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痴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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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直白的打击。



    滚地虫无奈的点了点头。



    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丐帮的客卿,十方庙的座上客,商会的合作者,营地的掌盘。



    蒲城的死牢。



    用银子肯定是不行的。



    但是加上五花八门的关系,在加上一笔不菲的银子,那就没有问题,丐帮养了大把顶罪的角子可以提供替换。



    为了几口饭吃不当饿死鬼愿意顶死罪的也不少。



    一个人做一件事都有一个目的。



    头生前世就是这种普通人,一个能拼命做事的普通人,所以哪怕他成为铂金保险经纪人,但还是一个业务员。



    当一个人的眼光长远之后,做一件事就不止一个目的了。



    营地给了他机会,让他有资格活下去,努力做事,让他鞭策自己成为一个聪明人,不要被淘汰。



    种光道觉得他可以出师了,所以,更多的机会就给他了。



    种光道是自己的贵人。



    贵人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心为公的人,那自己就不能成为一个自私者。



    哪怕他非常希望摁死白九儿。



    特别是在发现白九儿还有一帮死心塌地的兄弟们的时候。



    自己的年龄就是最大的短板。



    这是无法弥补的。



    所以,白九儿一定不能回到营地,不然,自己迟早会被取代。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听一个孩子的。



    “当我救出白九儿的时候,他就失去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滚地虫不明所以,这两者有什么干系?



    “他为营地做事办砸了,自己也陷入大牢吃了那么多苦,已经够弥补他的过失。



    但是我花了大代价把他提前救出来,就是抹去了营地对他的亏欠,变成他还是亏欠营地。”



    看着眼前的小人,滚地虫神情一阵恍惚。



    这么小的人,他的心思是怎么长的?



    连白九儿这种好汉都被他玩弄于手掌之中,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以前竟然想和这种人扳手腕,自己真的是癞蛤蟆坐井观天,不知天高地厚。



    同时又感到一股轻松,幸好,自己及时收手,没有彻底得罪生哥儿。



    “白九儿是个聪明人,认得清形式,所以选择了放手,决定换个地方从头再来。



    不得不让人佩服,拿得起放得下,相信要不了多久,他和他那帮弟兄就会重新出头。”



    头生意味深长的看着滚地虫,说的话却让人感到一股寒意。



    “地虫兄弟心动不心动?别看白九儿现在落寞,现在跟随他,日后少不了飞黄腾达。”



    滚地虫打了个寒颤,露出一个苦笑。



    “不管如何都是生哥儿的手下败将,咱如何会犯傻去跟随一个失败者,生哥儿你相信咱,以后你说话咱绝对听你的。”



    又一个目的达到了。



    头生满意的笑了起来,姑且信之吧。



    在床上打了一个盹天就亮了,头生揉着泛着困意的眼皮,十分不想起床。



    他更羡慕那些霸气外露的穿越者,收服一个手下是多么的容易。



    而自己花了天大的心思,还不知自己的几位手下到底值不值得信任。



    人心隔肚皮,历史上多少大事都是被手下出卖功亏于溃。



    所以,滚地虫推荐的几位人手,头生并不准备见面,先放一放,看一看,一切急不来。



    只有做事,最能看清一个人。



    今天,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一间院外粉墙环护,几颗一看就知道有些年头的柳树,把本来很普通的院子承托起一股沧桑感。



    老掌柜亲自斟茶,头生笑眯眯的坐在椅子上。



    在亭子里,一位三十出头的文人打扮的青年,正抚着琴,一点也看不出这是大名鼎鼎李记的东家。



    更像一个喜乐器的读书人。



    喝了三盏茶,头生努力控制这段日子以来产生的傲气,让自己不觉得自己一个堂堂掌盘被人怠慢,而是好奇的看着那人一边翻着琴谱,一边调试琴弦。



    “掌盘好本事啊。”



    老掌柜脸上笑成一团,又为头生的茶杯斟满茶。



    “掌柜何出此言?”



    头生又感觉到了一股尿意,面不改色的与老掌柜闲扯淡。



    “九层镇妖塔,真亏掌盘想得出来,这下子官府想要征召青壮可就难了,那些个乡绅也有了借口不给官府银子了。”



    “呵呵,这可不关我的事,而是十方庙所为。”



    头生把老和尚轻易地卖了,一点也不觉得不够江湖道义。



    如果能借李记商行的嘴传出去,断绝老和尚的墙头草行为,头生会非常满意。



    “呵呵。”



    老掌柜笑了笑,没有接话。



    “筝。”



    古琴最后一声,亭子外的两位丫鬟碰着铜盆和手巾,伺候那青年洗完手,然后轻轻的退下去。



    这才是生活啊。



    头生暗自羡慕的感叹道。



    “你喜欢读什么书?”



    青年接过老掌柜递上来的茶水,抿了一口问了一个不相关的问题。



    “乡野小子,哪里会读什么书,东家高看小子了。”



    “要读书,读书能明理。”



    青年听完,目光再也不看头生一眼,丢下这句话就冷场了。



    “我们东家最喜欢读书了,从小就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如果不是要承担起老东家留下的祖业,早就去科场试炼了。”



    老掌柜哈哈一笑。



    青年叹了一口气,“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过书的话,你小小年纪也不会沦为反贼。”



    头生有点懵逼。



    疑惑的看向老掌柜,见他脸上有那么一丝苦笑的意味,头生恍然大悟。



    这应该不会是中二少年吧?



    难怪老掌柜对于自己要见他们东家左推右阻,真是哭笑不得,李记的东家竟然是这么个奇葩。



    “百姓们不读书,不懂得大道人伦,天地君亲师,成为流民就是罪孽,不懂得反思,肆虐乡间就更是天理不容。”



    看到头生竖起耳朵一脸恭敬,对自己的教导并没有生出厌烦,李东家点点头。



    算是一个好苗子,能听懂大道,想来也是被那些粗鄙不堪的反贼们推出来主持一方的原因吧。



    他是不愿意和反贼打交道的,自己堂堂一个读书人,与反贼牵扯上算什么事。



    奈何族人和老掌柜不愿听他的,自己说服不了众人,只能违心做事。



    呜呼,世上痴人何其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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