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元宵备战(本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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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人生很多时候,你特别想完结一个东西,就是结束不了。



    任何事情,以及烦恼的心境都有它的时候,不到时候怎么办都是白搭,反而是越弄越糟糕,亦越混乱。



    就比如此时此刻的子桓,外面热闹得都快沸腾了,他虽然竭尽全力安抚骚动的心,表面看起来也异常冷静,但心里还是诸多事情纠缠拧结成一团。



    而且,人越是到晚上越清醒,事情就愈容易放大。



    本来芝麻大的小事,会被瞬时放大成地球那么大,所以晚上容易杀人,容易吵架,容易闹离婚。



    是谁说的,晚上千万别做决定,因为晚上的感觉都是错误的,睡一觉就好了。



    子桓院子里的灯一直亮着,曹昂从曹操处听戏回来跨了进来。



    “平时不用功,现在周围这么嘈杂你倒是想着要读书了。”曹昂一屁股坐在席子上,就把抱着的一坛子酒递了过来。



    “哥哥有没有那种感觉,外面愈是纷乱,你心里就愈是安静。就比如狂风暴雨的夜晚,想读书。”



    “那是因为你的内心比那狂风暴雨还激烈。”



    “不,哥哥有所不知。有时候确实是外面越混乱内心越安静。”



    曹昂白了一眼子桓道:“不要告诉我你现在就是这个境界?”



    子桓抱起酒坛子,猛地灌了一口,道:“很不幸,今晚恰好相反。”



    “你没去看戏,父亲还以为你生病了。让我来看看你。”



    子桓望了望外面火光冲天的夜晚,没有接话。



    许都都快变成不夜城了。



    今夜沸腾之后,明日街上肯定是一片狼藉。



    说起来,此刻天下的城池,许都还算是不错的,百姓至少能够安居乐业。



    “总感觉你近来怪怪的?就认为大哥我会死?”曹昂也猛地灌了一口酒道。



    这事子桓就跟大哥曹昂说过。



    曹子建曹子文那俩小王八蛋也听到了。



    不过他们肯定认为这是他们小孩子玩过家家,听起来很虚幻,现在肯定早就忘得一干二净。



    但是曹昂不同,从子桓做的一系列事情中,他大概已经隐约感觉到……



    子桓望了曹昂一眼道:“哥哥丢得下赵家姐姐么?”



    曹昂坐起身,双手耷拉在膝盖上道:“我跟她说了,过完年出征。”



    “她怎么说?”



    “她挺支持啊。还给我做了路上换洗的靴子。”曹昂歪了一下脚,眼睛盯着脚上的新靴子。



    赵家姐姐的手艺,确实是司空府丫鬟的手艺没法比的。



    她送给子桓的两双靴子,一双是子桓跟着曹昂去她们租住的小院给的,一双是她与曹昂新婚的时候给的,子桓都舍不得拿出来穿,准备当文物保存起来。



    曹昂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自个儿笑起来,撇嘴道:“她说如果我战死了,她就嫁给别人。”



    “什么?!”子桓躺着的身子,秒直。



    “你傻啊,她这是让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死!”



    寒冷的清晨,子桓还没睡醒,街市上已经噼里啪啦响起了爆竹的声音。



    子桓眯着眼睛欠身起来,曹子建曹子文那两个小王八蛋,正在院子里领着小厮给他们燃放爆竹呢。



    整个新年到正月十五,外面热闹得要翻天,他竟然躲在屋子里把经学大家郑玄的著作看完了。



    说实话,其实古人搞注疏也是一大半靠猜测和臆想。



    并不是那么客观的,有的甚至还有明显的错谬。



    当然穿凿附会影射时弊的就更多了。



    “哥,今儿元宵,起来放爆竹!”曹子建唰地把浓鼻涕吸了进去,兴奋道。



    他不知道以前这两个王八蛋是不是也是喜欢到他的院子来,总之自从他穿越而来之后,他的小院就成了几兄弟的公共聚会场所。



    最初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子桓还吃惊了一秒秒,他以为是炮仗呢。



    当看到曹子建奔着小屁股来拖他,要他去给哥俩燃放地上堆着的一堆竹子,子桓顿时放下心来。



    对于子桓这种过惯了和平日子的现代人,他希望火药越晚达到这个世界越好。



    看着两个小屁孩,因为新年的到来而欢天喜地,还换上了虎头鞋虎头帽,真的是过年的喜滋滋,跟个年画娃娃似的跳腾不已,他只能勉为其难,放一把火,让他们把地上的竹子也弄得跟街市上一般噼里啪啦响哥不停。



