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默笑问。
“叫什么大嫂?我有那么老吗?”
老板娘怼了孙默一句:“而且我还没有嫁人!”
“是在下失言了!”
孙默赔罪,心中却是更加笃定自己的判断了。
这些人绝对和昭山贼寇有关系,不然你一个大龄的黄花大闺女在这荒郊野岭的摆酒肆,也不怕被贼人捉了去?
“昭山贼寇都是好人,不扰民,只杀富济贫!”
老板娘看着英俊帅气的孙默,本不想多管闲事,可还是没忍住,多了一句嘴:“你家小娘子长得漂亮,肯定会被贼人惦记,赶紧走吧,日落前,最好能到前面的驿站歇脚。”
老板娘立刻注意到店小二和大厨的视线看了过来,她撇了撇嘴角,我也很无奈呀!
谁让这个书生,长得这么帅,是我喜欢的那一款。
“不是说昭山老贼不扰民吗?”
孙默反问。
“呃!”
老板娘哑然,而后狡辩:“八百里水泊,还有其他的贼寇呢!”
“喂,你这书生好不晓事,我们老板娘好言相劝,你却挤兑人,是何道理?”
大厨看不下去了。
“挤兑人?”
孙默笑了:“你们果然和昭山贼寇有关系呀!”
“你这人听不懂人话吗?不是告诉你没关系了吗?”
大厨呵斥。
“闭嘴!”
老板娘瞪了大厨一眼,果然不识字的人,就是没脑子,你一句‘挤兑人’算是不打自招了。
毕竟和昭山贼寇没关系的人,是不会在乎孙默那句讥讽的。
眼看着身份露馅,老板娘也不装了,用脚踢了下凳子,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直视着孙默:“不错,我们就是昭山贼寇,你有何干?”
大厨握紧了菜刀,而店小二,也把板凳抄在了手中。
“我想入伙!”
孙默微笑,露出了八颗白牙,亲和力直线爆表。
“入……入伙?”
老板娘懵逼了,目光下意识的落在了孙默的身上,这可是举人才有资格穿的团衫呀!
所谓举人,就是不纳税,不服徭役,而且社会地位比乡下地主不知道高出多少倍,结果你和我说你要当贼寇?
“你脑子坏了?”
老板娘诧异。
“二娘,这货搞不好想来昭山当内应,要剿灭咱们山寨!”
大厨面色凝重。
“不错,宰了他!”
店小二提议。
“要入伙,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可是要纳投名状的!”
老板娘看着孙默,又看了看他的小媳妇:“得杀人!劫财!”
梅娘很害怕,握紧了孙默的胳膊。
孙默拍了拍梅娘的手背,示意她别怕,然后看着老板娘:“杀几个?”
当孙默轻描淡写的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午后,阳光明媚,可是老板娘三人,却忽然觉得好冷。
“这家伙是个硬茬子!”
老板娘心下了然,可是去看孙默的手,又疑惑了。
不对呀,
细皮嫩肉的,没有老茧,不想常年握刀的把式呀?
砰!
老板娘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怒气冲冲:“你诈我?”
孙默耸了耸肩膀,微微偏头,不屑于解释,他嘴角带着的那抹淡淡的笑容,简直帅气又迷人。
老板娘的心脏,不争气的跳动了好几下,感觉脸颊发烧。
这就是有了心上人的感觉吗?
“老板娘,我是真的想入伙,要是做内应,我干嘛带着老婆一起来?”
孙默看了眼日头:“时候不早了,咱们把话敞开了说行吗?”
“放着好好的举人不当,来昭山淌这浑水干嘛?”
老板娘不想孙默自污,毕竟当贼寇,过一天算一天,没好下场的。
“我杀人了呀!”
孙默无奈。
“杀谁了?”
店小二好奇。
“庞季礼!”
孙默说完,三个人就叫了起来。
你说谁?
“庞季礼!”
孙默重复:“庞太师的爱孙!”
嘶!
老板娘三个人,倒抽了一口凉气,望着孙默的目光,就像再看一个怪物。
这几天,江州城地界上,最大的话题就是当朝太师那个恶贯满盈的孙子被杀了。
不少人拍手称快,大赞那位燕子李三侠肝义胆。
没想到,正主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假的吧?”
大厨眼睛一眯:“我不信,你个子不低,但是太瘦弱了,我听说,那位李三义士,可是屠尽了百美楼几十条人!”
