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复翻看著羊仂部落仅有的一些记载,多半是近几年发生的事情;羊仂部落这几年得罪了周边许多部落,局势动荡不安。
如今,内部也是隐患重重;人民缺乏安全感,没有统一的法令;各家的生产力也高低不一。
羊仂部落,怕是迟早要大难临头。我一连看了一大箱典籍,决定再次立法。
没有资源,谈何强大?在草原上,怎么才能吃得开混的好?
答案很简单,所需要的无非三者,士兵,粮草,土地。再佐以良将,精锐兵器提升战力。
土地,羊仂部落倒是不缺;牧场宽广,但是;士兵数额定然是不够的,不足以守卫这么大的疆域了。
我粗略估计了一下,如若其他部落联合讨伐;我们至少要一万兵马才得以保全族境。然而,自从今日约法三章过后,族人们走的走,逃的逃;不愿意顺从我的人都走掉了,如今剩下也不过四千多族人,加上我的四五千兵马;形势危急。
再者说粮草?如今的生产力入不敷出,牧民们劳动意愿很低。个个都散漫度日,也仅仅能够自给;就这样,怪不得他们还要去抢。
不抢,你这又多出来四五千个士兵的嘴;那上哪里去养活?
我提笔一连写了一阵子,设立法律的意义;首先就在于改变羊仂部落现在散漫的情况,消除隐患。而第一件事,便是确立兵民分离的制度。
倒不如说,我要废除过去的旧法;那些都不合理,这法律和族人的生活方式全部都必须改变。
根据以前留下的资料来看,所谓羊仂部落的勇士;其实就是一帮牧民。
牧民们平时就放牧,打仗了;就拿起弯刀和弓箭,上马迎敌。
如此,牧民们缺乏训练;战斗力低的可怜这事就不说了。
几千人,和我军交战;你看看,被打的落花流水;一塌糊涂。
而且,如果天天有战事;你看看这些牧民,他们要打仗,就没办法生产;没办法放牧,这样呢;粮食就供应不上来。
那粮草供应不上来,饿肚子这不去抢还去干什么?
结果一抢,出问题了;又得罪了其他近邻,人家又要搞你;你就必须继续增加兵马防备,那兵马从哪里来啊?
还是牧民啊,一增加兵马;可以放牧生产的人就更少了。这是个死循环,这边搞坏了那边;那边搞坏了这边,制度乱的一塌糊涂。
思来想去,我认为首要的任务是削减兵力;原先从风沙村来的父老们,可以组织人去放牧打猎。不必要让他们继续当兵了,那样消耗太大;有了兵民分离的制度以后,民,平时的任务就是不停的生产;供应兵。这样一来,粮食起码暂时是有了保障。
所谓兵,短期内并不需要这么多;我们可以适当的减少,利用外交力量去向周边部落示好;哪怕是将来有一天真到了不得不打的地步。兵少,也未必就代表一定会输。
我们可以采取游击战术,不守牧场;直接带著牧民转移,让敌人无功而返。如此一来,虽兵少却能存众。
当然,还要确立各项职业;不能让这些人散漫度日,搞生产的人;必须得全力的搞生产,要完成我下达给他们的指标;比方说一家子,专门负责生产食物;那么他就必须要生产出足以供应三家人的粮食。如此一来,这样剩下两家的人可以空出手来,又可以干别的事情了。
写来写去,一晃的工夫;口渴了,这才发现时间已经到了半夜。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