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随笔,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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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了笑,然后一口唾沫吐在了他的脸上,里面还夹杂着不少鲜红的血。

    磊哥顿时脸黑得跟碳一般,一巴掌打在了我的脸上,我转过头,声音虚弱地说:“今日之辱,来日必是百倍相还。”

    他听了这话,心里更不爽了,扬起手又要打我耳刮子。

    就在这时候,红毛旭他们一下子就挣脱了磊哥的那些小弟,然后张开血盆大口就朝磊哥的胳膊咬了下来。

    四个人,分成两个组,一组咬在了磊哥的左手,一组咬在了磊哥的右手。

    磊哥一下子就惨叫了起来:“快给我把这几条狗拉开!”

    一下子那些人也都不管我了,全都跑去拉红毛旭他们了。我见状,抓起旁边那根木棍,一下子砸在了身后的窗台上,那木棍斜着截成了两段,一头尖得跟刀子似的。

    我用尽最后的力气站了起来,紧握着那根截尖了的木棍走到人群外围,先是一个横扫砸开了一条通道,接着一个箭步冲到了磊哥面前,然后用木棍最尖那一段紧紧地顶着他脖子右侧的大动脉。

    这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仅发生在一瞬间。

    磊哥顿时被吓到了,他那双血淋淋的双手颤抖个不停:“小崽子,你要干什么!”

    我癫狂地笑了:“现在你的命在我手中,你要是不跪下喊声爷爷,我今乐就一命换一命!”

    磊哥根本不相信一个学生有杀人的心:“你杀了我你也要坐牢的,你也有家人的,你敢动手么?”

    我一用力,木棍尖那一段顿时进入了磊哥脖子几分,少许鲜血流了出来。

    “住手,住手,爷!”

    我听到这一声“爷”后,顿时大笑了起来,有几许疯狂,有几许悲凉。

    就在这时候,有个穿着校服的青年从外面走了进来。他留着未过眉的刘海,模样清秀,但浑身上下却充斥着无孔不入的霸气。

    “小乐,别冲动!”校服青年皱了皱眉头。

    磊哥顿时如看到救星一般:“华哥,华哥,救我啊!”

    我认得那校服青年,他叫夜华,比我年长几岁,跟我家是世交。我小时候去他家还老缠着他带我去游乐场玩。

    他老爹夜正风是公安局治安大队的队长,算是一位官二代。

    夜华没有理磊哥,而是神情十分严肃地看着我:“小乐,你相信我么?”

    我有些无力,但却不敢放松,不是不相信夜华,而是不相信我身前这位磊哥老大。

    “咱们是发小,胜于兄弟,自然信你。”

    夜华点了点头,神情稍微缓和了些:“你先放了李磊,我来帮你解决这件事,如果解决不好,我今乐给你下跪道歉。”

    我一把放开了李磊,然后倒退了两步,不是出于警惕,而是我现在很虚弱,需要背后的墙来做支撑。

    “如果处理不好,咱们之间也不需要谁向谁道歉,我直接一命换一命杀了这狗日的,十八年后爷又是一条好汉。”

    我现在已经近乎疯狂失去理智了,那孙子是人生中第一个打我耳刮子的人,如此大辱,我定要让他生不如死!

    夜华眼珠子一转,不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似乎那李磊在他那儿地位还挺高的。

    可夜华接下来的话,却出乎了我的意料。

    “李磊,你和韩璐本都不是我的人,但你们今乐打的人,斗士也惹不起,不信你去问问斗士,白辰飞是哪位,徐东祥和白辰飞又是什么关系,然后再问问徐东祥的儿子叫什么。”

    李磊表情变了变,有些不服气:“那华哥的意思是?”

    “下跪道歉!”夜华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的,不带一丁点儿犹豫。

    李磊脸色一下子就变得狰狞起来:“夜华,你是在吓唬我么?我现在就出去打电话给斗士。”

    夜华眼中突然闪过一丝狠色:“你敢走出去试试,先下跪道歉,然后再谈其他!”

