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像钢笔一样能自己下水的毛笔。”
“当真能做?”
“能!比钢笔还简单!我这就去找何辕研究一下!”
裴云说着,就一溜烟地跑去了设计苑。
设计苑就是何辕工作的小院子,也是这几天裴云最常呆的地方。
一见裴云又要往他那儿跑,陆棠清一脸地不开心。
若不是见他们当真折腾出了点东西来,她跑得这么勤,他非得想歪了不可。
又拿着钢笔写在纸上随意划了一阵,努力试着写了几个大字,还是写得不得劲,不是用劲太大戳破了字,就是写得轻飘飘的不着力,丑不堪言。
再看裴云写的那三个字,俊秀飘逸,与毛笔写出来的没什么两样,反而更细小更精巧。
陆棠清仔细看了她的字迹,确信若是好好练练这钢笔字,也能写得像毛笔一样顺手,只不过,比起毛笔,钢笔的成本确是太高了些。
天下读书人来就少,若再用钢笔,只会让读不起书的人更加读不起。还不如用成本低廉的毛笔。
裴云把自来水毛笔的想法跟何辕一说,何辕也立刻反应过来。
“这,这个简,简单啊!”
就是在原来的毛笔上做一下改进,把竹子笔杆做成能开盖储水的就行了。
对于物理系的人来说,就是简单研究一下数据,再算一个公式的问题。
于是,拿来几支毛笔,当场拆开研究了起来。不到一天的功夫,就做出了一支储水毛笔来。
“这种竹子笔杆不会渗出墨来吧?”
“不,不会。竹,竹子硬,密,密度比,比木头要,要高。不,不漏。”
“那就好,到时候笔帽也改成螺丝型的,就能方便上墨了。”
“再,再弄个胶,胶滴,滴管。”
“你会做?”
“橡,橡胶有,有难度,但玻,玻璃,可,可以研,研究一下。”
“玻璃!”裴云又发现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她怎么就忘了还有玻璃这种好物呢?这很容易做啊!
“好样的,你好好研究玻璃,研究出来了让陆棠清记你一大功!我先拿这只半成品笔给你表功去!”
“好,好!”何辕喜笑颜开。
研究玻璃本来是为了自己用着方便的,他可没想到大范围推广,毕竟这种划时代的东西吧,一旦推广开来,影响了历史发展进程就不好了。
不过,如果能立功,他当然乐意了。
毕竟眼前的苟且要比名留青史要实际得多了,幸福的苟且着,怎么着也比悲催过后还不知道能不能上史书要强吧。
自来水毛笔试用起来的效果,陆棠清十分满意。
不仅写起来的手感与普通毛笔一般无二,而且连写了三四页纸都不用蘸墨,出水均匀,字字饱满。当场就发下话去,先做一批这样的毛笔,送去给皇上用。
裴云欢天喜地地给他传话去了。
若是皇上用的好,这笔商业化的可能性很大,到时候又是一大笔钱了!
她得赶紧让何辕把玻璃给研究出来,到时候可以做玻璃墨水瓶子,胶头滴管。把这种储墨上墨的配件打包一起卖,又是一大商机啊!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弃妃,给本王回来》,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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