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有些虚幻的声音响起来,“你来啦?”
这个虚幻的声音把尽欢给吓了一跳,四处看了一圈,并没有人出现。
“谁?谁在说话?”她大声对着空气质问。
“哈哈~你经常我把我挂在嘴边,怎么现在就怕了?”
“你到底是谁?怎么不显出身来,咱们当面锣对面鼓地说清楚!”尽欢还是虚张声势地大声喊道。
“哈哈~我就是你经常在嘴里提起的鲤鱼大仙!”
这样的笑声爽朗又空远,倒是减轻了尽欢的恐惧。
“怎么可能?鲤鱼大仙这个梗,本来就是我杜撰出来骗我祖祖的!”
这时候尽欢面前出现了一道半透明的人影,还真是一个发须皆白仙风道骨的老头,面容带笑地看着尽欢。
他笑呵呵地对着尽欢说:“怎么?小女娃,这回你信了吧?”
“你……你真是给以前的小尽欢送鲤珠的人吗?”尽欢伸手亮出鲤珠。
“是啊,是我当年化成红鲤鱼去送的!我是龙门山的守护神,现在灵气稀薄我大限又快到了,才不得不早做打算!”
“那我上辈子的那颗鲤珠也是你化作老道士去送的?”
“你这个小女娃,什么上辈子这辈子,你不都是你?鲤珠不都是那颗鲤珠!你可把老人家我绕晕了!”
“可,可我明明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好端端地干啥要穿来这里?”
老人捋着胡须胡须,才笑着说道:
“你们的魂魄本就是一体的,一人魂魄分成两世,要没有这颗鲤珠将两世魂魄合二为一,
你二十一世纪的身体已经灰飞烟灭,灵魂不回到现在的身体也只有灰飞烟灭。
你现在这具身体也会成为灵魂不全的傻子!合二为一有什么不好?”
尽欢听着这话算是明白了自己为啥莫名其妙就到了这个年代。
“那今天我在湖里的时候,也就您让我到这里来的吗?我还以为又要死一次呢!”
老人听着尽欢的嘟囔,伸手虚点了点她额头,“死什么死,小娃娃家家的!再说我耗尽最后一点灵力找你来,可不是让你送死的!”
尽欢现在一头都是问号,“您老找我干啥啊?我得赶紧回去!我家小金,现在还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呢?”
“急啥?你的小金还好好的呢,它喝了你给的灵泉水,是淹不死的!我找你来是因为我的大限就要到了,我得把龙门山交到你手上才行!”老人叹了一口气。
尽欢一听这话头皮立马都愁紧了,“龙门山交给我!不行不行!这听起来就是大使命的事情,我就一小女娃恐怕办不到啊!”
老人见尽欢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就恨铁不成钢,“瞧你这点出息!我又没让你现在就去,再说自有法宝给你加持,你怕个啥!”
“那,那究竟是要我干啥啊?”尽欢看老人脸上不快,赶紧改口。
老人手一挥,一卷玉质的竹简,便出现在了了尽欢面前,“还不接着?”
“是!”尽欢赶忙伸出双色接过玉简,打开来一看上面什么也没有。
老人手一挥,上面立马就出现了金光闪闪的字,看起来有点类似小篆,尽欢也看不懂。
“等你学会了上面的东西,在龙门山地龙翻身的时候,把玉简祭到它翻动源头的位置就可以了!”
“您是说地动吗?什么时候啊?不会是四十五年后的那次吧?”尽欢对于零八年那场灾难还历历在目,当年她是去当过自愿者的,自然知道当时的惨状。
若是能像是老人所说能改变那场天灾,尽欢是愿意一试。
“就是你经历过的那次,你不是还去救灾了吗?就是看你心底善良又是鲤珠的有缘人,我才会找你!”老人笑得很慈祥。
尽欢又瞄了一眼玉简,“可是这是天书,上面的字我一个也看不懂啊!”
“这还不简单!你现在试试看!”老人莲花手势在尽欢的额头上弹了一下。
就这样轻轻的一下,尽欢觉得自己的头脑心境好像都清明了,再看玉简,上面的字就不在是晦涩难懂,而是一目了然了。
“现在能看懂了!谢谢大仙指点!”尽欢双手合十致礼。
老人抚着胡须爽朗地笑着,语气还有些怀念。
“大仙什么大仙,我更愿意你叫我一声鱼爷爷!
我最初本来就是龙门山一条红鲤鱼,化成龙后当了几千年的山神,都记不起当初鱼的模样了!”
尽欢自然听得出他的怀念,“鱼爷爷,我一定会努力完成你交代我的事,一定保护好龙门山!”
“好!我果然没看错人,相信你一定办得到!”老人脸上满是欣慰,“好了,我送你出去吧!鲤珠里面的东西算是送你的酬劳,相信你会喜欢的!”
尽欢听了这话,赶紧又双手合十行了礼,然后只觉得自己一阵头晕眼花,就出现在了湖边上。
抬眼一看湖水风平浪静,那群红鲤鱼依旧游得优哉游哉,尽欢对于刚才的事情有些恍惚,感觉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尽欢赶紧进了空间一看,这时候小金正在里面的家禽圈里,吓得这些小动物到处乱窜。
看尽欢来了,还兴奋地给她扔过来一只小羊羔,尽欢看小羊羔没有受伤,赶紧又给放回羊圈里。
然后赶紧带着小金出了空间,小金出了空间,发现刚刚满眼的猎物都没有了。
急得团团转地围着尽欢飞了好几圈,好像是在问刚刚的猎物怎么都不见了。
“小金,你乖啦,以后再带你进去玩,咱们该回家啦!”尽欢穿上脱在地上的鞋子和外套,就开始往回走。
尽欢从湖里面出来自后,感觉自己整个身体又轻了许多,脚步更加轻快,速度比来的时候还要快上许多。
在大龙山里,尽欢用精神力,摘了许多桑泡儿和野樱桃,装了一大篮子。
桑泡儿颜色黑黑紫紫的,已经完全成熟了,这样的桑跑儿生吃晒成干果都很好。
野樱桃紧着又红又大的摘,徐祖爷喜欢吃樱桃,去年在桥汇店买的樱桃干,尽欢觉得很酸都是他一个人吃完的。
这些野樱桃虽然比不上嫁接的车厘子,但是却有土樱桃原本酸甜可口的原滋原味。
等摘完果子,尽欢在一线天的峭壁上,发现悬崖的位置上,长着一丛通体发紫的野灵芝。
灵芝上隐隐闪着紫色的光晕,最大的那朵有汤碗那么大,最小的也有拳头那么大。
赚了赚了!尽欢兴奋极了,这么大的灵芝可都能称得上天材地宝。
尽欢发动精神力,小心翼翼地把灵芝都摘下来。
她并没有伤到刚刚长灵芝的那片泥巴,希望以后它还能长出这样品质的灵芝来。
等尽欢到家的时候,徐祖爷正在锁门,准备出门去寻她回家吃饭。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