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那个人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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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要这么浮夸啊兄dei!



    真正的暴发户怕也不过如此了。



    不过,他真的将她的生活打听的一清二楚啊。



    江暮晓好一会儿才悠悠的说,“你想跟我在一起怕不是喜欢我,只不过想要更进一步打击林思洋吧。”



    霍均臣惊住了,竟然有人面对他的海誓山盟竟然还这么淡定。



    而且还能拆穿他的谎言。



    也忍不住认真的两分,将一直挂着的墨镜摘下来,露出了一双浓眉大眼,就跟一个卡通人物似的,萌萌哒。



    这也是霍均臣喜欢戴墨镜的原因,平时看着太像小孩儿了,但是戴上墨镜却能显得他很酷炫很像大哥。



    所以即便现在天黑他也是戴着墨镜的,就算看不清楚,也无所谓!



    而现在,摘下墨镜也是为了更好的看清楚江暮晓。



    霍均臣眯了眯眼,不管他怎么看,都还是猜不透江暮晓内心的想法,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的?”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江暮晓默默道,“谢谢你今天特意过来跟我告白,没什么事的话,就先散了吧。”



    她刚刚才吃了一点烧烤,还没吃够呢。



    却不想,霍均臣还是挡住江暮晓,“同学,我们年纪差不多大,我就在你隔壁的中学,虽然成绩没有你这么好,但是做不成情侣,做朋友可以吧?”



    江暮晓挑了挑眉,“可以。”



    原先还以为江暮晓这么冷漠,肯定会拒绝他的提议的,没想到江暮晓同意的这么干脆,反而让霍均臣愣住了。



    “你……答应跟我做朋友?”



    “对啊,有问题吗?”



    “没问题!”霍均臣笑得像个二傻子。



    等离开后,霍均臣在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笑容僵硬,“不对啊,像我这种身家千万,未来霍氏集团的继承人,她跟我做朋友,不应该是她的荣幸才对的么,我开心什么?”



    身旁的助理差点没笑出来。



    霍均臣表现出一个真正的纨绔富二代的本性,第二天立马就打电话约江暮晓出去玩。



    “我最近开了个新酒吧,暮晓,赏个脸出来玩吧。”



    “现在还没空。”



    虽然说认识霍均臣这样的富二代对她来说也算是人脉了,但是江暮晓才不会吃饱了没事干跟他出去玩。



    想想上辈子霍均臣那些风流韵事,她可不想在多年后成为霍均臣“前女友”中的一员。



    “不吗?你的同学们也在的。”



    说完,江暮晓就听见了马芳玲的声音传来,“暮晓,出来玩啊,霍少很大方,包了个场给我们玩,还说今晚的酒水都免费。”



    免费体验新鲜感的东西,谁不开心啊。



    特别是他们一群人从来没去过酒吧,体验下新奇的感觉就已经足够。



    其他人都喊着她去了,江暮晓再拒绝也不行了,只能去酒吧。



    这家名叫暗色的酒吧就开在沿江路,多年之后江暮晓谈生意的时候来过一次。



    那个时候随着沿江路的开发,这边成为了一个新的商圈。



    暗色酒吧也因为地理位置优势成为C市很出名的地方了。



    但凡是想出来玩,或者跟客人谈生意什么的,多多少少会选择这里。



    消费的话也人均也要三千块。



    只不过,她记得老板不是霍均臣啊,好像也不是霍氏旗下的。



    难道是后来霍均臣把它卖给其他人了?



    如果是这样,那就有点可惜了。



    此时刚刚开业,酒吧里面热热闹闹的,从装潢上来看,跟现代的酒吧也差不多了。



    霍均臣见到江暮晓,连忙上来,笑眯眯的看着她,“你来了?怎么样,我这酒吧还不错吧。”



    “不错,肯定可以赚大钱。”



    谁都喜欢听好话,霍均臣也一样,他瞬间眉开眼笑的。



    哎呀,不知道为什么,被别人夸奖跟被江暮晓夸奖的感觉真不一样。



    江暮晓见霍均臣笑的傻兮兮的,忍不住补充一句,“对了,我奉劝你,这酒吧无论如何都不要卖出去,以后肯定能赚大钱的。”



    “你知道?”



    江暮晓点头,“必须的,我的眼光。”



    “你还会看这个,那你怎么没有成为千万富翁呢?”霍均臣不是讽刺江暮晓,只是很疑惑。



    “那还不是时机没成熟,你肯定没有跟你爸说开了个酒吧吧?不信你今晚回去试探性的问下你父亲,问他沿江路这一块适不适合开店。”



    霍均臣半信半疑。



    江暮晓不多说了,去包厢里面找她的同学们。



    霍均臣也跟过来了,给江暮晓倒酒。



    其他几个同学都看着他们,眼中闪现着八卦的光芒。



    江暮晓喝了一口就不愿意再喝了,她可没忘记上一次喝醉酒后狼狈的样子。



    霍均臣坐在江暮晓旁边,陪她说了一会儿话就离开了。



    剩下的同学热热闹闹嘻嘻哈哈的,还拉着他们要去外面的舞池玩。



    江暮晓待了一会儿就跟马芳玲说自己要走了。



    只不过她刚走出包厢,身后有人喊了声,“江暮晓同学,我送你吧。”



    江暮晓转过头看,竟然是苏年生。



    男生高高瘦瘦的,唇边挂着一抹笑让人觉得暖。



    “不用了,我家离这里不远,你回去跟同学一起玩吧。”



    苏年生眼中闪过一丝失望,“那好吧,你路上小心点。”



    江暮晓嗯了声,转身就走。



    她来到门口,霍均臣见她要走,喊了声,“暮晓,这么快就要走了?我送你啊!我刚考好的驾照,前两天才提的新车,还没送过人呢!”



    霍均臣说着就拉着江暮晓走向他的跑车。



    江暮晓,“……”



    刚考完……她敢让他送么。



    “不用了,我家那边路况比较复杂,车不好开。”



    “走了走了。”霍均臣不由分说拉着江暮晓上了车,随后一踩油门,车子开了出去。



    江暮晓连安全带都没系,不由得吓了一跳。



    虽然这个年代查这种东西没那么严格,但也不用这么彪吧!



    不过江暮晓有点意外,霍均臣的车技还不错啊。



    车子稳稳停在了楼下,江暮晓下车,对霍均臣道了声谢。



    霍均臣透过车窗看着外面的楼,啧啧叹了声,“我还是想不通,我这么有钱,怎么我前女友会选择林思洋呢?”



    “因为有些东西不是用钱就可以买来的。”她曾经喜欢过林思洋,所以深以为然。



    霍均臣不置可否的笑了笑,目光正要收回来,忽然顿住,“咦,那个人认识你?”



    江暮晓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路灯下面正站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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