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果再进一步又会怎样呢?
突然李信又想到,如果是在现代的一夫一妻制社会娶了这样一个妻子,显然是个悲剧,因为你还没开始,她已经结束了。
‘女人啊,果然不可理喻!’
李信暗暗摇了摇头,转头看去,费珍娥与窦美仪还在睡着,于是蹑手蹑脚上前,抱起了靠在外面的费珍娥。
“啊!”
费珍娥一下惊醒,一看是李信,连忙挣扎道“摄政王爷,快把奴婢放下来!”
李信被柳如是撩拨的肾火旺盛,哪肯放下,嘿嘿一笑“别动,本王抱你上床,以后我要回来迟,就别等我了。”
说着,见到一脸惊惶的窦美仪要站起来,又道“你先等着,我把珍娥抱回屋就来抱你。”
“噢!”
窦美仪连忙坐了回去,俏面隐现一丝羞喜之色。
她自小经过宫里的严格培训,服从温驯而又听话,只要李信的吩咐,不管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
说句不中听的话,如寇白门、卞玉京这类的名伎花魅,从小训练的是如何魅惑男人,而窦美仪受的教育,就是把她变成一个佣人。
寝屋的屋角烧着炭火,有铁皮管道把烟气通往屋外,屋子里温暖如春,费珍娥知道挣脱不掉,紧张的把脑袋埋进李信的臂弯。
事实上她也是受的宫女教育,性格中天然带有温驯的一面,只是她的性子比窦美仪跳脱,而且窦美仪是张皇后的宫女,与崇祯很少接触,谈不上什么忠心。
费珍娥则在乾清宫服侍过崇祯,后来被赐给了长平伴读,她自认为早晚会被崇祯宠幸,如果不是国遭大难,周显家退婚,一旦长平嫁过去,她就会回到崇祯身边,因此对崇祯忠心耿耿,也连带排斥反感夺了崇祯江山的李信。
但是李信性子随和,易于相处,不象崇祯时刻保持着威严,又从不强迫她做什么,再有窦美仪在耳边唠叨,渐渐地,她改变了对李信的印象。
不要小看闺蜜的作用,再加上走南闯北,见识渐长,目睹崇祯治下是怎样一个大明,李信又是如何力挽狂澜,百姓是如何的安居乐业,自然而然,崇祯在她的心目中地位大降,与昏庸无能联系起来,李信则是英明神武的化身,对崇祯的忠心转移到了李信身上。
‘罢了,罢了,我只是他的奴婢,这身子早晚是他的,他想要就拿去吧!’
眼见床可榻将近,费珍娥暗暗叹了口气,认命般的闭上了眼睛。
李信把她放到床上,一手捉住了她的脚踝。
“不要!”
费珍娥猛睁开了眼睛。
李信微微笑道“不脱鞋子怎么睡觉?”
“妾……自己来,王爷是主子,妾是奴婢,哪有主子给奴婢脱鞋的道理,妾还没洗脚!”
费珍娥好说歹说李信就是不放,顿时急了。
李信把她推回去,笑道“知道自己是奴婢还敢不听话?躺下,躺下,我就好这口!”
说着,轻轻一摘,把那绣花小鞋脱去,再除去袜子,摆放进了被窝。
那时的女性,已经开始缠脚了,但不普遍,如宫女、名伎、歌舞伎等需要跑来跑去的,几乎不缠脚,即便缠,也不象清代那样缠的变态,而是只缠脚的两边,使得双足修长瘦削,对于行走奔跑几乎没有影响。
费珍娥脸红的似要滴出血来,嘤咛一声,面朝里,背过身子,心儿砰砰狂跳。
“别睡着啊!”
李信叮嘱了声,回到外面,把窦美仪抱入屋。
窦美仪早在越南的时候,就把身子给了李信,倒也是落落大方的任由李信脱了鞋,钻进被窝后,见李信要出去,连忙道“李公子,可是要洗浴?奴婢服侍你吧。”
“不用了,我一会就回来!”
