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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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清晨,金军一路烧杀抢掠,终于赶到了王庄,王庄比别的村子大了不少,与其说是个村子,不如说是个城镇来得恰当些。



    因为王庄这边的路况条件非常好,所以成为云南为数不多的大村子,居住在这里的人口也有两三万人。



    王庄这边也会出产一些铜矿,主要因为王庄在偏僻地区﹐当地的有钱财主会采一些草皮矿﹑鸡窝矿﹔



    但是开采铜矿的人员无统一组织﹐产品交炉房炼成铜,余铜自售﹐产量有限﹐独资生产。



    在云南,其实铜矿资源非常丰富,只是大明帝国根本就没有好好的开发,直到后世金朝的时候才有了大量的出产。



    短暂的平静生活很快被打破,伴随着震动的地面和夹杂着马蹄声的尘烟。



    不管是在农田里干活的老百姓,还是在集市里面讨生活的苦哈哈,亦或者是穿着绫罗绸缎的商贾,都不由自主的伸出了脖子,朝外面看去。



    骑兵,规模特别大的骑兵,乌泱泱那一片人山人海,锐利的兵锋直扑王庄。



    阿迭克看着眼前肥美的小羔羊,已经露出了它的獠牙,他大声的朝着身后的儿郎们欢呼道:



    “儿郎们,杀光你们面前的羔羊,抢走他们的财物,玩,弄他们的女人。”



    “唔呼!”



    6000名骑兵发出了疯狂暴力又类似于野兽的嚎叫,尽管他们的马匹上已经堆满了财物,甚至有的人的马上还抱着一个奄奄一息的汉族女子。



    数千柄锐利的马刀,亦或者是各式各样的长制武器,疯狂的朝着手无寸铁的大盟百姓挥砍。



    王庄的村长叫刘大勇,也是一个从前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左手少了几个手指头,可是这样他已经没有褪去当年的血勇。



    刘大勇瞅着一路奔袭而来的尘烟,心知大事不妙。



    赶紧召集了村子里面的乡勇护卫,另外通知百姓街坊邻居们赶紧逃跑,带着点粮食就往后山跑,千万不要回头。



    有些机灵点的村民已经开始带着点粮食就往山上跑了,还有些舍不得诺大财产的村民和商贾则是跑回了家收拾金银细软了。



    还有一些实在是行动不便的老人,一把推开自己的子孙,用自己的性命威胁这些子孙赶紧跑路,他们这是想用自己的性命换取儿孙的性命。



    这些村民很自觉的分成了好几路,毕竟碰到这种危机的情况,几群人跑路比一群人跑路活下来的机会更大。



    趋吉避凶是动物的本能天性,是所有族群面临灭族风险时的选择。



    就在刘大勇带着100多名乡勇来到村口准备拦截敌人的时候,面前的金狗让他们感到绝望,铺天盖地的骑兵冲锋。



    他身后的乡勇也是两股战战,几欲逃走,刘大勇只能恨声说道:



    “跑什么跑?你们跑了,谁去拦住这些金狗?到时候家里的父老乡亲都不要了?



    再说了,这种情况咱们跑得了吗?人家都是骑兵,不怕被乡亲们戳脊梁骨的就给我滚。”



    话都说绝了,那些乡勇也知道今天肯定活不成了,乡勇就有二愣子的大哥和二哥,他们两个都是拿着一柄简陋的长矛,牙齿都在打颤的看着不远处的金兵。



    刘大勇高声道:



    “走,咱们退到巷子里面去,千万不要被缠死了,咱们就像在跟他们绕一绕。”



    平原上跟着6000名骑兵决斗那绝对是找死的行为,刘大勇赶紧招呼这些乡勇退到巷子里面去。



    王庄的村民从小就是在这里长起来的,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十分熟悉。



    知道金狗的骑兵打进来了,他们赶紧朝着后山赶去,虽然他们占着地利的优势,可是拖家带口的速度根本就不快。



    有些舍不得家里财产的老百姓,更是抱着鸡鸭牛群一起逃跑,更是堵住了拥挤而又荆棘的道路。



    刘大勇看着他们这些人也是睚眦欲裂,就这个生死关头了还在乎这些财物,真的是不要命了。



    不过他也能够理解这些老百姓的心情,在这个穷怕了的年代,有口吃食总比饿死要强的多。



    王庄不仅仅全是平民老百姓,还有一些富强商贾,在他们得知金兵打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喜迎王师的准备。



    只要手里面有钱,在哪混不是混,到时候捐献一部分财产给这些金兵老爷,做个顺民不就好了吗?



    但,金狗瞬息而至,骑兵的速度简直就是令人恐怖绝望。



    因为村庄地形的阻挡,其实已经很不适合骑兵冲锋下,而且这样的地形环境很容易弄伤马蹄。



    所以金兵们纷纷下马挥起了长刀,向着手无寸铁的云南百姓收割,熟悉地形的老百姓,哪里跑得过这些身强力壮的小伙子?



    这些金狗身经百战,大部分都是来自于八旗兵的正红旗,个个都是训练有素,杀人如麻。



    刘大勇无声的倒在了血泊之中,他这个关宁血战活下的老兵,居然倒在了自家家门口,或许这就是宿命吧。



    这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只是回光返照之前,他还看了一下四周被残杀的街坊邻居。



    他恨!为什么当初没有把金狗赶尽杀绝?为什么大盟帝国老是打败仗?这些个年轻的后生不该死啊。



    鲜血染红了他煞白的胡须和头发,最后面目狰狞的看向了苍穹,死不瞑目。



    在他身边不远处,他们这支弱小的乡勇队伍很快就被吞没,无数青壮的尸体流成了一条血河,拱卫着赵大勇在中间。



    拿惯了锄头的乡勇,终究不是拿惯了刀剑的职业军人的对手,哪怕是他们多么的英勇和不怕死,终究不是同一个级别的较量。



    二愣子他大哥和二哥被凶残的金兵赶进了一条死胡同,因为这二人利用地形,绕死了好几个金兵。



    彻底惹怒了恼羞成怒的金狗,再把他们围到死胡同之后,这些金狗并没有第一时间杀死他们,而是众人一起围了上去,把这二人擒住了。



    “来啊,我艹!泥马的狗日的鞑子,去死。”



    这二人然后被金兵用锋利的小刀子在这二人身上划出了无数道伤口,最终流血过多而死,脸上的表情是异样的扭曲。



    就在这兄弟二人身死的巷子后面,两个老人和一群妯娌都忍不住放声大哭,天!是血色的,也是昏暗的。



    阿迭克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之上,俯视着芸芸众生。



    突然,有一名骑兵来报,道:



    “主子,本地有些富强商贾想要向咱们投诚,并且愿意献上7成浮财,不知主子以为如何处置呢?”



    阿迭克冷笑道:



    “他们拿本就应该属于我的财产跟我谈交易,你们觉得合适吗?



    杀!片甲不留,除了女人之外,全给我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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