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含玉醒来的时候,天色已明。
明亮的阳光挤过营帐的各处缝隙跑进帐子里,将本就被阳光照得发亮的帐子围着这个帐中空间映得愈发明亮。
床边已不见了乔越,整个帐子里也没有他的身影。
她皱起眉心,她怎连他何时出去了都不知道?
是不是她睡得太安心的原因?
温含玉穿上鞋袜,发现乔越已经为她打好了洗漱用的清水,就在床头边上,甚至为她备好了早饭,就放在桌案上。
他昨夜看的册子已然收整好,与其他册子一并整整齐齐地放在桌上一侧。
饭菜很简单,两个馒头,一碗稀饭,一小碟酱菜,还有一只鸡蛋。
温含玉从不是矫情之人,没什么难以下咽的理儿,不过她的食量并不大,她只就着酱菜吃了一个馒头,喝了些稀饭,鸡蛋她暂时不想吃,便拿在手上,出了营帐。
不远处,士兵们正人人挑着两包沉重的沙袋有序地从山地里跑回空阔的操练场。
虽然人人都气喘吁吁,却没有一人掉队,也没有一人乱了队形,更没有一人说话,此时此刻,他们每一人心中似乎就只有专心致志地训练。
夏日的天亮得早,即便天已经大亮,此时也不过才将将辰时而已。
由东方升起的太阳将士兵们的影子拉得老长,人连着影,影连着人,仿佛一条线将他们所有人都牵系在一起了似的,将他们凝成了一股劲。
一股万人同心的劲。
操练场位于山谷正南,正北则是营地。
此时营地空空荡荡,只有温含玉一人,操练场则是正忙。
回到营地的士兵或正忙着将担子上的沙袋卸下放到指定位置,或正忙着将自己松了的绑腿重新绑好,或是喝上一口水擦擦额上脖间的汗水,还有的将上衣干脆脱掉。
温含玉一边往操练场方向走一边低头看看自己穿着是否妥当,末了再摸摸自己的头发,确定没有不妥后跑了起来,跑进了还未完全列好队的士兵之中。
她自离开温国公府后鲜少再做女子打扮,到了西疆之后她就更是再没有穿过一次裙裳,她现下穿的是一身玄色的短褐,短褐特意裁得宽松,以便能够遮挡住她女子的特点,她的长发则是整齐地头顶系成一束,加上她举止大方,与男子无异,又是在这军营之中,即便有人觉得她漂亮得不像话,也没有谁人会去想她是一个女人。
这军营是男人的地方,女人是绝不会在此出现的。
是以温含玉出现在正在有序列队的士兵之中时,引来不少人的注意。
一是觉得她的面孔有些生,二是她手上竟然没有拿长棍,三是她的模样实在太出众。
看见她的人都觉得她不仅长得漂亮,皮肤还白,身材也小,根本就不像个男人,因为这些士兵皆是从招募到的五万人之中挑选出来的,即便不是魁梧健壮,也是强壮有力,加上人人在烈日下晒了一月半,就算没有被晒成焦炭,也被晒成小麦色,像温含玉这样还白白嫩嫩的,他们根本就没有见过!
经过这一月多训练已经养成集合列队时严肃不语的士兵们一时之间纷纷用眼神交流。
“这兄弟是谁啊?咱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是不是站错队了啊?咱队之前都没有这样的人啊。”
“他这是不是男人啊?咋子长这么白还这么漂亮啊?”
“不是男人来这里干啥子?娘儿们会到这儿来跟咱一起训练?你是不是傻?”
“那他是不是新来的啊?”
“不能吧?咱阿执将军会是半途还放人进来的人?”
“绝对不可能。”
“那就是他站错队了。”
“瞅瞅,他手里都没拿长棍,他是想干啥子?站错了队还忘了自己该干啥?”