“我脱衣显肉!”
孙默解释。
咕嘟!
老板娘吞了一口口水,瞄了瞄孙默被团衫遮挡的胸大肌。
“老板娘!”
店小二招呼。
“怎么了?”
老板娘皱眉。
“你过来!”
店小二等老板娘过来,便低声道:“此人不能要。”
“没错,庞太师死了爱孙,要是知道凶手在咱们昭山,一定会派兵来围剿的!”
大厨提议:“找个理由,推了就是了。”
“怎么?你们昭山老贼不是号称天不怕地不怕吗?现在听到我杀了庞季礼,却不敢收我了?”
孙默讥讽。
“呵呵,李大侠莫要狗眼看人低,我们昭山贼寇,也不是什么人想进就进的,你纳了投名状,至少也得过得了我这把菜刀!”
大厨直接摆明车马,要干一架。
先试试这个书生的成色。
“好呀!”
孙默起身。
“官人!”
梅娘的手没松开,但心地望着孙默。
“让你跟着受苦了。”
孙默很惭愧。
看到这一幕,老板娘心中,莫名的一暖,更对孙默有好感了。
在这年月,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庸,要是当了小妾,那就是个玩物,可是这个书生,却对他的妻子极好。
两个人在酒肆前的空地上,隔着十多米而站!
“你在昭山贼口中,武力值排多少名?”
孙默好奇:“对了,有匪号吗?”
“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你郑家爷爷便是在下,承蒙哥哥们厚爱,人送外号猪肉贵!”
大厨用的还是双菜刀。
“猪肉贵?”
孙默的眉头忍不住一皱,这三个字又让他想起了现代的苦逼生活,那猪肉是真叫一个贵。
“你用什么兵器?”
老板娘有点儿担心:“没有的话,我借给你!”
“不用了!”
孙默十指交叉,用力的往前一掰,活动关节:“我怕用武器,会打死他!”
“贼厮鸟,端的猖狂!”
猪肉贵气的双目怒瞪,双刀一摆,便大步流星的扑了过来:“爷爷要你狗命!”
唰!
厨刀斩下,直劈孙默面门。
孙默后撤步,身体一偏,躲开了砍杀,等到第二把菜刀砍来的时候,他却疾速探手,右手抓猪肉贵左手腕,左手托住手肘,用力的一掰。
啊!
剧痛之下,猪肉贵惨叫一声,手指一松,拿不住厨刀。
早就等着这一刻的孙默,顺势夺刀,斩向了猪肉贵的面门。
唰!
厨刀停在了猪肉贵的鼻子前,还有刚刚切过的酱牛肉的味道。
“输……输了?”
店小二揉了揉眼睛,猪肉贵曾经跟着江州城的枪棒师傅,学过几年,在昭山老贼中,战斗力算是中上游,要不然也不会被派来保护老板娘了,可是没想到,一招被败!
这个书生,到底是何方神圣?
“漂亮!”
老板娘却是禁不住出声大赞。
没办法,有本事的男人就是招人喜欢。
“承让了!”
孙默淡淡一笑,手指一抖,挽了一个漂亮的刀花,把厨刀递向猪肉贵。
猪肉贵面色青红不定。
老板娘知道猪肉贵抹不下脸面,于是插了过来:“公子,你真要落草为寇?”
“当然!”
孙默叹气,把妻子被庞季礼看上,自己不愿屈服,便持刀杀人的事情,说了一遍。
以孙默身为名师的口才,那真是舌灿莲花,描述的栩栩如生,猪肉贵是个性情中人,听完,便猛的一砍面前的木桌。
“庞鸟人该死,孙家哥哥,你是好样的!”
猪肉贵比了一个大拇指。
“苦了妹子了!”
老板娘也是长吁短叹,这年月,就没他们这些良民的活路。
“走吧,回昭山!”
老板娘做了决定,要举荐孙默。
“孙家哥哥放心,俺老猪一定为你和当家的说项,让你留下来!”
猪肉贵拍了拍孙默的肩膀。
大脏手,直接在孙默的举人团衫上留下了一个手印。
孙默却是不在意,反手拍了拍猪肉贵:“那就多谢郑家哥哥了!”
老板娘和店小二注意到了这一幕,不由的暗暗点头。
这年月,阶级森严,孙默身为举人,却不嫌弃粗俗无礼低贱的猪肉贵,这本性,很好!
