是那么一道丑陋至极的伤疤?”顿顿,见两人均无开口之兆,他又顾自说了起来,很高兴的模样。

    “这花和尚虽是人品不行,功夫却是不弱。今日若非他身已负伤,我也不可能像现在一样地说话自如。所以,二十年前那一战,其实是你败了。若非他收手及时,你的长剑也落不到他脸上。

    “说实话,你们两个都给了我不一样的认识。今日之前,我觉得自己很嚣张,然后遇到了一个比我更嚣张的家伙,就那花和尚。再遇到你后呢,我也再不是那江湖最无情的人。他已这般对你,你何以还能狠心将其困在烟雨楼,一困二十年?”

    “仇兄今日是真的很反常啊。”云裳答非所问,金世则很听话地站着,脸色苍白。

    “我也觉得自己很反常。”仇瑾点头,道,“在此之前,我确实很想杀他,不止他,我想杀光所有烟雨楼的家伙。为了这个,我先是让人埋伏楚家丫头,然后又跟他来到了这。我能杀楚丫头的,可我没动,我也能杀这和尚,现在却不想动了。云裳,他们都说你蕙质兰心,那你能给我说说吗,今天的我,为何会反常若斯?”

    云裳道:“仇兄,你有多久没喝酒了?”

    “喝酒?”仇瑾做沉思状。“好像真的很久没喝了,十年,还是二十年?”

    “那我再问仇兄,这偌大江湖,能让你惦记的,还剩几人?”

    “烟雨楼里,我曾对黎东郡说,要将那所有不怕被我杀死的人都聚在一块,然后一一杀死。所以这江湖,能让我惦记的还真没几个。你们两个是,南宫桀是,黎东郡是,楚家父子也是。对了,还有个凌御风,有个从没见过不知算不算数古徹。”

    “我,金世,南宫桀,黎东郡,楚行慎。”云裳举起了自己的手,说一个人名就弯一个指头。“仇兄可是担心,这五人若是少了一个,你惦记的人也会少一个?”

    “是吗?”仇瑾再做沉思。“可我还是想将你们聚在一块,统统杀了。”

    “杀了我们后,仇兄又该再做何事?”

    “做何事?”仇瑾笑了起来。“我还一个没杀呢。”

    “那仇兄就再想想吧,等你找到了想做的事,也就不会再如今日般反常。”

    沉默片刻,仇瑾摇头道:“云裳,你终是没给我答案啊。”

    “仇兄都想不明白的东西,云裳又怎敢多语。”

    “那好吧。”仇瑾做无奈状。“这既是我少有反常的时候,何不如反常到底?你走吧,将那花和尚也一块带走。我今天忽就不想杀人了,感觉好没意思,哪怕他是我一直想杀的家伙。”

    “谢仇兄。”云裳拱手做谢。“以后若是有缘,云裳必备好酒,请仇兄一醉。”

    “还是算了吧。”仇瑾摇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可不想下次再见,还一如此时般反常。”

    “既如此,云裳告辞。”云裳再躬其身,下一刻,她就看向金世,未说一语,人既朝外而行。

    金世也不去看仇瑾,从云裳现身那刻起,他就再不去看仇瑾。一双眼睛一颗心,都落在了云裳身上。

    二十年了,从走进烟雨楼那天算起,已经整二十年了。这二十年时间,他脸上出现了皱纹,手上也出现了皱纹,但那颗为她跳了二十三年的心,却始终不见衰老。

    金世从不去看那些情爱之句,也从未生过情爱之思。但只一面,他就再没忘记那头发高挽的青衣女子。

    他紧跟其后,她歇他也歇,她行他也行。

    一跟三年,他们走遍了天下的名山大川,也看过了天下的种种劫难。三年时间里,金世从未多言一句,云裳也全当他不在自己身后身前。

    然后是定世一战,云裳横剑在前,金世呆立在后。

    “你若胜我,我便当没看见过你。”

    “我若不胜,又当如何?”

    “你若不胜,便听我一语,如何?”

    身若柳絮,剑行而疾,每剑挥出,都会在空地之上留下一道长长的剑痕。

    剑留痕于地,自就伤不到金世。

    十招之后,云裳身法却是一转,移动速度竟又快了几分。终于,那柄好像全无重量的长剑撞上了金世之身。

    两相碰触,金世也不再躲避。你来我往,金世之衣散落而尽,身上也添了几道细细剑痕。

    忽然,金世双拳齐出,直取云裳心口,云裳却是不躲不避,长剑依然直劈而下。她信自己的长剑之疾。

    但她错了,剑未及面,拳已及身。近身相斗,终究是金世占了三分便宜。

    眼看拳至心口,金世却倏然一收。他知自己双拳之力,云裳无功相护,这一拳下去,不用想也知是怎样一个结果。所以他收拳而止,长剑却已赶至面上。

    金世败了,所以他带着那道剑伤,行至烟雨楼上,一呆二十年。

    此刻,云裳身行在前,金世紧跟其后,恰如二十年前。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