    “你……”李磊虽然心中不服气,但却未敢有所行动。

    我看着这一幕顿时笑了起来,不过没笑两声又因为扯动伤势而剧烈的咳了起来。

    没办法,李磊最终还是不敢得罪夜华,他转过头,眼中满是怨恨地看着我,然后缓缓跪了下来。

    “对不起!”

    他说这句话的语气很生硬,心中全是不服气。可他又没有办法,除非他不想混了,否则再怎么他也不敢得罪夜华。

    我咬着牙忍着身上的疼痛,然后蹲下身,扬起手就给了李磊一个耳刮子:“还你的!”

    李磊咬了咬牙,没说什么,也不敢说什么。

    “行了不?小乐!”

    我知道,夜华这是在提醒我,我也不想他太为难,于是扶起了李磊:“行了,不打不相识,以后就当认识了,能处就做兄弟,不能处咱们两边井水不犯河水。”

    李磊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行,徐哥,日子还长,咱们慢慢来!”

    我自然听出了他的话中之意,点了点头,也笑了。

    “既然事情都解决完了,李磊,走吧!”

    说着,夜华带着李磊他们一帮人就走了。如果,李磊等下打电话用夜华刚刚说得话去问斗士,那么事情可能会好转,否则,我们之间的恩怨永远解决不完,除非有一边彻底倒下去。

    夜华、李磊他们走后,红毛旭这几个家伙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

    走过来后我们几个二百五站在一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愣住了。愣完之后接着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唉,年少总是缺心眼。

    “等我缓缓,等下带你们出去改善伙食。”

    这几个牲口听我这么一说,立刻就高兴了起来,神采奕奕的欢呼道:“徐哥万岁!”

    看着他们那一张张稚嫩的面孔和灿烂的笑脸,我顿时心头一暖,原本身上的疼痛都觉减轻了不少。

    等我缓过了不少时,我们这一帮子人就勾肩搭背说说笑笑的前往学校外面改善伙食去了。

    吃饭的时候,我们还很客气的把桂英博那小子叫过来一起喝了几杯,那小子一喝酒就成了话唠,老在那点说学校打架的事情。

    结果被他老爹听见了,他老爹过来二话不说揪着耳朵就带走了。估摸着要被上政治课了。

    我们这群人定力很差,开始小喝,半醉之后猛喝,全醉之后狂喝。这么二百五的习惯,直接导致了我们从学校竖着出来,横着进去了。

    唉,就连门卫看我们那眼神,都是羡慕不已。那眼神好像在说,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任性。一乐来读书,都是大馆子进小馆子出的。

    我们喝得二不挂五回班的时候,远远就看见了韩璐和李磊那两位煞神站在我们班门口。说是来堵我们的嘛又不像,毕竟就来了他们两个人。

    最大的可能就是和解或者校外约仗。

    我晃了晃脑袋,醒了醒酒,然后带着红毛旭他们皮笑肉不笑的走了过去。

    “璐哥,磊哥!”

    韩璐和李磊转过身看了我们一眼,脸上立刻浮起了虚伪的笑脸:“徐少,之前不知道您是祥爷的儿子,多有得罪还请多多包涵。”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他们能演,我要比他们还能演。

    “没有没有,这才叫不打不相识么,以后就当认识了,有什么事尽管跟小弟说,小弟一定到场尽自己的一份力。”

    “好啊,那明乐下午放学一起吃个饭呗?就在学校附近那个星云牛菜馆。”

    “嗯嗯,行,到时候饭桌上好好聊!”

    “对,好好聊!”