孙默赶着马车,和孙二娘,没错,老板娘和孙默是本家,也姓孙,而且在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匪号就是孙二娘了。
一行人到了昭山湖边,店小二就光着膀子下了水,很快,从芦苇丛丛的深处,驶出了一条小船。
“孙家哥哥,咱们先上岛!”
猪肉贵最服有本事的人,而孙默便是,这一路上,他问的最多的就是孙默如何血溅百美楼。
“嗯!”
孙默把梅娘从马车扶出来,然后卸掉了马车的底板,从里面取出了两把长弓,三壶羽箭,两把雁翎钢刀,一把短刀。
“……”
孙二娘三人看傻眼了。
尤其是这些武器上,还带着凝固后呈现暗红色的血渍。
说实话,他们还是不信孙默一个人能屠了百美楼,现在看到这些武器,终于信了。
“孙家哥哥,你是这个!”
猪肉贵再次比了一个大拇指,然后看着一把钢刀,挪不开眼。
“你倒是识货,这是庞季礼贴身保镖的佩刀!”
孙默说着话,拿了起来,蹭的一下,拔了出来。
雪亮的刀锋,能晃瞎人眼。
“好刀!”
三人大赞。
孙默还刀入鞘,抛给了猪肉贵:“喏,送你了!”
啪!
猪肉贵接刀,却是一脸惊诧。
“啊?”
猪肉贵愣了一下,便赶紧还刀:“这可不行,太贵重了!”
“咱们意气相投,难道还不如一把刀?”
孙默脸色一冷:“你莫不是瞧不起我?”
“哥哥,这是哪里话?”
猪肉贵急了。
“好了,既然孙家大郎给你,你就收起来。”
孙二娘调笑:“以大郎的本事,这种宝刀,以后想要多少有多少!”
小船上,猪肉贵抱着宝刀,开心的像一个一米八的孩子。
抵达昭山贼巢的时候,孙默也知道了,这里的话事人一共有三位,也就是三位当家的。
大当家姓黄,曾经是个捕快,因为犯了事,跑上了昭山,是混吃等死的那种,二当家姓仇,因为未婚妻被地主凌辱,于是他趁夜杀了地主一家,和几个兄弟,一起上了昭山。
他们最凶,也最能打,外出劫掠的**最强!
三当家姓吕,是个和事佬,曾经是个富家公子,因为被朝廷官员迫害,家破人亡,不得已,投了昭山。
听着孙二娘如数家珍,孙默一阵无语,你把老底对我这种新人都揭了,真的好吗?
现在看来,这也是一群乌合之众,想靠着他们打天下,自己的路,果然还是任重道远。
昭山是这处湖心岛,如果没有熟识的人带路,绝对会迷失在芦苇荡中。
这也是贼人们没有被剿灭的一个大原因。
“二娘,你回来了?”
码头上,有几个捞鱼的汉子,和孙二娘打招呼,然后目光就落在了孙默和梅娘身上。
“嗯!”
孙二娘的地位比较高。
当然,也可能与她长得比较漂亮有关,比起梅娘,也只差一份,但是却多了一份野性美。
一行人刚沿着台阶,进了山寨,一位体格雄壮的汉子,就迎了出来。
“二娘,你可算回来了!”
汉子竟然穿儒衫,但是行为举止,却不是读书人。
“二当家!”
孙二娘打招呼。
“这两位是……”
二当家看向了孙默,目光又落在了梅娘身上,忍不住一亮,有种惊艳感。
“这位是孙家哥哥,另一位是他的妻子,想要入伙!”
孙二娘低声介绍了下孙默的来历。
仇二当家一边听,一边打量孙默,脸色渐渐地沉了下去,而后又展颜一笑:“这事儿,还得大当家说了算!”
“孙家哥哥这种重情重义的好汉,一定要留住了!”
猪肉贵插话:“我去和大当家的说项!”
……
有孙二娘和猪肉贵照应,孙默当晚在山寨中,过得还算可以,不过没见到大当家的。
“老规矩,你必须杀人,才有资格谈入伙!”
第二天,孙二娘再次见到孙默,语重心长:“现在走,还来得及!”
如果不是对孙默有好感,孙二娘又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劝阻呢!
当贼寇,真的是没有回头路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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