    古人过年,新年真正的开始,要到上元灯节,也就是正月十四、十五、十六三天。



    这三天的庆典,具有全民狂欢的性质,亦是青年男女约会的情人节。



    有花灯有舞会,是佳人才子嘉会的盛宴。



    真正把那种热闹写了出来的是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



    :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首词,现代的少男少女恐怕没有不知道的。



    想当初,每每在人群中瞥见有好感的女孩子的时候,心动的那一秒秒,子桓就会萌生出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感觉。



    他其实很想去看看禀赋了魏晋风度的佳人才子,是如何一夜舞到天明,忘了归家的路。



    但是想到自己才九岁,又大战在即,他还是带着曹子文曹子建来到了曹家的铁器作坊。



    此番去宛城,铁臂弩是怎么也得配备的,而且是手弩,方便发射,近距离可射杀的那种。



    其他的兵器,他都想不出有什么好的。



    如果要纯搞打斗,他估计秒死在战场。



    其实他这次跟着去,纯属打酱油来着,他主要的任务就是逃跑,把马弄得越快越好,而不是迎上去战斗!



    所以他让锡福准备了几十麻袋生石灰,铁蒺藜那玩意逃跑的时候也很有用,他画了个图就扔给了曹家的铁器作坊。



    当然,树林子里作战逃跑打游击,细钢丝是不错的,几乎秒杀。



    不过细钢丝太昂贵了,他就让锡福准备了几大捆细麻绳!



    “公子,咱这是上战场,弄这么多杂碎干啥啊?”



    “别问那么多,有用!”



    锡福虽然长胖了,还长了个子,但依旧是那副不长脑袋的傻样,子桓估计,这辈子,他也就能做做锡福记的掌柜了。



    PS:本来这一章是新的一卷,但是明天上架了,只好勉强放在第一卷里头。不然明天分vip卷,第二卷只有一章不好看。上架感言就在这里简单说一下吧,首先特别感谢诸位一直以来的陪伴,感谢各位的打赏以及票票!作者君很享受这个过程。写书其实是因为爱好,作者君乃家庭主妇一枚,有自己的家庭,有爱好的事情,平时要学学画弹弹琴,以及最好爱的读书,当然职业是买菜做饭,照顾老人。只是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总有许多生活的感悟时不时冒出来,读书的时候也会想象一下书中的人是怎样生活的,会被诗词感动,会想要去还原古代的一种生活,尤其受《诗经》、《古诗十九首》,以及唐诗宋词唐画宋画的影响比较大。就感情方面讲,作者君最喜欢的时代一个是战国,一个是民国,以及正在书写的魏晋。总感觉这些风云激荡的时代,人的精神风貌不一样,所能成就的事业也不一样。所以作者君想还原的是时代精神,人物风骨。不是历史史实,很多地方有出入,请大家见谅!



    要按照作者君的本意,本文的开头根本不是那样写,中间很多情节也不是网文普遍无脑的模样,作者君是传统文学滋养起来的,网文只是临时抱佛脚看了三个月!但是三个月的影响很坏,总会被网文的很多套路左右。不过写作的过程中,作者君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花自芬芳,蝴蝶自来。我会按照自己的方式写下去。我相信总有人会看我的文,总有人在寻求爽感的同时,需要收获营养与美感。阅读文学是一种内在精神需求及美的享用,有一种文化、人性的关怀在里头,网文也是文学的一种,会慢慢成熟起来的。



    当然有人会说你这样的写网文干什么?网文不就是给大家提供爽感而已吗?



    这样说无可厚非,但是为什么我们就要把阅读网文的目标定得如此之低呢?



    为什么就不能再进一步呢?



    路是人走出来的,不是界定出来。



    好了就说这么多,这一本是一个尝试,有点不伦不类,下一本相信会有很大改进。



    如果大家有能力,作者君希望您支持一下首订阅。



    当然没能力的也不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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