李信摆了摆手,转身离去。
窦美仪也没坚持,翻了个身,嘻嘻一笑“珍娥,今晚是你的好日子,就让李公子好好疼你!”
“才不要呢!”
费珍娥扭了扭身子。
窦美仪不悦道“说的什么话,咱们被皇上和娘娘们送给了李公子,就是李公子的人啦,女人不都有这一遭么,李公子年轻俊秀,人又好相处,给了李公子有什么不好?再说你年纪也不小了,给李公子生个孩子,将来李公子登了基,就是王爷,母凭子贵,你可别耍性子啊!”
“知道啦!”
费珍娥脑袋蒙在被子里,嘟囔道。
“白布备好了没有?”
窦美仪问道。
“什么白布?没有!”
费珍娥一怔之后,便道。
“哎呀,这么大的事儿,怎么能不准备白布,咱们女儿家一生就这一次,你若是不事先备好,白让他快活了,事后没个凭据怎么行,将来他若是嫌弃你,有这白布在,也好拿给他看,让他记得你可是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他了呢,不行,我去给你拿!”
窦美仪恨铁不成钢的嘀咕一阵子,就起身下床,剪了块尺许见方的白布回来,塞给了费珍娥。
费珍娥看着那洁白的布,心情有些复杂,女儿家的清白,全在上面了么?
……
当天夜里,费珍娥交出了一小朵鲜艳的红梅,那块白布也被珍藏起来,天色渐渐亮了,李信依然早起,照例站桩半个时辰,又打了一通拳,吃了早饭,才与柳如是离去。
柳如是扭扭捏捏,很不好意思,李信并没点破,就是眼神有些古怪。
不知不觉中,三天一晃而过,李自成虽然近乎于被软禁,但并未断了消息来源,听到荡寇军已经开始重新厘定西安的土地,把自己及部将抢占的田宅土地逐步算清,有主的退还,无主的收归国有,还有官员被李信找去谈话之后,陆续获得任用,市面逐渐恢复了秩序,满街都在称颂李信的好,要说心情不复杂是不可能的。
“哎~~”
刘宗敏叹了口气道“大哥,我们败就败在不知道要干什么,就算知道了也不知道怎么做,行事没有章法,被那些读书人和明朝的降官糊弄,结果越来越糟,你再看那姓李的,从高邮开始,做事就有条不紊,也不偏信偏听当地的士绅,他宁可花费大量钱粮精力自己培养合适的人手,仅这一点,就比我们强太多啊!”
“是啊,我们败的不冤!”
田见秀感慨道“咱们是泥腿子,他是读书人,偏偏闯王倚重的牛金星和宋献策都没什么真材实料,一个只知道考据典章,什么出行该用多少人,该打哪些仪仗,闯王又该穿什么衣服,说什么话,这些倒是厘的清清楚楚,可治国的方略就没见他提过。
另一个整天神神叨叨,我最恨的是已经打到了北京城下,那宋姓的说什么不下雨次日入城,下雨再等两天,结果白白错失了入城的最好机会,否则我们早一日入城,那姓李的未必有机会攻入北京!”
“杀的好!”
“这宋献策就是个祸害!”
众将想及往事,纷纷现出了愤恨之色。
“人都死了,还说他作甚。”
李自成摆了摆手。
早在前两日正午,袁时中、牛金星与宋献策就被秘密枪毙了,普通老百姓对此没什么看法,凭着良心说,荡寇军攻下叛军的都城,只杀了三个人,已经是非常的仁厚,而且这三人是和李信有私怨,更加让人宽心,毕竟绝大多数人和李信无怨无仇。
顺军高层和文官也是纷纷叫好,袁时中不算,牛金星和宋献策确实欠缺才能,甚至有人把大顺朝灭亡归咎于他俩,另对于文官来说,牛金星和宋献策最受李自成宠信,心里面妒忌啊。
尤其是牛金星,每出门必八抬大轿,能让人心里舒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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