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情不知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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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勇与严君澈不欢而散,那天之后,严君岚带着何勇又来了几次北园宾馆,两人在严君岚面前装得挺像,你来我往有说有笑,一点都看不出来那天的剑拔弩张。

    第四天,沈建华的伤势好得差不多了,也是时候离开了。

    严君澈只给妹妹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已经离开,不用来送了,他当然希望妹妹送他一送,但他不想见到何勇。

    死小子真心皮厚,明知道他不喜欢他,还跑到他面前来刷存在感,这死小子绝对是故意恶心他。

    他都不知道用了多大的毅力,才忍住了没把这死小子掐死,1分1秒都不想见到他。

    何勇就是故意的,你不喜欢我,偏要到你面前晃。

    来呀,互相伤害啊!

    来呀,来咬我呀!

    何勇对于姓严的,明明不喜欢他还要装着很喜欢的样子,就想大笑三声。

    ……

    车飞速的行驶在开往省城的高速公路上,严君澈掌握着方向盘,还分出精力时不时拿眼神瞟好友。

    沈建华那颓废的样子,让他又担心又无奈,好友这个样子,他都不知道怎么说他好,都已经这样了就该彻底放下。

    流流连连,纠纠缠缠的样子,像什么话?自己难过,也让别人看低了。

    忍了一路,严君澈还是没有忍住,开口劝说道。

    “建华,你应该彻底放下了,重新开始生活,其实那丫头也就那样,长像就一般般,也许你也没有多喜欢她,只是男人的劣根性作祟,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沈建华面色平静的看着车窗外闪过的风景,不言不语。

    都是二十来岁的人,又不是十五六岁的毛头小子,是不是男人的劣根性?他自己心里清楚,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他是动了真情的,但他不是她钟情的人而已,现在灌再多心灵鸡汤,也没用他觉得很扎心。

    这种无望的单恋,结束了而已,生命之中有过她的存在,心口那刻骨铭心的痛,哪是那么容易消去的。

    见好友没有听进去,严君澈继续灌心灵鸡汤。

    “建华,听兄弟的话,彻底放下吧!其实她真的不适合你,你没有查过她的底细吧?李华的母亲是一个精神病,这种病遗传几率还是很大的,你跟她根本就没有可能,以伯母的手段,你可以想象得出来后果。”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二者皆尚可,最毒妇人心。

    这句话完全就是沈家伯母柳秀珠的写照。

    这些圈子里的事,他也是这半个月前听自家爷爷讲过,听了那些事儿,真的是让他一身冷汗。

    严君澈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自家爷爷彻底的放弃岚岚,虽然岚岚在李家长大,但改变不了她是严家的骨血这个事实,说什么骨肉亲情太假。

    岚岚就算再差也可以为家族联姻的,他爷爷是个一切都为家族谋算的人,怎么会放弃了岚岚,不太像他爷爷会干的事。

    严家老爷子给他解了惑,给他讲了不少后宅女人的私事,这些故事里柳秀珠,占了很大篇幅。

    沈建华其实还有一个便宜弟弟,和一个便宜妹妹,勾搭沈伯父的那个女人和沈建华的便宜妹妹,死得很惨,被一群男人,做死掉了。

    那孩子还不到十岁,那男娃也不知所踪了,沈伯父花了不少力气寻找,没有找到那男孩子的下落。

    那件事情虽然被沈家给压下来了,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

    女人心狠起来是极其可怕的,王婉仪已成了气候,那女人比柳秀珠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根本容不下严君岚。

    严君岚既然已经要订婚了,把她强行带回严家,只会生出仇恨,那就随她去吧!就当严家没这个人了。

    虽然严老爷子心也毒,但他接受不了自己的后辈,遭到如此下场,当初既然放弃了,那就彻底放弃吧!

    同样是孙辈,为了家族利益,能够抛弃孙女,那利益足够大的时候,也会抛弃孙子,严老爷子这场苦肉计,演得非常好,把它包装成了一个为了孙女安全,而不敢与之亲近的无奈老人。

    他会放弃严君岚,王婉仪是一个原因,最大的原因还是严君岚利用价值不大。

    淡淡的笑容挂在沈建华脸上,本该是俊美无俦的,眼里却染上了一丝淡淡的哀伤。

    “兄弟,你能不能不要再给我灌心灵鸡汤?你这鸡汤越灌越扎心,我的心已经千疮百孔,你在给我扎两刀,你还让我活不?”

    “你说的那些我都懂,只是一时转不过弯而已,其实我跟她相处的时间,就一两天时间而已,为她要生要死,爱得死去活来,还不至于。”

    “我知道,我是动了真心的,不是你说的那种男人的劣根性,既然她不爱我,我也不想强求,她在我生命中出现过,马上就能忘掉她不太可能,我会试着重新开始的。”

    失恋的时候并不需要别人劝说的,自己找个地方默默的舔舐伤口就可以了,来来去去都讲些他和李华根本就没有可能的理由。

    这不是往他伤口上撒盐吗?

    二人默默无言,下了高速公路,车子快速的行驶在省城街道,二人又去买了礼物,再次上车离开。

    他们的目的地是省军区大院,一个红绿灯路口,正好碰到了红灯,车子停了下来,车窗外一人一狗,吸引住了沈建华的目光。

    女孩白T恤,搭配天蓝色牛仔裤,挽着一个丸子头,长得很漂亮,明眸皓齿,那种美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且身材非常丰盈,比李华有过之而无不及。

    围着她身边打圈的是一只藏獒,藏獒长相凶狠,目光却呆呆傻傻的。

    “元帅。”

    女孩扔出一只飞盘,藏獒笨拙的身子快速飞窜出去,居然接住了飞盘。

    “元帅,你最棒了。”

    女孩高兴的冲过去,抱住藏獒一顿狂亲。

    这一幕,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熟悉,仿佛回到了三年前,一只大黄狗摇着尾巴,欢快的在胖女孩周围打转。

    身影重合,又分开。

    绿灯亮了,车离开了红绿灯路口,沈建华的心蓦然一紧,他不想离开那里,想接着看看那女孩。

    难道他又恋爱了?苦笑。

    这怎么可能?

    只是与当年场景有几分相似而已,他却有这么大的反应,真的忘不掉吗?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