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三章 四散冲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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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盾!”



    里典厉嘶哑的吼声别具一格,他站在道路正中,抱着剑,指使者所属的乡里们跃出大队。



    他们的数量共有百余,在里典厉的号令下,当先四个体格强壮的肩扛铁锄,飞快地在道路正中掘开一条四指宽的浅沟。



    第一列持盾者迅速上前,解下挂在腰间的匣状基座嵌进沟里,随即又从背上解下与人等高的大盾,严丝合缝扣紧基槽,两侧翻木,固定锁死。



    他们之后是第二列,第三列盾手,手持四尺高的半人方盾,以拼查之法榫卯相对,斜向上搭起倾斜的防箭掩护。



    第五列跑了上来,他们手中不曾持盾,所持的是一柄柄近两丈长,十字形状的尖锐长矛。



    矛头探出盾墙间预留的圆孔,扁平状的十字横叉托住盾面,长矛的尾端斜撑住地面,砰砰两锤,形成固定。



    这时前三列的乡里们早已从辎重处去了新的物件,有最早先的大盾,有用竹节削尖捆扎成的粗陋地刺,列队在盾墙后十步左右,静待下一个命令。



    里典厉一根根试验撑矛的稳定,直至全部检验完毕,这才向后喊道:“洒棱,布刺!”



    乡里们手中的竹制地刺被一篓一篓泼了出去,覆盖住盾阵周围百七八十步的宽阔场地,只在最边缘预留下一条窄窄的通路,便是偶有撒过来的,也被游散在附近的人小心翼翼拣出来,丢回到障碍区中。



    乡里们散开去,拨弄草地将竹刺掩盖,或是抓着笤帚将暴露在道路上的陷阱扫掉,看上去颇有些有条不紊。



    因为此地是李恪所选定的交战区域,距离临治亭现有的战场足有十余里,屏息或可听到些许金戈鼓雷,但就算极目眺望,也看不见纷飞的战火。



    这是没办法的事。



    李恪也想堂堂正正列阵破敌,但手中三百多农夫,对面八百余马匪,怎么看,双方也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若是一路莽过去,这种行为不叫破敌,而叫送。



    所以他选了此地。



    临治亭建在一处四面缓坡的凹地,唯一的口子联通道路,也就是他们脚下的这片地界,宽七十余步,平整、坚实,正是双方整兵开战的绝佳场所。



    至于怎么让匈奴乖乖撞上来……



    李恪披着鹤氅站在临时改造的战车上,背着手,看着田典妨指挥投矛队将一捆捆短矛解开,斜插到盾阵之后,以备随取随用。



    这就差不多了吧?



    他想着,挥挥手招来旦。



    旦骑着马近前,看李恪抬手指向临治亭的方向。



    “旦,去告诉匈奴们,肥羊来了。”



    旦兴奋地应了一声,招呼手下骑卒上马,顺着预留的小径出阵,绕个大圈,懒懒散散行上了通往临治亭的大路。



    ……



    伯奇是戈兰部的勇士,族长萨野力登位前亲随的马奴,历来深得萨野力的信重,在戈兰部乃至于附近草原,都有着智勇双全的美名。



    这一次打草谷,戈兰部作为巴特附庸中最强大的部落,主动接下攻打楼烦城的使命,就是出于伯奇的建议。



    在其他部族看来,萨野力怕不是疯了。



    楼烦虽富,也不过是雁门郡三座大城中的一座,比善无差得远,和平城相差无几。



    但攻伐平城的部落却是自由的,而攻伐楼烦,却需要听从方螣的指使,这便失去了草原人最看重的东西,自由。



    伯奇却有自己的想法。



    作为萨野力的马奴,他当年曾为送货来过一次雁门,知道在楼烦的丘陵野地之中,还藏着一座与善无同等富庶的小城,临治亭。



    善无是雁门的郡治,防御之强可想而知,但临治亭就是一座孤零零的官市,能有多少防御力量?一个亭长,几个布吏?



    萨野力把部落中最精锐的一千人马抽调出来,交给他攻伐左近乡里,如今各队皆是满载,除了句注乡治尚有两个百人队不曾克敌,剩下的都已经聚回到他的身边。



    而临治亭……



    经过数日慢条斯理的围攻,也不剩多少抵抗的力量了。



    今日是个好天气,阳光普照万里无云,这样的天气,箭比往日射得更远,马比往日跑得更欢。



    伯奇如往日般命令手下勇士百人一组,轮流冲阵。他们并不需要拼死攻城,只需围着城墙,用箭射杀城头上那些没头苍蝇似的秦人。



    不时有人被射中,惨叫跌落,摔死当场,更多的则是那些没有射中要害的,他们会躺在城垛的影子下,哀嚎着,让城内风声鹤唳,人心惶惶。



    伯奇把方螣配给他的翻译唤了过来,说:“差不多了,你再去一次,叫他们献城投降。我以长生天的名义保证,不杀他们一兵一卒。”



    他正说着话,有巡游的骑士飞奔过来,说在大道上发现二十余秦朝骑卒,正向着临治亭缓缓行来。



    伯奇眼前一亮,问:“二十余骑?”



    “正是!”



    “兵甲一致?”



    “不一!”



    “可有列阵?”



    “并无!”



    “可配斥候?”



    “不曾!”



    伯奇哈哈大笑:“我等在雁门攻伐多日,居然还有商队不知此地兵戈!儿郎们,这是长生天赐给我们的羔羊,让我们吃了它,就当是……篝火夜宴前的开胃小菜!”



    骑士爆发出剧烈的欢呼,如狼嚎,似虎啸,他们跨马转身,打着马鞭,沿着大道的方向冲杀而去!



    临治亭所谓的大道不过就是驿道的分支,哪怕因为有钱的原因造得宽敞平直一些,长度也就几里上下,戈兰部的勇士打马急冲,不一会儿就看到了一小撮散漫的骑卒。



    为首的壮汉好似被吓傻了,高喊着敌袭,吹号,防备,马匪一类的字眼,带着人慌不择路,转身就逃。



    悠扬的牛角响了起来,才止呜呜两声,就被戈兰部的勇士一箭穿胸夺取性命。



    勇士们大笑着提起马速,箭如飞蝗,紧追不舍。



    他们追得太快了,以至于伯奇不得不号令勇士们缓行,驱赶骑卒为他找到商队的位置。



    一追一逃,一进一退,伯奇很快便看到了道路尽头的盾阵,盾阵背后是慌乱的秦人,是长排的推车,车上盖着布幔蓑衣,一辆辆俱是满满当当。



    他在一辆华贵的马车上看到个披着黑熊毛皮的华贵男子,在车上挺直身板,与他对视。



    那男子的女眷貌美如花,那男子的衣着贵气逼人,那男子面色苍白,目光如刀……



    伯奇心中涌起难以言喻的kuaigan。



    那可是大秦的贵人啊!



    他一扬手,朝着那贵人的面门射出象征开战的箭矢!



    “四散!冲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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