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卜留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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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书煮了一大锅粥,小咸菜都拌完了,想起在仓房里头,好像还有一个挺大的坛子,里头装的很可能是之前不知谁腌的咸菜疙瘩。



    从角落里翻出那个大坛子,一打开,便是一股盐卤水特有的发酵味道,满满的大半坛子,上头还浮着一层白沫状的硬壳,看样子,是腌了好几年的老咸菜疙瘩了,说不准还是上一任村长留下的呢。



    宋书书把上头的白沫壳子揭开,下面是透着淡白色的卤水,再一捞,捞出黑了吧叽,灰突突,半圆状的咸菜疙瘩。



    宋书书捏了捏,还很硬实,没坏,应该能吃。



    老咸菜有老咸菜的风味,虽说现代工业低盐腌制品更健康,可是……都混到吃咸菜的份上了,谁还能管得了健康这种小事。



    等宋书书把这咸菜疙瘩洗净了,黑了巴屈儿的外皮也削掉,露出里面金黄色,还硬戳戳的肉质,这才发现,竟然是北方特有的卜留克。



    卡留克长得跟红萝卜有些类似,但是长成后的块茎大小也差不多,但是在形态有差异,露出土面的那一半,是麻麻赖赖的灰绿色,埋在土里那半截,却是光滑圆润的金黄色。



    块茎并不是圆的,而是圆墩形的,看起来非常墩实。



    北方农村种卜留克儿只有两种用途,一是喂猪,二是腌咸菜。



    据说外国人也有吃这种东西的,多是用来煮熟捣碎再加别的东西一块食用。



    而北方喂猪就是煮熟捣碎,金黄色粘糊糊的一大锅,都不用吃,只闻那股味还有形态,除了猪,连傻子都不肯吃的。



    但是这种用来腌制咸菜,清脆爽口,是不可多得的美食,不知道陪伴着广大农村百姓,对付过多少顿饭,属于绝对的硬菜。



    宋书书小时候也吃过,算来已经十来年没吃过,竟然还有些馋了。



    把这些卜留克切成细条,根根肉质十足,几乎看不到植物纤维,当真是好卜留克。



    这种老咸菜疙瘩,若是直接拌成咸菜,一根咸菜条就能吃顿饭了,太咸,而且还会有一股浓浓的卤水味,所以还要用水泡,泡一上午要中午才能吃。



    吃完饭之后,宋书书才发现老候竟然没来,今天还要做酿酒的木桶呢,老候才是主力。



    宋书书提前吃完饭,出门去找老候。



    老候家在下坎不远的地方,跟郎惊空家是邻居。



    老候家的院门,是用树枝子编出来的,上面还编出一种硕大的,不知名的水果,可惜不知多少年头了,推门都要小心点,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推散花了。



    刚刚把柴门推开,宋书书突然一转头,就见不远处的草垛边上,一双精亮精亮的大眼睛一闪而逝。



    那双眼睛是如此的大,如此的亮,跟漫画中似的,再加上鬼鬼祟祟的动作,把宋书书吓了一跳,赶紧拽出玉龟骨,小心地摸了过去。



    草垛旁边,被掏出一个草窝子,里头铺着揉搓捶找后的软草,看起来光洁而又舒适,伸手一摸还热乎乎的,刚刚肯定有人。



    现在宋书书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人。



    一村的妖怪,出现什么怪异的情况都算正常的吧!



    再加上之前,自己一撂脸子,把那些妖怪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以至于现在他对妖怪都没啥敬畏感了,非但不觉得害怕,反倒是还挺萌的。



    宋书书再次返回老候家,刚刚一进院,就有一种被窥视的感觉,猛地一回去,果然,草垛旁边,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再一次一闪而逝。



    这一次宋书书也懒得再去找了,直接就向院里走去,在满院杂草间,竟然发现不少,在野外见过的野果子。



    应该这么说,但凡是在野外见过的各种浆果,这凌乱的院子里,零星的都有,包括山丁子、稠李子、沙棘等小结果的果树都有。



    在这寒冷的北方,果子基本上都是各种浆果为主,很少有个头能超过大姆指头的果子,形如山楂的山里红算是块头最大的,倒是在邻村,听说有用山丁子树嫁接出来的海棠果,大点的足有杯口那么大呢。



    穿过这如同原野一般的小院,老候歪歪斜斜的小土房,还有同样歪歪扭扭,四处漏风的窗子出现在眼前,这地方冬天贼拉的冷,也就是妖怪吧,换成普通人,怕不是要冻死人。



    透过埋啦巴汰的窗子,看到老候正盘腿坐在炕上喝着酒,桌上只有一个咸鸭蛋做下酒菜。



    而且吧,这下酒菜还不是正常人那种,用筷子抠着吃,而是在鸭蛋上打个洞,手上拿个长钉子,钉子往咸鸭蛋里一扎,再拔出来,钉子上粘着一些油油的蛋黄和白嫩的蛋清,舔一舔钉子,再滋一口小酒,一副美滋滋的模样。



    这一个鸭蛋,他下酒怕是一个星期都吃不完!



    这帮可怜的妖怪,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都过成这副鬼样子了,也亏得他们还能在村里守得住。



    不过再看看这小村里,空置的不少房屋,宋书书有点明白,那些妖怪都哪去了,肯定没死,估计是奔往城市,追求更好的生活去了。



    不但人心向上,妖心也是如此啊,只是一直都没有摸到点上。



    在这一瞬间,宋书书突然悟了。



    要带领这些妖怪们致富,首先就要挠到他们的痒处,比如老候好酒,还好烈酒,他酿的果酒就是一分产业,只要干成了,整天泡在六十度的小烧里头都不成问题。



    再比如凤哥,凤哥长得比最美的女人还要好看,而且还特别爱美,完全可以从这方面下手嘛。



    至于说胡莉,更不是问题了,别说区区致富了,如果自己说太阳是方形的,只怕她都会冲到天上,把金乌殴打屈服成方形才罢休。



    悟归悟,转念再一想想这其中看人下菜碟的工作量,宋书书就觉得有些头大,可怜自己这颗老母亲的心呐!



    转念间,宋书书推门进屋,然后有些傻了,隔着窗子的时候,还看到老候在那舔钉子下酒呢,这一进屋,不但扎着钉子的咸鸭蛋酒杯不见了,就连炕桌都没了,老候正躺在炕上呼呼大睡,一副已经睡到深沉的模样。



    难不成自己刚刚见到的场景是见鬼了?



    “候叔,候叔!”



    宋书书小声地叫了两声,老候睡得更香了。



    宋书书叹了口气,转身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喃喃地自语道:“还寻思商量一下买什么样的酒,是烈一点的还是淡一点,看来是商量不成了,下回再说吧!”



    “小宋村长,要买酒啊!”



    宋书书刚走到门口,幽幽的声音从宋书书的身后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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