就在这时,有人将一根长棍递给温含玉。
温含玉这才发现他们人人手中都握着一根将近一丈长的长棍。
这长棍正是他们方才挑着沙袋的“扁担”。
温含玉从容接过长棍,朝那士兵道谢道:“谢了”。
那名士兵看她的眼神有些怪异,甚至没有理会她跟他道谢的话,当即转身就走。
他的位置就在温含玉右后手,从方才温含玉出现开始他就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眸中似有隐隐的怒意。
他为何会有怒意?
又为何会对温含玉心生怒意?
操练场正中央有一张三丈见方的演武台,用木板搭建而成,高出地面将近半丈,士兵们围演武台而站,每人之间间隔一丈有余,能够人人都能看清演武台上的情况。
演武台周围没有阶梯,要想上去,只能靠身手。
温含玉今日第一次看见乔越,就是此刻,就在这演武台上。
只见他穿着昨夜她给他的那套青灰色短褐,自演武台北边一跃而上,他长发高束,剑眉星目,面色冷肃,不怒自威。
演武场周围的士兵无不站得笔挺,手中长棍皆握于右手立于地上,整整齐齐。
乔越手中也有这么样一根长棍。
温含玉远远看着演武台上的乔越,目不转睛。
此时此刻,她有些莫名的激动与兴奋。
乔越手中握着的是长棍,她却觉他握着的是一杆枪。
她一直想看他的枪法,想看他挥动长枪的模样。
麟德殿前那一回,他尚未使出枪法便已分出胜负,之后他腿脚不便她也迟迟没能让他施展一回枪法,可如今不同了。
她的阿越即便身上余毒未清,却不再需要轮椅,他已经能够站起来,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变得像从前一样,威名远扬。
她喜欢他,不仅是喜欢他的样貌他的品行,亦喜欢他的聪慧与强大。
乔越以及士兵们手中的长棍,的确是充当长枪之用,他们之间间隔的距离,正可用于自行练习枪法以及相互切磋。
而乔越此刻要做的,便是给他们演示枪法。
这是每一日晨跑之后他以及士兵们首先要练的。
因为战场之上,长兵的优势远胜于短兵,长枪是两军对垒冲锋陷阵时最能发挥出威力的长兵,若是能够配合使用好枪法,即便面对的是重甲之兵,也不足为惧。
而乔越的一杆霸王枪下,不知已有多少羌国军丧命,即便是羌国的大将军薛清陇,也险丧命在霸王枪下。
此刻乔越手中的不是霸王枪,甚至连枪都不是,可是在阳光之下,却让人觉得他手中的长棍就是一杆枪,枪头锋利,寒气凛凛。
此刻的乔越也像一杆枪,削锐、锋利、精悍,哪怕没有对手,他也在心中描摹出对手。
只有有对手,他的枪法才能称为枪法。
冲锋陷阵与单打独斗所用的枪法不同,战场上的枪法不仅求快,更要求稳,快的同时要注意着队形切莫散乱,队形一旦散乱,敌军就有机会趁虚而入,届时便极有可能导致兵败。
温含玉掂了掂手中的长棍,不过十来斤的重量,不仅与霸王枪的重量相去甚远,便是与普通长枪的重量都还有不少差距,这样的长棍,要如何使得出稳稳当当的枪法。
可偏偏这样一根普通的长棍在乔越手中竟能既像灵蛇一般轻快,又能像大山那般沉稳,灵巧地刺出同时又带着一阵凌厉的枪风,明明不是真枪,却直逼得演武台周围的士兵只觉那枪风随时都能割断自己的咽喉,狠烈非常。
一根再普通不过才长棍尚且如此,若是真正的霸王枪在他手上呢?
必然刚烈威猛!
一杆枪最可怕之处无异于枪锋,可这平头木棍在乔越手上,让人觉得可怕的不仅仅是“枪锋”,这杆“枪”的每一分每一寸都如同“枪锋”那般可怕,无论每一分每一寸似都能取人性命!
士兵们并不是第一次看乔越使枪,哪怕是同样的枪法,仍每一次都让他们觉得震撼。
今回,也一样。
温含玉亦是看得痴痴。
唯有站在她右下手的那名士兵有些心不在焉,他总是忍不住去看她。
愈看,他就愈忍不住拧起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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