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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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林郡隶属于武国,归金州下辖的三郡之一,而方林郡的郡衙就在方林城之中,方林城可以说,是方林郡最大的城池了。

    此时李刚找了最好的客栈,让二买了一身上好的衣服,洗完澡之后坐在客栈的大厅之中,几个菜着这一壶老酒。

    酒真的是老酒,李刚出手阔绰,掌管的自然不敢怠慢。

    而且李大官人的原话是,把你们这里最贵的酒给我拿上来,不要最好只要最贵。

    于是被掌管珍藏十多年的老酒,就这样送到了李刚的面前,酒本就不是普通百姓喝得起的东西,何况还是好酒,加上放在地窖中十多年,自然身价不菲。

    客栈本就是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交汇的地方,虽然这是方林郡最好的客栈,但江湖中有钱的人大有人在,但方林郡只是地方,正常来说这种地方,江湖人士并不多。

    但今天客栈之中,江湖人士并不少,相反客栈之中以江湖人士居多,而且已经在清场了,将所有普通人都请了出去。

    中间当然出现一些好面子的人,但当人家亮出刀剑之后,也乖乖的走人了,而造成这一切的,正是坐在客栈中间,喝着老酒的李刚。

    李刚的画像早就传遍天下了,而且还是大师出手,大师出手就是非同凡响,通缉的画像已经有李刚五分神韵,加上大家心心念念的,就想将李刚生擒活捉,因此李刚的模样早就深入人心了。

    此时客栈之中的气氛极为压抑,所有的人大气都不敢出一个,深怕惊动了李刚,他们的确是来围猎李刚的,但他们更清楚,李刚身上的赏金,代表着李刚的实力。

    这特么的可是通缉一个天人战力的武者,天人有多强,普通江湖武者不知道,但是一些资深的江湖武者,却是绝对清楚的,哪怕是高高在上的皇帝,面对天人的时候,也是恭恭敬敬的。

    事实上李刚的行踪,早在数日之前,就被人发现了,否则方林郡这个地方,不可能聚集这么多的江湖人士。

    李刚离开了神月氏族的圣山,一路上可没有丝毫遮掩的意思,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世人面前,加上他的通缉令如此神似,想不被人发现都是不可能的。

    只是一路上李刚的举动很奇怪,都是在野外解决食宿,想不到今天会忽然发力,甩开追兵来到方林郡,换了一身衣物,安安静静的坐在客栈中喝酒。

    这让很多人大呼失策,如果早知道李刚要住客栈,他们早就在饭菜和酒中下毒,还怕阴不死李刚吗?到时候就可以找大地尊者领取将奖赏了。

    “李刚,识相的就跟我们出城,免得累及无辜百姓。”

    沈万千是飞刀门的弟子,当然他不是普通弟子,因为他老爹是飞刀门门主,他则是他爹沈飞云唯一的儿子。

    飞刀门在江湖上,并不是什么籍籍无名的门派,事实上飞刀门乃是一个一流门派,不过实力并不强,和金刀门这种顶尖一流门派不同,飞刀门在一流门派中,是垫底的存在。

    但这一切并阻止不了沈万千的骄傲,江湖何其之大,大的江湖势力加起来,恐怕有几百家,这还没算上那些一脉单传的。

    他飞刀门能站在江湖这个金字塔的第二层,他沈万千有什么理由不骄傲的,哪怕在一流势力之中是垫底的门派,但一流势力就是一流势力,不是二流势力能比较的。

    沈万千的父亲自然知道自家儿子的缺点,他也对沈万千各种教育,但是最后的结果并不理想,好在沈万千也还有一点逼数,不会去招惹那些顶尖势力的人。

    因此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他也就放任沈万千了,认为让沈万千在江湖上磨炼一番,他就会有所收敛。

    让沈万千父亲沈飞云没想到的是,沈万千在江湖上,不但没有丝毫的收敛,甚至变本加厉,借用飞刀门的名头,在江湖上嚣张跋扈,认为自己就是这个时代的主角。

    作为主角当然要到处去浪,沈万千这次出门,正好遇到了李刚,他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他要在天下人面前,好好的表现一番,说不定就能得到大地尊者的赏识,成为大地尊者的弟子。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毫无惧色的来到李刚的面前,要李刚跟他走,这样一来他一定会在天下人面前大大的露一次脸。

    李刚面对这种被家长宠坏的熊孩子一定都不放在心上,依旧慢条斯理的倒了一杯酒,慢慢送入嘴中,顺便还夹了一块牛肉,这可是真的牛肉,而不是那种用其他肉冒充的牛肉。

    李刚的漠视让沈万千受伤了,从他就是天之骄子,捧着手心怕摔了,含着嘴里怕化了,从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摆谱,因此飞刀门的大少爷怒了。

    “你……”

    一只筷子出现在沈万千的喉咙之中,从沈万千的后脑勺冒出,沈万千连捂着喉咙呵呵的机会都没有,就轰然倒在了地上,木质的地板很快就被染成了血红色。

    好在这家客栈上到掌柜下到二,早就见势不对跑路了,否则李刚这一出,绝对会引来尖叫。

    而在座的武林人士,轰然站了起来拔出兵刃,但是回应他们的是一根根筷子,每一根都是一击毙命,哪怕刀剑都拦不住,木质的筷子直接穿透刀剑,穿透喉咙从脑后冒出。

    不到两个呼吸的时间,整个客栈之中,除了李刚在没有一个活人,四十多个江湖人士,其中不乏先天好手,但没有一个档得住李刚手中那普通的筷子。

    李刚并不想理会这些菜鸡,所以一路上他没有出手杀人,因为一路上没人敢在李刚面前跳,都是安安静静的当美男子。

    李刚并不是很喜欢杀戮的人,只是前提是对方不挑事,跟着也就跟着了,毕竟知道自己有儿子了,他心情相当的好,反正这些都只是最底层的江湖人士,翻不起什么浪花来。

    现在既然有人这么嚣张,李刚当然不能忍了,他现在可是血手人屠,看来太久没杀人了,让大家都误会,自己的刀已经钝了,反正杀一个也是杀,索性全都杀了。

    反正这些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想拿自己的命去换取锦绣前程,既然如此李刚就帮他们一把,送去阎王哪里,与其把希望放在自己身上,不如寄希望下辈子可以投个好胎。

    只是投胎也是一个技术活,不知道这帮人中,有没有有这种技术的高手。

    而在门外监视李刚的捕快,此时却是腿都软了,这可是活生生的四十二条人命,个个在江湖上都有名气的,就在这短短两个呼吸的时间里一命呜呼了。

    他们现在把郡守家的女人,从十八代开始问候,也不能减轻心中的恐惧,好在这个大魔头对他们并没有兴趣,只是继续淡然的,在尸山血海中喝着自己的酒。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