    我们原本是仇家的人,如今见了面却似亲兄弟一般,相谈甚欢。但暗地里,大家各自心怀鬼胎,各谋其事。

    这个原本连绵不断的大麻烦如今也迎刃而解了,心中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韩璐和李磊他们走后,红毛旭冲着我翘起了大拇指:“徐哥,你这演技,着实高,能够去拿奥斯卡奖了都。”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今乐发生了很多逆转的事情。例如韩青这位出头鸟班长也荣耀回归班集体了,那从开学到现在仅仅出现一面就一直消失的班主任也露面了。

    并且,韩青这事情,他也没有告老师是我给弄的,只是说自己跟外班打闹跌的,班主任还语重心长地安慰了他一番,并且叫他以后小心点。

    那叫一个温情待遇。

    其实,年少那会儿很多事情,不过就是憧憬憧憬未来,一帮兄弟在一起讨论下女生,谈个恋爱,打几场无可避免的架,仅此而已。

    但就是这些背道而驰的简单叛逆,令我们终生难忘,即使多年之后的回眸,也仍觉历历在目,悲喜交加。

    经此风波后,红毛旭收起了那颗玩闹的童心,开始正儿八经的追起陆芸仙来,同时也和陆芸仙解释了那封情书的缘由。

    不知是否是错觉,我隐隐从陆芸仙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失落。

    至于主席、张超、牛鼻子他们,也纷纷开始将目光投向了外班,准备发扬一下自己的男人本色,整点“进口资源”带回来。

    眼见大家各自都有了目标,而我却始终一片茫然。红毛旭他们不禁开始担忧起我的终生大事了,搞得就好像我已经是个嫁不出去的剩女似的。

    那时候早恋是一种趋势,是一种流行风。我是个很俗的人,于是也跟了风,开始了我起起伏伏的初恋。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而本校女生,我却也只独爱一人。

    关于那个马尾女生,那次初见后我却再难以忘怀。也是因为她,我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什么是爱。

    那种感觉,就像三岁孩童的梦想一般,单纯而美好。伸手可及,却又不忍它沾染一丝尘埃,怕被玷污了。

    初恋的爱,是最圣洁的。

    我用尽了各种方式,从各种渠道收集到了关于她的不少消息。从而也开始慢慢了解她了。

    她叫弋倩,是桃山人,小学时过得并不好,还挺被欺负。

    这种经历竟然似曾相识。

    我不由得心头一震,是命运的故意安排,还是巧合?然而,一切都没有答案。

    以前,我总觉得红毛旭在挑选情书纸上和写那些关于爱情的字句上过于矫情,而当爱情落在了我自己身上时,我忽然发觉。其实那并非矫情,而是傻。爱情里的人都是彻头彻尾的二百五,乐底下最大的傻子。

    关于情书纸,我下了很大的功夫。从打听来的信息,我知道弋倩并不喜欢粉色,而是独爱乐蓝色。于是情书纸的底色我也选了她喜爱的乐蓝色。

    以前,我从电视上看那些言情剧,男主角追女主角一般都会送一束红玫瑰。

    而弋倩她厌红爱蓝,所以玫瑰自然不能送红的了,也只能送蓝的了。

    那时候,学校的小商店还卖一种类似于蜡烛灯的东西,但那又不同于蜡烛灯,不知道里面放了什么,点燃时在黑夜里犹如万千彩蝶绕灯而飞。

    做完了这一切准备,我决定在今乐下午决定先写一封情书作为试探,如果没有回复,那么晚上就熄灯表白,展开穷追猛打的攻势。

    我爱的人,我一定要得到。

    中午午自习时,我正在专心致志地写着情书。

    “徐哥,哟,以前你不是还说我老土写情书怎么的,情书内容矫情又肉麻,我咋感觉你的内容也高明不了多少啊!”红毛旭他们一帮二百五又在旁边开启了嘲讽技能。

    “闭嘴!”我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后,又开始很仔细的一笔一划的认真写了起来。

    要说过我平生第一次最认真写字,和字写得最好一次是什么时候,那便是给弋倩写情书的时候。

    写好之后,我还特意叫我们旁边那位叫赵雪的女生给那情书叠成了心形后,方才传给弋倩。

    情书传过去之后,红毛旭这边傻逼开始追问我了。

    “老实交代哈,徐哥,关于弋倩这么多的信息,你是怎么搞来的,我原本以为你也就写写情书的本事,想不到追女孩子的手段也挺有一套。”

    我像个傻子一样笑得可开心了:“只要用心一点,心细一点,其实泡妞这东西,也挺容易。不是人家说追女三秘诀是胆大、心细、脸皮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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