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这世界,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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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识退出肉身。



    只觉浑身神清气爽,飘飘欲仙。



    李凤栖睁眼看向现实世界,眼前一片濛濛白雾。



    心中明了。



    这是灵气。



    只不过相对于上两次看见的灵气,这一次看见的灵气稀薄了不少。



    倒是不难理解。



    一座城市一个天选之子,所有人都在修行的话,吸纳灵气又消耗,再不停的吸纳,灵气终究是会少的,最终会消耗殆尽。



    除非有源源不断的灵气补充。



    挣扎着起身。



    先拿回朝歌。



    一步一步来到陆旭尸首面前,感触万端。



    无论人类消失前你是何等牛逼的富二代,又或者是富一代,甚至是高高在上的当权者,在这个人类消失的修行世界里,所有人都在同一起点。



    当然,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



    所以,也并不算在一个起点。



    天赋好的,自然拥有更多可能和前景,天赋差而又不努力,更没脑子的人,终究会成为他人走向王座的垫脚石。



    李凤栖不知道自己算哪一类。



    天赋不好?



    可又得到了朝歌这柄一看就牛逼闪闪的剑,还有配套的剑法,又得到《太虚经》。



    怎么看都天赋满满。



    天赋好吗?



    可练了三年多的剑,直到今天因为杀了陆旭,在某种规则下,实力增加才开辟出秘境,算不得自身努力的成果。



    难得糊涂。



    当这一场猎杀游戏结束时,所有的事情自然水落石出。



    先去捡长枪龙胆。



    极重。



    不过练了三年多的剑,也练了三年多的《太虚经》,又开辟了秘境,李凤栖双臂之力早已非常人,倒是不难。



    龙胆,好名字。



    没来由的让人想起演义里万军阵中七进七出的赵子龙。



    佩剑扛枪,李凤栖准备回家。



    走了两步又顿住。



    回首看了一眼陆旭的尸首,一声长叹。



    得了。



    谁叫我勉强算是个受儒家影响的读书人。



    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李凤栖先将长枪龙胆放到他停在停车场的车顶上,车身竟然下沉极多,显然这长枪至少也得一两百斤,不比腰间的朝歌轻多少。



    在大街上找了一辆还有车钥匙的车。



    将陆旭的尸首运到郊外埋葬。



    忙完这一切,等李凤栖回到家,已是夜幕深沉,煮了碗面随意吃了两口,下楼找了个药店,按照他的生活经验以及这两年看过的书,配了些治疗内伤的药。



    以万金油云南白药为主。



    睡觉。



    一觉到天亮。



    端坐于云天的女子一直关注着李凤栖,看见他埋葬陆旭的尸首,女子撇嘴吐出两字。



    迂腐。



    看见他自己配药治疗内伤,女子又撇嘴。



    愚蠢。



    《太虚经》可不仅仅是吸纳灵气的修行心法,也有疗伤之能,当年牧野一战,天枢上相和商皇打了个两败俱伤,大道受损。



    天枢上相不一样重返圣人之境。



    可不是靠什么灵药。



    就《太虚经》。



    直到看见李凤栖睡去,端坐的女子无聊的荡漾着小脚丫,搅弄脚下的云朵,如搅弄着清流,叹道:“哎,贪心的人哟,选择道、剑双修呢,会死得很难看啊。”



    道、剑双修,在仙坠之前,不难。



    可仙坠之后,剑修很难。



    道、剑双修,更是绝无仅有。



    这条路太难!



    女子百无聊赖,起身,长长的伸了个懒腰,“走了走了,去看看那个练拳的少年,是不是还不愿意他那双圣洁的手沾染上一丝血腥。”



    其实可以理解。



    谁叫那少年祖上数人都是医者,耳濡目染深受影响,而人类消失前,他又学医……



    医者仁心,救人而不杀人。



    ……



    ……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还有远方的苟且。



    一觉醒来,身体好了不少的李凤栖不敢松懈,昨日惨胜陆旭,这并不是终结,接下来还有更多的厮杀。



    杀人,或是被杀。



    无从选择。



    世界,已不是原来的世界。



    但无论这样,李凤栖不也会选择主动杀其他的天选之子。



    人生就是如此,很多时候我们都在随波逐流,却渐渐忘记了初心,然而追求初心,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很多。



    有时候放弃的是生命。



    李凤栖虽然还没有这种为了心中的正义而放弃生命的觉悟,但他具有一个人该有的人性——生命是平等的,在没有绝对的理由下,剥夺他人生命……



    有违初心。



    休养了数日,很快发现若是运转《太虚经》,内伤痊愈的速度会快上许多,



    没过几日,他便伤势痊愈。



    因为陆旭的出现,严格制定的生活计划被打乱。



    结界一直在收缩。



    李凤栖没得选择——至少他现在的实力下,没得选择。



    只能离开。



    临近家乡这座小城的其他县市,一座县城的结界已经完全收缩,那里不会有人,还有一个县城的结界尚在,辖领家乡小城的那个市的结界也还在。



    里面的天选之子实力都比他高。



    这是之前。



    如今他已经开辟秘境,也许实力并不比他们弱。



    衣衫数套,洗漱用品,带上大包小包的便捷食品——没办法,虽然已经是修行者了,不过还没达到辟谷的高端境界。



    饭还是要吃的。



    手机等电子产品可以有,导航、查资料用,在关门离开之前,恋恋不舍的看了最后一眼。



    再见了。



    我的世界。



    今日我将踏上旅途,行走在一个崭新的世界里。



    是生是死,嗯……



    李凤栖想起了看过的一部动漫。



    没来由的豪气顿生。



    我命由我不由天,我的生死,只能我说了算,去你的鸟命!



    走出去。



    走下去!



    仅此而已。



    下楼,长剑朝歌比较好办,放在车里即可,但长枪龙胆有点麻烦,得有二米四五长,车里放不下,只能找绳子绑在车顶。



    也是无奈。



    开辟了秘境,按照《太虚经》所说,本可以将龙胆和朝歌放入秘境里。



    问题是……



    李凤栖不懂怎么操作。



    拆了维修水电气的广告喇叭,现在的局势下,天选之子互相厮杀,躲还来不及,傻子才会蠢得故意暴露自己的行踪。



    先去附近的加油站加了油,然后奔上县道。



    出发!



    意气风华。



    我可能不是最有天赋、最厉害的天选之子,我能做的,就是在不违背我做人的原则下,尽我最大的努力活下去。



    我能承受十多年的孤独,也能承受残酷猎杀。



    这世界……



    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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